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现状
(一)关于文化变迁理论的研究
关于文化变迁的定义,有学者认为文化变迁指的是“在技术、社会、政治、经济组织以及行为准则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过程”①。就大多数人类学者而言,文化变迁是某族群在接触其他族群过程中,吸收引入新式观念行为,从而导致传统观念行为的改变。黄淑娉、龚佩华所界定的文化变迁概念为:“或由于民族社会内部的发展,或由于不同民族之间的接触,因而引起一个民族的文化的变化。”②
文化变迁理论源于西方的文化人类学。人类学各学派持有不同的社会文化变迁理论,但也都有各自不足之处。早期进化学派认为社会文化变迁是由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过程。但该学派不大注重族群间的文化交流。传播学派则认为文化变迁的过程就是文化传播的过程,但对其传播过程缺乏可信服的解释。以博厄斯为代表的历史学派则注重具体民族的历史文化特性,认为这种特性是社会内部与外部共同作用的结果。该学派将传播要素作为文化变迁的考量标准,但反对极端传播论,其局限性在于注重详尽的描述,而忽略了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第三世界民族国家在被殖民化的过程中,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间的碰撞导致的文化变迁乃至现代化,成为热门的人类学课题。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巴尼特的理论,即认为创新是文化变迁过程的基础,内容包括进化、发明和发现,以及传播、借用。
至于文化变迁的原因,西方文化人类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一是物质层面的技术发明。二是传播,其方式主要为直接接触、媒介接触以及刺激性传播。三是涵化,即在外部压力下的文化移入,最为典型的便是占据支配地位的一方在殖民化等征服过程中对从属地位的一方进行文化移入,后者为了在变迁世界中存活,被迫选择适应支配社会的文化。涵化在殖民史上屡见不鲜,因涵化引发的文化变迁有取代、综摄、抗拒等多种结果。四是反抗与革命,这属于最激烈、最迅速的文化变迁方式,也是文化涵化到极致后的最终发生方式,最终表现为外国殖民力量与本土社会力量间的斗争。近代新兴民族国家基本都以革命方式引发文化变迁。马林诺夫斯基认为,传播是引起社会文化变迁的原因。① 涵化一词与文化接触一词概念大致相同。赫斯科维茨所界定的涵化含义为“由个别分子组成而具有不同文化的群体,发生持续的文化接触,导致一方或双方原有的文化模式的变化现象”②。霍尔(Stuart Haller)认为,“传媒是现代文化符号编码的工具”③,他属于典型的传播论者。
总体而言,关于文化变迁的理论研究,功能学派认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其组成部分皆作用于整体,即使一处失调,其他部分仍可调节,因此即使社会文化变迁,社会仍呈平衡态势。早期进化论者则认为文化与社会的进化导致文化与社会的进步,但其属于渐进式的进化论,即强调技术、经济、环境在社会文化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而忽视了革命突变式的阶级斗争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动力作用。
(二)关于中国社会文化变迁的研究
其中最为典型的专著有刘志琴主编的《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1至3卷),以及焦润明等编著的《当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1至3卷)。这两套书皆属于编年体学术著作。《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成书历时五年,试图扭转学界在研究中国近代文化史时过于注重对上层、精英、制度、意识形态的倾向,转而研究社会下层民众的生活百态、习俗风尚以及背后的价值理念的变迁,旨在通过发掘社会民众生活的历史样貌,启示人们,现代思想要启蒙有效,不仅需要先进启蒙者避免曲高和寡、真正深入社会民众以整体把握社会氛围从而调整推动社会民众观念的变化,还需要经济的发展。其中经济的发展才是召唤民众的坚实力量。换而言之,只有深刻、全面的社会现代化,实现社会转型,才是使得社会文化推陈出新的真正动力。本书以“鸦片战争—维新运动”“戊戌变法失败—辛亥革命”“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三个时间段作为考察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的分期。作者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时间而非五四运动的成立作为第三个时期的划分下限,是由于作者认为中共所倡导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从结构上改变了近代中国文化的构成。中国社会从古代向近代更进的过程中,文化也从传统单一的封建文化核心构成向封建文化、帝国主义文化、旧民主主义文化(资本主义文化)、新民主主义文化共存的局面。①《当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1至3卷)分为1949—1966年、1966—1981年、1981—1999年三个历史时期。本书认为中国社会文化的变迁并没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结束,“跨越式的方式追赶世界现代化浪潮”仍是国人的心理。① 民族独立的问题解决后,还需要解决社会发展问题,还需要在经济、科技领域发展。