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绮萝眨巴眨巴眼睛,心想,没吵架你们这会儿不在一块儿?不太正常啊!
百花见绮萝一脸不信的样子,只好解释一下,“是我冲动了,我怕吓着她……”
行,也不用他再说了,绮萝明白了。绮萝没憋住笑,“啊,哈,嗐,她不懂嘛!”
“她不是不懂,只是过不去那道坎。”百花垂眸,“你知道在象屿城,她是如何熬坏了精神吗?”
绮萝愣住。她不知道,她和莫烟、俞初七都不知道,只记得当年在城中时,晓青被老城主的人捉去数日,然后就叛变了,姑娘们都说她以色侍人,爬上了那群恶鬼的床,才得以成为老城主身边的红人。
那段时间,她们再没有见过面,但都听说了晓青的各种狠辣手段,她献计让老城主捉住了不少和绮萝她们一起密谋着推翻老城主的姑娘们,那些姐妹们死的死,疯的疯。
有人说,晓青一个凡人,总妄想着自己是神族的公主,可没有那个命,所以为了满足她自己的公主病,才会背叛大家。
直到有一日,老城主被杀,城中暴乱,姑娘们寻着机会迅速攻城略地,才再次与晓青汇合。她们看到她时,她一个人,跪在尸山血海里,满手满身的血,而她眼前,是那老城主被剖腹挖心后的尸体。
由于场面过于震撼,再加上晓青当时连嘴里都是血,城中传言,是晓青生剖生吞了老城主的心肝,才会法力大增。
当然,这些,绮萝她们没有亲眼看到过,晓青也不提起,她们也判断不了真假,只是从这里起,晓青就有了疯病。
“所以,姑娘们还听命于她,是怕她?”百花手心已满是汗。
“不,不全是这样。”绮萝继续回忆。
后来晓青坐上了城主之位,制定了新的规矩,得知有人想离开象屿城,便组建了锦云阁,带着想离开的姑娘们出了城,还有亲人家庭的,就放她们走了,已经孑然一身无处可去的,就都留在了锦云阁。
姑娘们曾经那般排挤污蔑她,她却毫不计较,还给了她们一个安身之所,也不计较她们的出身,所以姑娘们才愿意听命于她。
“后来姑娘们才知道,原来她真的是公主,是这六界中,最最尊贵的人。”绮萝笑道,“她曾说,因为她是公主,所以一定会让姑娘们逃离鬼蜮,过上好日子,当时没有人信她,可后来她真的说到做到了。”
百花默然不语。晓青从未提起过这一部分……不,或许曾经提起过,以一个玩笑的口吻,并未引起谁的好奇。
“这和我说的,有什么关系?”这些事情,怎么看也和那事,搭不上边吧?
“嗯,好像是没关系。”绮萝点头,又突然意味深长地笑笑,“所以,你现在,是在等她冷静?”
“我也需要冷静,就先出来了。”百花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正要回去陪她呢,你就来了!”
“哦,行!”绮萝勾勾唇,恢复正经,严肃道:“不过我得提醒你一下,你知道她精神状态不好,所以千万不要将她一个人扔下让她冷静,因为她冷静不了,只会越来越清醒。一旦她清醒过头了,就会觉得,万物都可有可无,就会明白,扔掉什么,都不能丢掉自己。”
“若是到了那时候,”绮萝嗤笑一声,接着道,“你没有任何后悔补过的机会。”
百花想起现在还一个人待在皓月轩的晓青,霎时心慌!他丢下绮萝,飞速往皓月轩赶去。
百花一直都知道的,晓青随时都可以离开,甚至头都不回。而如今绮萝也这般说。
所幸百花赶回去时,晓青还未有什么过激行为,只是她安安静静地抱膝缩在床角,看起来很可怜。
百花走过去,轻声叫她:“晓青?”
她抬起头,一双眼睛满是晶莹的泪花,微微蹙眉看着他。
我咬着唇,委屈巴巴地看着百花,“对不起。”
“不要道歉,晓青,这不需要你道歉,”他伸手抱住我,拍拍我的头,“怪我,是我太冲动了。”
“你怎么,又回来了?”不是该不理我了吗?
“我,我怕你把自己憋死……”百花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绮萝跟我说了,你当时的一些事情……以她们的视角看到的……”
“绮萝来了?”我从他怀里挣出来,“她没来见我!”
