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總引
第一組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開始
當四月帶來它那甘美的驟雨,
讓三月裡的乾旱濕進根子去,
讓漿汁滋潤每棵草木的莖脈,
憑其催生的力量使花開出來;
當和風甜美的氣息挾著生機,
吹進樹林和原野上的嫩芽裡,
年輕的太陽也已進入白羊座,[8]
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過;
整夜裡睜著眼睛睡覺的小鳥
現在紛紛啼唱著各自的曲調——
這是大自然撥弄出它們心聲;
這時候人們也就渴望去朝聖,
遊方僧也就去尋訪異地他鄉,
去各地知名於世的神龕聖堂。
無論英格蘭各郡的東西南北,
人們尤其要去的是坎特伯雷,[9]
去拜謝榮登天堂的殉難聖徒,[10]
因為人們有病時他給予救助。就在這時節,就在其中某一天,
我正住在薩瑟克的泰巴旅店,[11]
已經滿心虔敬地準備好登程,
專誠去坎特伯雷那地方朝聖。
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
來到了這客店,他們形形色色,
一位位都是在路上萍水相逢,
現在結了伴跨著坐騎去朝聖,
而坎特伯雷是他們去的地方。
旅店的房間和馬廄都很寬敞,
把我們個個安頓得十分舒適。
不久後太陽從地平線上消失,
我同他們每個人都作過交談,
很快就成了他們當中的一員。
大家約定好,來日上路要起早,
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會說到。
但既然我有相當充裕的時間,
在我進一步細述這故事之前,
我覺得比較合情合理的做法
是根據我對他們各人的觀察,
把我看到的情況全告訴你們:
他們是什麼人,屬於哪個階層,
還要說說在旅店裡穿的衣裳。
現在我就從一位騎士開始講。
騎士
這位騎士是個勇敢的男子漢,
從他一開始騎著馬闖蕩人間,
就熱愛騎士精神和榮譽正義,
就講究慷慨豁達與溫文有禮。
他為他主公立下了赫赫戰功,
他南征北戰處處都留下行蹤,
在基督徒世界或在異教之邦,
他都因為有勇氣而備受頌揚。
攻下亞歷山大城就有他在場;[12]
他在普魯士的多次慶功宴上,
比各國騎士優先,坐上了首席;
與身分同他一樣的基督徒比,
他在立陶宛、俄羅斯戰功最大;
圍攻阿爾赫西拉斯他也參加,[13]
並且馳騁在柏爾馬利亞作戰;[14]
他與人一起把阿塔利亞攻佔,[15]
也把阿亞斯攻克;在地中海上[16]
他同一大批高貴的戰士出航。
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戰鬥,
又為我們的信仰,三次把敵手
殺死在特萊姆森的比武場上。[17]
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亞的君王,[18]
在那段時間裡我們這位騎士
征討土耳其異教徒的另一支:
每次贏得最高榮譽的總是他。
他極其勇敢同時又世事洞達,
舉止的溫和簡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不管遇到怎樣的對象,
他從來都不曾說過一句粗話。
這騎士真是忠貞、完美又溫雅。
現在我告訴你們他那副裝備:
他的馬雖好,衣著卻並不華美;
身上那一襲粗布的無袖長衣
被他的鎖子甲弄得滿是污跡;
因為他是遠征後剛乘船歸來,
接著便上路來進行這次朝拜。
扈從
他有個兒子隨行,這年輕扈從
正在戀愛,他精神振奮又英勇,
有一頭像是火鉗燙出的鬈髮。
依我看,他年紀約在二十上下;
個子同一般的人相差並不多,
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靈活。
他一度隨同騎士團遠征各地,
到過佛蘭德斯、阿圖瓦、皮卡第,[19]
時間雖很短,然而表現卻不壞,
