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以上所述之理外、惟心、經驗三論,而考於學科之上,理外論屬宗教學,惟心論及理想論屬純正哲學,經驗論可謂屬理學及心理學,故表示其關係於左:
若考之現象實體之上,理想的者,說明物心萬有之實體;經驗的者,說明其現象。余今以經驗的與理想的之二法,解說物、心現象上之妖怪,進而開示理想關內之妖怪。若夫宗教之所謂理外的,不在論理說明之限,則無煩喋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