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群的随意划分
第四节 一部长期上演的戏剧与种姓在美国的出现
日复一日,史诗般的舞台拉开大幕,这场戏剧已经上演了几个世纪。演员身穿先辈的服装,饰演分配给他们的角色。演员并不等于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但他们扮演的时间足够长,角色已经融入他们的本体,他们将分配得到的角色、他们的内在自我和他们在世间的形象合为一体。
每一个人在出生时就得到一套戏服,永远不能脱掉。戏服规定了剧组中的每一个人扮演什么角色和每一个角色在舞台上处于什么位置。
在这场戏的演出过程中,剧组已经习惯了什么人扮演什么角色。演员一代代轮换,每个人都知道谁是领衔主演。每个人都知道主角是谁,配角是谁,谁是逗乐的跟班,而谁只能待在暗处,是面目不清的合唱者,没有台词可说,不能单独发声,但对戏剧演出来说必不可少。
角色已经完全嵌入演员的身份,你不会期待男女主演知道后排人员的姓名甚至只是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他们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去注意。角色扮演久了,每个人都会开始相信这些角色是上天注定的,每个演员的天赋和气质都最适合他们被分配到的角色,也许只有那个角色才是他们应有的归属,就应该按照现在人们见到的样子来扮演。
剧组成员于是与他们的角色关联在一起,被定型,被固定在一种过高的或者受到贬低的预设之中。他们变成了他们的角色。作为一名演员,你必须按照导演所命令的方式行动,按照角色应有的方式说话。你不是你自己。你不能当你自己。跟着剧本走,扮演好分配给你的角色,你就能得到回报。偏离剧本,你就必须面对后果。一旦你偏离剧本,其他剧组成员会出面提醒你在哪儿偏离了剧本。经常这么做,或者在某个关键时刻这么做了,你就会被开除、降级、驱逐,你的角色会在剧情中被轻而易举地杀死。
以种姓(caste)制度为名的社会金字塔与一出戏里的角色(cast)不尽相同,但两个词语之间的相似性暗示着某种引人深思的交集。投入表演之后,我们就不再是自己了。我们不该还是自己。我们的表演基于我们在剧中的角色定位,而不是我们的内在品质。我们全都是舞台上的演员,这个舞台早在我们的祖先来到这片土地之前就搭建好了。一部长期上演的大戏于17世纪初在这片土地上首演,我们只是最新的一个角色而已。
1619年8月下旬,也就是清教徒在普利茅斯岩登陆的前一年,一名荷兰军人在詹姆斯河河口的康福特角下锚,岸上的那片荒原现在名为弗吉尼亚。我们之所以知道此事,仅仅因为早期殖民者约翰·罗尔夫在信中偶然写下的一句话。这是现存最古老的关于非洲人在美洲的英国殖民地生活的说法;他们与殖民者外貌不同,法律最终会把他们分配到正在成形的种姓制度的最底层去。罗尔夫称他们是商品,但未必是英国殖民者所期待的商品。罗尔夫写道,这艘船“除了二十几个黑人,什么都没带来,总督和凯普·马钱特买下他们充当补给”。
这些非洲人是从一艘前往西班牙殖民地的贩奴船上被虏获的,然后被卖给更北边的英国人。历史学家对他们的生活状态的看法并不一致,不确定他们是短期的契约佣工还是立刻被贬为终身奴隶,然而在接下来的两个半世纪里,来到这片海岸或在当地出生的几乎所有与他们外貌相似的人都会落入后一种命运。
历史学家奥尔登·T.沃恩写道,非洲人到达时留存至今的少数记录显示,他们“在弗吉尼亚白人的眼中,一开始就处于极为低贱的地位”,就算他们当时还没有沦为永久性的奴隶,“弗吉尼亚的黑人至少已经在走向这么一种状态”。[40]
接下来的几十年,殖民地的法律将欧洲工人和非洲工人分成互相隔离和不平等的序列,启动了以后将成为美国社会、政治和经济体系的基石的种姓制度。这个种姓制度将引发美国本土伤亡最惨重的战争,导致成千上万从属种姓的人在私刑中被仪式性地处死,成为直到今天依然在蒙蔽和动摇这个国家的不平等的根源。
随着1630年弗吉尼亚第一次粗略的殖民地人口普查的完成,一套等级制度开始成形。很少有非洲人被认为重要得足以要在人口普查中留下名字,随后的几代人遭遇类似;与此相对,绝大多数欧洲人的情况都恰恰相反,无论他们是不是契约佣工。非洲人没有像欧洲人那样按年龄或抵达时间被列入普查数据,这些信息对于确定欧洲人订立契约的条件和时间来说至关重要,非洲人假如被放在同一个类别里,则被视为与欧洲人平等,或被视为需要准确计算服劳役时间。
因此,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前,种姓制度就已经存在,它诞生于殖民时代的弗吉尼亚。刚开始,决定一个人在殖民地的地位的是宗教,而不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种族。基督教作为欧洲人的代理者,通常使得欧洲工人免除了终身为奴的命运。正是这个最初的区别,导致首先是原住民,然后是非洲人(他们绝大多数在抵达美洲时还不是基督徒),在种族概念成形并把对他们最终和彻底的贬低正当化之前,他们就在逐渐浮现的等级阶梯中落到了最低一档。
种姓制度的创立是试探人群分类之界限的过程,而不是单独某个法令的结果。每次殖民者需要做出一个决定,都会经过几十年之久的试探。非洲人开始皈依基督教,对基于宗教的等级制度形成了挑战。他们要求全面参与殖民地建设的努力,与欧洲人渴望用最廉价、最顺从的劳力从“新世界”攫取最大量的财富的愿望背道而驰。
非洲人的优点成了他们倒霉的原因。举例来说,西印度群岛的英国殖民者认为非洲人是“文明和相对温顺的群体”,他们“习惯于遵守纪律”,能够良好地合作完成给定的任务。非洲人对欧洲疾病免疫,比起欧洲人起初想要奴役的原住民,他们对殖民者来说用处更大。[41]