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睞。
他繡花的衣裳像是草地一片,
滿是白花和紅花,新鮮又嬌艷。
整天裡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
就像五月天充滿了青春朝氣。
他穿著短衫,那袖子又肥又大。
他精於騎術,善於駕御他的馬;
他能文能詩,能作曲又能跳舞,
能繪畫還能騎馬執矛去比武。
熾熱的愛火在他的心中燃燒,
使他夜裡睡得同夜鶯一樣少。
他謙遜有禮,樂於幫人家一手;
到了餐桌上,他總為父親切肉。
跟班
騎士還帶有一名跟班,他這趟
沒多帶僕從,因為他愛這樣闖;
跟班的外衣和兜帽全是綠色;
腰帶下有一筒利箭穩穩掛著;
孔雀毛的箭羽,箭鏃閃閃熠熠——
這箭從沒因箭羽萎蔫而落地——
他善於修整武器,因為是鄉勇,[20]
而他手中握著的,是一張硬弓。
他臉色黝黑,短髮蓋在頭四周。
論林中狩獵,他可是一把好手。
他的手臂上套著好看的護腕,
身子的一旁是他的盾牌和劍;
另一邊則是寒光閃閃的匕首,
它製作精良,鋒利得就像矛頭。
他胸前閃著白銀的聖徒像章,[21]
一隻號角掛在他綠色肩帶上——
是個護林人,我想我猜得不錯。
修女院院長
還有一位女修道院院長嬤嬤,
她淺淺的笑容謙和而又純真,
她的痛罵是說聲“聖羅伊作證”;[22]
大家對她的稱呼是薔薇女士。
聽她唱歌要等到她做禮拜時,
她唱的聖歌帶鼻音最是動人;
她講的法語流利但不夠標準——
是從斯特拉特福學來的腔調,[23]
因為巴黎的法語她從未聽到。
她餐桌上的禮儀學得很到家;
沒一點食物會從她唇間掉下,
她手指不會蘸到調味汁裡面。
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邊,
決不讓一點一滴往她胸前掉——
講究禮節與禮儀是她的愛好。
她的上嘴唇總是擦得很乾淨,
所以杯沿沒一點油膩的唇印,
盡管已就著杯子喝了好幾次;
用餐時她好一派得體的舉止。
可以看出,她性格開朗興致高,
既讓人舒服,對人又親切友好;
她盡力讓舉動顯示高貴氣度,
表明她是懂宮廷禮儀的人物——
這一切表現使得她頗受尊敬。
要說到那種仁厚溫柔的感情,
她是滿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腸,
看到一隻老鼠夾住在捕機上
死去或流血,她就會滿面淚流。
她養幾條小狗,給它們喂烤肉,
或者也給喂牛奶和精白麵包;
只要這中間有一隻竟然死掉
或挨了棍子抽打,她準會哭泣——
她有滿腔的柔腸、仁愛的心地。
她修女的頭巾折得恰到好處;
鼻子勻稱,亮如玻璃的灰眼珠;[24]
小小的嘴更顯得又紅又嬌柔;
說真的,她還有個白皙的額頭——
我看這幾乎就有一拃那麼寬,
因為她身高完全同常人一般。
我還注意到她的鬥篷做得好。
她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環繞,
中間隔著綠色的飾珠一顆顆,[25]
這串念珠上有個金胸針閃爍——
上有加王冠標記的A字大寫,
下面是句拉丁語:愛戰勝一切。
三位教士
她還有三位教士同她一起走——[26]
修女
還有位修女,那可是她的副手。
修道士
這是一位出人頭地的修道士;
很有氣概,可以當小寺院住持;
眼下他管隱修院的院外產業。
他馬廄中頗多駿馬,又愛行獵,
騎馬外出時人們就可以聽到
他馬具上的鈴鐺在風中晃搖,
那鈴鐺聲十分清晰十分響亮,
同他主持的小教堂鐘聲相當。
至於聖馬烏魯斯或者聖本篤[27]
定下的規矩,陳舊又過於嚴酷,
這修士就讓陳舊的東西消逝,
他按當今世界的方式過日子。
有的經文說打獵的人不聖潔,
說修士如果不注意生活細節,
就像是一條已經離開水的魚,
就是說隱士已經不像在隱居;
他認為這說法不值一個牡蠣——
而前面那句不值拔光毛的雞。
我認為他這種說法沒有錯誤。
為什麼他得在隱修院裡啃書,
鉆研來鉆研去,弄得自己發瘋?
幹嗎照聖奧古斯丁的話做人,[28]
動手操勞對世人又有什麼好?
