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原来是这样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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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王”。

先秦时期,天子和诸侯都可称“王”,秦汉之后,天子不再称“王”,“王”成为封爵中的最高一级。那么,“王”的本义是什么?为什么可以继“皇”、“帝”之后代表最高统治者呢?

《说文解字》:“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

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所作的错误解说,林义光在《文源》中辨之甚详:“通三画未可云通天、地、人,天、地、人者,王亦非能参通之也。所引孔子语亦无考。”林义光的质疑十分有道理,中间一竖虽然连通了上下三画,但怎么就能够意味着参通了天、地、人呢?而且为“王”者也未必就能够真正参通了天、地、人。因此许慎的解释是附会之言。

欲知“王”的本义,我们还是来看看“王”的甲骨文字形之一(图43),还有的写作甲骨文字形之二(图44),吴大澄认为下面表示火,上面表示地面:“地中有火,其气盛也。火盛曰王,德盛亦曰王,故为王天下之号。”林义光也认同此说,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中进一步发挥道:“地下之火称王,犹天上之日称帝。二者皆天地间威力最烈之物,故初民取以为统治者之号。”

图43 甲骨文[王]

图44 甲骨文[王]

但甲骨文的“火”实与这个字形下部的字符不合。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的解释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像刃部下向之斧形,以主刑杀之斧钺象征王者之权威。”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中阐释得更加充分:“象形,大钺的头部之形,加上斧柄为‘戉’(钺)。钺头刃部朝下,并非实用的兵器,实为显示君王尊严的仪礼之具,置于王位之前,用为王权之象征,因此‘王’指代君王、君主、帝王。”

“王”的金文字形(图45),下面斧钺的刃部更加清晰,也更加栩栩如生,整个儿就像一把大斧。因此,“王”的本义就是一把刃部向下的斧钺。我们现在使用的“王”字,上中下三横等齐排列,再也无法辨认出斧钺之刃的形状了;实际上在“王”的小篆字形中,中间的一横向上紧挨着最上面的一横,将斧柄与斧刃区别开来,仍然有斧钺的遗意。

图45 金文[王]

诚如白川静先生所说,斧钺早已由实用的兵器演化为仪礼之具,成为王者权威的象征。《尚书·牧誓》绘形绘影地描述周武王伐商时的仪仗:“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周武王左手持着用黄金装饰的大钺,右手举着用牦牛尾装饰的白色军旗,指挥军队。既为黄金装饰,如何能够实战?况且即使君王亲自执着斧钺,也绝不会真的冲到战场的第一线,自有士卒“为王前驱”,因此“黄钺”只不过是显示君王威仪的仪仗而已。

据《左传·昭公四年》载,齐国大夫庆封杀了齐庄公,三年后又遭到国内其他家族的围攻,只好投奔吴国。楚灵王联合诸侯伐吴,攻取了庆封的封邑,在杀死庆封之前,楚灵王“负之斧钺,以徇于诸侯”,让庆封背负着斧钺,在诸侯面前巡示,数说他弑君的罪行。之所以“负之斧钺”,就是将楚灵王作为君王的权威,通过斧钺象征性地加诸于庆封的身体之上。

《汉书·天文志》也记载了斧钺的类似功能。汉景帝中元二年,梁王刘武为了争夺王储之位,派人刺杀了反对他继位的大臣袁盎,汉景帝大怒,于是“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斧戉谢罪,然后得免”。“布车”指用布当作帷幔的车子,梁王不敢乘坐装饰华丽的车子,这是表示谢罪的意思;入关后,梁王趴到斧钺之上,同样表示谢罪,结果汉景帝赦免了他。“伏斧戉”,伏在斧钺之上,意味着向君王的权威投降。

这就是“王”为什么成为君王称谓的由来。实战中,斧钺的刃部一定要朝上,才会具杀敌之效;而在“王”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斧钺的刃部却偏偏朝下,显然只具备象征性,用斧钺来象征君王的权威,并从此固定为君王仪仗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