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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美、英等国就准备吸取历史经验教训,以重建战后新的金融货币体系。发起国美国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改变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货币金融关系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是为了取代英国在世界的经济大国地位,建立一个以美元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于是美国在战争期间便提出了关于战后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怀特计划”。所谓“怀特计划”,是美国财政官员怀特提出的“国际稳定基金”方案。方案规定,各国必须缴纳资金来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言权和投票权取决于各国缴纳份额的多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一种国际货币,名为“尤尼塔”(Unitas),作为计算单位,其含量相当于10美元,各国货币与“尤尼塔”保持固定比价。按照怀特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汇率,并对会员国提供短期信贷以解决国际收支不平衡问题。美国提出“怀特计划”的中心目的是建立由自己一手操纵和控制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而获得国际金融领域的统治权。

但是英国不甘于轻易失去其旧日国际霸主地位,从其本国利益出发,提出了“凯恩斯”计划,由英国财政部顾问,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来。他建议设立一个世界性的中央银行,即“国际清算联盟”。由其发行不兑现纸币“班柯尔”(Bancor),并以此作为国际清算单位。按照凯恩斯的计划,各国在“国际清算联盟”所承担的份额,以战前三年出口的平均贸易额计算。但是,会员国并不需要交纳黄金或现款,而只是在“国际清算联盟”中开设往来账户。当一国国际收支有盈余时,就将款项存入账户。一旦发生赤字,则按照规定份额申请透支或提存。无论是“怀特计划”还是“凯恩斯计划”,都反映了美、英两国经济地位的变化,是两国争夺世界金融霸权的一个缩影。由于美国当时的经济实力已经远远超过英国,因此在最终的方案确定中,还是以“怀特计划”为主。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有44个国家参加的“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从此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开始形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诞生。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一个能够处理国际货币事务的全球性组织。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机构和职能演变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内部机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1人、第一副总裁2人、副总裁2人以及一系列业务部门组成。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是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每个成员国任命的一位理事和一位副理事组成,通常由成员国的财政部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凡是涉及基金组织重大的制度问题,如接纳成员国、决定份额、分配特别提款权等方面都需在理事会讨论。执行董事会(Executive Board)是基金组织的常设决策机构,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人数由最开始的12人现已经增加到24人。执行董事会下面还设有地区部包括:非洲部、亚太部、欧洲一部、欧洲二部、中东部、西半球部,及其他职能和特殊服务部门。总裁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总裁是执行董事会的主席,参加理事会会议同时也是基金组织行政人员的首脑。从基金组织诞生到现在该职位一直由欧洲人担任。名义上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产生,但是由于各国的份额比例不一致,基金组织总裁的最终当选实际由美、欧、日等国家政府相互协商产生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机制来实现《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宗旨。这些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了组织管理、业务开展方式以及成员国权利行使。而在组织管理程序上,理事会通常每年在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上召开一次会议,商讨国际性重大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主要政策问题由理事会进行决策,而日常决策权则被赋予了执行董事会。执行董事会不仅每周召开定期会议并负责向理事会作例行年度报告,还要时常讨论成员国出现的重大经济发展问题以及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重大事件等。总裁一般情况下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出现赞成与反对双方票数相同时才投下决定性的一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要是围绕着监督、磋商与协调、资金融通等方面展开业务工作。为实现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的宗旨,IMF对其成员国的货币汇率政策及汇率制度进行监督。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成员国货币要改变对美元的平价,必须事先与基金组织协商,并获得其批准。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各成员国虽有自主选择汇率安排的权利,但任何汇率政策上的改变都要及时通知基金组织。

在成员国权利行使方式上,每个成员国在加入基金组织时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即认缴份额。份额的主要作用包括构成基金组织运作的主要资金来源,决定成员国从基金组织获得贷款与分配特别提款权数额的多少,以及决定成员国的投票权。成员国权利的行使与其投票权直接相联系,而投票权的大小又与其基金份额的多少成正比。成员国所持基金份额越大,其票数就越多,在基金组织中的话语权就越高。在表决模式上,基金组织的许多政策和业务决定都需要特定多数票才能通过,如份额的调整、特别提款权的分配、章程的修改等重大问题需要理事会85%的赞成票。因此,拥有超过16%的份额的美国,拥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切重大决策的单边否决权。正是基于投票权上的优势,美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20世纪60年代,在实行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下,为了缓解国际经济发展给美元带来的冲击,美国操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计了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SDR),这一国际资产储备形式。所谓特别提款权是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外,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成员国一种自动的提款权。参加国所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连同官方所持有的黄金、硬通货以及在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资产,共同构成各国的国际储备资产。在特别提款权创立之初,1特别提款权的价值等于0.888 671盎司的黄金,与1美元等值。1971年“史密森协议”后美元贬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以一篮子货币作为SDR定价的基础。

