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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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以“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研究对象,在界定和厘清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国际实践和中国特征,论述协调发展的机理,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协调发展的程度从时序和空间两个角度进行测评分析,进而对如何提高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促进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进行了路径选择和对策探讨。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在分析界定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概念的基础上,区分了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关系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就一般情况(比如,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组成部分,农业现代化包含着农业信息化。就特殊情况(比如,中国等后发赶超条件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农业现代化起步晚,农业工业化尚未完成便开始了信息化历程;商品化未完成就开始了市场化过程,即具有“四化结合”(农业工业化和农业信息化结合,农业商品化和农业市场化结合)进行的特征。本研究界定了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广义和狭义,并设定在没有特指的情况下都是指狭义农业信息化和狭义农业现代化。

第二,在分别比较分析有关国家农业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特殊性和共性的基础上,揭示了不同类型国家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关系的规律性。早期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两个阶段先后继起;后起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工业化具有弱的交叉性,存在着协调发展关系;新兴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工业化具有强的交叉性,协调性较强;发展中国家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工业化具有更强的交叉性,特别需要发挥后发优势,重视二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三,在分析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信息化各自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二者协调发展的特征。就协调关系的性质而言,中国与早期发达国家(以英、美、法为例)相比较具有质的不同;与后起发达国家(以日本为例)、新兴发达国家(以韩国为例)相比较,协调关系的性质相同,都具有“交叉性”,但交叉的程度强弱不同;与发展中国家(以印度为例),协调关系的性质相同,都具有“更强交叉性”特征。就协调发展的总体特征而言,具有特殊的背景和地位;具有市场机制决定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统一、后发优势、多元主体、城镇化国际化融合等机制特征和模式特征;具有阶段性和区域性特征。

第四,在界定协调发展概念、梳理协调发展一般原理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机理。协调发展理论就是有关协调发展的思想、观点、学说、方法的总称。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它可以划分为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两个子系统,它本身又归属于广义农业现代化这个更大的系统。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主要机理是:系统—效率机理、层次—能级机理、系统—环境机理。

第五,采用定量分析方法,构建了协调度、协调发展度测评分析模型,分别对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时序协调水平和空间协调水平进行了测评和分析。

第六,在分析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促进二者协调发展的路径和对策。顶层设计要考虑: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是实现“四化同步”的必然选择;农业现代化要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大力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的信息化。路径选择要考虑:以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尽快补足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化的短板;紧紧抓住二者协调同步的关键环节。要自觉遵循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规律性,区分宏观和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对策。

希望每个关心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一般理论与实践,特别是关心中国三农问题、中国乡村振兴和农业信息化、现代化的读者朋友,能够喜欢这本书并从中得到收益和启示。欢迎各位同人和读者朋友批评指正!

丁 亮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