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研究年鉴(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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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与体育研究综述(2011~2015年)

阳煜华[1]

一 研究概述

女性与体育研究本不是一个新兴领域,但在既往的人文社会科学中一直未获得应有的学术关注。随着中国妇女/性别研究的日渐兴盛、北京奥运会后体育科学研究中的社会学理论转向,女性与体育研究成果的系统性梳理集纳成为体育学和女性研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之一。为尽量全面地呈现2011~2015年女性与体育研究的成果,本研究通过将“女性”“女子”“妇女”与“体育”“运动”两组关键词进行两两配对,形成6条检索式,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会议论文数据库、报纸库、年鉴库、成果库、学术辑刊库进行所有学科领域检索,相关研究成果统计见表1。

表1 2011~2015年女性与体育研究相关成果统计

在阅读2011~2015年检索文献后发现,中国的女性与体育研究数量成倍增长、研究成果水平提升、研究视域更为宽广、研究视角更为多样、研究方法更趋多元、核心研究话语逐渐清晰。

1.研究成果数量提升、类型扩充、水平跃升

以“女性体育”“女子体育”“妇女体育”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与2006~2010年相比,2011~2015年期刊论文由291篇增至377篇、硕博士学位论文由54篇(硕士50篇/博士4篇)增至60篇(硕士55篇/博士5篇),报纸刊载文章由13篇增至20篇,会议发文由7篇(国内)增至37篇(国内28篇/国际9篇)。女性与体育研究成果数量均比2006~2010年有不同程度提升。值得一提的是,上一周期中尚未出现国际会议发文,本周期增至9篇,标志着中国女性体育研究者已开始了国际发声。

总体来看,成果水平也出现飞跃式增长。以“女性体育”“女子体育”“妇女体育”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发现,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由上一周期的8项增至23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的“女性与体育”相关项目从无到有,省级和高校基金由上一周期的6项增至17项,其他国家级基金由4项减至3项。2011~2015年各类基金项目47项,比2006~2010年增加29项。

2.研究视域不断拓展、研究视角更为多样

女性与体育研究正试图突破体育学研究的“三分论”框架(即分别探讨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学校体育与女性的关系)的限制,自觉融汇入人文社会科学的解释体系。在研究发展过程中,“女性”与“体育”的关系及相互作用不断得到自证和澄清,研究视域不断拓展,研究视角更为多样。体育运动作为反映女性与社会结构进行社会互动的“多棱镜”,折射出女性通过体育的社会化(in sport socialization)和进入体育的社会化(through sport socialization)过程,见证了女性促进社会结构变革的影响力。在这个过程中,体育成为一个平台、一种触媒、一股力量,将女性个体与群体在就业、参政、教育、文化交流、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发展变迁全方位地展示出来。

3.研究方法日趋多元

突破了以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为采获数据的主要研究方法,过渡到综合运用各种质性研究方法,如口述史、实地调查、参与式观察、民族志研究、跨文化研究法、实验法等,使得研究结果更为科学客观,研究结论更逼近理论真实、更具指导意义。有学者采取单独或集体约谈的无结构访谈方式,对村落女性群体的体育参与进行深度访谈,并对采集的口述历史资料进行话语解构和文化诠释(万义、杨海晨等,2014)。又如有学者采取开放式结构访谈方式,采用质性分析软件Nvivo 8.0对访谈所得信息进行处理,探索女性休闲体育行为的限制因素(邱亚君、梁名洋等,2012)。

4.核心研究话语逐渐清晰

自20世纪80年代女性体育研究初兴,形成了运用“妇女体育”“女子体育”表达相关学术议题的历史惯习。从文献计量结果来看,2011~2015年女性与体育研究的核心研究话语,由“妇女”“女子”向“女性”扩张。主要体现在,以“女性体育”“女性主义体育”为关键词的研究大幅增长,而使用“妇女体育”的发文数基本维持不变。这种核心研究话语的位移,不仅提示了术语外延的改变,更是女性学研究对女性体育领域浸润的力量彰显。

