第一节 低碳消费的内涵
衍生于低碳经济的低碳消费的内涵离不开经济学中的消费概念,一般意义上的消费通常指满足需要的行为,是人们在物质资料和劳务的生产与生活中,对物质产品和劳动力的消耗过程(尹世杰,1999)。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消费是社会生产中继生产、分配、交换之后的一个活动环节,消费是这个活动环节的概括性总称。其涵盖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反映全社会消费需求的总体状况;第二,是社会消耗总集,反映社会对物质、劳务的使用耗用过程;第三,是社会群体消耗行为总集,反映消费者满足自身消费需求的典型方式。周厚威和刘争波(2010)提出五层次说的低碳消费概念,孟艾红和李娜(2012)对低碳消费概念进行了文献综述研究,按照广义、中义、狭义三个维度归纳了2009年以来十余人的研究成果。为了使本书后续研究能够与低碳消费的内涵保持逻辑一致性,我们在归纳总结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传统“消费”的概念内涵,对低碳消费做了如下界定:相对应传统高碳消费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是利用低碳型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包括低碳需求在内的各种需求的过程。广义上的低碳消费包括低碳生产消费和低碳生活消费。前者指在低碳型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采用一切可降低碳排放的手段和方法对生产资料和生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过程。后者是指人们对低碳产品和低碳消费方式优先选择以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狭义上的低碳消费仅指低碳生活消费。
低碳消费内涵具有清晰的内在逻辑关系。低碳消费的内涵并不能简单等同于降低消费碳排放,也不单纯意味着降低碳消费。低碳消费含义除了降低消费碳排放之外,还包括低碳商品的选择行为,更加强调其引致低碳的功能。为了能够厘清低碳消费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需要厘清以下几种关系。
一 企业低碳消费和居民低碳消费的关系
广义低碳消费包括企业低碳消费和居民(或家庭)低碳消费,二者内在关联紧密。从碳源面分布来看,企业消费碳排放要远远大于居民消费碳排放,但居民或者家庭的低碳消费的降碳功效却十分显著,主要因为居民低碳消费行为(尤其是居民对低碳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会产生强烈的市场需求信号,引导或激发企业的低碳消费行为,以满足市场的低碳品需求,进而促使企业降低消费碳排放,称之为引致低碳。所以,居民低碳消费一方面包含了降低居民消费碳排放(包括降低居民直接消费碳排放和引致碳排放)的内容,另一方面也涵盖了引致低碳的含义。居民低碳消费在促进整个社会建立低碳消费模式的行为链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社会进入良性低碳经济循环系统的关键一环,关系着低碳变量能否内生进经济系统。
二 低碳消费与碳消费、消费碳排放的关系
碳消费和消费碳排放是两个具有密切关联的概念。碳消费就是消费主体对“碳”的使用、消耗行为及过程,其中“碳”指代直接或间接利用含碳原料形成的产品、能源等。在当前的全球气候问题语境下,“碳”特指温室气体,尤其强调CO2气体,原因在于CO2在温室气体中含量是最高的,通常用CO2排放来代替温室气体排放,简称“碳排放”。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碳消费也表现出不同类别,例如,按照消费主体来分,碳消费可以分为企业碳消费和个人碳消费。按照消费阶段来分,碳消费可以分为中间碳消费和终端碳消费。企业碳消费的目的在于生产,更多表现为中间碳消费,个人碳消费的目的在于实现终端消费,表现为终端碳消费,但是无论是企业碳消费还是个人碳消费,消费主体在实现碳消费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碳排放,这就是消费碳排放。这里所说的消费碳排放是个广义概念,在本质上涵盖了全社会碳排放,从社会生产环节角度看,包括生产环节的消费碳排放,也包括终端消费环节的消费碳排放;从消费主体角度看,指企业消费碳排放和居民消费碳排放(或家庭消费碳排放)。