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如何培养领导者必备的指派工作的能力
1994年,被调派到良品计划的第四年,我从总务人事部长转任无印良品事业部长。
无印良品事业部长的职责,是负责统筹商品部、销售部和由正职员工所组成的业务课,当时全公司员工有八成也就是大约200人都成了我的部下,如果加上兼职人员和工读生的话,总人数更多达1000人以上,相较于总务人事部长时期我的部下还不到十人,这会儿却在一夕之间暴增了20倍。
在那之前,我还能够当面向每一个人下达指令或沟通意见,但一下子面对200人不可能做到同样的事,有些人我甚至无法把脸跟名字对应起来。
况且我之前一直在人事单位服务,对于商品部的工作、销售部的工作和业务课的工作,几乎可说是个门外汉。
“我该如何下达指令?如何执行我的工作?”左思右想之后,我做出了一项决定,那就是把各部门的业务分别指派给商品部长、东西二区的销售部长和业务课长四个人,而我的工作就是和这四个人保持良好的沟通。
“领导者必须把工作指派给部下。”这话听来理所当然,但我认为能不能妥善指派工作将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工作成果。
光凭一句“这个工作就交给你啦”便让部下随心所欲地发挥,这样纯粹是撒手不管,放任而已。也许有人会认为“既然都交代下去了,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然而此处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陷阱。
那就是,部下能否做出成果来,完全掌控在部下的手中。
所谓的指派工作,并不是把工作分配给部下,而是必须领导部下成功完成工作。
因此,当工作的成果完全掌控在部下手中时,代表主管是一个失职的领导者。
反之,有些人从不放任,部下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在他的管辖范围内,这是不善于指派工作的人才会有的管理方式。如果只有一两名部下的话,这种方式还行得通,但人数一旦增加,肯定会左支右绌。
那么在指派工作时,最重要的究竟是什么呢?
指派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传达方式。
在指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在一开始就明确告知部下三件事:
1.那项工作的目的;
2.在何时之前完成;
3.希望将该目的完成至何种程度。
如果只是模棱两可地交代“把这个处理一下”,我认为以领导者来说,这是一种相当缺乏责任感的行为。
真正重要的是,即使赋予部下自由裁量、自行发挥的权力,领导者仍然必须适时地确认重要事项,一步一步引导部下创造成果。
即使把工作指派给部下,创造成果的最终责任还是在指派者身上。因此,确认能否确实创造成果是领导者的工作。
很多时候即使询问部下:“事情进展得还顺利吧?”对方回报说:“一切顺利。”事情还是有可能未按照自己的期望发展。此时,确认“交代下去的工作是否获得成果?”“自己预设的目的真的达成了吗?”便是领导者的工作。
领导者的工作不可能靠领导者一人独自完成,势必得指派给部下,由部下执行并创造成果,以达成最终目的。其实这种工作方式相当复杂,比自己一人工作还要困难。
但也正因为如此,倘若领导者指挥有方,便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光凭一己之力绝对无法完成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