二 主要研究内容

女性与体育研究呈现出明显的跨学科特征。主因源于体育科学(包含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科学、体育社会科学和体育综合科学)学科属性的高度综合性与性别变量的加入,故研究内容和成果的分化较为明显。以下从女性体育的身体建构、社会建构和文化建构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女性体育的身体建构

在2006~2010年研究周期中,女性体育的身体建构议题出现了“双盲现象”,即女性与体育和妇女健康两大主题综述中均无提及。在中国公共卫生和公共政策领域对性别与运动健康、性别与体力型健康促进政策日渐倚重倾斜的背景下,此类研究提供的数据既是政策制定依据也是政策评估标准,故也应将其纳入综述范围。

1.特殊生命周期女性与运动干预

女性身体的生物属性是进行女性与体育研究的基质。2011~2015年,国内从事运动人体科学研究的学者探讨了体育运动对女性生命周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更年期)的促进与提升作用,认为有氧运动能有效缓解女性更年期综合征(徐霞,2014),明显减少女大学生腹部脂肪(孙侃然,2014),运动、体重、BMI和体脂百分比是影响青年女子骨密度的主要因素(郭刚,2012;2013)。还有学者系统整理和阐述了运动训练、营养、饮食等对女性特殊“四期”(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改善与调节作用,认为适宜的运动量和频率能够降低乳腺癌发病率,改善绝经后骨质疏松女性的身体功能和生理机能,提升女性生命质量和生活满意感(陈荣等,2011;王连英,2012;刘敏等,2013)。

2.特殊女性群体与运动干预

通过有氧运动结合饮食调节、药剂补充对超重、肥胖女性群体进行运动干预,一直是本领域的研究热点。短期规律有氧运动能促进超重、肥胖女性的糖、脂代谢(Shu Mei Cheng等,2014;田向阳等,2015)。2011~2015年,还出现了通过“运动习惯”调节女性海洛因戒毒者焦虑、抑郁的负性情绪的研究。庄淑梅(2013)认为,女性海洛因戒毒者的运动习惯与负性情绪具有显著相关性,对心理健康状况具有预测作用。

(二)女性体育的社会建构

当代的女性与体育研究,既要承认男女生理构造、身体功能殊异的生理性别为基准,又应充分体现出社会建构主义影响下的女性体育社会文化现象。2011~2015年的女性与体育研究,以年龄、职业、地域、宗教等社会要素为考量,探讨了女性参与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体育教育过程中与社会产生的交互影响。

1.女性与精英体育

“龙凤呈祥,凤先飞”是中国女性参与精英体育的真实写照,由此引发了对高水平竞技运动中女性表现的特殊观照。但是客观地分析,中国女性精英运动员之所以能“为国家”取得举世瞩目的竞技成绩,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原因之一是中国施行的赶超型体育发展战略,女性体育项目更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在举重、拳击、柔道等重竞技体育项目中,由于女性的参与程度较低,选拔女运动员进行训练和比赛成为取得突破的捷径(戴平,2013)。

此前出现了大量女性参与奥林匹克运动史的系统梳理,但大多就数据谈数据,对其时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的描绘与呈现不足,对成绩波动的影响因素分析不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条件下,中国女性竞技体育发展呈现出成绩获得与自然、历史、社会环境具有密切关系的规律性。蔡晓梅(2012)通过收集整理历届亚运会女子冠军数据总结出中国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时空分布特征,认为女性竞技体育人才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各省,西部地区为女性竞技体育人才的缺失区;女性竞技体育人才数量与时间呈正相关关系;不同省份之间女性竞技体育人才内部结构差异显著。

2011~2015年,论及女性参与精英体育时,出现了多视角多面向对议题的共时激发和多理论基础、全生命过程的历时考量。在中国语境中,女性参与精英体育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推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也会出现通过对女性身体的征用来获取精英体育的集体荣誉的现象。卢玲(2011)认为,应将竞技体育中的女性作为社会人来综合审视,关注她们在竞技体育中除运动员之外的社会身份或背景。吴彤(2014)认为,退役女性运动员作为特殊群体应得到继续教育资源的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保护,但是面临着高校资源有限、职业教育缺位、继续教育的经费不足、运动员群体意识薄弱等障碍,可以通过政府和社会共同集资创设女性退役运动员教育保障基金、开设专有学习机会与研究方向、加快“体教结合”进程、大力发展女性职业教育等途径改善现状。