本书通过梳理50年来的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文化领域的重大事件,总结出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的特点:一是政治性,即执政党所推崇的马克思主义决定了其在中国社会文化中的正统地位;二是人民性,即翻身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人的人民大众,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民众意识得到空前提高;三是民族性,即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从而一种民族性的文化得到重新整合,社会文化呈现出民族形式与优秀古今中外文化的结合;四是赶超性,即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众的工作热情、奉献精神,改革开放后国民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追求与向往,同时包括当代年轻人“高消费”“家庭现代化”浪潮以及崇洋媚外的行为、心理。
此外,梁景和等编著的《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嬗变研究(1919—1949)——以婚姻·家庭·妇女·性伦·娱乐为中心》一书,则根据社会文化的内容划分为婚姻卷、家庭卷、妇女卷、性伦卷、娱乐卷。在婚姻卷中,作者立足于中国1919—1949年30年现代婚姻文化形态的嬗变,分别对知识青年婚恋观嬗变、城乡婚姻变迁以及中共革命根据地婚姻改造进行描述;在家庭卷主要从家庭改革思潮、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变革、家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关系角度进行梳理;在妇女卷主要从妇女职业运动、妇女教育、妇女参政运动以及妇女禁缠足运动展开论述;性伦卷主要包括教育界关于性教育的讨论与实践、知识分子的性教育文化观;娱乐卷则分为城市娱乐、中共革命根据地的“红色娱乐”以及无线广播影响下的民众娱乐。作者在梳理以上五个方面的基础上,总结了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变革的特点,即包含着思想文化观念的激烈交锋时无形中引发了一些负面现象,以及现代中国社会文化产生变革的有限性。作者认为,中国社会文化嬗变的文明启示在于实现“人人平等、个性解放以及追求生活幸福感”①。
(三)关于近现代中国乡村文化变迁的研究
学界集中研究的历史时期主要是民国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期。关于民国时期的乡村文化研究成果中,有不少国外学者也参与其中。比较有典型性的是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甘布尔·西尼的《定县:一个华北乡村社会》,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等。这三位学者都是集中于华北乡村的研究。其中杜赞奇最具代表性,他认为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政权没有意识到权力的文化网络资源,而是绕开这一资源建立了新的政治体系,这使得传统乡村文化网络受到国家政权的强力冲击与侵蚀,国家政权与传统文化网络的关系被斩断。杜赞奇将这种被斩断的结果称为“国家权力的内卷化”②。这一概念引起了国内学者的思考。例如张鸣在《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一书中指出他并不认同“内卷化”的概念,也不认同杜赞奇将乡村权力结构嫁接到西方的“经纪”概念中。他认为中国乡村社会权力中,传统乡绅的权力属于文化权威,他们与农民的关系更多的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传统乡村社会有其特定的权力结构及其背后所隐含的文化结构。尽管现代化进程改变了乡村权力结构,但战乱的半个世纪使得乡村权力结构无法逃脱军事色彩,传统意义上具有文化性质的乡村权力转向了武装化,乡村传统的文化道德网络都受到了损害。此时的乡村文化组织的功能系统已经受到大面积萎缩。张鸣同样认为黄宗智的“过密化”生产并不符合中国当时的乡村实际,因为中国乡村文化以及乡村权力已经逐渐丧失自主性,乡村的衰败不可避免,其根源在于此时的中国既遭受着殖民性破坏,又经历着畸形的城市导向式的现代化。① 国内学者中,费孝通、梁漱溟、晏阳初等知识分子,致力于中国乡村问题研究。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成为概括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的经典。他认为中国乡土社会是由私人联系而成的网络,其维系要素是道德伦理。社会范围是由“从 ‘己’推出去的”②。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的根在乡村,中国原本就是乡村国家,孕育着高度的乡村文明。③晏阳初认为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改造需要通过生计、卫生、文艺以及公民教育的途径来实现。④
(四)关于陕甘宁边区乡村社会文化的研究