聖奧古斯丁盡可自己去操勞。
所以他日日夜夜總像個騎手,
還養著同鳥一樣飛快的獵狗;
他的唯一愛好不過是騎著馬
把野兔追獵:為此他不惜代價。[29]
我看到他袖口鑲著灰色毛皮,
而這種毛皮的質量全國第一;
另外還有個金別針非常精巧,
在他的頦部底下扣住他兜帽——
別針大的一頭還有個同心結。
他謝頂的頭像玻璃那樣光潔,
臉也一樣,就像抹了油那麼亮。
這是位富態的老爺,相貌堂堂;
他微微鼓出的眼睛又亮又活,
就像是鍋子下面爐子裡的火;
他皮靴柔軟,他的馬非同一般,
這高級教士的確是非常體面:
他並不蒼白,決非消瘦的餓鬼;
烤熟的肥天鵝最合他的口味;
他的坐騎很和馴,顏色如栗子。
托缽修士
這是位讓人難忘的托缽修士,
得到特許在一定區域內行乞:
他很神氣,在四個這種教團裡[30]
沒人能講他這麼多調情故事。
他給很多年輕的女子辦婚事,
所有花費都由他掏腰包付賬。[31]
他可是他教團裡的高貴棟梁。
在他活動的那個區域,小地主
都喜愛他這人物並同他相熟,
城裡的有錢女人也同樣如此;
因為據他自己說,他當懺悔師
要比教區裡的教士更加適宜,
因為他得到批准,有這種權力。
他聽人家懺悔時既十分和藹,
赦免人家罪孽時更令人愉快。
要他同意人家的悔罪並不難——
只要他知道將得到大筆捐款;
因為誰肯向貧苦的教團捐錢,
就表明他已悔罪,已獲得赦免;
誰捐錢,這托缽修士就敢發誓,
說這人對自己的罪已有認識,
因為很多人心腸硬得不會哭,
盡管罪孽使他們感到很痛苦。
所以人們盡管不祈禱不哭泣,
只要向托缽修士捐錢就可以。
兜帽裡他總塞滿了小刀、別針。
為的是送給年輕漂亮的女人;
他的確有著令人愉快的嗓音,
既很會唱歌又彈得一手好琴。
唱歌比賽,奪走錦標的準是他。
他頸項雪白,白得就像鳶尾花;
而且他強壯得像是武士一般。
他熟悉每個城鎮的客店酒館,
熟悉那些老板和侍女遠勝過
熟悉女乞丐或者麻風病患者;
他是這麼個體面人,很有身分,
怎麼能結識生了麻風病的人?
這樣做對他來說非常不妥當,
非常不體面;同這種貧民交往
決不會給他帶來任何的好處;
但是對於賣糧食的人和富戶——
總之,在一切對他有利的地方,
他謙遜有禮樂於給人家幫忙。
再沒有一個人比他更有德行。
全教團數他最有乞討的本領;
他付一筆款子才得到那特許,[32]
才有權不讓別人進他的領域;
哪怕有寡婦窮得鞋也穿不起,
可他開口說“太初”就叫人歡喜,[33]
結果臨走前總得到一點施舍。
他收的租金遠不如乞討所得。
他有時像小狗那樣胡鬧一通,
而在裁定日卻能夠大起作用:[34]
這時他不像住修道院的修士,
不像穿著舊大氅的飽學之士,
倒像是一位教皇或主教大人,
穿著精紡細織的雙料短鬥篷,
就像鐘剛出鑄模時那樣挺括。
他拿腔作調,常咬著舌尖說話,[35]
以為這樣說出的英語才動聽;
他唱罷歌曲,接著就彈起豎琴,
他的雙眼在眼眶裡忽閃忽閃,
就像星星在一個霜凍的夜晚。
這體面的托缽修士名叫休柏。
商人
他胡須一半朝右而一半朝左——[36]
這商人身穿花色衣,騎著大馬。
做他帽子的,是佛蘭德斯水獺;
他的靴子扣得又牢靠又美觀。
他發表見解時神情頗為莊嚴,
總在強調他如何使利潤增長。
米德爾堡和奧威爾之間通航,[37]
他認為應不惜代價確保安全。
他善於買賣外匯,用外幣賺錢。[38]
這個體面人很會用他那天分;
沒有人知道他還有債務在身,
盡管他又做買賣又向人借債,
但言談舉止做生意很有氣派。
不管怎麼講,他確實是個人物;
可是說實話,他大名我沒記住。
學士
這一位是牛津來的飽學之人,
多年來他研究邏輯這門學問。
他的馬瘦骨嶙峋像是個草耙,
而要說胖卻怎麼也輪不到他。
我說,看上去他枯瘦而又嚴肅,
一件短短的外套早經緯畢露,
因為至今還不曾拿到過薪水——
他不識時務,得不到教會職位。[39]
他不愛提琴、豎琴或華麗衣服,
寧可在床頭放上二十來本書——[40]
書中的哲學出自亞裡士多德,
書外的封皮做成黑色或紅色。
他對哲理和煉金術非常精通,
但是錢箱裡沒有黃金供他用;
從朋友那裡得到的所有接濟
他已全部都用於學術和書籍;
對於給他錢、支持他研究的人,
他熱心祈禱,祝福他們的靈魂。
他的心思大部分用在學問上,
不是必要的話他一個字不講,
講起來則頭頭是道,提綱挈領,
而見解之精到令人肅然起敬。
他講的內容多是道德和道義,
他愛做的事不外施教與學習。
律師
這是位細心明智的高級律師,[41]
常被邀請去聖保羅教堂議事,[42]
在那裡他也是一位杰出的人。
他大受敬重是由於他的審慎——
至少看來是這樣;他語言精練,
曾受到皇家任命並擁有全權,
一度是法官坐在巡回法庭上。
他的學識以及他崇高的聲望
為他贏得了酬金和高貴袍服。
在購置地產上沒人像他突出;
總在交易中取得地產所有權,
而他的契據上很難找到缺點。
世界上沒有人像他這樣忙碌,
而看來他比實際上還要忙碌。
從威廉一世以來的每件案例[43]