2.女性与大众体育

女性体育的发展程度是权衡一国社会进步和女性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关注女性参与大众健身和倡导女性体育锻炼,也是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自2009年后,国务院密集出台了《全民健身条例》(2009)、《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2011)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4),为中国城乡女性广泛参与体育运动、健身休闲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舆论导向。中国女性的大众体育参与行为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直接参与包括女性参与体育健身、休闲体育,间接参与包括女性参与体育消费(实物类和服务类)。

(1)女性与体育健身

2011~2015年,此类研究以省域、市域、县域内的女性健身和女性休闲体育参与情况为研究对象,对女性体育锻炼的频度、时间、内容、目的、动机、影响因素等主客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查范围涉及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吉林省、福建省、山西省、陕西省及豫东地区、汕尾地区、长株潭地区等。市域范围主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潍坊市、泸州市、四平市、吐鲁番市等,以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三门峡市、开封市等河南省下辖市县为多。近年来,除了关注经济发展水平、运动认知对女性健身活动的正相关作用,还出现了将“女性”与“贫困”叠加的研究视角,通过反映“贫困地区女性”(安多藏区)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参与,探讨其作为新时期突出的社会问题以及藏区女性参与体育健身对社会化进程的影响(高继科,2015)。无疑,城镇化过程推动了城市女性健身热潮迭起,但不能只关注受惠的城镇女性,地方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也应对非受惠群体——“城中村女性”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为中国城乡在转型期间社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王蓓,2011)。

区域性研究提供的基础性数据,有利于全面反映中国女性体育健身的基本面状况和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并以此为基础推及女性体育生活方式的建立、女性生命质量的跃升、为决策部门提供政策指引等方面。但是,呈现的调查结果多为未经深度挖掘的初级数据,对区域经济发展、公共政策、社会文化属地性因素等女性体育健身的宏观环境未加深究,总体而言尚未跳脱以往的“现状研究”窠臼。

(2)女性与休闲体育

城市化解放了人们的休闲体育生活,并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体育制度与性别秩序的变革是女性休闲体育兴起的两大基石。熊欢(2012)认为,城市化为女性休闲体育创造了政策、价值观念、制度和空间要素,这些要素在互动中形成了对女性体育休闲发展的综合推动力,并使它朝着自发性、多样性、多元化、商业化、(自愿)组织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中国白领阶层、蓝领阶层和失业群体的女性体育行为及观念迥然不同,她们的经济地位、教育背景、家庭环境以及社会文化意识相互作用、相互牵制并导致了体育参与分层现象。邱亚君(2012)认为,女性休闲体育行为的限制因素主要包括四种类型:自身限制、人际限制、结构限制、体验限制。其原因不只是由生理因素决定,而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性别差异、社会性别角色、社会性别制度背景下逐渐构建形成。

(3)女性与体育消费

一方面,女性在体育消费中通过展示其经济能力,获得向传统观念中的“弱性别”挑战的机会,消除社会参与的脆弱无力感;另一方面,体育消费也为女性提供了体育生活方式的实践平台。2011~2015年,城市女性体育消费的实证性研究不断增多,以年龄、地域、职业、阶层为切入视角,以体育用品消费、体育旅游、体育博彩消费为统计口径,获得了关于消费影响因素、消费动机、消费方式、消费信息途径等方面的数据。霍笑敏(2011)通过对北京市参与体育旅游的女性居民进行人口学分析后发现,女性体育旅游的年龄分布呈现横向“S”状的波浪形(主要群体为青年女性)、参与率随受教育程度/学历的升高而增大、随经济收入水平降低而逐级递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生和离退休人员占参与体育旅游的女性居民的前三位,以家庭的方式出游仍为女性体育旅游的最主要的结伴方式。

