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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自我保护
讨债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债权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自我保护。了解讨债行为中哪些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哪些是行之有效的讨债招术,对于追债大有好处。
一般说来,讨债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赖”在债务人单位不走,请求债务人还债,即使此举对债务人的工作有影响,甚至阻碍了对方的一些业务交往,但这并非故意扰乱对方工作秩序,是一种合法行为。
向法定债务人讨债,不宜到其法人家中追讨。因为此举有违法之嫌,此时可以向法人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等宣传其赖帐行径,迫使其尽快清债。但不要捕风捉影,制造谣言损害债务人的声誉和人格,不能因欠债而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那是违法行为。
如果债务人是公民,讨债者到其家中讨债,即使其心内不悦、反感,但也不能称之为“私闯民宅”。
经债务人同意或默许,非用强力拿取其财物抵债,虽然债务人极不高兴,但债权人并非偷、抢、夺、骗,因而这种手段不犯禁条。但如果以武力胁迫债务人交出自己的财物,这就触犯了刑律。
讨债手段不胜枚举,讨债人员要认真研究法律,使自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要因不懂法使自己反而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