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切实推动厅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责任得到层层压实。协助厅党组召开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协同落实,制定“两个责任”的责任、问题、问责清单,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问题清晰、追责有据的权责统一机制。重点制度得到规范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全年列席厅党组会议24次,厅长办公会29次,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为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坚实基础。全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具体整改建议18条,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整改完善制度4项。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谈话函询暂行办法》《信访举报工作办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廉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高度重视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健全116名处级干部(含其他人员4名)廉政档案,将问题线索处置、个人重大事项变动、干部离任审计、问责处理等资料归入廉政档案,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
二、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廉政提醒早预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督查7次,发送廉政短信8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拉警报”“踩刹车”,将抓早抓小融入日常、严在经常。落实检查纠细节。分两次对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厅属企业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5个单位共发现6方面24个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收缴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6万余元。专项治理过筛子。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协助厅党组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厅系统自查出问题181项,清退资金4450元,61名责任人受到批评教育,3名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全厅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防控和纠治。
三、紧盯重要任务,着力规范涉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
始终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准定位,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驻厅纪检监察组牵头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抽调熟悉财政业务的处级干部担任检查组组长,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把关,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扶贫领域腐败、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分别对红寺堡区、西吉县等6个县区2017年度21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30多个贫困村、160多户贫困户实地核查、资料取证、问题性质认定,最终确定存在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实施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擅自变更补助标准等5类27个问题,对其中违纪违规的9个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市县的纪委监委。截至目前,移交的9个问题线索已由相关市县纪委监委全部进行初核或处理,收回违规发放补助资金2万元,给予通报批评教育17人,提醒约谈2人,诫勉谈话1人,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项目程序合规,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深植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强化廉政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政教育紧抓不放。举办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培训班,紧紧围绕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熟悉业务的领导,从党纪政务案件审核处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解读、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与思考等方面的内容对财政厅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市、县(区)财政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共计116人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培训,有效提升各级财政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履职能力。廉政谈话早打招呼。对2018年新提拔的6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采取“谈话+考试”的形式使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主动学习党纪法规,并提醒他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醒,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把住关口,守住底线,努力成为既勤奋干事又干净做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党规的学习,召开厅系统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组织观看《贪欲之祸》廉政教育视频,要求全厅党员干部汲取董锋、陈延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财政厅120名党员干部前往银川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参观服刑人员的工作车间和监区宿舍,观看监区警示教育展览,听取2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始终把依纪依法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作为维护党纪法规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线索渠道不断拓宽。积极与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其财政资金检查职能和专业手段,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全年2个部门配合共同对6个县的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对财政厅办公室、农发办、干教中心、注会协会、惠民投融公司等单位进行检查,形成了信息共享、内外协作、集成高效的执纪监督联动机制,实现驻厅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转变,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执纪审查持续发力。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2件,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委转办11件(含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3件)、监督检查中发现15件、查办案件中发现1件、其他部门单位移交5件。处置情况:直接了结2件,函询2件,初核12件,立案5件(含去年问题线索今年立案2件),移送协办13件。全年共处理19人,其中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5人,给予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解除聘用关系1人,收回涉案资金333464.62元。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派驻监督履职能力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专项活动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开展“三整顿,三提升”活动,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研究制订活动方案,紧贴岗位职责、紧贴思想作风、紧贴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分析,认真查摆剖析纪检监察组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短板,深入查找个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性,将日常工作与整顿提升相结合,做到以整顿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整顿效果,切实把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强化学习注重日常练兵。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和例会制度,集中学党章党规和国家监察法,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开展查办案件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学习、案件讨论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多渠道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中央、自治区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掌握政策法规、案件审查、综合业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履职能力。先后输送2人参加区纪委专案和案管室跟班学习,通过参加专案和跟班学习更好的掌握政策法规、案件审查等相关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杨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