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5422-2014 轻金属冶炼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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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槽体焊接

Ⅰ 主控项目

12.6.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预热、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预热、烘焙记录。

12.6.2 焊工应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认可的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12.6.3 焊接前应按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焊接作业指导书。

12.6.4 焊接接头的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和弧坑等缺陷,槽壁纵向对接接头不得有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放大镜、探针等观察检查。

12.6.5 焊接接头的各种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要求,检测种类应符合表12.6.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表12.6.5规定的数量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及检测记录。

表12.6.5 焊接接头的检测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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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一般项目

12.6.6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焊缝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焊缝过渡平滑、匀直、美观,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6.7 槽体焊接后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6.7的规定。

表12.6.7 槽体焊接后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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