目前学界反映边区农民整体性的社会生活的文化研究成果较少。与此相关的主要有黄正林的《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生活》,该文章梳理了边区饮食、穿衣以及娱乐生活,总结出边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的不协调性,以及边区农民与干部之间的生活差异性、边区社会生活整体的时代性特征。⑤ 此外,尚子翔、梁仲明的《试论陕甘宁边区社会变迁中的“文化堕距”及其弥合》一文,认为当时边区民众的精神文化无法适应物质文化的发展速度,从而出现“文化堕距”。为此,边区政府探索出建设法制、繁荣物质文化、发展文教事业、开展群众动员的路径以弥合“文化堕距”。⑥ 王晓荣、何金凤的《抗战初期中共对陕甘宁边区外围国统区乡村上层的社会动员——以陕西关中地区为例》一文,则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层面反映陕甘宁边区乡村社会变迁。①
关于边区乡村婚姻、妇女、家庭文化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其基本都是合并在一起研究。例如秦燕、岳珑的《走出封闭:陕北妇女的婚姻与生育(1900—1949年)》一书属于地域妇女史的研究专著,该书围绕妇女生活,梳理了近代至延安时期陕北的婚姻形态、习俗的变革,家庭中的两性关系变化,妇女的婚姻、生育观念变化等。从整体而言,近半个世纪里,陕北妇女从封闭走向了解放,但社会解放仅仅是妇女解放的基础,妇女解放任重道远。② 秦燕的《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婚姻家庭变革》一文认为,边区的婚姻家庭变革是中共对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冲击,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现代理念不仅促进了边区乡村初步形成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形态,还将农民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中解放出来。但与此同时,边区随之而来的离婚浪潮引发出两性间的矛盾以及社会变革与妇女利益之间的冲突。对此,边区政府一方面改善妇女生活,一方面提倡“家庭和睦”、两性共同为民族解放努力。作者认为这一时期的边区婚姻家庭制度变革不仅为完善婚姻法律制度提供经验,还为中共指导妇女运动积累了经验。③
有关边区乡村婚姻文化相关的研究成果中,多是以边区婚姻制度为研究对象。较为典型的有吕静的《陕甘宁边区婚姻制度研究》以及丛小平的《从“婚姻自由”到“婚姻自主”: 20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婚姻的重塑》。其中吕静的文章从发源、原则、内容、价值取向等方面对边区的婚姻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认为婚姻制度的改革不仅提高了妇女地位,还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社会风气,宣传了现代文明理念。① 丛小平则是以边区高等法院的档案为研究文本,对延安时期的边区婚姻纠纷案件的处理、婚姻政策的变化展开了细致分析,边区司法工作者的司法实践原则实现了从“婚姻自由”到“婚姻自主”的转变,即赋予婚姻当事人决定权,排除其父母等第三方的干涉,从而导致父权的削弱。这种实践原则反映了中国探索适合自身社会变革的过程。除此之外,还有对边区婚姻习俗变迁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张元的《民国时期陕北婚姻习俗变革研究》,该文章梳理了晚清至延安时期,陕北地区婚姻习俗的沿革过程,并总结出半个多世纪里,陕北的婚姻习俗变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以及不均衡性,其婚俗变革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诸多合力的作用。②
有关边区乡村家庭文化相关的研究成果则较为单薄,基本都是散见于相关专著中。最为典型的是秦燕、胡红安的《清代以来的陕北宗族与社会变迁》,该书在“宗族文化的陕北地方特点”一章中对陕北的传统宗族(家庭)文化进行了梳理,尤其对包括祖先崇拜、祭祀在内的宗族(家庭)进行了阐述,并认为直到边区政府成立后,随着人口流动、土地改革,传统宗族结构解体,取而代之的是以户为单位的小家庭,封建宗族等级制度逐步根除。③ 另外还有北京妇女理论研究会编著的《新家庭文化概论》一书在追溯中国家庭文化起源与变迁的一章中,对延安时期中共在以陕甘宁边区为典型的根据地展开的家庭文化变革进行了概述,且主要是从丰富妇女日常生活的角度阐释,例如通过组织家庭临时训练班、田间流动班等方式践行“新家庭文化”。④
有关边区乡村妇女文化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从妇女教育、妇女参政、妇女思想意识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关于边区乡村妇女教育,主要有孙瑞阳的《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农村妇女教育》,文章对边区乡村妇女教育的内容、形式进行了梳理,并总结出相应的历史经验,即乡村妇女教育要与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作者认为,边区乡村妇女教育推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进程。① 关于边区乡村妇女参政,主要有罗琳的《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研究》,该文对边区妇女参政的活动形式进行了梳理,主要从民主选举、参加参议会与社会组织等方面展开论述,其历史作用在于不仅提高了边区妇女自身的素质与社会地位,还推动了各革命根据地妇女运动的发展。② 关于边区妇女的思想意识,主要有张秀丽的《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思想意识的变迁》,该文章认为边区妇女具有空前的民族救亡意识、参加生产的独立意识、卫生保健意识以及重视文化教育的意识。作者认为,边区妇女思想意识的变迁是随着边区妇女积极投身于民族解放的实践而实现的。③