但是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美元受到的压力大大缓解,为了避免特别提款权取代美元成为占有优势地位的国际储备资产,美国对提款权的态度发生明显改变。美国不仅反对把特别提款权的分配与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援助联系起来,而且数次反对适当扩大特别提款权数量,导致特别提款权在国际储备资产中的份额越来越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治理能力长时期停滞不前。

经过多年的运行与不断的调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归结起来其主要职能仍为以下三种:①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各国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基金组织不再负有维持统一平价的任务。但即使是浮动汇率制,也不允许各国随意贬值货币进行恶性竞争,而是在一定范围内依据自身的国际收支改变汇率。然而由于美元霸权的影响,加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自身缺乏硬性实力,导致基金组织在汇率监管方面的作用不断减弱;②基金组织向发生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成员国提供贷款,维持成员国的收支平衡,促进国际贸易发展;③为各国协调货币政策搭建平台,为成员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资料,提出参考意见,基金组织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进入牙买加体系之后,由于浮动汇率制的实行以及国际短期资本流动的增长,国际货币秩序动荡不定,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在这几次金融危机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国际经济稳定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危机前的监督和预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直积极寻求对国际经济体系的宏观把握和对成员国经济结构的监督,但这方面的成效并不明显,金融危机屡次爆发就可看出。金融危机虽然大多在发展中国家爆发,但每一次都与发达国家庞大的金融机构的幕后推动有关。由于发达国家把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机构,基金组织对发达国家的监督力度有所缺失。另外,IMF自身能力不足,国际社会没有赋予它足够的权力去履行监管义务。发达国家往往绕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七国集团等大国经济协调机制来直接执行政策。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中充满复杂变量,也影响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展监督和预警的有效性。

二是危机中的援助与控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仅对遭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国家提供资金援助,而且组织其他成员国利用双边机制进行援助,联系国际及地区组织安排合理分工的综合援助方案。各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认缴的份额,以及基金组织自身发行的特别提款权,都可用来援助受金融危机打击的国家。这些经济援助对于重振受灾国的市场信心、稳定国内经济秩序起到了巨大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利用自身优势向受灾国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分析,帮助其重新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甚至将这些建议作为贷款附加条件强迫受灾国接受而备受诟病。

三是危机后的总结与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历次金融危机结束之后,都会就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救援方案的实施以及国际经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总结和反馈,防止危机的再度爆发。但从效果上来看,基金组织在这一方面的作用比较薄弱。金融危机的频发,证明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仅仅扮演了一个“救火员”的角色。对可能发生危机的情况缺少合适的判断和预警,这是基金组织必须加以改革的环节。时至今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核心职能仍是调节国际收支、维护汇率稳定,使用手段包括向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国家提供贷款、向无力稳定汇率的国家提供外汇援助、通过政策建议帮助发展中国家调控宏观经济失衡等多种措施。

(三)IMF的主要问题

1.IMF的治理结构(governance),即IMF的份额(quota)与投票权

此轮国际金融危机既暴露出IMF在维护国际货币与金融稳定职能上的严重不足,也凸显出其内部治理结构的诸多缺陷。IMF日常运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其成员国认缴的份额,25%的份额由特别提款权(以下简称SDR)或主要通用货币(如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缴纳,其余75%的份额则由成员国的本国货币缴纳。截至2010年年底,IMF的总份额达4 768亿特别提款权,约合7 557亿美元。份额对IMF成员国来说有三个作用:一是它决定了成员国投票权的大小,两者成正比关系;二是它决定了成员国可以获得IMF贷款的最高限额,贷款累计不超过其份额的3倍;三是它决定了成员国可以获得特别提款权分配的数量,特别提款权的分配一般按照成员国在IMF中份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在IMF的运行与决策机制中,一方面,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在IMF这个当今最重要的多边全球经济治理机构中拥有过多的份额和投票权,严重影响了IMF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正成为牵引世界经济复苏的“火车头”,然而它们在IMF的份额却被大大低估,代表性严重不足。因此,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IMF必须做出相应调整,从而更好地反映世界经济的客观现实。IMF份额和投票权机制存在着以下五方面的弊端。

