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伯雷故事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3章 總引

第一組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開始

當四月帶來它那甘美的驟雨,

讓三月裡的乾旱濕進根子去,

讓漿汁滋潤每棵草木的莖脈,

憑其催生的力量使花開出來;

當和風甜美的氣息挾著生機,

吹進樹林和原野上的嫩芽裡,

年輕的太陽也已進入白羊座,[8]

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過;

整夜裡睜著眼睛睡覺的小鳥

現在紛紛啼唱著各自的曲調——

這是大自然撥弄出它們心聲;

這時候人們也就渴望去朝聖,

遊方僧也就去尋訪異地他鄉,

去各地知名於世的神龕聖堂。

無論英格蘭各郡的東西南北,

人們尤其要去的是坎特伯雷,[9]

去拜謝榮登天堂的殉難聖徒,[10]

因為人們有病時他給予救助。就在這時節,就在其中某一天,

我正住在薩瑟克的泰巴旅店,[11]

已經滿心虔敬地準備好登程,

專誠去坎特伯雷那地方朝聖。

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

來到了這客店,他們形形色色,

一位位都是在路上萍水相逢,

現在結了伴跨著坐騎去朝聖,

而坎特伯雷是他們去的地方。

旅店的房間和馬廄都很寬敞,

把我們個個安頓得十分舒適。

不久後太陽從地平線上消失,

我同他們每個人都作過交談,

很快就成了他們當中的一員。

大家約定好,來日上路要起早,

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會說到。

但既然我有相當充裕的時間,

在我進一步細述這故事之前,

我覺得比較合情合理的做法

是根據我對他們各人的觀察,

把我看到的情況全告訴你們:

他們是什麼人,屬於哪個階層,

還要說說在旅店裡穿的衣裳。

現在我就從一位騎士開始講。

騎士

這位騎士是個勇敢的男子漢,

從他一開始騎著馬闖蕩人間,

就熱愛騎士精神和榮譽正義,

就講究慷慨豁達與溫文有禮。

他為他主公立下了赫赫戰功,

他南征北戰處處都留下行蹤,

在基督徒世界或在異教之邦,

他都因為有勇氣而備受頌揚。

攻下亞歷山大城就有他在場;[12]

他在普魯士的多次慶功宴上,

比各國騎士優先,坐上了首席;

與身分同他一樣的基督徒比,

他在立陶宛、俄羅斯戰功最大;

圍攻阿爾赫西拉斯他也參加,[13]

並且馳騁在柏爾馬利亞作戰;[14]

他與人一起把阿塔利亞攻佔,[15]

也把阿亞斯攻克;在地中海上[16]

他同一大批高貴的戰士出航。

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戰鬥,

又為我們的信仰,三次把敵手

殺死在特萊姆森的比武場上。[17]

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亞的君王,[18]

在那段時間裡我們這位騎士

征討土耳其異教徒的另一支:

每次贏得最高榮譽的總是他。

他極其勇敢同時又世事洞達,

舉止的溫和簡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不管遇到怎樣的對象,

他從來都不曾說過一句粗話。

這騎士真是忠貞、完美又溫雅。

現在我告訴你們他那副裝備:

他的馬雖好,衣著卻並不華美;

身上那一襲粗布的無袖長衣

被他的鎖子甲弄得滿是污跡;

因為他是遠征後剛乘船歸來,

接著便上路來進行這次朝拜。

扈從

他有個兒子隨行,這年輕扈從

正在戀愛,他精神振奮又英勇,

有一頭像是火鉗燙出的鬈髮。

依我看,他年紀約在二十上下;

個子同一般的人相差並不多,

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靈活。

他一度隨同騎士團遠征各地,

到過佛蘭德斯、阿圖瓦、皮卡第,[19]

時間雖很短,然而表現卻不壞,

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睞。

他繡花的衣裳像是草地一片,

滿是白花和紅花,新鮮又嬌艷。

整天裡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

就像五月天充滿了青春朝氣。

他穿著短衫,那袖子又肥又大。

他精於騎術,善於駕御他的馬;

他能文能詩,能作曲又能跳舞,

能繪畫還能騎馬執矛去比武。

熾熱的愛火在他的心中燃燒,

使他夜裡睡得同夜鶯一樣少。

他謙遜有禮,樂於幫人家一手;

到了餐桌上,他總為父親切肉。

跟班

騎士還帶有一名跟班,他這趟

沒多帶僕從,因為他愛這樣闖;

跟班的外衣和兜帽全是綠色;

腰帶下有一筒利箭穩穩掛著;

孔雀毛的箭羽,箭鏃閃閃熠熠——

這箭從沒因箭羽萎蔫而落地——

他善於修整武器,因為是鄉勇,[20]