更加紧迫的问题是切萨皮克的殖民地境况不佳,需要人力来种植烟草。更靠南方的殖民地适合种植甘蔗、水稻和棉花,英国人欠缺种植这些作物的经验,但非洲人要么在他们的故乡就耕种过,要么很快就能掌握诀窍。人类学家奥黛丽·斯梅德利和布莱恩·斯梅德利写道:“殖民者很快意识到,假如没有非洲人和他们带来的技能,他们的事业就会失败。”[42]
对非洲人来说,不幸的是,他们碰巧被一种“胎记”覆盖了全身,这本来仅仅是人类外貌上一个毫无倾向性的区别,却让他们在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契约佣工中“脱颖而出”。欧洲人能够也确实脱离了主人的束缚,融入正在固化为一个单一种姓的广大白人群体。斯梅德利夫妇写道:“盖尔人的反抗使得英国人试图用另一个来源,也就是非洲奴隶,来完全替代这个奴工来源。”[43]
到了17世纪末,非洲人不仅仅是奴隶,他们还是人质,遭受着其俘获者毫无悔意的记录在案的、难以言喻的残酷折磨。而全世界没有人愿意支付赎金营救他们。美国人厌恶讨论奴隶话题,部分原因在于,尽管我们对它知之甚少,但我们知道的那点内容已经有悖于我们对国家的认知了,我们认为“美国是个公正、开明的国家,是全世界民主制度的灯塔”。奴隶制通常被斥为美国历史上一个“悲哀、黑暗的篇章”。就好像我们只要能在奴隶制与我们自己之间拉开距离,就可以摆脱它所带来的内疚和羞愧。
然而,正如一个人如果不能够正视他在童年时目睹的家庭暴力和家族普遍存在的酗酒问题,他就不可能向前迈进,变得完整和健康;假如这个国家无法承认奴隶制并不仅仅是一个历史篇章,而是其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基础,那么它也就不可能变得完整。有两个半世纪的时间,这个国家就是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曾经是这个国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个奇观,公职人员和去施行奴隶制的州的欧洲访客忍不住要带着惊异和反感对此进行评判。
19世纪的一名俄亥俄州众议员在众议院的一次演讲中感慨道:“就在这次会议中,国会议员在国会大厦前的美丽大道上不得不让开道路,让一队脖子被锁链拴在一起的男女奴隶走过,前往这个全国性的奴隶市场。”[44]
美国海军部长称他震惊地见到光着脚的男女被锁在一起,承受着牛链的重量,在烈日下被迫步行去更靠南方的一个州接受惩罚,而他们背后是个“骑马的白人,腰带上挂着手枪”。“我们经过他的时候,他竟然厚颜无耻地直视我们,脸不红心不跳。”
海军官员詹姆斯·K.保尔丁说:“他们(奴隶主)允许我所描述的如此难以容忍的暴行落在他人身上;他们允许一个恶棍驱赶半裸的女人和男人戴着锁链——这些人除了身为黑人,没有犯下任何罪行——从美国的一个地区前往另一个地区,在烈日下行走几百公里。他们不但羞辱了自己,还羞辱了他们所属的这个国家。”[45]
在这片土地上,奴隶制不仅是发生在黑人身上的不幸遭遇,它还是美国的一项创新,是美国的一套制度,由支配种姓的精英创造并为他们谋取利益,压迫支配种姓中比较贫穷的成员,他们选择将自己的命运与种姓制度绑在一起,而不是他们的良心。它使得支配种姓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了主人,因为法律和习俗规定:“奴隶必须服从,不仅要服从主人的意志,也要服从所有其他白人的意志。”[46]社会学家斯蒂芬·斯坦伯格写道,它不仅仅是“一块除此之外毫无瑕疵的布”上的一个破洞,“更确切地说,奴隶制提供了制作这块布所需的织物”。[47]
美国奴隶制从1619年持续到1865年,它不是古希腊的奴隶制,也不是当今的非法性奴。当今令人憎恶的这种奴役完全是非法行径,任何一名受害者逃脱束缚后所进入的那个世界都会承认她的自由,会想方设法惩罚奴役她的人。与之相反,美国的奴隶制是合法的,得到国家和执法者罗网的庇护。任何一名受害者千辛万苦逃脱束缚后所进入的那个世界不但不会承认他的自由,反而会把他还给他的俘获者,让他领受更多的、难以言喻的、报复性的残酷虐待。在美国奴隶制中,受到惩罚的不是奴役者,而是受害者,奴役者会挖空心思对他们施以暴行,杀鸡儆猴。
法律历史学家阿雷拉·J.格罗斯写道:“殖民者建立的是从未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存在过的一种极端形式的奴隶制。有史以来第一次,一类人被逐出‘人类’的行列,成为一个单独的亚群,世世代代永远受到奴役。”[48]
在两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奴隶制度就是把人类变成货币,变成单纯为其主人牟利而存在的机器,主人要他们工作多久,他们就必须工作多久,他们对自己的身体和亲人没有任何权利,他们可以被抵押、被豢养、被作为赌注、被作为结婚礼物、被留给继承人、被与配偶或子女分开出售、被用于偿还主人的债务他们经常被鞭打、强奸和遭到烙刑,受制于拥有者的任何奇思妙想或精神错乱。有些奴隶被阉割,遭受文字无法描述的酷刑折磨,假如《日内瓦公约》能够适用于这片土地上的非洲人后裔,那么这些酷刑就必定会作为战争罪遭到禁止。
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前,奴隶制就已经存在。奴隶制是活生生的死亡,传承了整整12代。
“奴隶注定要辛勤劳作,让其他人收获果实。”这是一位自称拉芬法官的写信人对他在南方腹地目睹的景象的描述。[49]
威廉·古德尔牧师于19世纪30年代写道:“奴隶完全受制于其主人的意志。主人无论选择对奴隶施加什么刑罚,奴隶都必须承受。奴隶甚至不能抬手自卫。他绝不能说出一句怨言。他得到的保护和救济还不如野生动物多。”奴隶被视为“不可能受伤”,古德尔写道,“主人可以任意决定如何惩罚奴隶,甚至基于他的权威处死他们”。[50]