总而言之,学界关于陕甘宁边区社会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基本都是从中共或者边区政府开展社会建设的角度进行论述,且大多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层面进行探讨。然而除了边区党政军系统外,边区乡村民众是边区社会的真正主体。关于边区乡村自身的社会变迁研究,尚有很大研究空间。此外,文化变迁与经济、政治变迁一样,皆是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皆是推动社会变迁的核心要素。研究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是试图提供一种研究陕甘宁边区社会变迁的新视角,试图为社会主义乡村社会文化建设提供一些经验启示。
① 马广海:《文化人类学》,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398页。
② 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版,第216页。
① B. Malinowski, The Dynamics of Culture Change, P1, The Murray Printing Co. Forge Village, Mass,1965.
② M. J. Hersko, Acculturation—The Study of Culture Contact, P10, Cloucester, Mass, Peter Smith,1958.
③ Stuart Haller,1980, “Encoding/decoding”, in culture, Media, Language, Stuart Hall et al, London: Hutchingson, P. 15-47.
① 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1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
① 焦润明等编著:《当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1卷)》,沈阳:沈阳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① 梁景和等:《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嬗变研究(1919—1949)——以婚姻·家庭·妇女·性伦·娱乐为中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16页。
② 〔美〕 杜赞奇著:《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
① 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②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
③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④ 晏阳初:《平民教育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⑤ 黄正林:《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生活》, 《中共党史研究》, 2008年第6期。
⑥ 尚子翔、梁仲明:《试论陕甘宁边区社会变迁中的“文化堕距”及其弥合》, 《理论导刊》, 2013年第12期。
① 王晓荣、何金凤:《抗战初期中共对陕甘宁边区外围国统区乡村上层的社会动员——以陕西关中地区为例》, 《中共党史研究》, 2015年第6期。
② 秦燕、岳珑:《走出封闭:陕北妇女的婚姻与生育(1900—1949年)》,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30页。
③ 秦燕:《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婚姻家庭变革》, 《抗日战争研究》, 2004年第3期。
① 吕静:《陕甘宁边区婚姻制度研究》,郑州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
② 张元:《民国时期陕北婚姻习俗变革研究》,延安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③ 秦燕、胡红安:《清代以来的陕北宗族与社会变迁》,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235页。
④ 北京妇女理论研究会:《新家庭文化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页。
① 孙瑞阳:《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农村妇女教育》,延安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② 罗琳:《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研究》,湘潭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
③ 张秀丽:《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妇女思想意识的变迁》, 《广西社会科学》, 200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