不同世代的女性呈现出迥异的体育消费诉求。“90后”“80后”女性体育消费欲求为释放工作、生活压力或炫耀时尚,所不同的是,“80后”女性非理性体育消费行为趋于收敛;“70后”女性则期望体育消费给她们带来健康、成为改善生活质量的辅助手段,“70前”女性体育消费多为了摆脱每况愈下的“运动不足”的身体状况(松家萍、白琳,2012)。首次出现了“女性体育彩民”的研究,吴艳萍(2012)探讨了中国女性体育彩民的人口统计学特征、购彩行为特征、心理特征及行为影响因素和购彩认知,发现:中国女性体育彩民约占彩民总体的16.7%;以已婚者、中青年、高中及以下学历者、中低收入者为主;近半数月购彩金额较少,占月收入的比例和单次购彩金额均显著低于男性彩民;购买数字型体育彩票,且购买即开型体育彩票的比例显著高于男性彩民,购买竞彩的比例显著低于男性彩民;不同学历的女性彩民在经济效用、风险偏好、外部信息作用以及购彩意向各维度上均有差异;不同收入的女性彩民在经济效用维度上有差异;接近半数的女性在有信心和特殊日期时加大购彩投入;随着学历水平的提升,女性彩民的经济效用得分呈下降趋势。

3.女性与体育教育

2011~2015年,女性与体育教育的研究主要涉及女性体育教师和女学生两方面。在女性体育教师的研究中,集中于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性别结构、性别职称差异、女性体育教师职业认同感、职业倦怠、社会支持、教学效能感等议题。由于体育教师普遍工作量过重(女性的家庭负担又重于男性),女体育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一般、专业自主性不强、科学素养欠缺(刘军,2014),职业认同感与现实社会的学科价值评价存在矛盾,学校的期望值与投入的反差等都可能给教师自身不良的心理暗示,易产生职业认同的“高原反应”,形成职业倦怠(徐晓虹,2012),女性体育教师的厌倦心理明显高于男性(曾刚,2011)。高校分布、学历差异对女性体育教师职业高原的影响不大;职称、年龄、教龄差异对女性体育教师职业高原有较大的影响(吴丽芳,2011)。在体育教育对女生的影响方面,中学体育教学中隐藏着性别不平等,主要表现为教材内容和教师的性别偏见制约了女生获得体育资源的条件和机会(谭小春,2012)。

4.性社会学与体育的相关论题

2011~2015年,女性与体育研究开始关注性、性别、社会性别、性别认同、性别角色、性别气质、同性恋、性倾向、性变态等性社会学中的重要概念,并对体育进行重建,使研究谱系呈现出更多的细分区间。

2003年以降,论题中冠之以“社会性别视角/背景/理论/视域”的女性体育研究渐起,2011~2015年呈逐渐增多之势。诸多笼统地冠之以“社会性别”的女性体育研究,并不属于真正的性社会学研究。值得关注的是,与运动相关的女(男)大学生/女(男)童的性别角色、性别气质、性别认同等问题,慢慢步入女性与体育研究者的视野,散见于社会学、体育学、医学研究中。有学者认为,儿童性别角色的社会化受到儿童的性别、体育运动项目以及参加该运动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参加跆拳道和体操训练都会强化男孩的男性化性别角色、弱化女孩的女性化性别角色。参加跆拳道训练对儿童性别角色的影响较之参加体操训练更明显(漆昌柱,2011)。

2011~2015年,女运动员(特别是精英女运动员)作为女性体育研究的靶心对象,其性别角色、性别气质、性别认同、性倾向受到特殊关注,但囿于数据取得难度较大,刊发成果并不多。有学者从女运动员的性别刻板印象入手,指出阳刚女运动员被“污名化”有两种表现:“同性恋”污名和“男人婆”标签,并从父权制、女性特质的规训和体育界的“恐同”氛围等方面进行“污名化”溯源(阳煜华,2014)。有学者对参与重竞技的女运动员的社会处境加以总结,认为社会文化和竞技训练的双重规训致使女性身体屈从于新的性别构建之中。女性形象颠覆、性别取向的模糊以及项目本身的社会分层遴选机制致使从事重竞技项目的女性运动员处于边缘化状态(戴平,2013)。

