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篇第一
太和所謂道,中涵浮沉、升降、動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緼、相盪、勝負、屈伸之始。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起知於易者乾乎!效法於簡者坤乎!散殊而可象爲氣,清通而不可象爲神。不如野馬、絪緼,不足謂之太和。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易》者見此,謂之見《易》。不如是,雖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稱也已。
此節以“和”言道,所謂“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下節以“静”言性,所謂“人生而静,天之性也”。在人爲和、爲静,在天則爲太和、太虚。和者其大用,虚者其本體也。“中涵浮沉、升降、動静、相感之性”,太虚所涵也;“是生絪緼、相盪、勝負、屈伸之始”,太和所生也。“其來也幾微易簡”,是乾所以起知於易也;“其究也廣大堅固”,是坤所以效法於簡也。成象效法,是散殊而可象之氣;太和默運,是清通而不可象之神。惟其不可象也,故以野馬、絪緼喻之。然則太和之用,不離乎太虚之體而已矣。不知此見此,是迷於性道之源者也,雖才美何庸乎?
太虚無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静無感,性之淵源,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惟盡性者一之。
言“太虚無形”之中,而“氣之本體”存焉,即太極也。朱子《圖解》云“此所謂無極而太極也。所以動而陽、静而陰之本體也”,正此意也。然周子謂之太極,而張子謂之太虚者,太極如性字,太虚如静字;太極如中字,太虚如未發字。人生而静,天性具焉,非以静爲性也;喜怒哀樂未發,而中存焉,非以未發爲中也;太虚無形,而無極之真在焉,非以太虚爲太極也。太虚,以天言;至静,以人言。虚氣一體也,動静一源也,性無有無、隱顯,無物我、内外故也。言太和而歸之於清通不可象之神,言太虚而極之於變化不可窮之感,互發之義也。
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塗,然其爲理也,順而不妄。氣之爲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爲有象,不失吾常。太虚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爲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爲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則聖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語寂滅者,往而不反;徇生執有者,物而不化。二者雖有間矣,以言乎失道則均焉。
此節乃申上節之意。太虚,無形者也。氣與萬物之聚散,所謂客形者也。然而二者本一,是以氣散則適得太虚之體,氣聚亦不失太虚之常,皆所謂順而不妄者也。所以然者,以太虚不離氣物以爲體。故虚生氣,氣生物,物歸於虚,理之不得不然,何妄之有?上言盡性者能一之,此言盡道者兼體之,蓋能盡性則能盡道,意互相發。然推盡道兼體而本於存神,則其盡性可知。蓋神與性不相二,神存則性存,而道由此出。《易》所謂“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是也。寂滅者,異端之蔽;徇生者,百姓之愚。惟不能盡性而合虚與物以爲一,故不能盡道而體虚與物而不累也。
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又申“適得吾體”、“不失吾常”之意。既散而適得吾體,則雖死而不亡矣。蓋亡者形氣也,性則何存亡之有?
