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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开展中华文化教育 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
40.设立中华文化学院和地方中华文化学院
【条文】
第四十条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经批准可以加挂中华文化学院和地方中华文化学院牌子,开展以爱国主义为宗旨,以中华文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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