身体观素来是探讨女性体育的门径之一。它既影响女性的主体性建构,也参与客体化身体的塑造,影响着年轻女性群体的体育生活方式选择,已成为身体哲学和运动哲学的热点。一方面,女性对体重“主观化”的认知,对塑造形态美“感性化”的理解,对健身路径“盲目化”的选择,是因为女性不了解“肌肉”和“形态美”与健康的内部关系。程宙明(2014)指出,在“肌肉观”的导引下,女性不仅可以实现“审美自醒”,而且会找到健身路径选择的“新视野”。也有学者提出,女性体育参与要取中华之正气,抑西方之人欲;习西方之健力美,革中国之病弱美(李慧、李国泰,2014)。另一方面,在男权社会结构中,女权主义不断要求女性价值的自我实现,强力批评商业媒体煽动年轻女性的塑身风潮。在运动塑身的过程中,消费主义强调情色女性,关注女性个体如何对待、管制、打造、形塑自己身体,在身体诱惑与父权传统中寻求平衡点(成钧,2011)。2011~2015年的女性身体观研究,充分探讨了“体之用”(此处的“体”既为女性之身体,又为体育运动之含义),具有双向双重含义。

5.女性体育、权利与法治

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女性权利不断声张,女性体育权利成为这五年女性与体育研究中的新议题。成果数量虽不多,但极具时代感和现实意义。内容涉及女性体育权利的基本内容、女性体育权利的认知、国家女性体育政策等。

陈利红(2014)将女性体育权利的基本内容分为体育平等参与权、体育话语权、体育休闲权、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荣誉权,探讨了女性体育权利的法制化、体育权利的实践状况。郑艳芳(2014)通过追溯女性体育权利的变迁历程,认为女性体育权利经过了性别平等、性别偏见和社会权力卷入的演进历程;女性体育权利的变迁呈现了水平隔离和垂直隔离的态势,女性在体育参与中遭受了显性和隐形的歧视与排斥;女性体育权利演变的背后动因主要受固化的性别偏见、社会规训、性别角色期许、性别角色斗争与冲突、体育项目科层制及职业化等因素的影响;应该摒弃固化的性别偏见、倡导积极和斗争的态度,合理建构自身的体育权利来反对任何形式的体育性别排斥现象。刘向应(2014)以美国、澳大利亚法律在推动女性参与高水平竞技体育过程中的实践为案例,考察到妇女在精英体育中的参与度确实有所增加。尽管各国的法律和官僚机制还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但应该以此来审视依赖法律的“自由女权主义”在推动女性参加体育运动机会中起到的所谓决定性作用。

法律对体育权利界定的模糊性,导致城市女性居民对自身体育权利的认知、保护和规制的整体认知不明晰,并在权利享有上存在性别差异。陆素文(2014)以B市L社区女性居民体育参与为案例讨论城市女性居民对体育权利的认知,认为从整体上来看城市女性对于体育权利的认知是模糊的;不同年龄、阶层的女性对体育权利的认知存在差异,在体育权利的实现上,已退休的女性居民明显好于正处于工作期的女性居民;女性居民对体育权利认知的背后蕴含着性别角色和社会文化期许。

中国女性对体育权利的认知水平和权利实现之间的较大差距,使得处理女性体育权利争端时易发生偏离现象。将女性置于具体的体育权利纠纷中,对女性体育权利困境的社会学动因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则可窥见解决路径。杨建成(2015)以社区大妈的广场舞权利纠纷为切入点,认为保护女性体育权利是实现体育公平的重要手段,规制女性体育权利是防止体育权利失态的有效保障措施。要通过建立性别平等观、协调权利与义务关系、健全组织管控机制、“依法治体”等手段疏导女性体育权利实现过程中的社会问题。

