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标高轴网及平面视图的创建
1.复制标高
链接建筑模型后,切换到某个立面视图。例如,切换到“立面(建筑立面)”>“空调通风-东”,如图2-41所示,发现在绘图区域中有两套标高,一套是“机械样板”项目样板文件自带的标高,一套是链接模型的标高。在项目浏览器的“视图(规程)”下也能发现楼层平面和天花板平面视图中的标高是项目样板文件自带的标高。
图2-41
为了共享建筑设计信息,需要先删除自带的平面和标高,然后使用“复制”工具(该工具不同于其他用于复制和粘贴的复制工具)复制并监视建筑模型的标高。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方法一:
(1)切换到任意一个立面视图,选中原有标高,将其删除。在删除时会出现一个警告对话框,如图2-42所示,提示各视图将被删除,单击“确定”按钮。
图2-42
(2)单击功能区中的“协作”选项卡>“复制/监视”>“选择链接”,如图2-43所示。
图2-43
(3)在绘图区域中拾取链接模型后,激活“复制/监视”选项卡,单击“复制”激活“复制/监视”选项栏,如图2-44所示。
图2-44
(4)勾选“复制/监视”选项栏中的“多个”复选框,然后在立面视图中选择标高 15F、16F,单击“确定”按钮后,在选项栏中单击“完成”按钮,再单击选项卡中的按钮,完成复制。这样既创建了链接模型标高的副本,又在复制的标高和原始标高之间建立了监视关系。如果所链接的建筑模型中的标高有变更,打开该MEP项目文件时,会显示警告。同样,复制监视轴网,项目中的其他图元如墙、卫浴装置等均可通过此步骤复制监视。
方法二:直接将链接模型锁定,则模型将不可更改,如图2-45所示。
图2-45
2.创建平面视图
删除项目文件中自带的标高后,项目文件中自带的楼层平面及天花板平面也会被删除,所以需要创建与建筑模型标高相对应的平面视图,具体步骤如下:
(1)单击功能区中的“视图”选项卡>“平面视图”>“楼层平面”,打开“新建楼层平面”对话框,如图2-46所示。
图2-46
(2)选择标高15F和16F,然后单击“确定”按钮。
(3)平面视图名称将显示在项目浏览器中。其他类型平面视图,如天花投影平面视图的创建方法与上述方法类似。
(4)单击“项目浏览器”>“机械”>“HAVC”>“楼层平面”>“15层”,打开15层平面图,可以看到由于链接的建筑模型在链接时是以“原点对原点”的方式链接的,所以链接的模型平面图不在4个立面视图的中间。这时,可以调整4个立面视图,使建筑模型在平面视图中间,如图2-47所示。
图2-47
3.创建轴网
创建完平面视图后,需要绘制轴网,具体步骤如下:
单击“建筑”选项卡中“基准”面板下的“轴网”命令,在平面中绘制轴网,如图 2-48所示。
图2-48
4.保存该项目文件
将复制好的标高轴网的项目文件保存并复制两份,分别用于水系统的绘制及电气系统的绘制。分别命名为“风系统模型”“水系统模型”和“电气系统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