而他手中握著的,是一張硬弓。

他臉色黝黑,短髮蓋在頭四周。

論林中狩獵,他可是一把好手。

他的手臂上套著好看的護腕,

身子的一旁是他的盾牌和劍;

另一邊則是寒光閃閃的匕首,

它製作精良,鋒利得就像矛頭。

他胸前閃著白銀的聖徒像章,[21]

一隻號角掛在他綠色肩帶上——

是個護林人,我想我猜得不錯。

修女院院長

還有一位女修道院院長嬤嬤,

她淺淺的笑容謙和而又純真,

她的痛罵是說聲“聖羅伊作證”;[22]

大家對她的稱呼是薔薇女士。

聽她唱歌要等到她做禮拜時,

她唱的聖歌帶鼻音最是動人;

她講的法語流利但不夠標準——

是從斯特拉特福學來的腔調,[23]

因為巴黎的法語她從未聽到。

她餐桌上的禮儀學得很到家;

沒一點食物會從她唇間掉下,

她手指不會蘸到調味汁裡面。

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邊,

決不讓一點一滴往她胸前掉——

講究禮節與禮儀是她的愛好。

她的上嘴唇總是擦得很乾淨,

所以杯沿沒一點油膩的唇印,

盡管已就著杯子喝了好幾次;

用餐時她好一派得體的舉止。

可以看出,她性格開朗興致高,

既讓人舒服,對人又親切友好;

她盡力讓舉動顯示高貴氣度,

表明她是懂宮廷禮儀的人物——

這一切表現使得她頗受尊敬。

要說到那種仁厚溫柔的感情,

她是滿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腸,

看到一隻老鼠夾住在捕機上

死去或流血,她就會滿面淚流。

她養幾條小狗,給它們喂烤肉,

或者也給喂牛奶和精白麵包;

只要這中間有一隻竟然死掉

或挨了棍子抽打,她準會哭泣——

她有滿腔的柔腸、仁愛的心地。

她修女的頭巾折得恰到好處;

鼻子勻稱,亮如玻璃的灰眼珠;[24]

小小的嘴更顯得又紅又嬌柔;

說真的,她還有個白皙的額頭——

我看這幾乎就有一拃那麼寬,

因為她身高完全同常人一般。

我還注意到她的鬥篷做得好。

她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環繞,

中間隔著綠色的飾珠一顆顆,[25]

這串念珠上有個金胸針閃爍——

上有加王冠標記的A字大寫,

下面是句拉丁語:愛戰勝一切。

三位教士

她還有三位教士同她一起走——[26]

修女

還有位修女,那可是她的副手。

修道士

這是一位出人頭地的修道士;

很有氣概,可以當小寺院住持;

眼下他管隱修院的院外產業。

他馬廄中頗多駿馬,又愛行獵,

騎馬外出時人們就可以聽到

他馬具上的鈴鐺在風中晃搖,

那鈴鐺聲十分清晰十分響亮,

同他主持的小教堂鐘聲相當。

至於聖馬烏魯斯或者聖本篤[27]

定下的規矩,陳舊又過於嚴酷,

這修士就讓陳舊的東西消逝,

他按當今世界的方式過日子。

有的經文說打獵的人不聖潔,

說修士如果不注意生活細節,

就像是一條已經離開水的魚,

就是說隱士已經不像在隱居;

他認為這說法不值一個牡蠣——

而前面那句不值拔光毛的雞。

我認為他這種說法沒有錯誤。

為什麼他得在隱修院裡啃書,

鉆研來鉆研去,弄得自己發瘋?

幹嗎照聖奧古斯丁的話做人,[28]

動手操勞對世人又有什麼好?

聖奧古斯丁盡可自己去操勞。

所以他日日夜夜總像個騎手,

還養著同鳥一樣飛快的獵狗;

他的唯一愛好不過是騎著馬

把野兔追獵:為此他不惜代價。[29]

我看到他袖口鑲著灰色毛皮,

而這種毛皮的質量全國第一;

另外還有個金別針非常精巧,

在他的頦部底下扣住他兜帽——

別針大的一頭還有個同心結。

他謝頂的頭像玻璃那樣光潔,

臉也一樣,就像抹了油那麼亮。

這是位富態的老爺,相貌堂堂;

他微微鼓出的眼睛又亮又活,

就像是鍋子下面爐子裡的火;

他皮靴柔軟,他的馬非同一般,

這高級教士的確是非常體面:

他並不蒼白,決非消瘦的餓鬼;

烤熟的肥天鵝最合他的口味;

他的坐騎很和馴,顏色如栗子。

托缽修士

這是位讓人難忘的托缽修士,

得到特許在一定區域內行乞:

他很神氣,在四個這種教團裡[30]

沒人能講他這麼多調情故事。

他給很多年輕的女子辦婚事,

所有花費都由他掏腰包付賬。[31]