作为考察他们如何受到剥削的一个窗口,我们来看一看1740年的南卡罗来纳州。和其他允许蓄奴的各州一样,南卡罗来纳州终于在这一年决定对被奴役的非洲裔美国人的工作时间做出限制:从3月到9月,每天15个小时;从9月到次年3月,每天14个小时——比能够得到劳动报酬的那些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多出一倍。同一个时代,因为犯罪而被判刑的囚犯,他们每个工作日的最长劳役时间也只有10个小时。请再也不要说非洲裔美国人这个群体没有为我们的国家付出过劳力了。[51]
他们在醒着的时间里无休止地劳作,但许多人每周只靠一配克[52]玉米维持生命,而这玉米还是他们结束田间劳作后在夜里亲手磨制的。有些主人甚至会用克扣这点食物来当作惩罚,每年只允许他们吃一次肉来补充蛋白质。乔治·怀特菲尔德写道:“他们几乎不被允许捡取从主人餐桌上掉下来的食物碎渣。”[53]偷窃食物是“一项罪行,会受到鞭笞”。
1739年,怀特菲尔德在写给切萨皮克殖民地的公开信中写道:“我认为,你们的奴隶和你们骑的马一样辛苦,甚至更加辛苦。而马匹在干完活之后,还会得到食物和适当的照料。”[54]
在现在这个美利坚合众国成立的最初246年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绝大多数非洲裔美国人都生活在对他们的身体和呼吸拥有绝对权力的一些人的恐怖之下,屈服于无论实施何种异想天开的暴行都不会受到惩罚的那些人。
社会学家盖伊·B.约翰逊写道:“这个事实对于理解种族冲突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意味着,在漫长的奴隶制时期中,白人已经习惯于在法律的赞同和许可下,用武力‘规制’黑人的无礼和反抗。”[55]
奴隶制彻底扭曲了权力的天平,甚至使得对从属种姓的贬低显得正常和合理。南方作家威尔伯·J.卡什写道:“就连最温和的宅子里,也会不时飘来铁链与镣铐拖地的声音、猎犬的叫声和追杀逃奴时的枪声。而当时的布告明白无误地呈现了肢体残废和烙铁的印记。”[56]
目前还没有显示白人和原住民身上有与被奴役的黑人一样的背部伤痕的照片,或者与后来被阉割的受害者一样伤痕的照片,这增加了一种印象,即非洲裔美国人被认为特别适合经受这种野蛮的肉体残害。詹姆斯·鲍德温写道:“美国黑人生活中的恐怖,几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57]社会上最受尊重、最仁慈的人监管着被婉称为“种植园”的强制劳动营,那里集中关押着数百名不受保护的囚犯,而他们唯一的罪行是与生俱来的黑皮肤。善良慈爱的母亲与父亲,所属社群的支柱,这些人亲自向他们的人类同胞施以不可描述的酷刑。
这就是美国长久以来的面貌。到2022年,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时间才会超过奴隶制在这片土地上存在的时间。奴隶制在美国历史上的持续时间之久可见一斑。等到非洲裔美国人这个群体享有自由的时间和他们受到奴役的时间一样长,目前在世的成年人都不可能还在世了。因为那一年将是2111年。[58]
需要经过一场内战、75万士兵和平民的死亡[59]、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遭到刺杀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终于获得通过,奴隶制才会在美国走到尽头。在一段短暂的时间里,也就是所谓“重建时期”的那十几年,北方尝试重建南方,帮助新近得到自由的那400万人民。但联邦政府于1877年出于政治妥协而撤离南方,把从属种姓的成员留给了曾经奴役过他们的那些人。于是,怀着对战败的怨恨,支配种姓的成员将敌意发泄在从属种姓身上,以全新的酷刑和暴力恢复他们在重新构造的种姓制度中的统治权。
支配种姓制定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法律,把新近获得自由的人更加牢固地压在最底层,而一门门新的流行的伪科学——例如种族主义优生学——则为这再一次的贬低潮流提供辩护。底层人若是胆敢违反种姓制度——例如在人行道上让路不够快或妄图投票——就会遭到殴打甚至杀害,而施暴者不会受到惩罚。
早在如今被认为是美国人的绝大多数人的祖先到来之前,殖民者就做出了构造种姓制度的决定。支配种姓控制所有资源,控制黑人该不该、能不能以及何时进食、睡觉、和生育。殖民者创造了一个种姓,其中的人根据定义被视为愚蠢的人,因为教他们读书和写字是非法的;被视为懒惰,为了给鞭笞找到正当理由;被视为放荡,为了给强奸和强制生育找到正当理由;被视为罪犯,因为殖民者将对于绑架、鞭笞和酷刑的正常反应(人类保护自己和争取自由的冲动)定为犯罪——只要这个人是黑人。
就这样,每一个新移民——现在大多数美国人的祖先——都会走进一个已经存在的等级制度,它在结构上是两极化的,起源于奴隶制,并使得人类肤色的两个极端之间形成对立。每一个新移民都必须搞清楚,在接纳他们的这片新大陆的等级制度中,他们该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上。来自世界各地尤其是欧洲的受压迫者,他们在埃利斯岛登陆,不但摆脱了他们的旧自我,也甩掉了他们的旧名字,被允许加入占据强势地位的大多数。
在这个过程中,欧洲人获得了他们以前没有也不需要拥有的新身份。他们从捷克人、匈牙利人、波兰人变成了白人,这个政治性的称号只有在与非白人群体对比时才具有意义。他们将加入一个新的创造体,这是个总括性的分类,涵盖了从欧洲来到“新世界”的所有人。根据移民与法律专家伊恩·哈尼·洛佩斯的研究,德国人在19世纪40年代被纳入支配种姓,爱尔兰人在19世纪50—80年代,东欧人和南欧人在20世纪初。正是在成为美国人的过程中,他们变成了白人。