和判決結果,都在他心中牢記。
他還能起草契約或法律文件,
他的文字中找不到漏洞、缺陷;
每一條法令法規他都記清楚。
他騎在馬上,穿的衣服很樸素,
絲質腰帶上只有點金屬裝飾——
關於他穿著,我說到這裡為止。
平民地主
有個平民身分的地主陪伴他;[44]
這人的胡須白得就像雛菊花。
他臉色紅潤,性格爽直又大膽,
最愛以浸過酒的麵包當早餐。
他一向的宗旨就是活得舒適,
因為他愿做伊壁鳩魯的弟子;
他的觀點是:完完全全的歡快
就是幸福,這幸福真切又實在。
他的家很大,他是這一家之主;
在家鄉,他是款待客人的聖徒。
他的麵包和啤酒質量第一流,
沒有誰藏有他那麼多的好酒。
他的家裡總備有大量的菜肴,
魚呀肉呀這一類東西真不少——
他家的酒菜多得像雪片一樣,
還有無數的美味你不難想象。
一年裡各個時節不斷地在變,
他隨之更改他的午餐和晚宴。
他的籠子裡養著許多肥鷓鴣,
魚塘中鯉魚和狗魚不計其數。
要是餐具不備齊,醬汁不辛辣,
他家的那個廚師可就倒霉啦。
他總把一張餐桌放在大廳裡,
桌上整天都安排得有條有理。
治安法官開庭時他主持法庭;
又多次出席議會,代表他的郡。
他的腰帶白得像早晨的牛奶,
腰帶上掛著匕首和緞子錢袋。
他曾當過本郡審計官和郡長,
哪裡的平民地主有他這風光!
縫紉用品商、木匠、織工、染坊主人、織毯匠
一起趕路的,還有縫紉用品商、
織工、染坊主人、織毯匠和木匠,
他們個個是一樣的服飾配備
因為都屬於一個有名大行會;
所有的東西打點得光鮮體面,
就連佩刀也不是用黃銅鑲嵌,
而是全部用白銀;腰帶和錢袋
做工細巧,各方面都十分精彩。
這些自由民看起來個個神氣,
坐在會館高座上可以當主席;
他們每個人憑著各自的才智,
做他們行會裡的會長極合適,
因為有著足夠的資產和收益,
而他們的妻子肯定也會同意;
不這樣,他們反倒會受到埋怨——
畢竟聽人叫“夫人”是美妙體驗,
而且節日進教堂也走在頭裡,
連鬥篷後擺也有人小心拎起。
廚師
他們為這次旅行帶了個廚師,
要他把又酸又香的佐料配制,
再加上髓骨和良姜把雞燒煮。
倫敦的酒他一嘗就能夠辨出。
他能烤會燒,善於煎炒善於煨,
做的雜燴濃湯和餡餅是美味。
但我想他有一個不幸的地方,
因為他的小腿上生了個惡瘡。
但他的閹雞雜燴滋味倒最鮮。
船長
這是從遙遠的西部來的海員,
據我所知他來自達特茅斯港。[45]
他正盡力騎穩在一匹小馬上,
粗呢的長長袍子垂到他膝頭。
他頸項上有根帶子掛著匕首,
這匕首一直垂到他胳臂下面。
炎炎夏日曬黑了他的那張臉。
這是一個“好漢”,我能肯定講;
他從波爾多來的那一段路上,
趁酒商睡覺,偷喝了許多好酒。
至於良心,這東西他一點沒有;
若在海上同人打並打敗對方,
就把人丟進海水送他回故鄉。
但說到他本領,比如計算潮位
和水流速度,判斷逼近的艱危,
還有停泊、看月色和領航技術——
從赫爾到卡塔赫納唯他獨步。[46]
他冒起險來膽子又大心又細;
他胡須受過多少暴風雨洗禮。
從哥得蘭直到菲尼斯泰爾角,[47]
沿途所有的港口他全都知道;
不列塔尼和西班牙的每條河[48]
他都熟悉;他的船名叫瑪格德。
醫生
與我們同行的還有一位醫生;
在這整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
能在內科和外科上同他相比。
因為他有星象學方面的根底,
他給病人治病,在很大程度上
用他的法術決定施診的時光。
他知道什麼時候病家那顆星
進入了星位,就乘機對癥治病。
他知道引發每種疾患的病根,
不管是熱癥冷癥或濕癥幹癥,
他知道病的類型和病的緣起,[49]
可真是一位全面的開業良醫。
一等弄清楚病的起因和性質,
他會毫不遲疑地替病人醫治。
他的藥劑師也真是一叫就應,
立刻會送來內服外用的藥品;
因為他們間早已建立了友誼,
這樣我幫你、你幫我大家有利。
他對古代的埃斯庫拉庇俄斯、[50]
迪奧斯科裡斯、魯弗斯都熟悉;[51]
還有希波克拉底、哈裡和加倫,[52]
拉齊茲、阿維森納和塞拉匹恩,[53]
阿威羅依、達馬辛與康士坦丁,[54]
伯納德、吉爾伯特與加臺斯騰。[55]
在飲食方面他可非常有節制,
因為多餘的東西他一點不吃——
吃得既容易消化而且營養好。
說到讀書,連聖經也讀得很少。
他穿的衣裳顏色是大紅淺藍,
而襯裡不是塔夫綢就是細絹;
不過在花錢方面他倒很節儉,
至今存著大瘟疫時期掙的錢。[56]
黃金作為藥,既然是種興奮劑,[57]
他特別鐘愛黃金也就有道理。
巴思婦人
還有位好女人來自巴思附近,[58]
可惜的是她的耳朵有點重聽。
她織呢織布的手藝極其嫻熟,
超過伊普爾、根特的紡織好手。[59]
在她那教區裡,任何一位婦女
想在她前面奉獻,她決不允許;
若有誰這麼幹,她準大發脾氣,
而她發起脾氣來就不留余地。
她的頭巾是質地細密的料子;
我敢發誓:隨便是哪個星期日
她頭上戴的飾物準有十磅重!
