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布置原则及结构选型、结构上的作用、结构计算、构造、堆料仓、槽仓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对《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2003(以下简称原标准)表达不明确的条文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在条文说明中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2)对深仓、浅仓的分类做了必要的调整;
(3)对小型浅仓和大型圆形浅仓贮料压力计算方法的区别增加了新规定;
(4)根据筒仓薄壳结构的特性,增加了适用于筒仓的预应力设计内容;
(5)增加了直径大于30m的圆形筒仓温度作用的计算及设计内容;
(6)根据筒仓使用功能及结构特性的要求,对本标准的条文内容与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相左之处,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在条文说明中进行了必要的解释;
(7)本次修订增加了堆料仓的设计内容,并将堆料仓增编为本标准的第7章;将原标准附录A的槽仓改编为本标准的第8章,原附录B的名称改为圆形筒仓仓侧大偏心卸料荷载,附录C的名称改为大型圆形浅仓贮料压力计算公式;对原标准附录G的设计内容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增补,改为本标准的附录K;增加了附录F框架支承式钢筋混凝土矩形筒仓的侧移刚度;
(8)将第2章术语和符号中的外语专用名词,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规定及近年来国外通用的专业用词进行了修改;第3章增加了筒仓的设计使用年限、抗震类别、结构安全等级及筒仓的使用条件,明确了筒仓结构使用高强钢筋HRB400、HRB500的条件和规定;第4章(结构上的荷载)改为结构上的作用。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钢筋混凝土筒仓标准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
国贸工程设计院
江苏新筑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参加单位: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崔元瑞 陈玉欣 田树桐 连艳红 杨 眉
林 娜 欧阳俊 司马德义 邵一谋 姬海清
李胜利 肖玉银 李寿明 袁海龙 郭呈周
鲁明玉 周先财 原 方 刘海燕
主要审查人:王志杰 龚 佳 郝汝青 周丽琼 王振清
徐 晖 王宗祥 刘跃生 郑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