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法规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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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506—2011)

1 总则

1.0.1 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是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文设施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特点进行的。为规范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基本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

1.0.3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应认真进行实地勘察;应本着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注重实效、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

1.0.4 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确定工程任务和规模。

2 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的水文、气象、地质等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等情况,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3 应复核建设内容,优化工程总体布置。完成水文设施工程中雨量、水位、流量、泥沙测验设施及水质监测设施相关设计,提出生产业务用房设计方案,确定供电、供水、供暖、通信等设施的建设方式及工程量;确定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备的指标要求;确定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的软硬件配置方案,明确购置软件的数量及开发工作量,确定硬件的指标要求。

4 应确定施工布置方案、条件、组织形式和方法,作出进度安排。

5 应落实建设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模式,复核运行维护费用成果,落实资金来源,完成招投标方案设计。

6 应复核环境影响结论。

7 应编制设计概算,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

8 应评价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 应明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0.5 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将前期工作的审批意见、重要会议纪要等资料列为附件。1.0.6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本标准第2~11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1章,依次编排。

1.0.7 初步设计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

1.0.8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

《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50192—93)

《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0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

《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364—2006)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SDJ8—98)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SD265—88)

1.0.9 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综合说明

2.0.1 应综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情况以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过程。

2.0.2 应综述调查、勘察项目所在区域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资料的主要结论。

2.0.3 应结合已审批的内容,复核工程建设目标、规模,明确变更情况及原因。

2.0.4 应具体说明建设内容。

2.0.5 应综述施工及进度安排。

2.0.6 应综述建设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模式、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2.0.7 应综述主要环评结论。

2.0.8 应综述投资概算费用构成、总投资、资金筹措及年度安排。

2.0.9 应综述效益评价主要结论。

3 概况

3.1 气象与水文

3.1.1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自然地理概况、河流水系等情况。

3.1.2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水资源概况、主要水文特征值。3.1.3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性和主要气象要素的特征值。3.1.4 应简述以下水文、气象要素:

1 应说明工程所在地河流的水质状况及其特征。2 有冰凌危害的河段,应说明本河段冰凌特性。3 有冻土季节的地区,应说明冻土时间及深度。

3.2 地质

3.2.1 应说明项目区域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

3.2.2 应说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并应明确地质勘查结论。

3.3 其他

3.3.1 应说明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

3.3.2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等情况。

4 建设任务与规模

4.1 现状与存在问题

4.1.1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位置、河段情况、水沙特性。

4.1.2 应说明项目管理单位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现状。

4.1.3 应说明流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并应分析存在问题。

4.2 建设目标、任务与规模

4.2.1 应说明建设目标,提出建设任务。

4.2.2 应根据水文设施工程项目类别,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建设标准及规模。

4.2.3 应依据相关规定和建设任务,确定建设内容。

4.2.4 应根据建设项目类别,提供相关图表。

5 方 案 设 计

5.1 基础设施设计

5.1.1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 断面标志,其结构型式、结构尺寸、选材及施工方法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确定。

2 水准点的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T50138—2010的规定进行设计,对于新建的水准点应说明引测距离。

3 断面桩,其结构型式、结构尺寸、选材及施工方法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确定。

4 保护标志牌,其结构型式、结构尺寸、选材及施工方法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确定。

5 测验码头,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水位变幅、交通条件、停船数量、测船尺寸等,并参考GB50192—93的规定,分析计算测验码头结构型式及总体布置,确定承台、道路、护岸、锚桩等型式、结构尺寸及材料;应根据项目所在地供电情况,确定码头专用供电线路布设长度、电气设备选型及其他码头配套设施。

6 观测道路,其型式、结构尺寸、坡度、材料选择、施工方法及布置等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条件确定。

7 护坡、护岸,其范围、型式、结构尺寸、工程量、选材、施工方法及布置等应根据生产、生活、安全要求确定。

5.1.2 水位观测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 水尺,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条件、水位变幅或河道流冰、航运、漂浮物及岸坡特点,确定水尺的类型,水尺基础的型式、结构尺寸,水尺板材料选择等。

2 水位观测平台,应根据河流特性、河道地形、河床土质、断面形状、河岸地貌以及水位或潮水位变幅、涨落率、泥沙等情况,选择适当的水位观测设备,按类分析计算确定水位观测平台的结构型式、结构尺寸、选材及施工布置等。