他可是他教團裡的高貴棟梁。

在他活動的那個區域,小地主

都喜愛他這人物並同他相熟,

城裡的有錢女人也同樣如此;

因為據他自己說,他當懺悔師

要比教區裡的教士更加適宜,

因為他得到批准,有這種權力。

他聽人家懺悔時既十分和藹,

赦免人家罪孽時更令人愉快。

要他同意人家的悔罪並不難——

只要他知道將得到大筆捐款;

因為誰肯向貧苦的教團捐錢,

就表明他已悔罪,已獲得赦免;

誰捐錢,這托缽修士就敢發誓,

說這人對自己的罪已有認識,

因為很多人心腸硬得不會哭,

盡管罪孽使他們感到很痛苦。

所以人們盡管不祈禱不哭泣,

只要向托缽修士捐錢就可以。

兜帽裡他總塞滿了小刀、別針。

為的是送給年輕漂亮的女人;

他的確有著令人愉快的嗓音,

既很會唱歌又彈得一手好琴。

唱歌比賽,奪走錦標的準是他。

他頸項雪白,白得就像鳶尾花;

而且他強壯得像是武士一般。

他熟悉每個城鎮的客店酒館,

熟悉那些老板和侍女遠勝過

熟悉女乞丐或者麻風病患者;

他是這麼個體面人,很有身分,

怎麼能結識生了麻風病的人?

這樣做對他來說非常不妥當,

非常不體面;同這種貧民交往

決不會給他帶來任何的好處;

但是對於賣糧食的人和富戶——

總之,在一切對他有利的地方,

他謙遜有禮樂於給人家幫忙。

再沒有一個人比他更有德行。

全教團數他最有乞討的本領;

他付一筆款子才得到那特許,[32]

才有權不讓別人進他的領域;

哪怕有寡婦窮得鞋也穿不起,

可他開口說“太初”就叫人歡喜,[33]

結果臨走前總得到一點施舍。

他收的租金遠不如乞討所得。

他有時像小狗那樣胡鬧一通,

而在裁定日卻能夠大起作用:[34]

這時他不像住修道院的修士,

不像穿著舊大氅的飽學之士,

倒像是一位教皇或主教大人,

穿著精紡細織的雙料短鬥篷,

就像鐘剛出鑄模時那樣挺括。

他拿腔作調,常咬著舌尖說話,[35]

以為這樣說出的英語才動聽;

他唱罷歌曲,接著就彈起豎琴,

他的雙眼在眼眶裡忽閃忽閃,

就像星星在一個霜凍的夜晚。

這體面的托缽修士名叫休柏。

商人

他胡須一半朝右而一半朝左——[36]

這商人身穿花色衣,騎著大馬。

做他帽子的,是佛蘭德斯水獺;

他的靴子扣得又牢靠又美觀。

他發表見解時神情頗為莊嚴,

總在強調他如何使利潤增長。

米德爾堡和奧威爾之間通航,[37]

他認為應不惜代價確保安全。

他善於買賣外匯,用外幣賺錢。[38]

這個體面人很會用他那天分;

沒有人知道他還有債務在身,

盡管他又做買賣又向人借債,

但言談舉止做生意很有氣派。

不管怎麼講,他確實是個人物;

可是說實話,他大名我沒記住。

學士

這一位是牛津來的飽學之人,

多年來他研究邏輯這門學問。

他的馬瘦骨嶙峋像是個草耙,

而要說胖卻怎麼也輪不到他。

我說,看上去他枯瘦而又嚴肅,

一件短短的外套早經緯畢露,

因為至今還不曾拿到過薪水——

他不識時務,得不到教會職位。[39]

他不愛提琴、豎琴或華麗衣服,

寧可在床頭放上二十來本書——[40]

書中的哲學出自亞裡士多德,

書外的封皮做成黑色或紅色。

他對哲理和煉金術非常精通,

但是錢箱裡沒有黃金供他用;

從朋友那裡得到的所有接濟

他已全部都用於學術和書籍;

對於給他錢、支持他研究的人,

他熱心祈禱,祝福他們的靈魂。

他的心思大部分用在學問上,

不是必要的話他一個字不講,

講起來則頭頭是道,提綱挈領,

而見解之精到令人肅然起敬。

他講的內容多是道德和道義,

他愛做的事不外施教與學習。

律師

這是位細心明智的高級律師,[41]

常被邀請去聖保羅教堂議事,[42]

在那裡他也是一位杰出的人。

他大受敬重是由於他的審慎——

至少看來是這樣;他語言精練,

曾受到皇家任命並擁有全權,

一度是法官坐在巡回法庭上。

他的學識以及他崇高的聲望

為他贏得了酬金和高貴袍服。

在購置地產上沒人像他突出;

