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放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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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正確看待新時期的有產者

(這是胡德平2001年7月在山西省“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的即席發言。原載2001年7月24日《發展導報》,原標題為《讓有產者在政治上站起來》,現標題為編者所加。)

江澤民同志“七一”講話指出:“實現人民的富裕幸福,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隨着經濟的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個人的財產也逐漸增加。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當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與落後的標準,而主要應該看他們的思想政治狀況和現實表現,看他們的財產是怎麼得來的以及對財產怎麼支配和使用,看他們以自己的勞動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作的貢獻。”這一論述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提出了新的要求,對判斷他們的財產作出了新的闡述。

共產黨取得政權前,工人階級是無產者,農村的貧僱農也是無產者。但是我們掌權了,成了國家的主人、社會的主人,無產者還能永遠是無產者嗎?按照辯證法來說,無產者應變為有產者。是不是一變為有產者,就成為資產階級呢?在共產黨領導下,無產者變為有產者,有產者並不是資產階級。比如:中國股民有六千萬,投入資金上萬億,都是投資者,都是有產者;農民聯產承包後,土地還是集體所有,但他們經營得好,買汽車、買拖拉機,有的甚至辦起了工廠。這說明在共產黨領導下,農民搞好了生產,照章納稅,有產有業了,但這不能說他們就成為資產階級了,這是歷史的進步,是在新的環境、新的歷史條件下的進步。如果說實行承包制後,農民買汽車、拖拉機以及其他生產工具,比土改時買兩匹馬、一掛大車厲害得多,再劃分他們為新“富農”、新“資本家”,就體現不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

三中全會以後,我們摒棄“以階級鬥爭為綱”,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隨着歷史的發展,它的歷史意義將會越來越清楚。我們的個體戶,儘管資本不大、財產不多,但他們畢竟是有產有業者,他們也是勞動者,是可以入黨的。所以,江澤民同志指出,生產發展了,生活改善了,人民有財產了,這個人是不是先進、是不是落後,不要用過去的觀點來看待,要看他們的具體表現和貢獻,看他們的財產是怎麼來的、又是怎麼用的。

江澤民同志在講話中還說道:“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中葉的一百年間,中國人民的一切奮鬥,都是為了實現祖國的獨立和民族的解放,徹底結束民族屈辱的歷史。”這種鬥爭必須和階級鬥爭結合在一起,這是反帝、反封建、反剝削階級的鬥爭。但是建國後,我們的奮鬥目標就是“為了實現祖國的富強、人民的富裕和民族的偉大復興”,因此在處理人民內部各種關係時,不能再用過去劃分階級的方法。江澤民同志關於新的經濟成分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這一論斷,我們不要忽視,有關部門的同志要很好地學習,要學得更深入一點,這樣才能把我們的工作做好。非公經濟在政治上一個很大的問題得到解決,是民族之幸、人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