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灯绳(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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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毒品法庭参访记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问题解决型法庭,如毒品法庭、精神疾病法庭、家庭暴力法庭等。这种法庭在关注程序公正的同时,更加关注问题的解决。问题解决型法庭和传统法庭有很大的区别:如传统法庭采用对抗式程序,法官被定位为运用法律和程序的裁判者,而问题解决型法庭则采用合作式程序,法官被视为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的一般原则来人性化地推行犯罪解决方案的教练员;传统法庭强调非常正式的庭审和严格依照法律作出裁断,而问题解决型法庭却常常是相对非正式的、采取许多不同于严格的法定程序的做法。

毒品法庭是目前美国数量最多的问题解决型法庭。我在哈佛大学访问时,特意在一个周四的下午邀请了同在哈佛访问的北大法学院张骐教授一起去访问附近的昆西毒品法庭。莫里亚蒂法官在开庭前和开庭后分别与我们进行了会谈,耐心地回答了我们的问题。从她的介绍中,我了解到:

美国的首个毒品法庭诞生于1989年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后来变成一个由联邦司法部提供财政支持的遍及各州的项目。现在全美共有2459个毒品法庭(每州至少1个),在哈佛大学所处的马萨诸塞州有22个毒品法庭(包括2个少年毒品法庭)。这些项目得到了当地政治家、执法部门和马萨诸塞州公共卫生厅的支持,由州立法机关通过法案来提供资金。

莫里亚蒂法官不无自豪地说,毒品法庭的效果很明显,如再犯率下降了80%—85%,毒品的使用也减少了,而且与监禁相比,通过毒品法庭来矫治的人还能少花纳税人的钱。

莫里亚蒂法官告诉我们,她每周四主持毒品法庭(其他时间主持陪审团审理的案子、非陪审团审理的案子、审前听证、法庭禁令、交通违法上诉、房屋租赁纠纷、违反缓刑管理、家庭暴力、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安排案件的程序、保释听证)。当天上午,她已经主持了一个会议,讨论了那些毒品法院矫治项目参加者的进展情况。参加会议的有检察官、辩护律师、矫治项目提供者、缓刑官、毒品法庭的书记员等。

下午2点,法庭开庭。我看到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与我一样随意坐到面朝法官的椅子上的,其中有的人还有亲人和朋友的陪同,这部分人占多数;另有一小部分则是在法官右下边的一角,戴着手铐,旁边还有警察。经事后核实,这两部分人都是已经被定罪并给予缓刑的,他们都是毒品或酒精滥用者。其中有15%的人是非法持有毒品,其他人则还犯有别的罪行,如盗窃罪等。

那些戴手铐的人是由于他们在缓刑期间违反了法院的命令,如继续使用毒品、没有按照法院命令的要求去接受治疗、没有去上学或工作甚至又犯他罪,于是把他们关进了监狱。但法官与其他机构和人士商量认为,这些人关在监狱里不好,还是得到毒品法庭来接受矫治。不过眼下床位有限,他们要等别的项目参加者“毕业”后才能从监狱转到这类矫治机构中来。于是法官让这些人每周四在法警的带领下来观摩法庭,从中得到教育,并知道法庭对他们的期待。这天下午先后有3人被释放,他们在被释放前都与法官作了深入交流,法官柔中带刚,告诉他们如果再违反规定,就没有机会了。这3个人随后坐到普通席上,我看到他们坐下后都有系鞋带的动作,可见其在监狱里可能是不能系鞋带的。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法官分别令其参加不同的项目,其中有一个人向法官报告,他要在下班前赶到接收单位,问能否早点离开,法官与众人沟通一番之后,随即让其哥哥陪同他尽快出发。

下午的开庭持续了近3个小时,有的人是向法官汇报自己的戒毒进展和工作情况;还有的人是根据戒毒的进展,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其中有一个戒毒者刚开始跟法官说话时态度很不友好,一会儿抱怨他的家人,一会儿又抱怨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伴。我以为莫里亚蒂法官会拿出她的威严来,没想到她却很耐心,循循善诱,最后那人终于被打动,深吸一口气说:“我就看在尊重您的份儿上,一定要把毒戒掉,尽管我知道这很难。”法官带头鼓掌,大家也一起为他鼓掌。之后,法官又把他召到自己的身边,两人悄悄说了一会儿话。当他离开时,法官主动拥抱了他,并鼓励他当众说出自己的决心。他刚开始声音很小,法官又鼓励他大声说出来。他很听话,与刚开始时判若两人,大家自然又为他鼓掌。看到莫里亚蒂法官此时幸福的笑容,我不由得想起中国的“法官妈妈”,觉得这个称号送给她也是完全合适的。

那天的最后一个“节目”把法庭感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一个小伙子成功戒毒,莫里亚蒂法官在仔细询问了缓刑官等人的意见后,发给他一份“毕业证书”,此时后面传来婴儿的哭声,原来是他的妻子怀抱着几个月大的儿子赶来了。莫里亚蒂法官在对他表示祝贺的同时,又再三叮咛:“你看你有这么好的妻儿,可一定要对得起他们……”小伙子一个劲儿地点头,拿出一份他事先写好的信当众读了起来,告诉大家他成功戒毒的经历,以及这其中他需要感谢的人。毫无疑问,他首先感谢的是莫里亚蒂法官,同时也说到要感谢其他许许多多的人,包括那些矫治机构里的人员、缓刑官、家人,等等。他读着读着开始哽咽,听众席上也传出了抽泣声,最后连我和张骐教授也深受感染。

工作人员送进来一个蛋糕,莫里亚蒂法官让书记员给大家分发一次性的碟子和叉子,邀请大家一起庆祝这个小伙子的新生。我和张骐教授也加入吃蛋糕的行列,并与莫里亚蒂法官等人作进一步的交谈。法官又让助手帮我们打印了一些资料,粗看之后感觉这真的是一项系统工程,如其中有一个资料提到:一旦某人被毒品法庭接受,他/她就必须完成四个阶段的矫治,其中第一阶段最低为3个月,第二阶段最低为6个月,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也分别为最低3个月。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矫治要求,例如,处在第一阶段的人每周四下午必须到法庭来全程参加会议,第二阶段的人则每两周来法庭报告一次,第三阶段的人每三周来法庭报告一次,第四阶段的人每月来法庭报告一次。每次来法庭时均须提交相应的矫治和检测报告。还有一份资料是被矫治者和缓刑官签署的协议书,其中既包括被矫治者的义务,也包括他/她的一些权利,如有关他/她的个人信息(包括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果)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向什么人披露。看来,要全面了解美国的毒品法庭及其运作,仅靠这一次参访显然还远远不够。

(原载《法制日报》“法律行者”专栏,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