5.1.3 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 水文缆道,主要包括铅鱼、吊船、吊箱、悬杆及浮标缆道。应根据测验河段地形地质条件、测站特性和测验任务,同时考虑跨度、悬索架设高度、定位、测深、测速、测沙、造价、养护、安全性及适用性要求,确定水文缆道结构型式及总体布设。设计基本资料应主要包括防洪水位、设计水位、设计流量、设计含沙量、设计水深、最大水深、最大含沙量、工作含沙量、设计风力、校核风力、气象资料及高程资料等。

1)缆索设计,应按照测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结合测站实际情况,确定缆索架设跨度、最大垂度、架设高程,分不同荷载组合进行缆索承载力计算,确定缆索(钢丝绳)型号、直径,并进行承载索温度影响、裹冰影响等验算。

2)防振设备设计,应根据缆道跨度、钢丝绳直径、气象条件,进行防振设计,计算防振锤重量及布设方式。

3)平衡锤设计,应根据缆道跨度、钢丝绳直径、悬吊设备及运行情况,计算平衡锤重量及布设方式。

4)支架设计应规范化、科学化。既要有可靠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使材料内力得到充分发挥;既要便于施工,又要美观大方;支架高度应保证施测设计水位的洪水,在防洪范围内确保设施安全。

5)基础设计,应根据测验河段地质、冲淤特点、缆道跨度、支架结构型式等条件,确定基础的结构型式。参考建筑设计有关规范,确定基础尺寸、材料,地脚螺栓型号、直径及数量,进行基础配筋计算与基础稳定性、地脚螺栓强度验算。当塔基位于地震多发区,且地质条件为含有饱和砂层、粉土层或淤泥软土层时,地震容易使塔基土层发生液化现象,容易造成塔基不均匀沉陷,导致塔架倒塌或倾斜,应进行塔基防震设计。

6)锚碇设计,应根据测验河段地质、冲淤条件,考虑主索张力与基础动水压力确定锚碇结构型式、尺寸、选材、埋深等,并应分别进行锚碇水平、垂直方向稳定计算。应分析计算锚杆型号、直径,验算是否满足强度要求。

7)缆道支架、缆索在一定条件下易成为雷击的目标,为确保测验安全,应进行防雷设计。防雷接地设计应根据区域雷电流概率和土壤电阻率,参考SDJ8—98,确定接地电阻大小及布设方式。

8)缆道配件设计,应根据缆道结构型式,确定缆道配件设备类型、材料及布设情况。

9)缆道房设计,应根据河段测验设施总体布设情况,确定缆道房结构型式与布设,具体可参考相关建筑规范设计。

2 水文测船,应根据河流特性、河段航区级别、水位变幅、河道流冰、航运、漂浮物等特点,结合流量、泥沙等测验任务,提出测船使用要求及性能指标,委托有资质的船舶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或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 水文测桥,应根据河流特性、河道地形、河床土质、断面宽度等特点,确定测桥结构型式,尺寸、材料以及附属设施布置等,并进行测桥稳定性计算。

4 堰槽,应根据河段水文水力特性、河道地形、水位变幅、河床土质等特点,确定堰槽结构型式、尺寸、材料以及布置方式。

5 泥沙分析设施,应根据测验河段水沙特性及仪器安装要求,确定普通分析设施及自动测沙设施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供水、供电等的布置方式。

5.1.4 降水、蒸发观测设施,应根据测站自然地理环境和观测任务,按SL21—2006及SD265—88的要求选择观测场地,确定观测场的规格、材料及布设情况,并确定仪器设施基础相关参数。

5.1.5 水质监测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 自动监测站,应根据监测任务、现场条件和监测设备的安装要求,确定传感器、取水设施、仪器室等的布置方式。

2 水质采样通道,应根据河段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水质采样通道型式、结构尺寸、材料选择及施工布置等。

3 水质站标示,应根据水质站任务和类别,结合断面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水质站标示型式、结构尺寸、材料选择、施工方法及布置等。

5.1.6 地下水观测设施,应根据地下水监测内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深,确定地下水观测井网型式、井深、直径、内衬材料、数量及布设情况。

5.1.7 墒情监测设施,应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和墒情监测任务,按SL364—2006的要求选择观测场地,确定观测场的规格、材料及布置情况,并确定仪器设施基础相关尺寸。

5.1.8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施,应根据不同水文图像监控设备要求,确定监控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等。

5.1.9 生产业务用房应包括以下项目:

1 水文测站,应根据水文测站级别、类别、测站生产任务、驻站人数,按照南方片与北方片各自的水文工作特点,确定测站生产生活用房结构型式、面积、层数及建筑高度;并依据SL276—2002的规定区划水位观测房、泥沙处理室、办公室、水情值班室、仓库、职工宿舍、文体活动室等建筑面积。说明测站生产生活用房耐久年限、建筑防火等级、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等参数。