洛佩斯写道:“在爱尔兰和意大利,无论这些人拥有什么社会地位或种族身份,白人都绝对不是其中之一。”[60]
塞尔维亚人和阿尔巴尼亚人、瑞典人和俄罗斯人、土耳其人和保加利亚人,他们来之前或许互相敌视,来到这里却融合在一起,其融合基础不是共同的民族文化、语言、信仰或出生国家,而仅仅是他们的外貌,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等级制度中支配种姓的力量。
詹姆斯·鲍德温有言:“来到美国之前,没有人是白人。”[61]
他们出生的地理位置是他们进入支配种姓的通行证。耶鲁大学的历史学家马修·弗莱·雅各布森写道:“欧洲身份决定性地塑造了欧洲移民登上舞台时的经历。也就是说,白人身份,这是一个人有可能拥有的最重要的资产。正是白人身份为他们打开了金门,而不是‘新世界’的宽宏大量。”[62]
为了获得认可,每一个新融入的移民都必须默认一个心领神会的协议:将自己与既定的最低种姓区分开,并保持距离。成为白人意味着将自身定义为与其对立面(黑人)距离最远的群体。他们可以通过观察最低种姓受到什么样的对待,模仿甚至超越那种鄙夷和蔑视,学习对他们的称呼,加入对他们施暴的队伍,证明自己有资格进入支配种姓,从而确立自己的新地位。
他们到来时也许是中立的无辜者,但想要在接纳他们的土地上生存,就必须选择阵营。在这里,他们必须学会如何当白人。因此,爱尔兰移民,他们在到来时并不仇视任何群体,只是为了逃离饥荒,却在受到征召去打一场他们既不从中受益也不是他们挑起的因奴隶制而起的战争时,站在了反对黑人居民的阵线上。
爱尔兰移民无法攻击送他们上战场并禁止黑人从军的白人精英,于是将挫折和愤怒投向了替罪羊,而这时他们已经知道,这些人在美国等级制度里位于他们之下。1863年的征兵暴乱中,他们把黑人吊死在路灯柱上,焚毁与黑人有关的一切:住宅、商店、教堂,甚至一所黑人孤儿院;这场动乱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种族暴乱。[63]一个世纪后,1951年,人们的记忆依然鲜活,当一名黑人退伍老兵试图把家搬到全白人的伊利诺伊州的西塞罗郊区时,大约4000名意大利和波兰移民陷入暴怒。对最低种姓的敌意成了美国入籍仪式的一部分。
就这样,非洲人的后裔成了巩固种姓制度的统一陪衬,其他人可以通过这个参照来满意地衡量自身。雅各布森写道:“各个白人移民群体不仅其经济成功来自非白人的牺牲,他们现在能拥有稳定并得到广泛承认的白人身份,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归功于非白人群体。”[64]
奴隶制严重扭曲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方的人被迫扮演屈从的角色,隐藏他们可能拥有的天赋和智慧。奴隶必须压抑对于失去子女或配偶的悲痛,他们的子女或配偶的身体没有死去,但从某种角度上说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被从亲人的身边夺走,再也不会相见,落入被迫仰仗其鼻息的那些人手里。而这一切的回报,仅仅是那一天奴隶也许不会受到鞭打,或者剩下的儿子或女儿在这一天暂时不会被夺走。
另一方面,支配种姓生活在先天优于其他群体的假象之中,他们告诉自己,被他们强迫每天工作多达18小时的那些人,不拿酬劳也无权期待酬劳的那些人,他们实际上不是人,只是田地里的牲畜,顶多只有孩童的智力,他们不是男人和女人,用鞭子抽出来的奴性表现是对主人与生俱来的荣耀的尊重和钦佩。
这种畸形关系世代相传。其祖先将他们置于等级制度最高点的那些人渐渐习惯于被征服群体给予他们过度的恭敬,并开始期待这样的恭敬。他们告诉自己,位于他们之下的那些人不会感觉到疼痛和悲伤,是堕落的机器,只是看起来像人罢了,自己可以对他们施以任何暴行。对自己说这些话的人是在自欺欺人。他们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个骗局,在他们将被其视为田间野兽的那些人非人化的时候,他们也在将自己非人化。
今天的美国人,无论一个人的家族是否奴役过他人,甚至当时在不在美国,他们都继承了这些扭曲的交际规则。奴隶制在白人与黑人之间形成了人为的鸿沟,迫使亚裔、拉丁裔和原住民这些中间种姓与非洲裔新移民不得不在起初只是两级的等级制度中寻找定位。
新来者学会了争取支配种姓的好感,与沉到底层的那些人保持距离,就好像每个人都受到某位隐形剧作家的控制。假如他们想在自己的新大陆过上好日子,就必须学会服从支配种姓的规则。有一条捷径是将自己与被贬低的最低种姓对照,把后者当成历史性的陪衬,在一个人人为己的严酷经济体系内往上爬。
20世纪30年代末,战争和专制正在欧洲酝酿,种姓制度完全控制了美国,已经进入它的第三个百年。种姓制度的运行原则在全国都有所体现,但在前南方邦联地区的吉姆·克劳主义下,它得到了残酷无情的执行。
人类学家W.劳埃德·华纳和阿利森·戴维斯写道:“种姓制度在南方是一整个体系,武断地定义了所有黑人和白人的地位,牵涉人类社会一切最基本的权利与机会。”[65]它将成为社会、经济和心理学的模板,世世代代或多或少地发挥作用。
几年前,一位在尼日利亚出生的剧作家来听我在伦敦大英图书馆举行的讲座。演讲的内容吸引了她:大迁徙期间,600万非洲裔美国人不得不在自己国家的国境内寻求政治庇护,而她对这段历史从未听闻。讲座结束后,她来和我交谈,说了一句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这句话言简意赅得令我震惊。
“你知道,在非洲不存在黑人。”她说。
绝大多数美国人在人与人之间可用界限划分的神话中长大,他们必须仔细听听这句话。乍听之下,这像是无稽之谈。非洲当然有黑人了。非洲有一整块大陆的黑人呢。怎么会有人对此视而不见呢?
