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 总 则
1.0.1 为了使发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的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要求,统一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的设计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新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1000kV及以下变电站、换流站的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也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常规部分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本标准不适用于发电厂应急照明专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
1.0.3 采用计算机进行监控的发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应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对间断时间要求不高的大容量的非计算机负荷不应由UPS供电。
1.0.4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应贯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便于安装及运行维护。
1.0.5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