2 水文巡测基地,应根据水文巡测基地级别、类别、巡测任务和范围、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区域城乡规划要求,确定巡测基地生产生活用房结构型式、面积、层数及建筑高度;并依据SL276—2002的规定区划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值班室、配电室、泥沙处理室、泥沙颗粒分析室、车库、仓库、机房、文体活动室、卫生间等建筑面积。说明基地生产生活用房耐久年限、建筑防火等级、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等参数。

3 实验室,应根据水质、泥沙等分析任务和类别以及相关仪器设备安装要求,确定各类实验室结构型式、面积、层高,说明实验室耐久年限、建筑防火等级、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屋面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等参数,并确定各类仪器平台及分析工作台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布置方式。

5.1.10 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应根据生产业务用房建设情况及实际需要,确定供电、通信设施的类型、线路长度与布设情况;确定给排水、取暖设施的结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布设情况。

5.1.11 防雷设施,应根据项目区雷电活动情况,结合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等水文设施防雷要求,进行防雷方案设计,确定防雷设施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布设情况。

5.1.12 其他设施,应对测站标志、围墙、大门、庭院绿化、地面硬化、消防、防盗等设施进行优化方案设计,确定其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布设情况。

5.2 技 术 装 备

5.2.1 水位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水位计、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电子水尺等水位计的选型、性能指标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2 流量、泥沙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文测验缆道设备(水文绞车、测验控制系统、吊箱、铅鱼、浮标投掷器等)、桥测车、流量、泥沙信息采集、处理、分析仪器等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3 降水、蒸发等水文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蒸发皿、蒸发器、遥测蒸发器、雨量器、雨量计、雨(雪)量遥测采集系统等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4 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移动实验室设备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及选型的确定。

5.2.5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主要包括视频捕获单元设备、视频信号传输单元设备、视频编码单元设备、云台控制设备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6 测绘仪器设备:主要包括GPS、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工程绘图仪、平板仪、工程复印机、工程扫描仪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及选型的确定。

5.2.7 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程控电话、卫星传输设备、无线对讲机(基地台)、电台、中继站、网络通信设备、GSM终端、数据采集终端RTU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8 生产交通工具:主要包括巡测车、交通车、水质采样车、采样船、水质分析船等交通工具的性能指标及选型的确定。

5.2.9 供电、供水、供暖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配电箱、发电机、水泵、锅炉等设备的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10 防雷设备:主要包括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信息采集、通信、网络等水文设施设备的防雷接地设备的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2.11 其他设备:主要包括防暑、安全等设备的性能指标、选型以及安装方法的确定。

5.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设计

5.3.1 应优化系统总体结构。在充分考虑与已有相关系统关系的前提下,应进行子系统划分,确定各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及构成。

5.3.2 应根据系统结构,确定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性能、安全要求、技术要点及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对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方面进行说明。

5.3.3 应根据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目标,确定系统的软硬件配置方案,明确购置软件的数量及开发工作量,确定硬件的指标要求。

5.3.4 应根据系统结构及技术方案,明确需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和其他资源,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网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5.3.5 应确定项目各子系统之间集成的技术方案,项目与现有(在建、已建)系统之间整合的技术方案。

5.4 附表与附图

5.4.1 应根据建设项目设计要求,提供相关表格。

5.4.2 应根据建设项目设计要求,提供相关图纸。

6 施工组织设计

6.1 施工条件和设计依据

6.1.1 应概述工程所在地供水、供电、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可以利用的场地面积及其他条件。

6.1.2 应概述主要建筑物的组成、型式、主要尺寸和工程量。

6.1.3 应说明工程的施工特点以及与其他有关单位的施工协调要求。

6.1.4 应说明主要建筑材料及施工过程中所用大宗材料的来源和供应条件。

6.1.5 应说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准备、工期等要求。

6.1.6 应说明施工总进度安排的原则、依据以及国家或主管单位对本工程投入运行期限的要求。

6.2 施工布置与进度

6.2.1 应说明施工总布置情况。

6.2.2 应提出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

6.2.3 应说明施工程序、方法、布置、进度。

6.2.4 应提出工程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成期4个阶段的控制性关键项目及进度安排、工程量等。

6.2.5 应提出施工进度图。

6.3 施工交通运输

6.3.1 对外交通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查核实对外水陆交通情况。

2 应提出本工程对外运输总量及重要部件的运输要求。

6.3.2 场内交通运输应说明运输方式、运输设备及运输工程量。

6.4 施 工 占 地

6.4.1 应根据工程建筑物组成,计算施工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面积。

6.4.2 应根据施工条件选定占地位置。

6.5 主要材料供应

6.5.1 对主体工程和临时建安工程,应按分项列出所需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需要总量。