“非洲人不是黑人,”她说,“他们是伊博人和约鲁巴人,是埃维人、阿坎人、恩德贝勒人。他们不是黑人。他们只是他们自己。他们是这块土地上的人类。他们就是这么看待自己的,这就是他们的身份。”
她说,在美国文化中被视为绝对真理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很陌生。
“直到他们前往美洲或来到英国,他们才会变成黑人,”她说,“那就是他们成为黑人的时刻。”
正是在“新世界”的形成过程中,欧洲人变成了白人,非洲人变成了黑人,其他人变成了黄种人、红种人和棕种人。正是在“新世界”的形成过程中,人类根据外貌被区分开,仅仅通过对比来确定身份,并根据名为种族的新概念来构成一种种姓制度。正是在排序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人被分配到指定的角色,以满足更大规模生产的需要。
我们不再是我们自己。
第五节 “我们为你制造的容器”
她名叫小姐。仅仅叫小姐。她叫小姐是有原因的。她出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得克萨斯,父母在吉姆·克劳法的管制下长大,这个专制政权为一个欣然接受它的国家的其他地区设立了基本规则。其中最具指导性的规则是,无论什么时候,最低种姓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地以所有方式保持低贱。人们每次提到他们都是为了巩固他们的“劣等性”。举例说,报纸在描述火车事故时会说:“两男两女遇难,另有四名黑人。”[66]黑人男子绝对不能被称为“先生”(Mister),黑人女性绝对不能被称为“小姐”或“夫人”(Miss or Mrs.),而只能被直呼本名或用“阿姨”或“姑娘”(auntie or gal),无论他们是什么年纪、婚姻状况如何。
这些规则就像季节变化一样天经地义,亚拉巴马州伯明翰一场市长竞选的输赢几乎完全取决于对一项“神圣规则”的破坏。1961年的那场选举中,白人至上主义者、警长野牛康纳[67]有个属意的对象。他决定靠陷害他希望输的那个人来确保他希望赢的那个人获胜:他花钱让一个黑人在公开场合与对方候选人握手,同时安排摄影师在旁边蹲守。此事的报道在当地报纸上占据了一整个版面,不出野牛康纳的预料,对手因此输掉了选举。历史学家杰森·索科尔写道,对南方白人来说,“称一名黑人男子为‘先生’或者与之握手”,是“七宗罪般的罪孽,令人痛心疾首”。[68]
一个少年在伯明翰以南的塞尔玛长大,他看着白人——完全的陌生人,有的甚至只是孩子,尽管一个个衣冠楚楚,戴着去教堂的手套,穿着漂亮的衣服——对他的母亲和祖母却直呼其名,竟然叫他的母亲为“珀丽”而不是“黑尔夫人”。哈罗德·黑尔越来越厌恶这种自以为是的过分熟悉,这种对他品格高尚的妈妈和奶奶的居高临下,更糟糕的是,他知道他对此无能为力。
1965年年初,马丁·路德·金博士来到塞尔玛。美国内战结束已经100年了,尽管《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赋予人们这项权利,但从属种姓依然不被允许投票。哈罗德·黑尔报名参加了金博士策划的从塞尔玛到蒙哥马利的大游行。
他们必须穿过埃德蒙佩特斯桥才能开始征程,这座桥离黑尔家只有几个街区。他和另外600名示威者来到桥头时,一排头戴钢盔的骑马州警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警察冲向游行者。他们扔催泪弹,殴打和践踏他们。“冲锋的马匹,马蹄在倒下的人身上闪闪发亮”,这是作家乔治·B.伦纳德的描述,他震惊地在黑白电视机上看见了这一幕。美国广播公司打断正在播放的《纽伦堡审判》——一部关于纳粹战争罪行的电影,插播来自塞尔玛的模糊影像,一个噩梦与另一个噩梦融为一体。[69]
少年黑尔离最前排的领导者很远,他的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但此刻他担心的是变革需要多久才会到来。这时他决定,假如有什么事是他非做不可的,那就是让支配种姓尊重他的下一代。他决定要正面对抗种姓制度,只要能得到上帝的赐福获得一个女儿,他就会给长女起名叫“小姐”。他不会给支配种姓的任何一名成员以机会,他们必须用他们拒绝用在他的长辈身上的称呼来称呼她。“小姐”将是她的名字。他的长女终于出生时,他的妻子琳达同意了他的计划。
小姐此刻就坐在我对面,这是个夏季的傍晚,我们坐在她铺着网眼桌布的餐桌前。自制的千层面和草莓蛋糕已经收了起来。孩子们和丈夫在各忙各的,她向我叙述她在北方和南方的生活,她父亲的梦想如何在她行走世界时冲撞种姓制度。
一个装糖的白色瓷碗放在我们之间的桌面上。她的手从碗的上方拂过。她说:“我发现白人会对我很好——只要我安守我的本分,只要我待在白人所谓的‘我们为你制造的容器’里。”
她轻轻敲打糖碗的侧面,动作很轻,但很执着。
“但只要我从容器里出来,”她掀开糖碗的盖子说道,“那就有问题了。”
她拿起盖子对着灯光,然后又放回原处。
她还小的时候,全家搬到了得克萨斯州东部的一个小镇上。他们是整个街区唯一的一户黑人。她父亲喜欢保持前院的整洁,会在下班后收拾它。他会在夜里更换花圃里的一年生植物,等人们一觉醒来,就会惊喜地看见一个全新的院子。一天,住在附近的一个白人见到她父亲在修剪前院的草坪,就对她父亲说活儿干得很漂亮,然后问他拾掇院子收多少钱。
“哦,我不收钱,”哈罗德·黑尔说,“我可以和女主人睡觉。”
哈罗德对白人微笑道:“我就住在这儿。”
消息传了出去,人们拿着棒球棒来,砸倒黑尔家精心打理的花园前的信箱。于是哈罗德·黑尔用混凝土砌了个新信箱。一天,有人开车经过,企图再次从车窗伸出手来砸倒信箱,于是家里的人听见外面传来一声惨叫。“那家伙朝着新信箱挥球棒,结果弄伤了胳膊。”小姐说,“信箱是用混凝土砌的,把球棒弹了回去。”从此人们不再去碰信箱了。
20世纪70年代初,黑尔家搬来之前,当地中学开始允许两个种姓一起上学。她上十年级时,她和朋友们因为在课间休息时使用对讲机而引来了意料之外的关注。那会儿还没有手机,她用对讲机和朋友们保持联系,她们会在课间休息时聚集在她的储物柜前。一天,校长把她叫进办公室,他对她们的活动有所怀疑,想知道那些孩子为什么要聚集在她的储物柜周围。她给他看对讲机。
他问她叫什么。
“小姐·黑尔。”她说。
“名字呢?”
