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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示大公于天下
2000年一开年,《人民日报》就开了一个“打假”的好头,从一月十八日起,每周二在第四版设立了一个“不合格产品曝光台”,将被国家质监局抽查的不合格产品公告天下。
第一批上“榜”的是去年第四季度抽查的白酒、葡萄酒类低劣产品,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法人代表、规格等等一起公布。其时正是春节前半个多月,酒类旺销期,不难想像对这些生产低劣产品的厂家是多大的冲击。
在90年代初,国家有关部门曾筹备在北京举办一个“伪劣产品展览”,后因阻力重重,未能实现。后来听说原因是顾虑曝光后影响一些国企的生存,国企倒闭,工人下岗;二是怕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影响一些官员的“政绩”。
其实从法理上讲,人民有知情权,有舆论监督权,公告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从经济发展上讲,揭露一切假冒伪劣,最利于实现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从而加快经济繁荣。
为《人民日报》示大公于天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