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在高铁覆盖工程覆盖区内主要承载的语音和数据业务应满足终端在90%的位置、99%的时间可接入网络。
4.2.2 语音业务服务质量要求,在不考虑无线可通率影响的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呼损率不应大于5%;
2 掉话率不应大于5%。
4.2.3 数据业务服务质量要求,在不考虑无线可通率影响的情况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掉线率不宜大于10%;
2 误块率不宜大于10%。
4.2.4 其他服务质量指标应满足相应技术制式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