百花看着我,摸了摸我的头,“她跑岔了,所以没见到你。”
“哦。”我低声应了,低着头开始绞自己的手指,“她跟你说什么了?”以她们的视角看到的当时的我,应该是很恐怖的吧!或者是鄙夷我的……
百花笑了,眼睛亮亮地看着我,“吃醋了?”
我看弱智一样看着他,“我用吃绮萝的醋?不该是你吃她的醋吗?”毕竟绮萝自己其实算是不喜欢男子的……
百花气结,故意将我的头发揉乱了:“你呀!不是不懂吗?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有的没的?!”
“绮萝教的。”我无辜道,“做回公主前我是和她们在一块玩的呀!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她们就会逗我……”
百花深吸一口气,无奈道:“她还教你什么了?”
我这时脑子不太清醒,于是嘴比脑子快,开口道:“她当时还说你是花瓶,中看不中用……”当然,这是百花刚出现在我身边时,绮萝传暗信吐槽的,希望我别被美色迷了眼。
百花脸色一黑,忍着没有发作。他觉得,现在的晓青,似乎很好套话,于是继续问道:“还有呢?”
“还有……她说你蠢,斗不赢她,斗不赢锦云阁……”
废话!当时锦云阁走的是暗线!所有人都以为锦云阁这个组织只是个传说!谁能想到锦云阁竟然真的在暗中行事!
百花强压着怒气,看着晓青。她已经迷迷糊糊的了,应该是困了。
“睡觉吧?”百花抱着我躺下。
我努力从他怀里挣开,背对着他缩到床榻里侧。我可不想再刺激着他,然后弄得两人都很尴尬。
“不给抱了呀,生气了?”他凑过来,从背后抱住我,“我不是故意丢下你的,当时太紧急了,我怕伤着你……”
“我没有生气。”我最终妥协,翻了个身,窜进他怀里,“绮萝她们的视角下,那个不是我……”
“我知道。”他轻轻说。
“你不知道!”我气呼呼地锤了他一拳。
百花便改口,“嗯,不知道。那,你愿意让我知道吗?”
我心里堵得慌,不知该如何答他的话。
愿意吗?不愿意吧,他知道了会觉得我恶心的……可是,他要是理解了呢?要是接受了呢?我不该瞒着他吧?
他的事情我都知道,我的事情瞒着他,是不是不太公平啊?
“你想知道吗?”我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既然一直藏着会不舒服,那还不如说给我最信任的人,大不了两人一起不舒服!
“嗯……想,”他倒是不藏着掖着,不过很快他又开口:“我是想知道,但是若你不想说,不想让我知道,那我也可以不知道!”
百花永远都是尊重我的,只要我不愿意,他便不会越界。
“那我告诉你吧。”
当年,我是从地下城通过那恶俗的选拔规则爬上来的,而绮萝她们,是不服那种规则,聚众反抗的。我法力尽失,手无寸铁,和她们遇到一起,很支持她们,就加入了那支队伍,由于我精通药理,医术不错,在队伍里负责制药疗伤。
慢慢的,我发现,姑娘们都有反抗那群恶鬼的心,但是无奈能力有限,无法真正地搞垮那老城主的统治,一旦对方反扑,立刻死伤惨重。
我信誓旦旦,告诉她们我是神族的公主,会带着她们逃离。她们嗤之以鼻,没有人信我。于是我开始暗中行动,收集药物。
在某次带着几个姑娘们满城采药的时候,被老城主身边的人发现,除了我,那几个小丫头都会一点法术,但与那群恶鬼抗争还是不够的,关键时刻,她们将我推了出去。
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她们是什么意思,只觉得保护同伴该是自己的责任,直到大家一起被绑了,那群恶鬼欲行不轨时,其中一个小丫头挣扎间指着我大叫:
“她!她说她是公主!公主身娇体软总是比我们好的!”
