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唯一吗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在高二《生活与哲学》第六课中既是教学重点,又是教学难点。许多学生对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深信不疑,但对“唯一”二字却感到懵懵懂懂。学生曾这样提问:“科学理论(包括定律、定理)是否也可作为检验某种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如果不能,为什么我们常说,某原理(理论)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或该命题(说法)不符合(违背了)某原理(理论),因而是错误的,这不是把科学理论作为评判某种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了吗?如果能,那不正说明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不唯一吗?”我们认为,要解开学生这个思想上的疙瘩,纠正其认识上的偏差,必须帮助学生理解以下三点。
第一,为什么只有实践才能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正确认识,是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要判明主观同客观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如何,主观认识自身是无法判断的,无法自言其明的。同样的道理,客观世界本身也不能作出判定。唯一能够充当检验标准的只能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沟通”并加以比照进行验证的“实践”,因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一种主观认识是否正确,就必须看在这种认识指导下所进行的实践活动的客观效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达到了便是正确的认识,反之则是错误的认识。
第二,一切认识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才能确定其正确与否。
首先,人们对未知事物的认识正确与否必须经过实践来检验。由于客观世界范围的无限广大,人类业已获得的正确认识只是对无限世界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认识,因此对未知事物的认识正确与否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
其次,人们对同一事物的更广、更深、更新的认识正确与否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任何正确认识都只是对该事物一定方面、一定层次、一定程度的正确反映。因此,对同一事物的更广、更深、更新的认识正确与否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
再次,人们以某种科学理论为指导推理出的对事物的新认识正确与否,也必须经过实践来检验。尽管推理也是一种人们获得新知识的方法,但推理的前提是否正确,推理的过程是否合乎规则,推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可靠,必须由实践来检验。特别是推理得出的新认识,只是停留在主观认识层面上,它能否作为行动指南,指导人们的实践获得成功,还必须将其运用于实践,加以验证。
第三,不能把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与实践标准混为一谈。
科学理论是真理性认识按其内在逻辑体系构成的系统化、理论化的认识。它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并对实践有着巨大指导作用的正确认识。我们谈论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是从它作为一种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这一角度出发的。当人们以某种科学理论(原理、定理、定律)作为依据开始实践时,这强调的是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当人们在科学理论指导下通过实践获得预期目的时,这也是强调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同时还能说明科学理论再次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当人们谈论一种认识是否符合科学理论时,这依然不能说明科学理论可以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因为科学理论本身只是被实践检验了的正确认识,它本身不能充当检验其他认识的标准,人们以科学理论判断是非,实际上是在人的认识领域中进行判断、推理的思维过程。这就是说我们获得的认识只要同科学理论所反映的对象在领域、层面、时空上一致,就无需再由实践亲自检验,只要符合科学理论即可,因为它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实际上判断是非的标准仍然是实践。可见,科学理论作为认识,只对实践具有巨大的作用,不能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如果我们把正确认识看作是人类认识发展的一条长河,那么河流奔腾不息的源头就在于人类永不停息的实践,是实践荡涤了一切谬误,是实践构建了正确认识大厦的雄厚根基。总之,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