6.5.2 施工所需主要机械和设备,应按名称、规格、数量列出汇总表。

6.6 施工组织设计附图

6.6.1 应提出施工场地范围图。6.6.2 应提出施工总进度图、表。

7 工程管理

7.0.1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隶属关系、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组织管理模式,并应按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建设单位。

7.0.2 应确定建设管理的内容及任务,并应按建筑工程和仪器设备购置分别确定管理方式。

7.0.3 建设管理应坚持依法按规管理,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遵循加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的指导思想,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应提出建设管理的原则及依据。

7.0.4 建设管理应按照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要求,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到依法按规和规范化的管理模式。

7.0.5 应测算出运行维护费,确定项目运行经费来源,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8 招投标设计

8.0.1 应根据水文设施工程设计成果、施工组织设计成果和项目法人要求及提供条件,对项目进行分标。

8.0.2 应根据主体建筑物特性、施工工期、施工特性、社会资源条件、项目法人对分标的意见提出工程分标原则。

8.0.3 招投标方案应包括以下项目:

1 土建与安装工程,应列出土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以及施工临时工程主要内容、工程特点、主要工程量,并应说明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2 设备、仪器与主要建筑材料采购,应列出主要仪器设备、主要建筑材料采购的主要内容、主要技术参数、数量,采购方式和采购条件,并应说明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9 环境影响评价

9.0.1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9.0.2 应分析工程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环境产生的主要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并应说明综合评价结论。

10 设计概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

10.1 设 计 概 算

10.1.1 应说明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价格水平年。

10.1.2 应概算单项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及动态总投资,测算分年度投资。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均应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及《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水文设施工程专项)》(水总〔2006〕140号)进行编制;涉及建筑工程、电力、通信等专业的,应按相应行业概算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10.2 资金筹措方案及安排计划

10.2.1 应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投资分摊方式,确定资金筹措方案。

10.2.2 应确定项目实施安排计划及资金安排计划。

10.2.3 附表应包括以下项目:

1 概算表应包括以下项目:

——总概算表;

——建筑工程概算表;

——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独立费用概算表;

——分年度投资表。

2 概算附表应包括以下项目:

——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工时数量汇总表;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数量汇总表。

10.2.4 应综述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并应明确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1 结论与建议

11.0.1 应综述工程建设任务、规模、建设工期、投资概算和效益评估等主要成果。11.0.2 应简述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初步设计报告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经批准后作为安排年度计划、编制技施设计或招标设计的依据。本标准为规范初步设计报告的各个环节而制定。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水文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及保障环境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指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施设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指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用于满足各类水文业务应用与服务功能的软硬件系统,保障环境指安全体系、设施与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的水文设施工程参照执行。

1.0.3、1.0.4 初步设计在对基本资料进行调查、勘察、试验、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的建设任务与规模;方案设计是初步设计的重点,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确定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规模与方案有较大变化的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 综合说明

2.0.1 主要说明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由来、依据及工作过程。

2.0.2~2.0.9 主要简述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纲要和主要结论,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3 概况

3.1 气象与水文

说明项目所在地河段特性、水沙情况、水质、冰凌等水文状况,说明新增加资料的整编和复核成果,分析其合理性。

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后新增加的气象资料以及气象水文要素特征值的复核成果,分析其合理性。

3.2 地质

除简要说明勘察工作过程外,重点说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查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和结论性意见,以及本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与工作量。区域地质部分如有修正补充要在本条说明。

4 建设任务与规模

4.1 现状与存在问题

复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水文设施工程现状与存在问题。

主要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地位置、河段情况、水沙特性,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编制、单位级别、管理模式,测站测洪、防洪标准与方案、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等基本情况。

4.2 建设目标、任务与规模

4.2.1~4.2.3 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的建设目标、任务和规模,结合工程建设现状,确定初步设计阶段的建设目标、任务、规模及建设内容。

4.2.4 根据水文测站、巡测基地、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等建设项目不同类别,合理提供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站网分布图,测验河段平面图,巡测范围图,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逻辑结构图,有关降水、水位、流量、泥沙、大断面、特征值等图表。

5 方 案 设 计

初步设计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基础上,优化方案设计。

5.1 基础设施设计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降水与蒸发观测设施、水质监测设施、地下水观测设施、墒情监测设施、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要根据工程任务,项目区域水沙特性,优化工程布置、设施型式,确定主要参数及材料选择等内容。