總在交易中取得地產所有權,

而他的契據上很難找到缺點。

世界上沒有人像他這樣忙碌,

而看來他比實際上還要忙碌。

從威廉一世以來的每件案例[43]

和判決結果,都在他心中牢記。

他還能起草契約或法律文件,

他的文字中找不到漏洞、缺陷;

每一條法令法規他都記清楚。

他騎在馬上,穿的衣服很樸素,

絲質腰帶上只有點金屬裝飾——

關於他穿著,我說到這裡為止。

平民地主

有個平民身分的地主陪伴他;[44]

這人的胡須白得就像雛菊花。

他臉色紅潤,性格爽直又大膽,

最愛以浸過酒的麵包當早餐。

他一向的宗旨就是活得舒適,

因為他愿做伊壁鳩魯的弟子;

他的觀點是:完完全全的歡快

就是幸福,這幸福真切又實在。

他的家很大,他是這一家之主;

在家鄉,他是款待客人的聖徒。

他的麵包和啤酒質量第一流,

沒有誰藏有他那麼多的好酒。

他的家裡總備有大量的菜肴,

魚呀肉呀這一類東西真不少——

他家的酒菜多得像雪片一樣,

還有無數的美味你不難想象。

一年裡各個時節不斷地在變,

他隨之更改他的午餐和晚宴。

他的籠子裡養著許多肥鷓鴣,

魚塘中鯉魚和狗魚不計其數。

要是餐具不備齊,醬汁不辛辣,

他家的那個廚師可就倒霉啦。

他總把一張餐桌放在大廳裡,

桌上整天都安排得有條有理。

治安法官開庭時他主持法庭;

又多次出席議會,代表他的郡。

他的腰帶白得像早晨的牛奶,

腰帶上掛著匕首和緞子錢袋。

他曾當過本郡審計官和郡長,

哪裡的平民地主有他這風光!

縫紉用品商、木匠、織工、染坊主人、織毯匠

一起趕路的,還有縫紉用品商、

織工、染坊主人、織毯匠和木匠,

他們個個是一樣的服飾配備

因為都屬於一個有名大行會;

所有的東西打點得光鮮體面,

就連佩刀也不是用黃銅鑲嵌,

而是全部用白銀;腰帶和錢袋

做工細巧,各方面都十分精彩。

這些自由民看起來個個神氣,

坐在會館高座上可以當主席;

他們每個人憑著各自的才智,

做他們行會裡的會長極合適,

因為有著足夠的資產和收益,

而他們的妻子肯定也會同意;

不這樣,他們反倒會受到埋怨——

畢竟聽人叫“夫人”是美妙體驗,

而且節日進教堂也走在頭裡,

連鬥篷後擺也有人小心拎起。

廚師

他們為這次旅行帶了個廚師,

要他把又酸又香的佐料配制,

再加上髓骨和良姜把雞燒煮。

倫敦的酒他一嘗就能夠辨出。

他能烤會燒,善於煎炒善於煨,

做的雜燴濃湯和餡餅是美味。

但我想他有一個不幸的地方,

因為他的小腿上生了個惡瘡。

但他的閹雞雜燴滋味倒最鮮。

船長

這是從遙遠的西部來的海員,

據我所知他來自達特茅斯港。[45]

他正盡力騎穩在一匹小馬上,

粗呢的長長袍子垂到他膝頭。

他頸項上有根帶子掛著匕首,

這匕首一直垂到他胳臂下面。

炎炎夏日曬黑了他的那張臉。

這是一個“好漢”,我能肯定講;

他從波爾多來的那一段路上,

趁酒商睡覺,偷喝了許多好酒。

至於良心,這東西他一點沒有;

若在海上同人打並打敗對方,

就把人丟進海水送他回故鄉。

但說到他本領,比如計算潮位

和水流速度,判斷逼近的艱危,

還有停泊、看月色和領航技術——

從赫爾到卡塔赫納唯他獨步。[46]

他冒起險來膽子又大心又細;

他胡須受過多少暴風雨洗禮。

從哥得蘭直到菲尼斯泰爾角,[47]

沿途所有的港口他全都知道;

不列塔尼和西班牙的每條河[48]

他都熟悉;他的船名叫瑪格德。

醫生

與我們同行的還有一位醫生;

在這整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

能在內科和外科上同他相比。

因為他有星象學方面的根底,

他給病人治病,在很大程度上

用他的法術決定施診的時光。

他知道什麼時候病家那顆星

進入了星位,就乘機對癥治病。

他知道引發每種疾患的病根,

不管是熱癥冷癥或濕癥幹癥,

他知道病的類型和病的緣起,[49]

可真是一位全面的開業良醫。

一等弄清楚病的起因和性質,

他會毫不遲疑地替病人醫治。

他的藥劑師也真是一叫就應,

立刻會送來內服外用的藥品;