而当时,其实我已经在手里攥紧了曼陀罗花粉正准备救她,她这一声喊,让那群恶鬼回了头,看到了已经用花粉放倒了小喽啰并窜到他们身后的我。
就这样,我失手了。那几个刚被我解绑的小丫头们也跑的飞快,最终只有我和那个出卖我的落网。
那个小丫头最终被他们蹂躏至死,而我,领头的那人看中了我的相貌,打算将我送给那个老城主。
我被带入了内城,他们想将我调教成他们希望的样子,我拒不服从,每次都奋力反抗,惹恼了他们,他们便将我关进了一间黑屋里。
我在那里,落下了怕黑的毛病,也在那里,用俞初七给我的乾坤锦囊中的东西,配出了异药。我知道在他们手里,不听话还会被关,就没有机会翻身,所以后来,老城主身边的左使金巧儿和她兄长金益来接我去献给老城主时,我装乖了,在路上使计用药躲过了那些人的魔爪,成功混到了老城主身边。
他们将我送到老城主房里的当夜,我用药将那老鬼放倒,那药致幻,那老鬼在幻觉里,以为他已经得到了我。
之后,我装乖,他们看我没有法力,也就没有防备。偶有还在觊觎着我的,我照样用对付老城主的那招对付过去,他们尝到了甜头,自然更加放松警惕。
就这样,我成了除了金氏兄妹外,老城主身边的第三个心腹,一边开始暗中保护并帮助绮萝她们,一边等着自己法力恢复。
我能算到我恢复法力只需要一个契机,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契机。直到那老城主为了羞辱我,折我傲气,将我送给了金益。
原本我只需要照旧用药解决交差就行,可当夜金益识破了我的手段!我才知道,他们兄妹本是灵医一脉。
金益提出,只要我从了他,就不将此事揭穿,我没有办法,当时我什么办法都没有……让我折在那种垃圾地方,不如死了!
于是,我假意答应,引着金益满屋子跑,寻着机会从楼上窗户里跳了下去。
落地的那一刻,我摔得满嘴是血,身子砸在了下面的石板路上……我以为我会死了,但是没有,这一摔,我的法力恢复了。意识到这一点,我便没有动作,直接装死。
事情告到了老城主那儿,金益被下狱,我的“尸体”被带回老城主那儿,然后我就“诈尸”了,并继续装作不会法术的样子。
那老鬼为了试探我,让我杀了金益,不是直接杀死,而是虐杀。
金益被绑上刑柱前,我去见了他。他只提了一个要求,也算是遗愿,他要我别动他妹妹金巧儿。我答应了,毕竟金巧儿那丫头虽然跟着老城主做了不少恶事,但能力还是有的,本性也并不坏。
金益死后不久,我给绮萝她们透了消息,然后在与那老城主说话时,冲了上去,与他拼杀,就在我快要落败时,金巧儿从对方身后出手,直接剜了那老鬼的心肝。
城主死了,城内恶灵暴乱,我用自己的血,化出了一件可控鬼魅的法器,也就是一支玉笛,取名玉妖。
等绮萝她们杀过来时,恶灵们已经被我收拾的差不多了。
“他们传言我以色侍人,其实不算传言,我确实利用了自己的这副皮囊……”
“之后,我将当时出卖我抛弃我的那几个小丫头,全部虐杀,尸体,埋在了曼陀罗园的那片花海下……”
我不知道我怎么了,从那开始,就不信任何人了,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也是从那之后,我抗拒异性靠近。
“百花,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恶心,很坏啊?”我抱着他,哽咽道。
“怎么会呢?”百花温柔地拭去我眼角的泪,“你明明那么勇敢,那么聪明,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没有放弃活下来,这才有了我们的相识。”
“锦云阁的姑娘们也没有相信那些传言,她们都很喜欢你。”百花抱着我,柔声道,“你不仅救了自己,更救了她们。”
是吗?她们喜欢我?
第二日天亮,晓青还睡得很沉。百花没有叫醒她,他自己也没动,一直抱着她躺在床上。
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百花也很满足了。
她在那座城里受罪的时候,也有在想他吧?那时他在哪儿呢?也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困在别院里,当作药引。那时的自己,一定也很想很想这个一起长大的小公主吧?所以即使之后失去了记忆,遇到她时还是不由自主地爱上了她。
我醒来时,都是晌午了,百花依然在我身边。
我抱着他哼哼唧唧,就是不肯起来,直到露欣在门外通报,说仙来了,我才墨迹着起来。
从寝殿到正厅用膳,这段路很近,我却睡得迷迷糊糊,走得磕磕绊绊,百花在一旁心惊胆战,准备着随时过来扶我一下。
我几乎是绊进去的,踉跄着扑在了凳子上,迷迷瞪瞪一抬头,好家伙!仙在这儿也就罢了,为啥花神妃也在?!
我愣在原地,懵懵地看着眼前的两人。
“呀,韶仪?怎么了这是,摔疼了?”花神妃见我半天没动,忙起身就要过来扶我。
我靠!别过来!