5.1.1 观测道路主要包括出入站道路、通往断面道路和下河观测道路。

5.1.2 自记水位计主要包括非接触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等,水位观测平台要根据自记水位计安装要求,合理确定其型式、结构尺寸等。

5.1.4 根据设站目的、地形条件,结合雨量观测规范要求,可合理选定杆式雨量场或筒式雨量计。

5.1.10 对于供电、通信设施,说明接入地点及方式;对于供水设施,说明采用自来水或打井;对于取暖设施,说明采用集中供暖或锅炉取暖。

5.2 技 术 装 备

技术装备设计要根据建设任务、项目区域河流水沙特性,确定仪器设备选型、数量及主要设备性能指标,并明确主要仪器设备安装方法。

5.2.9 根据供电、通信设备的接入地点及方式,供水设备采用自来水或打井、取暖设备采用集中供暖或锅炉取暖的不同,合理进行设备选型及安装。

5.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设计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要根据项目为洪水、旱情、水质预警预报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不同服务对象的开发目标,确定系统结构、运行环境、软硬件配置、系统集成等。

5.4 附表与附图

5.4.2 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和设计要求,合理提供总体布置图,测验断面及各种设施布置图,水文测站水位观测设施工程平、剖面图,水文测站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工程平、剖布置图,降水、蒸发、地下水设施布置图,生产业务用房工程平、剖面图,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工程布置图,主要设备的装配图,系统结构流程图以及其他相关设计图集。各工程附图可根据需要增减。

6 施工组织设计

本章主要说明水文设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要求,只涉及设备购置的建设项目,本章节可以简化。

6.1 施工条件和设计依据

6.1.1~6.1.5 施工条件除要查明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该地的自然条件之外,还要对交通运输、可以利用的场地面积等条件调研;并基于工程招投标的需要,明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准备、工期等的要求,说明当地可能提供的修配和加工能力、劳动力和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以及承包市场的情况等。

6.2 施工布置与进度

6.2.1~6.2.3 工程的场内外交通和主要风、水、电、通信以及施工征地等,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筹建期负责进行,在施工总布置中要做好工程筹建期和施工准备期两者的协调与衔接工作。

6.2.4、6.2.5 施工总进度按工程筹建、工程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及工程完建期4个阶段分期要求,分别说明关键路线、选定优化方案,提出各期的控制性关键项目及进度安排,注意划分筹建期的项目、进度与工程准备期的进度,同时研究提前发挥工程效益的方案的进度安排。

6.3 施工交通运输

6.3.1、6.3.2 对外交通运输情况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有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如有变化,应作相应调整。

6.6 施工组织设计附图

本条所列附图名称多为水文设施工程的附图,可以根据需要增减。

7 工程管理

水文设施工程由于加强工程管理的需要,应按照本章要求,编制工程管理设计。

7.0.1 工程管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编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7.0.4 完善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配套的规定和办法。

8 招投标设计

8.0.1 项目法人提供的条件是指对所有各主要标段均共有的条件,如场内外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施工用房、堆弃渣场等临建工程、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等。

8.0.2 分标原则按照方便施工、有利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降低投资,有利于合理公平竞争、划清责任,有利于发挥承包商的技术优势,有利于合同管理等要求。

8.0.3 为便于管理,招投标方案按本标准列出的工程类别编写,明确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9 环境影响评价

9.0.1、9.0.2 简述工程影响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说明本工程对施工区自然环境所产生不利影响的对策和保护措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设计,说明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所需投资单独计算,概算投资纳入工程总概算中。

10 设计概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

10.1 设 计 概 算

10.1.1 设计概算中的工程材料、设备等价格以及各种费用取值经常会受物价的影响而变动,因此设计概算的编制要说明所采用的价格水平年。

10.1.2 在计算动态总投资时,要考虑静态总投资价格水平年至可能开工年度期的物价因素;分年度投资概算可按施工进度中分年度工作量计算。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用、环评费用等,项目建设管理费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监理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勘察设计费依据《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执行,环评费用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本阶段基本预备费费率取5%~8%;项目前期费依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执行。

10.2 资金筹措方案及安排计划

10.2.1、10.2.2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投资分摊方式,结合工程区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并确定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安排计划。

10.2.3 可根据不同类型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实际需要,适当增减概算附表。

10.2.4 初步设计阶段的效益评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相应的内容和成果为基础,根据本阶段工作的成果加以补充修正。

11 结论与建议

11.0.1、11.0.2 扼要说明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问题和有关意见、要求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