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剖视图
为清楚地表达物体内部的结构形状,必须将物体假想剖开,然后将切开的物体按一定规则,向投影面作投影。剖视图是假想用剖切面剖开物体,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剖视图可简称剖视。
一、剖切符号
为明确视图之间的投影关系,便于读图,对所画的剖视图一般应标注剖切符号,注明剖切位置、投影方向和剖视图名称。剖切符号指示剖切面起、讫和转折位置及投射方向(用细实线箭头或粗短画表示)的符号。
按剖切平面和剖切方法分,剖切符号表示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用一个剖切面剖切,见图1-4-18。单一剖切面通常指平面或是柱面,当采用柱面剖切时,通常用展开画法,标注时应附加“展开”二字。
(2)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的剖切面剖切,见图1-4-19。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的剖切平面,各剖切平面的转折处必须是直角。
(3)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交的剖切面剖切,见图1-4-20。几个相交的剖切面必须保证其交线垂直于某一投影面,通常是基本投影面。采用几个相交的剖切面应“先剖切,再旋转,后投影”。
(4)同时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和相交的剖切面剖切,见图1-4-21。
图1-4-18 一个剖切面
图1-4-19 两个平行剖切面
图1-4-20 相交剖切面图
图1-4-21 两个平行和相交的剖切面
绘制剖视图的剖切符号时,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和剖视方向线组成一直角,剖切位置线应以粗实线绘制,剖视(投影)方向线绘在剖切位置线两端,常用粗实线绘制,也可用细实线箭头绘制,见图1-4-22。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5~10mm,剖视方向线的长度宜为4~6mm。剖切符号不宜与图面上的图线接触。
图1-4-22 剖切符号的箭头表示
符合下列条件时,可简化或省略剖切符号标注:
(1)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无其他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
(2)当单一剖切平面通过物体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无其他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
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号,并应水平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在转折处可不标注字母或数字,如图1-4-23中宽缝重力坝剖视图的C—C剖视;在转折处与其他图线发生混淆的,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相同的字母或数字。
图1-4-23 宽缝重力坝剖视图
二、剖视图分类
剖视图按剖切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全剖视图、半剖视图、局部剖视图、阶梯剖视、旋转剖视和复合剖视图。
(一)全剖视
全剖视是指用剖切平面完全地剖开物体后所得的剖视图,主要是为了表达建筑物或构件完整的内部结构,通常用于内部结构较复杂的情况。全剖视的剖切线画法及标注见图1-4-23中的“B—B”。
(二)半剖视
半剖视是指物体具有对称平面,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的投影所得的图形,以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所组合的图形。半剖视图主要用于内、外形状都需要表达的对称建筑物或构件。画半剖视图时,剖视图与视图应以点画线为分界线,剖视图一般位于主视图对称线的右侧,俯视图对称线的下方,左视图对称线的右方。半剖视的剖切线画法及标注见图1-4-24。
(三)局部剖视
局部剖视用剖切平面局部地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与视图分界,波浪线不应与图样中的其他图线重合,见图1-4-25。局部剖视主要用于表达建筑物或构件的局部内部结构或不宜采用全剖视图或半剖视图的地方,如孔、槽等。
图1-4-24 半剖视
图1-4-25 局部剖视
(四)阶梯剖视
阶梯剖视是指用几个互相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当构件上结构不同的孔(槽)等的轴线分布在相互平行的两个平面内时,若要表达这些孔(槽)等的形状,显然用单一剖切面剖切是不能实现的,此时,可采用一组或几组相互平行的剖切平面依次将它们剖开。
阶梯剖视中的剖切位置,在转折处易与其他图线发生混淆的,在其两端及转折处应画出剖切符号,并标注相同字母,见图1-4-26中的“B—B”。剖切位置明显的,转折处可省略字母,见图1-4-23中的“C—C”。视图对称,且剖切符号转折处与对称线重合的,所得的阶梯剖视图应画出原对称线,见图1-4-26中的“B—B”。
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有公共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各画一半,见图1-4-27。
图1-4-26 阶梯剖视
图1-4-27 有公共对称中心线的阶梯剖视
图1-4-28 旋转剖视
(五)旋转剖视
旋转剖视是指用两个相交的剖切平面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对具有回转轴线,且其上的孔(管)等结构不能用一个剖切面剖切的构件,如轮、盘、盖等类型的零件和具有倾斜结构的杆类零件,常用该方法表达。旋转剖视所使用的剖切面只能是两个,一般一个投影面与基本投影面平行,而另一个与基本投影面不平行。
旋转剖视应先按剖切位置剖开物体,然后将被剖切平面剖开的结构及其有关部分旋转到与选定的投影面平行,再进行投影,如图1-4-28中的“A—A”。旋转剖视图中剖切符号的标注,与阶梯剖视相同。
(六)复合剖视
复合剖视是指同时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和相交的剖切面剖切所得的剖视图。在以上几种方法都不能简单而集中地表示出构件的内部结构时,可以把上述几种剖视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常见的情况是把某一种剖视与旋转剖视结合起来。复合剖视是除阶梯剖视、旋转剖视以外,用几个剖切面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见图1-4-29中的“A—A”。
图1-4-29 复合剖视
三、剖视图绘制
(一)绘制方法与步骤
绘制剖视图的方法与步骤如下:
(1)对所绘对象进行形体分析,弄清其结构。
(2)选择剖切位置及投影方向,并根据规定作出标注。剖切面可以是平面或曲面,应通过物体的对称面或孔、洞的轴线,以反映内腔结构的实形。
(3)画出剖面区域轮廓的投影,并填充剖面符号。
(4)补全缺漏的轮廓线。
(二)绘制要求
剖视图用于表示建筑物或构件的内部几何尺寸。绘制剖视图时,为了分清建筑物或构件内部结构的层次,国家标准规定,在剖切面与建筑物或构件接触的剖面区域(剖切到的切口部分)内要画上材料的符号,同一建筑物或构件所用的材料符号的方向、间隔均应相同。
剖视图绘制时,一般采用平行于投影面的平面剖切。剖切位置选择要得当,首先应通过内部结构的轴线或对称平面以剖出它的实形;其次应尽可能使剖切面通过尽量多的内部结构,如孔、槽等。
当剖切面将建筑物或构件切为两部分后,移走距观察者近的部分,投影的是距观察者远的部分。它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剖切面与建筑物或构件接触的切断面,是实体部分;另一项是断面后的可见轮廓线,一般产生于空的部分。为了区分空、实,规定在切断面上画出材料符号。剖切面后面的不可见轮廓线一般可不画,需要时,可画成虚线。
绘制的剖视图宜按投影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对应的位置,并在剖视图上方标注其所编号的图名。可按投影关系配置的两个剖视图互作剖切,见图1-4-23中“A—A”和“B—B”剖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