(三)女性体育的文化建构

1.女性体育理论相关议题

(1)女性主义体育观

女性体育观的形成、发展、变化与女性主义哲学思潮和女性解放运动的实践有密切关系。女性主义理论渗入体育领域后形成了女性主义体育观,主要包括自由女性主义体育观、马克思女性主义体育观、激进女性主义体育观、后现代女性主义体育观和生态女性主义体育观(陈利红,2014)。中国的女性主义体育观研究,承袭了西方女性主义体育观的整体框架,并以此为指导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女性体育理论。西方女性主义体育理论的两大流派——自由女性主义和激进女性主义都确立了对体育的基本观点。自由女性主义力图实现女性在运动中的平等参与机会,但未触及体育结构的根本。激进女性主义对性别结构和父权制展开激烈批评,并将女性解放的可能路径诉诸跨性别运动和放弃家庭。激进女性主义的方案在现实中给许多女性体育参与者造成实践困境。张宪丽(2011)认为,生态女性主义强调女性与自然的关联,并呼吁女性重新思考其在私人领域中的角色,为女性体育指明的道路是休闲体育和家庭体育。

(2)女性体育研究范式

在女性体育研究范式的确立上,熊欢(2014)提出,从认识论来看,女性体育研究的出发点与目的是“为谁的体育知识”;从方法论来看,要从女性立场出发,以女性自我经验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境,采取多元的研究方法来揭示体育中的性别权力关系;从理论来看,要避免从以“男性主义”为核心的体育理论知识体系和视角出发来观察和解释关于女性体育的现象与意义,更需要从研究实践中发掘并产生关于女性体育的新的理论。

2.女性体育史

2011~2015年,女性体育史研究在延续既往重点历史分期的基础上,不断延展研究议题、拓宽研究视角。唐、宋、近代女子体育史素来是本领域研究的重点。这五年,以唐代、宋代、辽代、近代女子体育发展盛况为背景,以古诗词、体育史料为研究介质,着重于析因、特征分析、社会影响分析的研究仍占多数。但是,也出现了多篇关于延安时期/红色革命根据地、抗战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妇女体育的文献研究。

这五年,经由历史学、社会学、身体政治视角对民国女子体育史的还原与解析日渐增多,并形成兴趣集群,观点指涉民国女子体育发展史、民国女性身体、女子体育观、女子体育教育、女子体育思想(思想家)及其实践、女子体育报道、女子运动会、女性运动生活等方面。

姜志明(2015)认为民国女性体育有着鲜明的救国性、男女平等性、信仰自由性、祛邪扶正性特征。陈刚(2014)认为,民国社会结构变迁会对女性的生物性身体、道德身体与沟通态身体塑造产生影响。

面对这种社会冲击,初创时期的女子体育在学校、家庭、社会等不同的时空格局中展开。清末民初,中国女性首次接受了正规的体育教育,之后便开始了一场关于“谁的身体”、“怎样的身体”以及“谁在支配/使用身体”的社会教育实践运动。阳煜华(2015)认为,教会女子学校和国人自办学校是女子体育发生、发展的两个主要阵地,国家通过制度设计、教科书编撰和师资培养予以制度保障。大多数女性的身体由身困家中到身为国有、身为国用,渐入身心分离之境地。方艳华(2013)通过对游鉴明《超越性别身体:近代华东地区的女子体育(1895~1937)》的评介,阐明了女性运动在国族命运、两性关系、公众舆论等层面的社会文化意涵以及运动与女性特质的关系呈现、女性运动生活的日常模式等问题。在社会舆论层面,康有为、梁启超、张汇兰、秋瑾、邹韬奋、王正廷、毛泽东等人的体育思想中均有论及女子体育的益处及社会影响,对此时女子体育发展贡献巨大(李华禄,2015;李芳菲,2015;刘欣,2015;王晓玲,2015;周成,2015;张学海,2014)。

3.性别、体育与大众媒介

女性体育的发展与大众传媒的勃兴息息相关,既可壮大女性体育发展的声势,又有助于架构女性体育的理论大厦,亦有助于社会性别主流化在体育领域的浸润。2011~2015年,性别、体育与大众媒介的研究集中围绕以下三个议题。