她系得很牢的長襪顏色鮮紅,
穿的一雙新鞋子皮質很柔軟。
她紅潤的臉蛋漂亮而又大膽。
作為女人她一生決不算虛度;
在教堂門口她嫁過五個丈夫,[60]
而年輕時的相好還不在其內——
現在不提這點我看也無所謂。
耶路撒冷那地方她三次去過,
還渡過多少異邦的巨川大河;
她也到過布洛涅、羅馬和科隆,[61]
到過加利西亞的聖詹姆斯城。[62]
她能說出很多的漫遊和交遊。
可我得說,她門牙中間有豁口。[63]
她穩穩地騎著慢步行走的馬,
頭上帽子的寬度竟有盾牌大,
帽子之外還仔細系著塊頭巾;
她的肥臀外也有騎馬的罩裙,
她的腳跟上還有尖馬刺一副。
同人們一起時她能談笑自如。
得了相思病她該有辦法治療,
因為這方面的花樣她全知道。
堂區長[64]
這又是一個好人,是位窮教士;
雖主管著城裡某個教區的事,
卻還不乏崇高的思想和作為。
他很有學問並且任職於教會,
真心實意地宣講基督的福音,
熱誠地教導他教區裡的教民。
他出奇地勤奮並且滿心仁愛,
然而在逆境裡卻又善於忍耐——
有很多事例證明他是這種人。
不向他繳什一稅,他也決不肯
把人家逐出教門,卻毫不遲疑
動用收到的捐款和自己收益,
拿出一部分在附近扶貧濟苦。
他自己所求甚少,很容易滿足。
他的教區面積大,房子又分散,
但是他不管下雨或雷轟電閃,
也不怕辛苦麻煩或自己生病,
總拄根拐杖去走訪他的教民,
哪怕是住得最遠的富戶貧家。
這就給他的教民把榜樣立下:
就是先拿出行動然後再說教。
他從《福音書》引來這個訓條,[65]
不過他又另外加上了一句話:
黃金都銹掉,鐵還有什麼辦法?