知虚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顧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從來,則深於《易》者也。若謂虚能生氣,則虚無窮,氣有限,體用殊絶,入老氏“有生於無”自然之論,不識所謂有無混一之常。若謂萬象爲太虚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虚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於浮屠以山河大地爲見病之説。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體虚空爲性,不知本天道爲用,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爲幻化。幽明不能舉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不悟一陰一陽範圍天地、通乎晝夜、三極大中之矩,遂使儒、佛、老、莊混然一途。語天道性命者,不罔於恍惚夢幻,則定以“有生於無”爲窮高極微之論。入德之途,不知擇術而求,多見其蔽於詖而陷於淫矣。
此節總上四節之意。蓋“太虚無形,氣之本體”是“虚空即氣”也。虚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豈有二哉?散入無形,適得其本體而非無也;聚爲有象,亦不失太虚之常而非始有也。“推本所從來”者,亦惟察乎性之理,與夫“循是出入”不得已而然之情而已。老氏謂“有生於無”,是不知體用一源、有無混一,而本無無也。釋氏謂有能礙無,是不知形性、天人相待而有,而非徒有也。老佛皆知“體虚空爲性”,似於太虚若有見矣。“不知本天道爲用”,則於太和之理罔不能體之而盡也。佛以世界爲幻,老以乾坤爲化,豈非於聚散出入不能推所從來,故不能舉幽明之要,遂躐等妄意而云然乎?夫“一陰一陽之謂道”,範圍天地者此也,通乎晝夜者此也,是乃三極大中之矩,所謂天道也。若不知本此爲用,而欲馳心性命之原,則罔於佛氏夢幻之説、老氏虚無之論必矣。
氣坱然太虚,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易》所謂“絪緼”,莊生所謂“生物以息相吹”、“野馬”者與!此虚實、動静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散,爲風雨,爲雪霜,萬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
此亦申篇首太虚、太和之意也。“氣坱然太虚”,是其本體然也。然中涵浮沉、升降之性,所以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清通而不可象,竟如“野馬”、“絪緼”而已,此即所謂太和也。太虚有動静、相感之性,故發爲虚實、動静之機;太和有絪緼、相盪之情,故積爲陰陽、剛柔之始。至於清浮濁降,聚散感遇,流形融結,皆陰陽剛柔之成象效法,所謂散殊而可象者也。其清通而不可象者,爲太和,爲太虚。凡發見以示人者,莫非神化之糟粕耳,故曰“無非教也”。
或問:此一段是説造化之初否?朱子曰:“即今便是如此。”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氣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故聖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無之故”。盈天地之間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離不相覩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又申“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之意。言世所謂有無者,以目之所見論耳。豈知目之所察,僅可以言聚散、幽明,不可以言有無乎?若因明而致幽,因幽而致明,則通乎晝夜,其道一也。
氣之聚散於太虚,猶冰凝釋於水,知太虚即氣,則無無。故聖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於參伍之神,變易而已。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也。
凝而成冰,釋而爲水,不可以水爲無也;聚而成氣,散而歸虚,不可以虚爲無也。所以然者,以虚之與氣,水之與冰,本爲一體而非二物也。張子非以虚爲性也,蓋性無所不在,而虚則其本體,猶人性無所不貫,而静則其淵源。天人相形,則不得不以虚對静,而非以性爲虚也。原其每以太虚立説者,特以釋老好言虚無之蔽,故爲之通虚實,貫有無,使知性之無内外耳。“參伍之神”者,變易也。變易者,氣之聚散也。而性與天道在是,此外烏有所謂無者,而以爲見性論道之極乎?
太虚爲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爲濁,濁則礙,礙則形。
程子譏之曰:“神氣相極,周而無餘。謂清者爲神,濁者何獨非神乎?”愚謂程子之言當矣。然張子方言虚空之即氣,有無、隱顯、神化之無二,斷無判清濁、離神氣以自背其説之理。蓋言萬物散而爲太虚,則清通而一於神明;太虚聚而爲萬物,則散殊而滯於形器。猶人心之静而未發,則清明勝而德性用;動而有感,則或陰濁勝而物欲行耳。故天雖體物不遺,而剛柔善惡之不齊,實限於形矣;性雖體事無不在,而吉凶悔吝之交錯,實生乎動矣。
凡氣清則通,昏則壅,清極則神。故聚而有間,則風行而聲聞具達,清之驗與!不行而至,通之極與!