(1)体育大众传媒中的女性形象和女性经验

此类研究主要以体育新闻、体育广告为场域范围,以女运动员、女性新闻从业者(记者、主持人)、女性体育迷为研究对象。匡淑萍(2015)从女性体育作为内容、女性作为传者、女性作为受众等三个维度展开研究,从而探讨女性体育与大众传媒的深层关系。吴越民(2012)采用量化、内容分析和质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人民日报》《新民晚报》《纽约时报》的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女运动员的报道与过去数十年相比呈上升趋势,但报道量仍显不足,中国报纸重点报道的是那些强调优雅、平衡和美等与传统的女性形象一致的体育项目;(中国)对于女性运动员作为职业运动员之外的角色报道是不够重视的,在塑造女性体育人物形象时更强调运动员与国家的关系,着重报道她们为国争光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而《纽约时报》在报道时则更多关注女运动员的个人奋斗与个人价值的体现。庞晓玮(2015)认为,经过媒体塑造的女性体育迷的形象与社会中实际存在的女性体育迷的整体形象并不契合。她们美丽、性感、狂热,是被理想化了的女性范例,并分析了这种异化塑造及构建机制。

(2)对女性与体育传媒文本的分析

在体育文化传播的场域中,女性既是“被看的身体”的客体,也是“通过传媒文本能够言说”的主体。阳煜华(2014)认为,女性运动广告微观分析的典型理路应该是通过“语言和言语、能指与所指、横向组合与纵向聚合进行文本分析”,才能揭示女性运动广告的结构关系和符号学意义。潘爽(2015)以批评性话语切入《新体育》2010~2014年508篇有关女性体育语篇,认为存在以下问题:女性体育报道语篇明显少于男性;女性体育话语凸显了传统女性观念,在再现女性体育时掺杂着男性主义的意识形态;女性体育形象以男性审美为标准,对于女性运动员的外貌、身材、衣着等的描述不遗余力;女性体育报道受到了刻板印象的影响。

(3)传播方式对女性运动参与的影响

张燕霞(2013)以在福建省体育中心参与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瑜伽等六个项目体育锻炼的女性群体为研究对象,从口碑发送者的专业能力、口碑接收者与发送者关系强度、接收者专业能力、口碑信息自身四个角度探寻口碑传播对女性运动参与存在的影响。

4.社会性别与体育人类学

体育是与人类的衍生发展、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独有文化现象,而性别差异是人类社会最为基本的分化特征,具体表现为生物和社会差异两个方面。这五年,在将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熔于一炉的体育人类学中,出现了挖掘性别的体育人类学意义的研究,社会性别分析亦成为体育人类学的一个重要视角。2011~2015年,首次出现了从人类学视角考察女性体育的研究。何胜保(2014)考证了江永女书文字中的歌舞文化及歌舞鸟图腾文化,认为江永女书歌舞艺术是地域民俗传统体育活动的表现形式之一,旨在通过女书文字的历史考证对江永女子体育文化进行整理。万义等人(2014)通过对湘西三村女性群体体育参与的目标、情境、规范等进行深度访谈,以及对采集的口述历史资料进行话语解构和文化诠释,在湘西三村女性群体的体育活动参与过程中,地方政府将财政补助、劝解、权威、契约等方式结合,凝聚出巨大的工具性作用,短期内造就了女性体育参与的兴盛局面,而女性体育参与由工具理性行为向价值理性行为转变,才是体育文化建设工作中社会治理模式的集中展现。

5.女性体育研究的国际视野

这五年,中国女性体育研究逐渐突破了“关起门来搞建设”的状态,通过参与、举办国际体育社会学学术会议、关注域外女性体育发展议题来提升本研究领域的学术竞争力。董进霞(2014)与ISSA主席Pike女士访谈录中,详述了国际国内妇女体育发展的热点问题,对中国妇女体育发展的特点、李娜现象、女运动员与社会阶层、伦敦奥运会前后女性体育发展的趋势等进行了探讨。阳煜华(2012)从竞技体育表现、女性领导力、大众体育参与方面总结了亚洲女性体育的成长。同时发现,亚洲各国的社会经济、宗教文化、过度商业化和政策执行失当等,造成亚洲女性体育与欧美的洲际差距不断扩大,而且内部五大分区的发展水平也逐渐出现极化现象。