因為我們信賴的教士若腐敗,
那麼無知者腐化就不足為怪。
愿教士注意最最可恥的情形:
便是牧羊人骯臟而羊群乾淨![66]
教士應拿自己的無瑕作榜樣,
讓教民知道怎樣生活才正當。
他不像人家把聖職租給別人,
從而讓其羊群在泥潭裡受困,
自己卻去倫敦的聖保羅教堂,
去為有錢人超度亡魂而領賞,
或主持宗教儀式受雇於行會;
他總是留在家裡把羊圈守衛,
以免他的羊會遭到惡狼襲擊;
他的工作是牧羊不是做生意。
盡管他為人聖潔而品格高尚,
但對於罪人卻並不冷眼相向,
說話的時候也並不驕矜倨傲,
而是苦口婆心地教誨與勸導。
他抱定宗旨,要引人們進天堂,
用的是他的善行以及好榜樣。
但是如果有什麼人頑固不化,
他一定會把這個人狠狠責罵,
無論這人的身分高貴或低微——
他這種好教士世上只有一位。
他並不汲汲於追求浮華尊榮,
不假裝道德上的顧忌特別重。
他只講基督及十二門徒言行——
其中的道理他是自己先遵循。
莊稼漢
他有個莊稼漢兄弟在旁作陪,
這兄弟拉過許多大車的廄肥。
他是個忠厚老實的幹活好手,
生活平和又安寧,對人也寬厚。
任何時候,不管是高興是悲戚,
他總是全心全意地熱愛上帝——
其次愛鄰人,就像愛自己一樣。
為了基督,他願意給窮人幫忙;
只要能辦到,他肯為他們挖溝,
為他們打麥掘地卻不要報酬。
他規規矩矩,按照勞力和收益
交納稅金,按十分之一的比例。
他身穿農民的外衣,騎著母馬。
此外只除了磨坊主、差役、管家、
伙房採購和賣贖罪券的傢伙,
就再沒有別人——只除了一個我。
磨坊主
這個磨坊主是個強壯的漢子;[67]
他骨骼又粗又大,肌肉又結實——
這點有證明:凡參加摔跤比賽,
無論在哪裡,他總把羊贏回來。[68]
他這個壯實的人個子雖不大,
把門從鉸鏈上扯下不在話下,
也能一頭沖過去撞開那門扇。
他胡須一大把,寬得有如鐵鏟,
紅得像母豬、狐貍的胡子一樣;
他長著一個瘊子,正在鼻尖上,
而這肉贅上長的毛顏色很紅,
跟母豬耳朵的毛色沒有不同;
他的兩個鼻孔又是黑又是大,
身子的一邊也有劍和盾佩掛。
他的嘴巴像是個巨大的爐子,
能夠滔滔不絕說笑話、講故事,
講的東西大多是醜事和犯罪。
他善於偷麥,偷的是掙的兩倍;
自然也有“金拇指”這樣的外號。[69]
他身穿白上衣,頭戴藍色兜帽。
他能熟練地把他的風笛吹奏,
我們出城時和著他那曲調走。
伙房採購
這是法學院一位伙房好採購,
搞采辦的人可以向他學一手,
學他採購食品中的精打細算;
因為不管是記賬還是付現款,
他在買東西方面總十分注意,
總是要在交易中佔到些便宜。
像他這樣粗俗卻憑著小聰明,
反倒超過了大堆學子的才情。
這可是上帝恩典的絕好例子?
他的主子數目三十個還不止,
他們個個是精明的法律專家,
而且在這一批人當中有一打
夠格去英國任何貴族的家裡,
為主人管理他的收益和田地,
使其靠自己的資財體面度日
而沒有債務(除非他自己發癡),
或按他希望的那樣過得儉樸,
這樣,無論發生什麼樣的變故,
都能夠具有幫助全郡的力量:
但這個伙房採購比他們都強!
管家
這管家身材瘦長而脾氣很大。
他有個胡子刮得乾淨的下巴;
他的頭髮齊耳邊短短剪一圈,
他的頭頂前像教士那樣修剪。[70]
他的兩腿相當長卻又相當瘦,
細得像棍子,小腿上沒有肌肉。
他很懂得如何把糧倉管理好,
所以查賬人對他沒毛病可挑。
他根據天氣是乾旱還是雨多,
能夠憑種子預計糧食的收獲。
主人的豬馬牛羊和奶酪作坊,
主人的儲藏以及家禽的飼養
完全由這位管家一個人掌管。
根據合同,從主人二十歲一滿,
他就已開始隨時把賬目報出。
事實上沒人發現他有過延誤。
無論是羊倌和雇工還是管事,
在他跟前一個個都怕得要死,
他們的詭計花招都騙不過他。
他在牧場上有個很漂亮的家,
那兒掩映在一派綠樹樹蔭裡。
他去買東西總比他主子便宜;
私下裡已積起相當一筆財產。
他手段高明,很會討主人喜歡:
拿主人東西借給或送給主子,
居然博得道謝和衣帽的賞賜。
年輕的時候他學過手藝一門——
當過木匠,是個很好的手藝人。
他騎的一匹灰公馬毛色斑駁,
這匹農家的好馬名叫司各特。
他穿著長長的藍色外套一件,
身邊佩一把銹跡斑斑的長劍。
我說這位管家來自諾福克郡,
他的家就在鮑茲威爾鎮附近。
他把撩起的長外套塞在腰間
像托缽修士,總走在大家後面。[71]
差役
同我們一起走的還有個差役;[72]
他火紅的臉像是畫中的天使。
他眼睛細小,有著一臉小膿皰,
那種激動和好色就像是小鳥。
他胡子稀疏,黑眉毛上結滿痂——
他的臉叫小孩子看見了害怕。
無論是什麼水銀、硼砂和硫磺,
還是什麼酒石油、鉛白和鉛黃,
反正任何一種清潔劑、收斂膏
都不能治好他面頰上長的皰,
不能治好他臉上白色的疤斑。
他愛吃的是韭蔥、洋蔥和大蒜,[73]
他愛喝的是紅得像血的烈酒。
待把這種酒喝了個痛快以後,
他就又說又叫像瘋了的一樣——
或者除了拉丁語,一個字不講。
他會說些拉丁詞,不過兩三個,
無非都是從判決詞裡聽來的;
這並不奇怪,因為整天聽到它。
你也清楚地知道,連一隻松鴉
也能把“沃特”說得教皇那樣好。[74]
但若是有人想要再把他考考,
他的知識也就露了底,只會以
拉丁語叫道:“問題是哪條法律?”