(1)份额分配缺乏科学性和透明性。IMF成员国的投票权以份额计算公式为基础,公式则由诸多参数和对应的权重构成。现在的份额公式是由GDP、经济开放度、经常账户收入的波动性和官方储备组成的线性公式,其中GDP数据是由60%按市场汇率折算和40%按购买力平价折算的GDP的混合。从IMF先后四次形成的份额公式看,其参数和权重选择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较大,缺乏透明性。份额公式的计算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夸大了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分量,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却未能在份额及投票权中得到应有的体现,严重影响份额公式作为决定成员国份额和投票权的客观依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IMF的份额分配也呈现出强烈的历史继承性,很大程度上损害了IMF在全球金融治理的合法性。

(2)基本投票权让位于加权投票权。成员国总票数由两部分所组成:一是基本票,每个成员国都拥有250票,反映了主权国家平等的原则;二是加权票,根据所缴的份额而得,每增加10万特别提款权份额便增加一票,反映了成员国的经济实力。IMF每个成员国等额的250票基本投票权自实施以来一直固定不变,而加权投票权则随着成员国份额的变化不断加以调整,长期积累下来使得基本投票权与加权投票权比率严重失调。IMF成立以来,以份额投票的数额增加了数十倍,但是,每个国家等额的基本投票权却没有增加,使得基本投票权在总投票权的比重由成立初的11.3%下降到目前的2.1%。这样,基本投票权已失去了原来的职能,以“一国一票”为代表的主权平等原则彻底让位于“一美元一票”的原则。在加权投票中,西方发达国家占据了绝对优势,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严重不足。

(3)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过大。发达国家在IMF拥有的份额过大,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所占份额则太小。IMF中份额决定着投票权,而投票权决定决策权,投票权的过于集中使得少数发达国家拥有过多的决策权,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障。

(4)欧洲国家在执行董事会所占的席位太多。IMF处理日常事务的决策机构是由24人组成的执行董事会。改革前拥有最大份额的5个国家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各派1位执行董事,另外19位则由各个区域的国家选出。欧洲发达国家在24个执董中所占比例过高,其代表权明显偏大,甚至连美国也认为欧洲的席位过多。

(5)美国“一股独大”,拥有实际否决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最重大事项需要经过85%以上的特别多数票决定。票数最多的美国就拥有831 402票,占总票数的16.58%,产生了“一股独大”的现象。美国单一国家在IMF这个全球经济治理最重要的多边金融机构中拥有实质性的一票否决权,这不仅会挫伤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IMF决策的积极性,也会妨碍IMF决策机制的公平性、公正性、合理性。IMF24位执行董事所在国家的投票权如表5-1所示。

表5-1 IMF24位执行董事所在国家的投票权(截至2016年1月26日)

资料来源:IMF官方网站,http://www.imf.org/external/np/sec/memdir/eds.aspx.

2.IMF的监测(Surveilance)职能

监测是指IMF负责对成员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在第四条款(Article Ⅳ)下定期对成员国的宏观经济状况提供评估报告,并以该报告作为是否对成员国提供贷款的评估标准。IMF的监测功能对于维护各国宏观稳定以及IMF贷款质量而言至关重要。但目前IMF的监测功能存在两个重要缺陷:第一,IMF的监测过于偏重双边监测(即IMF工作人员对各国宏观经济的监测),而忽视了多边监测(即对世界经济与全球金融市场作为整体进行监测,以提前发现并应对全球系统性风险);第二,IMF的监测对于不向IMF借款的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尤其是对发达国家没有约束力。有些时候,发达国家甚至可以向IMF施压,反对IMF发布对自己不利的宏观经济监测报告。