因為他們間早已建立了友誼,

這樣我幫你、你幫我大家有利。

他對古代的埃斯庫拉庇俄斯、[50]

迪奧斯科裡斯、魯弗斯都熟悉;[51]

還有希波克拉底、哈裡和加倫,[52]

拉齊茲、阿維森納和塞拉匹恩,[53]

阿威羅依、達馬辛與康士坦丁,[54]

伯納德、吉爾伯特與加臺斯騰。[55]

在飲食方面他可非常有節制,

因為多餘的東西他一點不吃——

吃得既容易消化而且營養好。

說到讀書,連聖經也讀得很少。

他穿的衣裳顏色是大紅淺藍,

而襯裡不是塔夫綢就是細絹;

不過在花錢方面他倒很節儉,

至今存著大瘟疫時期掙的錢。[56]

黃金作為藥,既然是種興奮劑,[57]

他特別鐘愛黃金也就有道理。

巴思婦人

還有位好女人來自巴思附近,[58]

可惜的是她的耳朵有點重聽。

她織呢織布的手藝極其嫻熟,

超過伊普爾、根特的紡織好手。[59]

在她那教區裡,任何一位婦女

想在她前面奉獻,她決不允許;

若有誰這麼幹,她準大發脾氣,

而她發起脾氣來就不留余地。

她的頭巾是質地細密的料子;

我敢發誓:隨便是哪個星期日

她頭上戴的飾物準有十磅重!

她系得很牢的長襪顏色鮮紅,

穿的一雙新鞋子皮質很柔軟。

她紅潤的臉蛋漂亮而又大膽。

作為女人她一生決不算虛度;

在教堂門口她嫁過五個丈夫,[60]

而年輕時的相好還不在其內——

現在不提這點我看也無所謂。

耶路撒冷那地方她三次去過,

還渡過多少異邦的巨川大河;

她也到過布洛涅、羅馬和科隆,[61]

到過加利西亞的聖詹姆斯城。[62]

她能說出很多的漫遊和交遊。

可我得說,她門牙中間有豁口。[63]

她穩穩地騎著慢步行走的馬,

頭上帽子的寬度竟有盾牌大,

帽子之外還仔細系著塊頭巾;

她的肥臀外也有騎馬的罩裙,

她的腳跟上還有尖馬刺一副。

同人們一起時她能談笑自如。

得了相思病她該有辦法治療,

因為這方面的花樣她全知道。

堂區長[64]

這又是一個好人,是位窮教士;

雖主管著城裡某個教區的事,

卻還不乏崇高的思想和作為。

他很有學問並且任職於教會,

真心實意地宣講基督的福音,

熱誠地教導他教區裡的教民。

他出奇地勤奮並且滿心仁愛,

然而在逆境裡卻又善於忍耐——

有很多事例證明他是這種人。

不向他繳什一稅,他也決不肯

把人家逐出教門,卻毫不遲疑

動用收到的捐款和自己收益,

拿出一部分在附近扶貧濟苦。

他自己所求甚少,很容易滿足。

他的教區面積大,房子又分散,

但是他不管下雨或雷轟電閃,

也不怕辛苦麻煩或自己生病,

總拄根拐杖去走訪他的教民,

哪怕是住得最遠的富戶貧家。

這就給他的教民把榜樣立下:

就是先拿出行動然後再說教。

他從《福音書》引來這個訓條,[65]

不過他又另外加上了一句話:

黃金都銹掉,鐵還有什麼辦法?

因為我們信賴的教士若腐敗,

那麼無知者腐化就不足為怪。

愿教士注意最最可恥的情形:

便是牧羊人骯臟而羊群乾淨![66]

教士應拿自己的無瑕作榜樣,

讓教民知道怎樣生活才正當。

他不像人家把聖職租給別人,

從而讓其羊群在泥潭裡受困,

自己卻去倫敦的聖保羅教堂,

去為有錢人超度亡魂而領賞,

或主持宗教儀式受雇於行會;

他總是留在家裡把羊圈守衛,

以免他的羊會遭到惡狼襲擊;

他的工作是牧羊不是做生意。

盡管他為人聖潔而品格高尚,

但對於罪人卻並不冷眼相向,

說話的時候也並不驕矜倨傲,

而是苦口婆心地教誨與勸導。

他抱定宗旨,要引人們進天堂,

用的是他的善行以及好榜樣。

但是如果有什麼人頑固不化,

他一定會把這個人狠狠責罵,

無論這人的身分高貴或低微——

他這種好教士世上只有一位。

他並不汲汲於追求浮華尊榮,

不假裝道德上的顧忌特別重。

他只講基督及十二門徒言行——

其中的道理他是自己先遵循。

莊稼漢

他有個莊稼漢兄弟在旁作陪,

這兄弟拉過許多大車的廄肥。

他是個忠厚老實的幹活好手,

生活平和又安寧,對人也寬厚。

任何時候,不管是高興是悲戚,

他總是全心全意地熱愛上帝——

其次愛鄰人,就像愛自己一樣。

為了基督,他願意給窮人幫忙;