通过对国外女性体育的研究发现,国外倾向于分析与解决妇女体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些研究通常扎实深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王永顺,2013)。所以,形成问题意识将是今后国内女性体育研究的新导向。有学者将女性、身体、体育、宗教与文化的虬结关系进行历史考察和现实观照,认为伊斯兰文化与女性体育并不互斥,其矛盾焦点在于本应遮蔽的女性身体在运动中暴露出来。穆斯林女性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在充满争议的文化背景中艰难前行,逐步得到了社会认同。穆斯林女性通过体育参与正逐渐跨越男女性别隔离的鸿沟。体育参与也成为西方化和世俗势力对女性渗透的阵地及穆斯林移民女性融入主流社会的方式(阳煜华,2013)。

三 研究不足与展望

(一)研究不足

1.研究系统性、体系化有待提升

由于体育学的综合学科属性明显,既有的二级学科均对女性有所关注和感知。但是现有研究缺乏对国外女性体育理论的整体体认,缺乏对经典理论和新方法的吸纳,对女性体育本土理论和框架的高度抽象不足,制约了研究的系统性和深度挖掘。有些论题诸如体育运动中的性骚扰、同性恋等性别文化实践还属“不可见”的研究领域。

2.理论运用的纯熟程度有待提升

由于女性与体育研究在体育学和社会学等上位学科中的边缘化学术地位,以此为研究专长的学者并不多见,一些研究运用女性学、女性主义理论、社会性别理论时存在谬用和误读。大多数属于拼凑剪贴的碎片式文章,时而述及历史,时而摆出理论,时而综述他人成果,既不归化于一种理论(体系),也没有抓住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与分析框架进行条分缕析的演绎。

3.现实问题的深层致因探究有待加强

与2006~2010年相比,一些研究成果已出现密切结合实践的趋势,研究质量也有所提升,但总的来讲仍有平面化、低水平重复的倾向。表现为数据的解析手段单一、原因分析框架高度相似、缺乏有创见性的观点和结论。女性在体育运动与社会的互动中,既要体现舆情,也要反映出吁请。对于女性体育有所发展、女性体育研究抬头等现象背后的实质与对未来政策构建的昭示,要通过深挖致因来追寻其规律性。

4.多宏观扫视、欠微观探视

多数研究属于以不同年龄、职业、阶层、地域的女性群体为对象的面上研究,宏观扫视型居多。而在对女性个体的体育经验研习方面,尚欠缺从本体出发的、由主观建构的、细微具体的、真实客观的经历与感受的微观探视。

(二)研究展望

1.进一步加强女性体育的议题凝聚性

议题凝聚性的途径,一是来源于对女性/性别研究、社会学等主流理论的自觉归化,二是加强与哲学、社会学、人类学、体育学的对话,形成自洽和圆融的理论体系,才能在体育学和女性学中获得恰如其分的话语权,缔造丰富多彩的女性体育文化谱系,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女性体育文化内涵和文化基调。

2.逐步形成以活跃作者为中心的研究集群

在个体层面,并没有出现大规模以女性体育为研究专长的个体研究者。从个体研究者的研究专长来看,大多属于体育人文社会科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社会学、体育人类学、体育法学等)中的其他方向,只是偶有发表女性体育相关研究。在群体层面,也远没有形成以女性体育中某一个议题为核心的研究集群。

今后的女性与体育研究应注重建立以兴趣为先导的研究团队建设,从培养激发个体的研究兴趣起始,取径于设立相关专项研究基金或在现有的女性/妇女研究基金中增设女性体育资助项目。

3.尝试建立研究中心,组织女性体育的全国性论坛和研讨会

尝试建立以各学科中的女性体育活跃研究者为组织基础的全国性女性体育研究中心,不仅能起到科研带头示范作用,而且能促成跨学科、多视野的研究局面,加速中国的女性体育研究的发展,逐步缩小与国际女性体育研究水平的距离。

组织女性体育的全国性论坛和研讨会,整理、汇辑女性体育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利于逐步构建特色鲜明、理论体系完整的女性体育研究领域,使中国女性体育文化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性别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1]作者简介:阳煜华,女,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