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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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担当作为 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驻宁夏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白德东

2018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厅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18年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履行职能“,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协助厅党组管党治党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一是管党治党责任得到层层压实。2017年3月26日协助厅党组召开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协同落实,制定“两个责任”的责任、问题、问责清单,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问题清晰、追责有据的权责统一机制。二是重点制度得到规范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全年列席厅党组会议24次,厅长办公会29次,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为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坚实基础。全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具体整改建议18条,督促相关处室单位整改完善制度4项。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制定《谈话函询暂行办法》《信访举报工作办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三是廉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高度重视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健全116名处级干部(含其他人员4名)廉政档案,将问题线索处置、个人重大事项变动、干部离任审计、问责处理等资料归入廉政档案,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

(二)强化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落地生根

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廉政提醒早预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督查7次,发送廉政短信8次,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拉警报”“踩刹车”,将抓早抓小融入日常、严在经常。二是落实检查纠细节。分两次对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厅属企业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5个单位共发现6方面24个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收缴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6万余元。三是专项治理过筛子。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协助厅党组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厅系统自查出问题181项,清退资金4450元,61名责任人受到了批评教育,3名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厅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上有新认识,观念上有新转变,工作上有新措施,“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防控和纠治。

(三)紧盯重要任务,着力规范涉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监督检查局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围绕扶贫资金监管不力、扶贫领域腐败、扶贫作风不实等问题,分别对红寺堡、西吉等6个县区2017年度21个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30多个贫困村160余户贫困户实地核查、资料取证、问题性质认定等,发现扶贫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实施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擅自变更补助标准等5类27个问题,对其中涉嫌违纪违规的9个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市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收回违规发放补助资金2万余元,通报批评17人,提醒约谈2人,诫勉谈话1人,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程序合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成绩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

(四)强化规矩意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筑牢

高度重视教育的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是教育培训紧抓不放。举办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培训班,从党纪政务案件审核处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解读、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与思考等方面对厅系统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市、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等共计116人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培训,有效提升各级财政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履职能力。二是廉政谈话早打招呼。对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采取“谈话+考试”的形式使新履职的干部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并时刻保持警醒,把住关口,守住底线,努力成为既勤奋干事又干净做人的领导干部。三是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召开厅系统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组织观看《贪欲之祸》廉政教育视频,汲取董锋、陈延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百余名党员干部前往银川监狱,参观服刑人员的工作车间和监区宿舍,观看监区警示教育展览,听取2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以案明纪、敲响警钟,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加大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把依纪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作为维护党纪法规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一是线索渠道不断拓宽。会同厅监督检查局对6个县的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对厅办公室、农发办、干教中心、注会协会、惠民公司等单位进行检查,形成信息共享、内外协作、集成高效的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实现执纪监督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二是审查调查持续发力。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2018年处置问题线索34件(含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3件),其中,直接了结2件,函询2件,初核12件,立案5件,移送协办13件。全年共处理19人,其中,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解除聘用关系1人,收回涉案资金33万余元。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敢腐、不能腐的机制正在形成。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党员干部,要牢牢抓住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财政实际,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扎实开展财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放在推动一切工作的首位,努力营造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

前不久,中央通报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对涉及的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出严肃处理,可以说,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纪律教育课,警示我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具体的,不是空洞的,更不是停留在表态上、材料中,必须实实在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中,落实到行动中。在这一点上,决不能有半点含糊或动摇。

2018年初,财政厅党组为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厅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讲党性原则的政治高度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财政部门肩负着财政资源配置、管理、监督等重大职责,在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任务繁重,在推动预算管理、减税降费、大额资金分配管理以及防止和避免各类财政乱象的发生方面责任重大,所以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责任,坚决反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不落空、见实效。

(二)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我们党而言,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讲话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用严管体现厚爱。

在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来越细,在反腐败斗争的号角越吹越响、螺丝越拧越紧的大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这一信号现在表现的如此强烈、如此明确,如果我们还认不清形势,还没有思想准备,还不落实在行动上,吃亏是必然的。

所以我们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对涉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保持高度警觉,主动研判、果断处置;要紧盯“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等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用扎实的工作成效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落实落细;要紧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落实好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要紧盯资金管理、预算审核审批、项目申报评审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三)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从2017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的情况看,“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如逆水行舟,一篙松劲,前功尽弃。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不能有任何松一松、缓一缓的想法,能否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是检验党性观念强不强、宗旨意识牢不牢,是否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一把重要尺子,绝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实实在在的大事、要事,既是纪律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当前,作风问题的顽疾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石泰峰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既要解决老问题、也要紧盯新动向新表现,拿出管用的整治措施。

形式主义注重表面、不注重实际,实质上是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实质上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辅相成、相促相长,危害很大。我们财政系统有没有,我看不仅有,还较为普遍,甚至在局部也很严重。我们许多同志感觉会议太多、文件太多,整天沉浸在“文山会海”中,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虚功做得多,压力很大。我们有的同志,高高在上,不去掌握实情,不认真听取市县和其他业务部门的意见,工作针对性不强,与实际情况两张皮,搞得人家对我们意见很大。有的同志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形式化倾向,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追求分数,不注重实效。我们还有的同志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说在嘴上、留在纸上,不去抓落实,甚至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这都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实的表现。今年,我们要减肥降脂,坚持“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控会议、文件,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留更多的时间调查研究,留更多的精力贯彻落实。

在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制订督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去整治,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狠手,推动财政系统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以及财政厅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在分析宁夏的反腐败形势时,石泰峰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是党中央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重大判断,也是我们宁夏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

对财政系统而言,一些干部对法纪缺乏敬畏、戒惧之心,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利的私器,有的在十八大甚至是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顶风作案。自董锋、陈延违纪违法被查处后,财政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深刻反省,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严肃查处李文明等违纪违法案,处理一批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规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同时,对制度层面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廉政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客观地讲,厅系统不敢腐、不能腐的综合惩防机制逐渐形成。

对于各类腐败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的要求是明确的,驻厅纪检监察组惩处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任职时间长短,曾经做过什么贡献,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是“100-1=0”,就要严肃查办、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我们要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领域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涉农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挤占挪用、拖欠滞留扶贫资金等问题,紧盯虚报冒领、截留贪污、优亲厚友等问题。要严格督查违规举债行为,坚决防止违规违法举债,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要严格督查减税降费工作,确保中央的政策要求落实到位。2018年下半年,驻厅纪检监察组将会同监督检查局和相关业务处室对上述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坚决纠正在政策落实和行政监管过程中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要让党员干部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又要注意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多从总结经验教训的角度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客观公正的解决问题,不要什么问题都用纪律手段处置,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机构,要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自觉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将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这里讲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是纪检监察组的干部,还包括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及各级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因为监督是大家的共同职责,对党组、对驻厅纪检监察组要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探头”作用。只有我们财政系统所有从事纪检的同志同频共振、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构建起党内监督的“防火墙”,才能真正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要严格执纪强业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两种职能,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强化监督树形象。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坚决防止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现象。坚持纪检干部遵规守纪标准更高、违纪处理尺度更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秉公办事、文明执纪,使我们所处理的案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做到对党、对组织、对同志们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