只要能辦到,他肯為他們挖溝,

為他們打麥掘地卻不要報酬。

他規規矩矩,按照勞力和收益

交納稅金,按十分之一的比例。

他身穿農民的外衣,騎著母馬。

此外只除了磨坊主、差役、管家、

伙房採購和賣贖罪券的傢伙,

就再沒有別人——只除了一個我。

磨坊主

這個磨坊主是個強壯的漢子;[67]

他骨骼又粗又大,肌肉又結實——

這點有證明:凡參加摔跤比賽,

無論在哪裡,他總把羊贏回來。[68]

他這個壯實的人個子雖不大,

把門從鉸鏈上扯下不在話下,

也能一頭沖過去撞開那門扇。

他胡須一大把,寬得有如鐵鏟,

紅得像母豬、狐貍的胡子一樣;

他長著一個瘊子,正在鼻尖上,

而這肉贅上長的毛顏色很紅,

跟母豬耳朵的毛色沒有不同;

他的兩個鼻孔又是黑又是大,

身子的一邊也有劍和盾佩掛。

他的嘴巴像是個巨大的爐子,

能夠滔滔不絕說笑話、講故事,

講的東西大多是醜事和犯罪。

他善於偷麥,偷的是掙的兩倍;

自然也有“金拇指”這樣的外號。[69]

他身穿白上衣,頭戴藍色兜帽。

他能熟練地把他的風笛吹奏,

我們出城時和著他那曲調走。

伙房採購

這是法學院一位伙房好採購,

搞采辦的人可以向他學一手,

學他採購食品中的精打細算;

因為不管是記賬還是付現款,

他在買東西方面總十分注意,

總是要在交易中佔到些便宜。

像他這樣粗俗卻憑著小聰明,

反倒超過了大堆學子的才情。

這可是上帝恩典的絕好例子?

他的主子數目三十個還不止,

他們個個是精明的法律專家,

而且在這一批人當中有一打

夠格去英國任何貴族的家裡,

為主人管理他的收益和田地,

使其靠自己的資財體面度日

而沒有債務(除非他自己發癡),

或按他希望的那樣過得儉樸,

這樣,無論發生什麼樣的變故,

都能夠具有幫助全郡的力量:

但這個伙房採購比他們都強!

管家

這管家身材瘦長而脾氣很大。

他有個胡子刮得乾淨的下巴;

他的頭髮齊耳邊短短剪一圈,

他的頭頂前像教士那樣修剪。[70]

他的兩腿相當長卻又相當瘦,

細得像棍子,小腿上沒有肌肉。

他很懂得如何把糧倉管理好,

所以查賬人對他沒毛病可挑。

他根據天氣是乾旱還是雨多,

能夠憑種子預計糧食的收獲。

主人的豬馬牛羊和奶酪作坊,

主人的儲藏以及家禽的飼養

完全由這位管家一個人掌管。

根據合同,從主人二十歲一滿,

他就已開始隨時把賬目報出。

事實上沒人發現他有過延誤。

無論是羊倌和雇工還是管事,

在他跟前一個個都怕得要死,

他們的詭計花招都騙不過他。

他在牧場上有個很漂亮的家,

那兒掩映在一派綠樹樹蔭裡。

他去買東西總比他主子便宜;

私下裡已積起相當一筆財產。

他手段高明,很會討主人喜歡:

拿主人東西借給或送給主子,

居然博得道謝和衣帽的賞賜。

年輕的時候他學過手藝一門——

當過木匠,是個很好的手藝人。

他騎的一匹灰公馬毛色斑駁,

這匹農家的好馬名叫司各特。

他穿著長長的藍色外套一件,

身邊佩一把銹跡斑斑的長劍。

我說這位管家來自諾福克郡,

他的家就在鮑茲威爾鎮附近。

他把撩起的長外套塞在腰間

像托缽修士,總走在大家後面。[71]

差役

同我們一起走的還有個差役;[72]

他火紅的臉像是畫中的天使。

他眼睛細小,有著一臉小膿皰,

那種激動和好色就像是小鳥。

他胡子稀疏,黑眉毛上結滿痂——

他的臉叫小孩子看見了害怕。

無論是什麼水銀、硼砂和硫磺,

還是什麼酒石油、鉛白和鉛黃,

反正任何一種清潔劑、收斂膏

都不能治好他面頰上長的皰,

不能治好他臉上白色的疤斑。

他愛吃的是韭蔥、洋蔥和大蒜,[73]

他愛喝的是紅得像血的烈酒。

待把這種酒喝了個痛快以後,

他就又說又叫像瘋了的一樣——

或者除了拉丁語,一個字不講。

他會說些拉丁詞,不過兩三個,

無非都是從判決詞裡聽來的;

這並不奇怪,因為整天聽到它。

你也清楚地知道,連一隻松鴉

也能把“沃特”說得教皇那樣好。[74]

但若是有人想要再把他考考,

他的知識也就露了底,只會以

拉丁語叫道:“問題是哪條法律?”

