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经验: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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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战略目标和任务

进入21世纪,青海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于2003年在全国首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05年实现向系统性、日常性工作转变,并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平台。2012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再次被提升为“三区战略”之一,[1]其后于2013年6月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将示范区改为先进区,更符合青海实际。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提出总体目标是:推动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到2020年总体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走在前列。在推进步骤上,按照“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进”两个阶段分步实施。

“三年强基础”的任务是,创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民创先的思想、工作和社会基础更加牢固,推动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成效,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依法治省基本方略有效落实,各族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五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态立省战略有效实施,对国家生态安全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八年创先进”的任务是,在“三年强基础”的工作基础上,再用五年时间,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到2020年,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域和城乡差距缩小,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两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6年8月22~24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青海视察工作时,对青海的工作提出了“四个扎扎实实”[2]重大要求,为了贯彻总书记的重大要求,青海省委于2016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十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个转变”[3]的治青理政新理念,其中第二个转变就是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省十三次党代会正式将“四个转变”确立为治青理政的重要战略,并加快了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建设,继海北藏族自治州2015年12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西宁市和玉树藏族自治州陆续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荣誉称号,至此在青海大地掀起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的高潮。其中海西州在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基础上,正在进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活动。

(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重要意义

1.先进区建设是实现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演进和梯级升华。

(1)谋和谐发展就是谋科学发展。先进区建设以和谐青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和谐发展作为目标,实现各民族关系的大团结、各民族文化的大繁荣、各民族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和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大提高,从而更加彰显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2)谋和谐发展就是谋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和谐发展,使各民族的权益都得到基本保障,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相统一,将极大地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的创造力、凝聚力,从而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

(3)谋和谐发展就是谋长治久安。坚持和谐发展,就是要统筹处理各方面的关系,特别是把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作为重要任务,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极大地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夯实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群众基础。

2.先进区建设是探索欠发达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措施的进一步落实,给青海的跨越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青海也面临着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严峻挑战。当前,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呈拉大趋势,成为影响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同时,在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中,民族问题与社会一些深层次问题相互交织,民族互助的有限性、民族团结的相对性、民族和谐的待建性显得突出。而先进区建设战略和实施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战略转变,正是深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要务,靠科学发展来解决发展阶段中凸显的各类问题,靠科学发展来巩固和发展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探索西部高原欠发达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之路的战略创新之举。

3.先进区建设是构建民族工作大格局的必然要求

(1)大主题必须有大载体。民族工作必须要有主题。要把全省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让各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更高层次上彰显“两个共同”主题,势必要对原来的创建活动进行突破性提升,打造出以“两个共同”为主题的新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先进区创建活动。

(2)大作为必须要有大载体。民族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做好民族工作,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在最大限度上动员和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民族工作任务做进一步的梳理和细化,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这就需要先进区创建这个载体。

(3)大格局必须要有大载体。要纵向涵盖先进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横向顾及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必须从维护国家统一和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战略地位来谋划,从有效整合涉及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要素来考虑,形成顺应民族工作大格局形势需要的重大战略构想,这就需要先进区创建这个大载体。

(4)大基础必须要有大载体。在新的起点上建设先进区,就要充分依靠和巩固已有基础,充分运用和借鉴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夯实民族工作大基础,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这就必须要有先进区建设这个大载体。

4.先进区建设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

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区的过程就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过程。(1)通过对基层软弱涣散组织的治理,提高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2)通过对农牧民群众深入了解,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3)通过对党在民族地区执政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各级党员干部提高了战略思维能力和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4)通过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提高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总之,通过创建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得到锻炼,党性修养得到提升,增强了治青理政的本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