“小姐。”
“我问的是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姐。”
“我没空和你浪费时间。你到底叫什么?”
她又说了一遍父亲给她起的名字。校长生气了,叫助理去拿她的档案来。档案证实了她的名字。
“黑尔,黑尔。”他喃喃自语,想要搞清楚这一家“破坏分子”是什么来头。在南方小镇,白人认识或应该认识所有黑人,大多数黑人的收入和生计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依赖于支配种姓。他想搞清楚是哪一户黑人居然“狗胆包天”,给女儿起名叫“小姐”,明知道这个称呼会激起白人的反感。
“黑尔。我不认识姓黑尔的,”他最后说,“你不是这儿的人。你父亲是从哪儿来的?”
“他从亚拉巴马来。”
“他做什么工作?”
她把公司名字告诉他,那家公司的总部不在得克萨斯。她说那是一家《财富》五百强公司。她父母教她这么说,希望这样能给她带来一些额外的保护。
“我就知道你不是这儿的人,”他说,“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吗?”
她摇摇头,等校长放她走。
“我说话的时候你看着我的眼睛。”他说,“这是对种姓制度的破坏,这附近的有色人种都知道最好别这么做。”
校长终于让她走了,那天她回到家里,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父亲。他等待这一刻已经20年了。
“他说了什么?然后你说了什么?接下来他又说了什么?”
他几乎无法控制自己。计划正在生效。
他一遍又一遍对她说,她必须活得无愧于他给她起的这个名字。“他们无法控制人性,”他对她说,“他们无法控制女性。他们无法控制你成为人类这个物种的一个完整、优秀、高尚、可敬的女性成员。他们没法控制这个。”
多年以后,小姐有机会见到了美国另一面的生活。上大学的时候,一名同学邀请她去纽约长岛和家里人过暑假。那家人欢迎她,她的名字和她父母如何用这个名字来对抗南方那些冥顽不化的家伙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很照顾他们家的老祖母,因此老祖母特别喜欢她。小姐举止优雅从容,尊重老人——这是南方黑人生活的悠久传统。暑假结束,她该返校了,老祖母和她的感情已经很深了,因此依依不舍。
“真希望你能留下。”老家长说,显得很忧郁,像是希望能说服她留下。
小姐提醒她,说她非走不可。
“换了从前,”老家长用告诫和遗憾的语气说,“我能强迫你留下的。”她连忙调整情绪,声音因为无能为力而小了下去……
我们每个人都活在某种容器里。标签向世界发出信号,说明容器里面装了什么、应该如何处理。标签告诉你,你的容器应该属于哪个架子。在一个种姓制度中,标签时常不符合容器里的内容,容器会被放在错误的架子上,因此我们往往会以自己未必了解的方式伤害到某些人和群体。
早在亚马逊网站和iPhone出现之前,我是《纽约时报》驻芝加哥的全国通讯记者。我决定写一篇关于芝加哥“华丽一英里”[70]的轻松文章,密歇根大道的这个黄金地段向来是这座城市的展示窗口,现在有一些来自纽约和其他地方的大品牌即将入驻。我觉得纽约的零售商们应该会很乐意和我谈谈。策划报道的时候,我与他们联系,并安排采访。接电话的每一个人都很兴奋,他们很愿意和《纽约时报》的记者坐下来,讲述他们来到芝加哥的冒险故事。
采访完全按计划进行,直到最后一场。想到迫近的截稿期,我提前了几分钟到达,想确保我们能准时开始。
那时是下午四五点,生意清淡,这家精品店里空荡荡的。经理的助理告诉我,经理去开另一个会了,正在回来的路上。我对她说我不介意等一会儿,我很高兴能在报道里加上另一个响亮的名字。她去了后面的角落,我一个人站在宽敞的商品陈列室里。一个穿商务正装和大衣的男人急匆匆地走进来,气喘吁吁。助理在远处的角落里点点头,表示我要找的就是他,于是我上前自我介绍,开始采访。他走得很急,喘着粗气,没脱掉大衣,一边看看手表。
“哦,我现在没法和你聊,”他从我身旁走过,“我非常非常忙。我约了人,要迟到了。”
刚开始我很困惑。他难道在同一个时间约了两个人?他为什么要同时约两个人呢?但精品店里除了角落里的助理,只有我和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我觉得我就是你约的人。”我说。
“不,我约的是《纽约时报》,事情非常重要,”他边说边脱掉了大衣,“我现在没法和你聊。咱们换个时间再谈吧。”
“但我就是《纽约时报》的,”我对他说,手里拿着笔和记事本,“我和你在电话上谈过。是我约你下午四点半见面的。”
“你叫什么?”