樊纲等(2010)使用动态法核算了我国最终消费碳排放量,在核算中明确剔除了中间投入品的碳排放。本书也强调终端消费环节的居民消费碳排放,与采取优化模型内涵是一致的。居民或家庭的碳排放方式包括直接碳排放和引致碳排放两种形式。直接碳排放是指居民或家庭对能源、资源的直接行为造成的碳排放,如家庭烧煤、烧气、烧油、用电等;引致碳排放是居民或家庭对商品需求所造成的间接碳排放,如商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或者废品或生活垃圾在回收和销毁过程中所造成的碳排放等。由此对应的低碳消费是指能够降低消费碳排放的碳消费过程是碳消费中的一个类型。
三 低碳消费与绿色消费、可持续消费的关系
从低碳消费与绿色消费(马瑞婧,2011)、可持续消费(Hensen and Schrader,1997;Spangenberg and Loeed,2002;DEFRA,2003;Princen,2003)的关系来看,低碳消费与绿色消费、可持续消费在概念内涵上既存在关联性,也存在差异性。
(一)低碳消费与可持续消费
首先,从消费价值取向来看,可持续消费强调消费公平价值观,一方面强调人类社会代内公平及代际公平,另一方面强调人与自然的公平,使这两方面的公平达到均衡状态;绿色消费和低碳消费以提高消费的生态性为首要目标,强调人与自然的公平,主要因为生态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当代人的生存品质。人与自然的公平问题解决了,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公平问题。
其次,从消费客体来看,低碳消费客体为碳排放量低于一定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绿色消费客体是符合环保标准、身体健康的产品或服务,其中既包括有关大气保护的低碳产品,也有其他种类的产品。以上两种消费模式都产生了相对应的产品认证标准,用以确定产品身份。可持续消费强调的是一种可持续理念,其消费客体并不是特指带有某种特征的产品,而更多强调的是产品的消费方式,产品的生产需要满足环保性、节约性等要求。从这个角度讲,可持续消费的范围更广泛,其次为绿色消费,最后是低碳消费。
(二)低碳消费与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路径,我们应该深入思考低碳消费与绿色消费的关系。部分学者倾向于这样的观点,认为低碳消费是绿色消费的子概念,也就是说绿色消费的含义完全包括了低碳消费的概念及内涵。理由在于根据1994年奥斯陆国际会议给绿色消费的界定,绿色消费包括四个层次的内涵,一是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二是适度消费,减少浪费;三是环保消费,保护自然;四是多次利用,循环再生。这四层含义中节约资源、适度消费和循环利用的确具有降低碳排放的功效,绿色消费成为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笔者更倾向于认为二者在内涵上具有显性区分度,也就是说低碳消费不能完全从属于绿色消费范畴,二者既有重叠又有不同。
从消费客体上看,绿色消费客体为广义环境友好型绿色产品。这类产品要求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各个环节符合绿色产品无污染、健康、安全的质量标准,并被权威机构认证。低碳消费的客体虽然也是环境友好型产品,但更强调其在全生命周期内的低碳本质,降低碳排放是关键衡量标准。无污染、健康、安全不代表降低碳排放的标准,同时减少碳排放也不完全意味着无污染、健康和安全,由此可见,绿色产品和低碳产品具有不同属性要求。
从消费主体上看,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程度远远大于低碳产品,因为绿色产品的健康、安全属性会给消费者带来满足感,与消费者自身利益需求取向是一致的,但是低碳产品的低碳属性满足的是社会需求,与消费者自身利益需求取向是相违背的。
从消费方式和消费手段上看,低碳消费强调恒温消费、节约消费以及低碳商品选择,绿色消费强调环保消费和适度消费。由此可见,低碳消费与绿色消费重叠部分在于减量消费模式。减量消费也只是低碳消费和绿色消费中的一种消费类型,低碳消费中的低碳商品选择消费类型与绿色消费中的绿色商品选择消费类型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