百花适时赶进来,在花神妃之前一把将我捞起横抱着,“母妃,她没事。”百花冲着花神妃点了点头,然后就抱着我入了座。
仙从我绊进门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看着我身上的轻纱红裙皱了眉。
我们来得急,随便套了件裙子就来了,头发都没怎么挽。在仙看来,这是十分无礼的行为。
睡到日上三竿也就罢了,还衣着不当地出现,要是以前,仙肯定骂我个狗血淋头。
但是现在她不敢骂。首先我不听了,而且百花也会护着我。
用膳的时候,我不怎么有胃口,百花喂了我几口银耳羹,就不想吃了,然后我便缩在百花怀里玩从自己头发上拿下来的珠钗。
用过膳,几人开始聊天,我不搭话,就安安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
“上神这是第二次来花界吧,感觉如何?”花神妃笑眯眯地递给百花一只玉镯,百花转手将镯子套在了我手腕上。
我的注意力从珠钗转到镯子上,又开始观察镯子上镶嵌的宝石。
仙显然没有听花神妃说话,因为她半天没答话。
结果,我一抬头,就看到仙正盯着我!
我下意识护住了腕上的镯子,把脸埋进百花怀里。
这丫头!仙皱眉,刚要开口说教,花神妃的声音又突然插进来!
“韶仪这是怎么了?不舒服?”
百花抱紧了我,低声道:“要不你先出去玩会儿?”
我抬起头,摇摇头,然后冲着花神妃晃了晃手臂,笑道:“谢谢娘娘的镯子!”
“啊,不必谢,你喜欢就好!”花神妃笑的合不拢嘴。儿媳妇终于对她笑了!花神妃都想着要造一车镯子送来皓月轩了!
仙僵在原地。小丫头竟然对她视而不见了……仙看向花神妃,后者正笑的满脸慈爱,招着手邀请晓青到她身边去。
“韶仪,来,到母妃这儿来!”
我看着花神妃,她笑的好开心的样子,温温柔柔地叫我过去她身边坐,眉眼间和百花笑起来的样子有些像,又让我觉得,好似看到了姨母——那个教我女红,对我百般宠溺的人,姨母也会这样叫我过去她那里。
百花察觉到了我的情绪,低头轻声问我:“要过去吗?”
鬼使神差的,我点了点头。
百花放我下地,我便挪到了花神妃身旁的凳子上。
我一坐好,花神妃就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又摸了摸我的脸,叹道:“真可爱!”
呃……虽然我因为飞升过早,相貌定格过早,所以长得是幼态了些,但为毛他们母子都喜欢摸我的头和脸?
也许是还没睡醒的缘故,我突然想到百鸟,白痴地问了一句:“和百鸟比呢?”
此话一出,我自己都有些愣!
“紫心!”仙终于还是没憋住,冲着我摇了摇头,示意我不得无礼。
百花憋笑憋的脸都红了,“你可爱,你可爱,百鸟可比不了!”
我冲着百花呲牙:就知道嘲笑我!
花神妃惊喜地看着我,笑道:“当然是韶仪可爱了!”然后又恨铁不成钢地补了一句:“百鸟那野丫头顶多算个鬼机灵!”
“母妃!”好巧不巧,百鸟正好这时进来了!正嘟着嘴一脸委屈地看着自己母妃。
完,脑子不清楚,挑拨离间了。我低着头遁走,缩回了百花怀里。
“没事,让她们闹吧。”百花低头,蹭了蹭我的鼻尖。若不是还有其他人在场,他应该是想亲我。
百鸟闹腾着要花神妃说她可爱,花神妃怎么也不如她的意,母女俩笑闹声不断。
“紫心,”仙看向我,“过几日就是庆典了,各界各族都会有人来,你可有什么安排?”
“这和仙没有什么关系吧,您就吃好玩好,其他的不用操心。”我漫不经心地答。
“神界那边……”仙不搭理我的话,自顾自开口。
这次不用我开口,百花先替我截住了仙的话:“神界那边我会处理好的,仙不必担心!”
“好。”仙失落地看了看我,然后起身就要离开。
我于心不忍,又不好开口挽留,心内焦躁不安。
“仙,你可以多来花界看看!”百花笑着对仙的背影道,“我们兄妹在百兽谷时给您添了不少麻烦,您总得给我们一个还恩的机会吧!”
仙回头看他,眼神哀怨,仿佛在说:岂止是麻烦!姑娘都让你拐跑了!
百花笑的心虚,低头看了看怀里的人。
晓青也笑着抬头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