“伊莎贝尔·威尔克森,我为《纽约时报》工作。”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他恶狠狠地说,越来越不耐烦,“哎,我说了我这会儿没时间和你聊。她随时都会到。”
他望向正门,然后又看看手表。
“但我就是伊莎贝尔啊。咱们现在就开始采访吧。”
他叹了一口气。“你有什么能证明一下吗?你有名片吗?”
这是我这次报道的最后一场采访,我去找他的时候,已经发完了手边的名片。
我对他说:“名片刚好全发完了。”
“那证件呢?带驾照了吗?”
“我没理由要给你看驾照的,不过你要看就看吧。”
他只扫了一眼。
“你没有任何印着《纽约时报》徽标的东西吗?”
“要不是为了采访你,我为什么会来这儿呢?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咱们一直站在这儿,也没有其他人冒出来。”
“她肯定是迟到了。我只能请你离开了,我约了重要的人,我要去做好准备。”
我走了,一路走回记者站,我气得发昏,想搞明白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第一次有人指控我假冒我本人。他对什么人在社会中应该干什么事的种姓观念蒙蔽了他的视线,他不愿承认他急切地等待着、激动地想与之交谈的记者就站在他面前。他似乎根本没想到过,《纽约时报》的一名全国通讯记者有可能装在我这样的一个容器里,尽管一切证据都能证明我就是她。
文章于那个星期天见报。由于我没能采访他,因此报道里没提到他。报道本来会帮他做点漂亮的宣传,但有了其他的采访,有没有他最后并不重要。我寄给他一份剪报,附上他问我要的名片。时至今日,我仍不会走进那家零售店。在此我不会提起那个品牌的名字,不是因为审查,也不是想要保护任何公司的名誉,而是因为我们的文化倾向于相信,只要我们能找出极其罕见的违规的异类,我们就能根除问题。但问题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发生,因为问题实际发生在根源上。
第六节 人类的衡量标准
在一个平行宇宙里,这个宇宙的自然法则与我们的宇宙类似,一群拥有强大武器的征服者跨过海洋,发现了外貌与他们不同的另一些人。征服者惊讶地看着他们,这些人比他们见过的所有人类都要高大。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看待这个发现。他们曾经认为自己是人类存在的标准,将自己作为衡量标准。但他们见到的原住民在一个特定的生理特征上超出了最高界限,这个特征就是身高。连女性的平均身高都在1.8米以上,有些男性甚至接近2.1米。全副武装的征服者尽管拥有致命武器,但他们更矮。
在平行宇宙的这个时刻,武装精良的部族争相瓜分世界,两种人有史以来第一次面对面交锋,他们一方高,一方矮,在这个极为明显但又极为随意的生理特征上处于两个极端。一个矮小的部族与最高大的一个部族正面相对。拥有先进武器的那些人取得胜利,为最高大的那些人找到了用途。前者决定把后者运往他们正在创造的“新世界”。
他们与世界各地的其他矮人族联合起来,结成共同的事业。他们用更优良的枪械和战略征服了高人族,虏获并奴役他们两三个世纪,建立了一个“伟大的民主国家”。他们告诉自己,高人族配不上更好的待遇,他们没有文化,他们是落后的“劣等人”,不懂得利用自己的力量和资源。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另一个物种,为伺候征服者而生,理应受到贬低;他们是一个“单独的、低等的”物种。
我们会觉得这个故事很荒唐,不是因为它没有发生过,而是因为把身高作为人类分类和决定种族的方法似乎荒谬可笑。
我们本来有可能被通过其他任何一种特征而分门别类。但身高和肤色一样,是一个压倒性的遗传性状,80%由基因控制,在家族和部落群体中相当稳定。[71]和肤色一样,身高在整个人类的成年个体中也有一个宽泛的范围,大多数人位于中间,极端者位于两极,成年人身高分布一般在1.5米至2.1米之间。假如身高是区分种族的衡量标准——作为衡量标准,这个特征和其他特征一样随意,虽然不如某些特征随意——荷兰人应该和非洲的尼洛特人或图西人是同一个“种族”,因为他们都是人类最高大的群体,连女性的平均身高都超过了1.8米。反过来,俾格米人和撒丁岛人将拥有他们自己的“种族”,因为他们在历史上都属于最矮的人类。
假如把目前的种族行为当作指南针,那么其他所有人都会位于两者之间,他们多半会向掌权者的身高看齐。假如统治者是高人族,他们就会穿上高跟鞋,吹嘘自己的家族有身材高大的人,选择最高大的人去约会和结婚,以获得统治种姓的优势。成见会加深,就像极端身高者现在受到的待遇一样,但会被放大无数倍,使掌权群体的矮小或高大正当化。
而在矮人族主导的种姓制度中,低等的高人族会受到轻视,分配到受奴役的卑下位置上,被视为只适合娱乐或伺候矮人族。矮人族会因为所谓天生的智力和教养,被视为生来就适合领导,因为据说长寿更青睐矮小者而受到仰慕,矮小会被视为美的标杆、人类的默认性状。
在这样的设定下,高人族会感到不安全和胆怯、自觉丑陋和缺乏魅力,因为他们生而处于与理想一端相反的另一端。社会会认为只要是高人族就必定擅长运动项目和体力劳动,无论他或她是否有兴趣或能力。科学家会设计一些测试来衡量高人族与矮人族除身高外的区别,这些测试会大规模追踪几代人占据上风或受到排斥的原因,多半会证明早已深入人心的假设:矮人族生来优越,高人族生来就不幸地拥有缺陷。董事会和权力走廊里会较少见到高人族,但高人族在监狱和街头却多得不成比例。在矮人族统治的种姓制度中,高个子将成为劣等人的简称,反之亦然。