此申上一條之意。清則無礙,所以通也;濁則礙,所以壅也;清通之極則神矣。就造化之用言,則風其最清最通者也。神聚於太虚之間,俄而聲聞具達,有氣無質,清之驗也。徹於微遠,不行而至,通之極也。
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虚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太虚無形,氣之本體,此天之所以爲天也;中涵動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緼、相盪之始,此太和所以爲道也。此兩句,在天者也。虚者性之體,氣者性之質,此天所以命人之性也;性者,真精之合,知覺者,神智之發,此人之所以爲心也。此兩句,在人者也。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聖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太虚妙應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爾。
“鬼神”者,二氣之靈也。自然而靈,故謂之良。不曰“良知”,而曰“良能”者,兼作用而言也。在人曰聖者,乃至誠合於天德之謂;在天曰神者,乃無思無爲,妙萬物而爲言。是乃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者。故其所形之法象,糟粕煨燼,莫非至教。
天道不窮,寒暑也;衆動不窮,屈伸也。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
申上條二氣良能之説。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兩體者,虚實也,動静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感而後有通,不有兩則無一。故聖人以剛柔立本,乾坤毁則無以見易。
申上條之説。蓋兩者相對方可言感。感而能通,非一而何?故非兩無以立感之體,非一無以致通之用。所謂“兩不立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兩之用息”者,此也。
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散殊。(1)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
周子以陰陽動静爲造化之本,真精妙合而人物生焉。此乃以爲游氣者,自其化育之心言之,則精氣也;自其散殊之用言之,則又游氣也。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神易無方體,“一陰一陽”,“陰陽不測”,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此申上節所謂“陰陽兩端循環不已”之意。日月寒暑之相推者,易也,一陰一陽也;其合而生明成歲之妙者,神也,陰陽不測也。日月、寒暑、陰陽,總而名之,晝夜而已矣。神也,易也,總而言之,晝夜之道而已矣。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天道春秋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魂交成夢,百感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爲春,萬物糅錯,對秋而言,天之晝夜也。
申上節晝夜之道也。《易》言幽明、死生、人鬼,皆所謂晝夜之道。其顯而可見者,在天則寒暑,在人則寤寐是已。寤猶春,寐猶秋,而反言之者,互文以相發也。魂交而有百感者,旦晝所爲之游魂也;氣交而爲萬物者,秋冬所斂之精氣也。
氣本之虚則湛本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爲;有對斯有仇,(2)仇必和而解。故愛惡之情同出於太虚,而卒歸於物欲,儵而生,忽而成,不容有豪髮之間,其神矣夫!
兩而後有感,通其感而生物也,亦肖其所生而不能無兩也。兩者相對,故或反而仇,或和而解。愛惡相攻,其情皆出於太虚,而其後乃歸於物欲耳。儵生忽成,無豪髮之留滯者,太虚也。若人心應物之神而亦如是,則雖愛惡交於前,而何物欲之累之有哉?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以造化成物之各異,知物之各具陰陽;以物之各具陰陽,知天地變化之不出於陰陽也。
萬物形色,神之糟粕。“性與天道”云者,易而已矣。
易者,變化也;神者,變化之妙也。性與天道在其中矣。
心所以萬殊者,感外物爲不一也。天大無外,其爲感者,絪緼二端而已。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鄉,一萬物之妙者與!
此條當合《乾稱篇》言“感”者觀之。其言曰:“天包載萬物於内,所感所性,陰陽二端而已。無内外之合,無耳目之引取,與人物蕞然異矣。”又曰:“以萬物本一,故能合異;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天地生萬物,皆無須臾之不感……故所以妙萬物而謂之神。”其義與此條正相發也。人心感於外,而天無外,無外故無離合、無引取,此天人所以異也。然天已涵陰陽之兩端,是亦不能無二也。物同出於太虚,是亦未嘗不一也,此又天人所以同也。惟其同也,故物無須臾之不感,而利用出入,此其所以合萬物而謂之妙,妙萬物而謂之神也。
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理。聖人在上而下民咨,氣壹之動志也;鳳凰儀,志壹之動氣也。
洚水儆予,天之所以動人;鳳凰來儀,人之所以動天。
(1) “散殊”,四庫珍本、全集本、馬一浮本、陳校本同,《正蒙合校集釋》、中華書局本《張載集》作“萬殊”。
(2) “有對”,四庫珍本、全集本、馬一浮本、陳校本同,《正蒙合校集釋》、中華書局本《張載集》作“有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