這個無賴也算心地好、人厚道;

比他更好的傢伙倒也難找到。

哪怕人家養了一年的小老婆,

只消給他一杯酒,他也就放過,

對那人的事決不再理會,因為,

私下裡他也犯偷雞摸狗的罪。

要是他在哪裡找到個好朋友,

他就會教這人:根據他的案由,

不必為宗教法庭的判決戰栗,

除非他的靈魂裝在他錢袋裡,

因為在錢袋裡才會從重發落。

“錢袋是領班教士的地獄,”他說。

然而我很清楚,他這是在騙人:

每個罪人都害怕被革出教門——

這是死路,正如蒙赦免是獲救——

還得為自己被移送監獄擔憂。[75]

他在那位主教管轄的教區裡,

讓一些年輕女子聽他的旨意;

他知道她們秘密,做她們顧問。

他頭上戴的一隻花環大得很,

大得可掛在酒店門前作店招;

作他盾牌的是個很大的麵包。

賣贖罪券的人

有個賣贖罪券的同他一起走,[76]

是他若望西伐的旅伴和朋友。[77]

這 剛來自羅馬教廷的人高唱:

“親愛的,請你快快來到我身旁,”

而差役有力的低音與之相伴,

沒一隻喇叭的聲響及他一半。

這個賣券人的頭髮黃得像蠟,

服帖地披在他頭上像是亞麻;

這頭髮一綹一綹垂在頭四周,

他就讓這些頭髮披在他肩頭——

只是一縷縷披散得稀稀拉拉。

他沒戴兜帽,為了圖路上瀟灑,

已把帽子扎起來放在行囊裡。

他認為他騎馬樣子最合時宜;

披著頭髮,只戴著小便帽一頂,

閃爍的目光像出自兔子眼睛。

聖維羅尼卡汗巾綴在他帽上,[78]

在他身前的馬鞍上放著行囊——

滿是剛從羅馬帶來的贖罪券。

他的嗓音像山羊叫,又細又尖;

他沒有胡子,以後也永遠不長,

臉上光潔得就像剛刮過一樣;

依我看,他不是騸馬便是牝馬。

說到他騙術,若要找人替代他,

從貝裡克到韋爾難找第二位;[79]

因為他還有個枕套放在行囊內,

他說這是遮面布,原屬於聖母;

他說還有聖彼得用過的遺物,

那是他海上航行時用的船帆——

直用到耶穌基督來把他召喚;

還有黃銅十字架,鑲石子幾粒;

還有豬骨頭,裝在玻璃瓶子裡。

憑這些所謂聖物,他無論何時

在鄉間遇上一個貧窮的教士,

那麼他在一天裡搞到的錢財

教士花上兩個月也掙不進來。

就這樣,憑著花招和胡亂吹捧

他把教士和眾多的百姓糊弄。

但最後還得為他說句公道話:

教會裡面的好教士數得上他。

無論念經文、講傳說他都在行,

最在行的是奉獻時那種歌唱;

因為他知道唱那曲子的時候,

為了掙銀錢,他就得鼓動舌頭,

就得講道;而他確實能做得好——

所以他唱得高興,唱得調門高。

我已簡要地對你們照直說過

這一批人的人數、身分和衣著,

也說過這批人為了什麼道理

來到薩瑟克一家好旅店聚集——

這泰巴旅店在貝爾客棧近旁。

但是現在我要對你們講一講:

我們在那家客店前下馬以後,

接下來怎樣在那裡過了一宿,

隨後還要講一講我們的旅行

和這次朝聖中其他種種情形。

但我要先請你們別說我放肆:

我告訴你們他們的言談舉止,

這就要求我把情況照直說出,

所以別認為這是我為人粗魯——

即使我把他們的原話講出來;

因為你們也同我一樣地明白:

任何人要復述別人講的故事,

就得盡量復述原話的每個字,

不管這些字多麼下流或粗俗——

只要他聽到這些字並且記住;

要不然他就使那些故事走樣,

或者想出些新字眼、新的名堂。

哪怕是兄弟的話也不能更改:

必須按原話把每個字說出來。

《聖經》裡基督說話也很隨便——

而你們知道這不算粗鄙下賤;

能讀柏拉圖作品的人還清楚:

他說語言必定是行動的親屬。

另外,我還要請你們把我原諒,

如果對每個人物身分的狀況

沒能在故事裡給以恰當表現——

你們會理解,因為我智力有限。

店主歡迎我們每個人的到來,

很快給我們備下最好的飯菜,

安排我們入座後就開始晚餐。

他的酒相當濃烈,我們喝得歡。

我們這店主的確長得很帥氣,

完全能在一座宮殿裡當司儀;

他身材魁梧,炯炯有神的眼睛,

是全契普賽德最體面的市民。[80]

他說話爽直又明智,很有文化,

男子漢氣概他一點也不缺乏。

除此之外,他的確是個快活人。

晚餐後他便開始了說笑打諢,

講了很多事讓我們聽得歡暢——

這時候我們各人都已付了賬。

他說道:“今天各位貴客的光臨,

說真的,我打心眼裡表示歡迎。

我要擔保我的話句句是真言:

你們這樣一群人同時來小店,

這年頭我還沒遇見如此情形。

若能使你們快活我就很高興。

我現在為你們想出一種消遣,

而你們不必為這種消遣付錢。

“你們去坎特伯雷,愿你們順當;

愿那賜福的聖人給你們報償。

我知道,你們騎著馬一路過去,

免不了講講故事和找些樂趣;

因為,要是像石頭一樣不開口,

那麼路上就什麼消遣也沒有。

所以我希望為你們找些樂趣,

像我剛說的那樣使你們歡愉。

如果說對於我的說法和建議

你們在座的各位都一致同意,

都願意聽從我對你們的囑咐,

那麼到明天你們都騎馬上路,

我憑我已故父親的在天之靈,

以腦袋保證你們一路上高興。

我就不說了,大家舉手來看看。”

要我們做決定不用很長時間;

我們覺得這件事不必多商量,

沒怎麼考慮就同意他的主張,

要他講一講他已想好的主意。

他說:“各位貴客請你們聽仔細,

千萬別把我的話不當一回事。

簡明地說,我這主意的要點是,

為了大家在旅途上過得愉快,

你們每人要講出兩個故事來——

我是說,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

回來時也講兩個,同去時一樣,

都要講過去有過的奇異經歷。

你們之中,誰講的故事數第一,

就是說,誰按照我們這個規矩

講出的故事最有意義最有趣,[81]

那麼等大家從坎特伯雷回來,

我們其餘的人就出錢備酒菜,

就在這根柱子邊請他吃晚飯。

而且為了使你們一路上更歡,

本人就陪同你們騎馬走一趟——

自己出錢,為你們把向導擔當。

但如果有誰不服我作的判斷,

他得為我們路上的花費付錢。

要是你們都同意我這種設想,

請立即告訴我,話就不必多講——

我還得早作準備,好一起出發。”

我們高興地起誓,同意這辦法,

同時我們也對他提出了建議,

請他給我們面子千萬要同意,

就是說,請他來當我們的總管,

記好我們的故事並做個評判,

對我們那頓晚餐定出一個價;

而我們則無論事情是小是大,

反正全都聽他的安排和指揮——

對他的領導沒有一個人反對。

事情一說定就立刻取出酒來;

我們每個人全都喝了個痛快,

然後便不再耽擱,都去上了床。

第二天店主起身時天還剛亮;

他叫醒我們,像是報曉的公雞,

然後他就把我們聚攏在一起。

我們出發,走得比步行快一點,

這樣我們來到了聖托馬斯泉。[82]

我們的店主在這裡把馬勒停,

說道:“各位貴客,請你們仔細聽:

我提醒大家,各位已有言在先;

要是昨晚的約定現在仍不變,

那就要看看第一個故事誰講。

就像我必定要喝酒下肚一樣,

我說過了的規矩誰要是違背,

那他就得付我們路上的花費。

現在我們來抽簽,抽好了再走:

誰抽到最短的簽,就由他開頭。

騎士先生,我的大老爺和貴客,

我已作出決定,你先來抽一個。”

他接著又說:“院長嬤嬤過來吧,

還有你,學士先生,別羞羞答答,

別再沉思啦;大家都來抽一抽!”

轉眼間人人都已經抽簽在手。

經過的情形這裡就長話短說,

反正不知是運氣、命運或巧合,

事實是,這個簽正在騎士手裡——

對於這結果,眾人都感到欣喜。[83]

按道理,他就得第一個講故事;

這事先已經有約定,人人盡知,

還有什麼必要再多說什麼話?

騎士的為人明智又遵紀守法,

這位好漢子看到抽簽的結果,

便主動履行自愿作出的承諾。

他說:“既然由我來開始講故事,

我歡迎這簽,憑上帝之名起誓!

大家一邊走一邊就聽我講吧。”

聽了這句話,我們就上馬出發。

於是他就興高采烈地開始講,

他講的內容就像下面的這樣。

本書的總引到此結束;

騎士的故事由此開始,

此為第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