這個無賴也算心地好、人厚道;
比他更好的傢伙倒也難找到。
哪怕人家養了一年的小老婆,
只消給他一杯酒,他也就放過,
對那人的事決不再理會,因為,
私下裡他也犯偷雞摸狗的罪。
要是他在哪裡找到個好朋友,
他就會教這人:根據他的案由,
不必為宗教法庭的判決戰栗,
除非他的靈魂裝在他錢袋裡,
因為在錢袋裡才會從重發落。
“錢袋是領班教士的地獄,”他說。
然而我很清楚,他這是在騙人:
每個罪人都害怕被革出教門——
這是死路,正如蒙赦免是獲救——
還得為自己被移送監獄擔憂。[75]
他在那位主教管轄的教區裡,
讓一些年輕女子聽他的旨意;
他知道她們秘密,做她們顧問。
他頭上戴的一隻花環大得很,
大得可掛在酒店門前作店招;
作他盾牌的是個很大的麵包。
賣贖罪券的人
有個賣贖罪券的同他一起走,[76]
是他若望西伐的旅伴和朋友。[77]
這 剛來自羅馬教廷的人高唱:
“親愛的,請你快快來到我身旁,”
而差役有力的低音與之相伴,
沒一隻喇叭的聲響及他一半。
這個賣券人的頭髮黃得像蠟,
服帖地披在他頭上像是亞麻;
這頭髮一綹一綹垂在頭四周,
他就讓這些頭髮披在他肩頭——
只是一縷縷披散得稀稀拉拉。
他沒戴兜帽,為了圖路上瀟灑,
已把帽子扎起來放在行囊裡。
他認為他騎馬樣子最合時宜;
披著頭髮,只戴著小便帽一頂,
閃爍的目光像出自兔子眼睛。
聖維羅尼卡汗巾綴在他帽上,[78]
在他身前的馬鞍上放著行囊——
滿是剛從羅馬帶來的贖罪券。
他的嗓音像山羊叫,又細又尖;
他沒有胡子,以後也永遠不長,
臉上光潔得就像剛刮過一樣;
依我看,他不是騸馬便是牝馬。
說到他騙術,若要找人替代他,
從貝裡克到韋爾難找第二位;[79]
因為他還有個枕套放在行囊內,
他說這是遮面布,原屬於聖母;
他說還有聖彼得用過的遺物,
那是他海上航行時用的船帆——
直用到耶穌基督來把他召喚;
還有黃銅十字架,鑲石子幾粒;
還有豬骨頭,裝在玻璃瓶子裡。
憑這些所謂聖物,他無論何時
在鄉間遇上一個貧窮的教士,
那麼他在一天裡搞到的錢財
教士花上兩個月也掙不進來。
就這樣,憑著花招和胡亂吹捧
他把教士和眾多的百姓糊弄。
但最後還得為他說句公道話:
教會裡面的好教士數得上他。
無論念經文、講傳說他都在行,
最在行的是奉獻時那種歌唱;
因為他知道唱那曲子的時候,
為了掙銀錢,他就得鼓動舌頭,
就得講道;而他確實能做得好——
所以他唱得高興,唱得調門高。
我已簡要地對你們照直說過
這一批人的人數、身分和衣著,
也說過這批人為了什麼道理
來到薩瑟克一家好旅店聚集——
這泰巴旅店在貝爾客棧近旁。
但是現在我要對你們講一講:
我們在那家客店前下馬以後,
接下來怎樣在那裡過了一宿,
隨後還要講一講我們的旅行
和這次朝聖中其他種種情形。
但我要先請你們別說我放肆:
我告訴你們他們的言談舉止,
這就要求我把情況照直說出,
所以別認為這是我為人粗魯——
即使我把他們的原話講出來;
因為你們也同我一樣地明白:
任何人要復述別人講的故事,
就得盡量復述原話的每個字,
不管這些字多麼下流或粗俗——
只要他聽到這些字並且記住;
要不然他就使那些故事走樣,
或者想出些新字眼、新的名堂。
哪怕是兄弟的話也不能更改:
必須按原話把每個字說出來。
《聖經》裡基督說話也很隨便——
而你們知道這不算粗鄙下賤;
能讀柏拉圖作品的人還清楚:
他說語言必定是行動的親屬。
另外,我還要請你們把我原諒,
如果對每個人物身分的狀況
沒能在故事裡給以恰當表現——
你們會理解,因為我智力有限。
店主歡迎我們每個人的到來,
很快給我們備下最好的飯菜,
安排我們入座後就開始晚餐。
他的酒相當濃烈,我們喝得歡。
我們這店主的確長得很帥氣,
完全能在一座宮殿裡當司儀;
他身材魁梧,炯炯有神的眼睛,
是全契普賽德最體面的市民。[80]
他說話爽直又明智,很有文化,
男子漢氣概他一點也不缺乏。