3.IMF的贷款(lending)职能

IMF在贷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成员国获得的贷款规模有限,且IMF发放贷款的时间周期过长;第二,IMF贷款具有严苛而僵硬的条件性(conditionality),这种条件性通常要求借款国实施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以改善国际收支,这会进一步恶化危机国的经济金融状况,加深危机的负面影响。这也是近年来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太愿意向IMF借款的根本原因之一。

4.IMF的可动用资源(resources)

一方面,IMF可用于贷款的资源仅为2 500亿美元左右,该资源规模难以应对全球系统性危机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近些年来向IMF申请的贷款规模越来越小,造成贷款利息收入显著下降,IMF目前面临无法平衡自身财务预算的困境。

(四)IMF的改革

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成员国要求其在IMF中的地位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IMF份额和投票权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自2006年9月起,IMF新加坡年会拉开了份额和投票权改革的序幕。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IMF和世界银行的份额与投票权改革再次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2009年4月的G20伦敦峰会首次达成了改革国际金融组织的共识。在其后多次G20峰会的推动下,IMF份额改革不断稳步推进,并在G20首尔峰会前最终得以实现。IMF份额改革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顺利实现,有着以下五方面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

1.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版图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方面,传统发达经济体美国、日本和欧盟的经济遭受了重创和打击。另一方面,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特别是2009年以来以中印为首的发展中国家首次取代西方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最大引擎。据IMF预计,2008年到2014年,“金砖四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61.3%。在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实力明显上升的背景下,IMF份额分配格局与世界经济版图差距拉大,严重落后世界经济变化的现实,因此迫切需要对此做出相应的调整。

2.G20取代八国集团(G8),呈现出全球金融治理的新模式

长期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通过G8掌控着全球经济治理的主导权。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变化,新兴经济体实力的增强,G8已无力处理全球性经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G20取代G8,成为当今治理全球经济的核心力量,是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治理全球金融秩序的新模式,其代表性更大,更能反映全球财富与实力重新分配的新现实。因此,G20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重大全球经济问题进行有效沟通提供了新的平台。此次IMF份额改革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顺利实现,G20峰会应当说是功不可没,因为正是在连续几番G20峰会的推动下,IMF的份额改革才能得以被迅速提上日程并稳步加以推进。

3.金融危机下美国外交战略从“单边主义”转向“多边主义”

首先,奥巴马政府正努力将美国外交带入一个新自由主义时代,摒弃了布什政府的“单边主义”,极力主张“多边主义”,强调国际协调与多边合作。奥巴马积极利用G20作为平台,主动与发展中国家分享权力,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机构的治理改革,要求赋予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更大的话语权和代表性。其次,金融危机也使得美国意识到单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系统性的全球金融危机问题,必须依靠IMF那样的国际金融组织,从而积极推动IMF份额改革的进程。可以说,金融危机后美国外交战略从“单边主义”重新回到“多边主义”,为此次份额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契机。

4.IMF本身也积极推动自身治理机制改革

一方面,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迫切要求全球范围的经济协调与合作,而IMF治理机制的根本缺陷使其在预防及处理全球或区域经济危机时协调力度和广度远远不够。另一方面,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恶化,IMF连续向冰岛、乌克兰、匈牙利以及更多国家借出资金,IMF可用资金面临枯竭。G20伦敦峰会同意对IMF增资至1万亿美元,但IMF的增资离不开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不公平的份额与投票权机制极大地挫伤了不少国家参与增资的积极性。在这种份额改革直接关系到IMF的未来发展的情况下,IMF本身也迫切要求改革,并成为这次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

5.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作出相应调整,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传统上,中国对外战略以双边为主,多边为辅。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日益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实力的上升,其外交政策与战略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中国开始日益强调多边机制的重要性,加强与IMF、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已将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作为其实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上,中国自始至终积极开展多边金融外交,在多次G20峰会上呼吁尽早兑现匹兹堡会议的份额改革承诺,协调各方,大力支持IMF和世界银行的份额与投票权改革。

