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灯绳(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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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法苑珠林

建筑与法治

建筑,这一人类文明中“凝固的音乐”“石头的史书”,曾被多少学人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研究,美学、文学自不待言,就是政治学、法学,也大有文章可做,如《建筑与民主》《权力与建筑》等,都可以说是这方面别具一格的著作。

法国学者托克维尔在其《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也曾谈到建筑:为什么美国人建造一些那么平凡的建筑物,又建造一些那么宏伟的建筑物?他对此的政治学解释是:因为在民主体制下,每个个人都显得很渺小和软弱,但是代表众人的国家却显得非常强大,于是他们在营造自家的建筑时不会过于讲究,但公共建筑却一定要气象宏大才符合国民对于国家的想象。我国学者贺卫方进一步指出,在与民主制度相对立的专制制度下,也存在着国家政治建筑的宏大和一般民众住宅的渺小这样巨大的反差,只不过个中原因不同:如果说民主体制下这个结果来自于民众对于国家伟大的想象的话,那么专制体制下则来自于统治者把建筑作为震慑子民及外人的权力修辞术。

在托克维尔笔下,美国的国会大厦是其指明的宏伟建筑物之一,我不知道当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建筑物是否宏伟,因为现在宏伟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建筑物是20世纪30年代才建成的。当时的建筑师卡斯·吉尔伯特有意要将其建成与附近的国会大厦相匹配的建筑物。事实上,这一目的达到了。我曾先后两次访问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那希腊神庙式的建筑高大庄严,从长长的台阶拾级而上,让人产生一种对正义的向往和对法律的敬仰。除了外表的庄严素雅,其内部也是功能区分明确、法律文化浓厚,印象最深者莫过于其大审判庭,在它的四周墙壁直至房顶,白色的大理石浮雕刻画着来自世界各地著名的古代思想家、法学家,其中也包括中国的孔子。

把法院的外表设计成神庙式,是有一定历史根据的。在古代神权统治的国家,神庙就是法院。不过应当看到,现代法院的建筑正在走向多元化,据李贤华先生的研究,进入21世纪之后,法院建筑已很难找到“神庙”模式的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水晶宫”模式理念以及加入了“司法为民”元素的多元化设计方案。我不知李先生这里所说的“水晶宫”模式理念是否是指一种“民主和透明的价值”,不过这倒是让我想起自己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工作时的办公室,面向过道的墙壁确实是一种低能见性的玻璃墙。

在海牙,我还去和平宫拜访过时任国际法院院长的中国籍法官史久镛先生。和平宫之美,大概从门口那众多的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争相拍照留念可以得到佐证。记得与史法官道别后,他的助理陪我在和平宫的草地和湖边漫步,我们谈及那怡人的景致,一致认为这种环境有利于法官冷静而理性地思考问题。

可以说,司法建筑的外形与内部布局在某种意义上能够折射出一个国家法治和法律文化的发达程度。记得20世纪90年代初,我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批青年学者到某县去挂职锻炼,我所在的法院不仅地理位置偏僻,而且建筑破败,与那些到党政部门挂职的人相比,让我这个法律学者产生了一种失落感。好在过几年再回去看时,新的法院办公大楼已在县城的显眼位置拔地而起,其内部大小审判庭的设置也井然有序,走廊两旁的墙上还装饰了恰到好处的中外法律格言。

应当看到,我们这些年的司法建筑在硬件上确实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但内部设计却不无改进的空间。例如,我们的审判庭在法官入场和退席时,都得从审判席下来走旁边的侧门,而不像许多国家和地区那样,直接在审判台的后面开设通道,以便迎面而出和背面而退。相比而言,我们这种审判庭的设计其感官效果就要偏弱些,不利于树立法官威严、坦荡的形象。再如,我们的刑事法庭在被告席的设置上也与国际通行做法不同,国际通行做法是被告人与自己的律师坐在一起,直接与公诉人平等相对,但我们却把律师与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分开,只有律师才能与公诉人相对而坐,而被告人却要坐在公诉人和律师之下的受审席上。

谈到建筑与法治这个话题,我不由得想起边沁设计的“圆形监狱”。按照边沁的设想,圆形监狱由一个中央塔楼和四周环形的囚室组成,每一个囚室有一前一后两扇窗户,一扇朝着中央塔楼,一扇背对着中央塔楼,作为通光之用。这样的设计使得处在中央塔楼的监视者可以便利地观察到囚室里囚犯的一举一动;同时,因为囚犯看不到塔楼的情况,从心理上感觉到自己始终处在被监视的状态,时刻迫使自己循规蹈矩。福柯评论说,这是一种“权力技术”。边沁还认为,监狱应该建在大城市附近,以便成为一个活生生的提醒物,“这种监狱建筑的出现,它的独特形状,周围的大墙和壕沟,门口的警卫,都会唤起人们有关监禁和刑罚的观念”。

边沁关于中央塔楼的监视的思想现在不仅被运用到我国的监狱,还被运用到看守所。不过他关于监狱应建在大城市附近的建议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被我们所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为防止监狱关押的犯人破坏新生政权,我们把绝大多数监狱都建在远离大中城市和交通沿线的偏远地区和山区,但近年来我们也开始对监狱布局作出调整,把它们从偏僻的地区搬到城区来。这样做的理由主要还不是前面边沁所说的,而是基于方便服刑人员的亲人探望和社会组织进行帮教活动,以及可以方便管教干部的家人就业和子女上学、使之能安心工作等因素的考虑。

至于在这一监狱布局的大调整中,大量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样与本文的主题有关。由此推而广之,在时下中国这个大建设、大发展的年代,要想在楼盖起来的同时,官员不致因腐败而倒下去,更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建筑与法治”这篇大文章。

(原载《检察日报》副刊“每月名家”,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