除此之外,他的確是個快活人。
晚餐後他便開始了說笑打諢,
講了很多事讓我們聽得歡暢——
這時候我們各人都已付了賬。
他說道:“今天各位貴客的光臨,
說真的,我打心眼裡表示歡迎。
我要擔保我的話句句是真言:
你們這樣一群人同時來小店,
這年頭我還沒遇見如此情形。
若能使你們快活我就很高興。
我現在為你們想出一種消遣,
而你們不必為這種消遣付錢。
“你們去坎特伯雷,愿你們順當;
愿那賜福的聖人給你們報償。
我知道,你們騎著馬一路過去,
免不了講講故事和找些樂趣;
因為,要是像石頭一樣不開口,
那麼路上就什麼消遣也沒有。
所以我希望為你們找些樂趣,
像我剛說的那樣使你們歡愉。
如果說對於我的說法和建議
你們在座的各位都一致同意,
都願意聽從我對你們的囑咐,
那麼到明天你們都騎馬上路,
我憑我已故父親的在天之靈,
以腦袋保證你們一路上高興。
我就不說了,大家舉手來看看。”
要我們做決定不用很長時間;
我們覺得這件事不必多商量,
沒怎麼考慮就同意他的主張,
要他講一講他已想好的主意。
他說:“各位貴客請你們聽仔細,
千萬別把我的話不當一回事。
簡明地說,我這主意的要點是,
為了大家在旅途上過得愉快,
你們每人要講出兩個故事來——
我是說,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
回來時也講兩個,同去時一樣,
都要講過去有過的奇異經歷。
你們之中,誰講的故事數第一,
就是說,誰按照我們這個規矩
講出的故事最有意義最有趣,[81]
那麼等大家從坎特伯雷回來,
我們其餘的人就出錢備酒菜,
就在這根柱子邊請他吃晚飯。
而且為了使你們一路上更歡,
本人就陪同你們騎馬走一趟——
自己出錢,為你們把向導擔當。
但如果有誰不服我作的判斷,
他得為我們路上的花費付錢。
要是你們都同意我這種設想,
請立即告訴我,話就不必多講——
我還得早作準備,好一起出發。”
我們高興地起誓,同意這辦法,
同時我們也對他提出了建議,
請他給我們面子千萬要同意,
就是說,請他來當我們的總管,
記好我們的故事並做個評判,
對我們那頓晚餐定出一個價;
而我們則無論事情是小是大,
反正全都聽他的安排和指揮——
對他的領導沒有一個人反對。
事情一說定就立刻取出酒來;
我們每個人全都喝了個痛快,
然後便不再耽擱,都去上了床。
第二天店主起身時天還剛亮;
他叫醒我們,像是報曉的公雞,
然後他就把我們聚攏在一起。
我們出發,走得比步行快一點,
這樣我們來到了聖托馬斯泉。[82]
我們的店主在這裡把馬勒停,
說道:“各位貴客,請你們仔細聽:
我提醒大家,各位已有言在先;
要是昨晚的約定現在仍不變,
那就要看看第一個故事誰講。
就像我必定要喝酒下肚一樣,
我說過了的規矩誰要是違背,
那他就得付我們路上的花費。
現在我們來抽簽,抽好了再走:
誰抽到最短的簽,就由他開頭。
騎士先生,我的大老爺和貴客,
我已作出決定,你先來抽一個。”
他接著又說:“院長嬤嬤過來吧,
還有你,學士先生,別羞羞答答,
別再沉思啦;大家都來抽一抽!”
轉眼間人人都已經抽簽在手。
經過的情形這裡就長話短說,
反正不知是運氣、命運或巧合,
事實是,這個簽正在騎士手裡——
對於這結果,眾人都感到欣喜。[83]
按道理,他就得第一個講故事;
這事先已經有約定,人人盡知,
還有什麼必要再多說什麼話?
騎士的為人明智又遵紀守法,
這位好漢子看到抽簽的結果,
便主動履行自愿作出的承諾。
他說:“既然由我來開始講故事,
我歡迎這簽,憑上帝之名起誓!
大家一邊走一邊就聽我講吧。”
聽了這句話,我們就上馬出發。
於是他就興高采烈地開始講,
他講的內容就像下面的這樣。
本書的總引到此結束;
騎士的故事由此開始,
此為第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