(五)IMF份额与投票权改革给中国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据新华网华盛顿2015年11月30日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董会当天完成了五年一度的SDR货币篮子审议,认为人民币符合“入篮”的所有标准,批准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新的货币篮子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被认定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并将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一道构成SDR货币篮子。IMF还将篮子货币的权重调整为:美元占41.73%,欧元占30.93%,人民币占10.92%,日元占8.33%,英镑占8.09%。IMF总裁拉加德当天在执董会结束后说,人民币“入篮”是中国经济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也是IMF对中国过去几年改革货币和金融体系取得进展的认可。IMF认为,人民币“入篮”将使货币篮子多元化并更能代表全球主要货币,从而有助于提高SDR作为储备资产的吸引力。

在当今国际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之际,此次人民币加入SDR对中国具有重大意义。早在IMF成立之初,作为创始国之一的中国的份额曾经仅次于美国和英国位列第三,然而目前中国的份额已跌至第六位,这显然与中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身份不相称。这次人民币加入SDR使中国坐上了IMF的第三把交椅,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综合实力上升的肯定,是中国金融外交所取得的重大胜利,也是中国走向金融大国的道路上所迈开的关键性的一步,无疑将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中国今后要承担更多的国家责任,面对新的艰巨挑战。

1.人民币加入SDR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此次改革使中国在IMF中所占份额和投票权上升到第三位,其在IMF中的地位获得了极大的提升,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为此,中国应积极抓住此次份额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推动下列目标的实现:一是继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的使用,加速人民币在国际资本市场的流通,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储备;二是实现贸易大国向金融大国的转变,与发达国家在金融领域开展互利双赢的竞争;三是推动G20机制化,使之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实质性作用,并以它为主要平台,进一步使中国的份额提高到与自身总体经济实力相符合的第二的水平。

2.人民币加入SDR将加强中国与IMF的合作关系

一方面,“入篮”后,IMF可以继续通过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等方式帮助中国发展经济,完善金融市场秩序,提高防范金融危机的能力。另一方面,中国也可以为IMF提供更多的支持。中国目前对IMF是为数不多的债权国之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IMF紧急援助一些危机国家后面临资金匮乏,不得不进行债券融资。中国积极认购了500亿美元的IMF债券,提供了最大的支持。此外,中国还可以继续派员出任IMF高级职员,进一步推动其工作人员的多样性和职能的有效运作。

3.人民币加入SDR将使中国肩负更大的国际责任

人民币加入SDR使中国的国际地位获得提升的同时,也意味着中国将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一是“入篮”意味着中国将更大规模向IMF进行增资;二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应利用自己投票权排行第三的地位,更多地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到合理利益,推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平等分享IMF份额这一目标的实现;三是作为全球五大具有系统稳定性的经济体之一,中国也要注重与发达国家更好地进行战略协调,为维持世界经济的稳定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四是IMF仍需进行一系列的后续改革,中国对于推动其改革负有更多的大国责任。

4.人民币加入SDR也给中国带来了新的挑战

首先,中国面临提高自身全球治理能力的考验。中国在IMF中赢得更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就必须表现出相应的全球治理能力。正如中国当年加入WTO一样,如何实现从规则的接受者到规则的制定者的转变对中国来说也是一个重要课题。其次,中国话语权的提高,会增加与美国、欧洲、日本以及主要发展中国家产生摩擦的可能性;中国也要积极妥善处理与这些国家的战略合作关系。最后,中国还必须清楚认识到,“入篮”是动态性的,如果中国经济未来不能达到“入篮”所需要求,还可能被调整下来。因此,中国更应加快自身经济发展,以确保未来在国际经济版图中的相对地位进一步稳定或提高。

总体而言,此次人民币加入SDR体现了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的强烈要求,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它们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与IMF份额极不匹配的状况,为最终实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平等分享投票权的目标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和世界银行的投票权改革一样,这也是一次较为明显的权利东移,赋予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更多的话语权,有助于打破欧美长期垄断布雷顿森林机构话语权的局面,同时也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体系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尽管份额改革是IMF治理机制改革的核心,但它只是IMF整体改革的一部分。IMF治理结构还遗留诸多问题,如领导人选拔程序不透明、执董会席位分布不均衡、政策决策程序仍由发达国家主导、工作人员的多样化不够以及美国“一股独大”等问题。此外,IMF还需要对其职能进行改革以应对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最后,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机构载体,IMF的改革也仅仅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一个部分。因此,IMF的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应当是以多边主义来指导全球经济治理,使得IMF的内部治理和外部职能以及国际货币体系更符合世界多极化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