尽管现在听起来很可笑,但假如几百年以来,身高一直是区分人类的手段,就像肤色和面部特征一样,那么人们就会接受它并认为顺理成章。平行宇宙的人们会认为通过肤色来划分人群会显得很荒唐,因为显而易见,身高才是美丽、智慧、领导能力和地位高低的决定性因素。根据特别高或特别矮这个统一但随意的特征来把截然不同的群体关联在一起会让我们觉得可笑,但这仅仅是因为这个特征不是我们用来将人类分为看似永恒不变的“种族”的标准。
种族观念是人类历史上很晚出现的一个现象。它起源于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因此也来自因奴隶制而产生的种姓制度。人类学家奥黛丽·斯梅德利和布莱恩·斯梅德利写道,种族(race)一词很可能来自西班牙语的raza,它原本用来指“‘有血统的马匹的等级(caste)或品质’,人们会把它烙在马身上,用于识别”。随着欧洲人对世界的探索,他们开始用这个词来指称他们新遇到的其他人种。斯梅德利夫妇写道:“最终,定居北美洲的英国人发展出了最僵化和最排外的一种种族意识形态。在美国人的思维中,种族过去是、现在也还是一种声明,牵涉深入骨髓、不可逾越的差异……它传达了不可能被跨越的社会鸿沟的含义。”[72]
遗传学家和人类学家在很久以前就将种族视为一种人为的发明,它没有任何科学依据。19世纪的人类学家保罗·布罗卡曾经用34种肤色来描述种族,但他无法得出任何结论。[73]假如让地球的所有人类按照同一种生理特征——比方说身高或肤色——按升序或降序站成一排,从最高到最矮或从肤色最深到最浅,一个人会和他身旁的那个人难分彼此。我们几乎不可能区分开(举个例子)南非的桑人和秘鲁马拉尼翁河流域的原住民;根据肤色这个衡量标准,他们完全相同,尽管两者的居住地远隔数千公里,也没有共同的直系祖先。
“高加索人”一词的使用就足以证明这种分类的随意性了:用这个词来标识欧洲人后裔是人类历史上相对较晚发生和极其武断的行为。这个词并不是从古人那里传下来的,而是1795年从德国医学教授约翰·弗雷德里希·布卢门巴赫的脑袋里蹦出来的。布卢门巴赫花了几十年研究和测量人类的颅骨,记录前额、下颌骨和眼窝的尺寸,希望能找出方法来对各种各样的人进行分类。
他根据他最喜欢的一颗颅骨创造出“高加索人”这个词语,这颗颅骨刚好来自俄罗斯的高加索山脉。在他看来,这是他拥有的“最美丽”的一颗颅骨。因此他用这颗颅骨的来源地区为颅骨所属的人群——也就是欧洲人——命名。于是今天被定为白人的群体就有了这个听起来很科学但其实非常随意的名字:高加索人。一个多世纪后的1914年,一场关于叙利亚人是否算是高加索人(因此,是否算是白人)的公民权审判案正在美国进行,案子里的一名专家证人在提到布卢门巴赫令人困惑的宿命发现时说:“从来没有哪一颗人头对科学造成过如此大的伤害。”
对人类基因组图谱完成的史诗级的测绘,还有比较不为人知但人们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可用于测判亲子关系的DNA试剂盒,这些都向我们展示了,我们所知道的种族并不真实。它来自现代人类的虚构,只是因为被讲述得太久,而被视为神圣的真理。
20年前,对人类基因组的分析确定了所有人类的基因99.9%都是相同的。2000年完成人类基因组图谱测绘时,管理塞雷拉公司的遗传学家J.克雷格·温特尔说:“种族是个社会学概念,而不是科学概念。我们都是历经十万年从少数部落人演化而来的,他们走出非洲,散布到了整个世界。”[74]这意味着整个基于种族的种姓制度、仇恨和内战的催化剂,都建立在人类学家阿什利·蒙塔古所谓的“对生理特征的随意而肤浅的选择”上,这些生理特征仅由人类几万个基因中的仅仅几个决定。蒙塔古写道:“种族的观念实际上是剥削阶级蓄意创造出来的,用于维护和保卫他们的特权,以剥削被视为劣等种姓者的利益。”[75]我们之所以会接受种族这个不合逻辑的概念,是因为我们被告知的种种事情。我们见到一个人的皮肤比大多数“白人”的皮肤更白,但我们认为他实际上不是“白人”(因而属于另一个种族),因为他眼皮的褶皱有细微的区别,因为他的曾祖一辈出生在日本。我们见到一个人的皮肤是深咖啡色,比美国的大多数“黑人”更黑,但事实上他不是“黑人”,不,绝对不是(因此属于截然不同的另一个种族),因为他的卷发更蓬松,他也许出生于马达加斯加。这些不合逻辑的知识必定通过教育而来。还没学会这些规则的孩子会按照他们所见来形容其他人,而不是用黑人、白人、亚裔或拉丁裔等等政治性的称谓,直到成年人“纠正”他们,教他们用正确的种姓称谓来把不合理的事情变得听上去合理。肤色是事实,但种族是社会建构。
斯梅德利夫妇写道:“我们见到人与人之间的生理差异,例如肤色、眼睛形状或头发的颜色,我们以为我们见到了‘种族’,但我们实际上‘见到’的……是习得的社会意义,是种族成见,它们通过种族的意识形态和它留给我们的历史遗产与这些生理特征联系在了一起。”
尽管如此,历史学家内尔·欧文·佩恩特仍指出:“美国人痴迷于种族,就像文盲痴迷于迷信。”[76]
种姓(caste)这个词已经成了印度等级制度的代名词,但实际上它并非源于印度。它来自葡萄牙语的casta,是文艺复兴时代描述“种族”和“血统”的用语。葡萄牙商人是最早来到南亚的欧洲商人,在观察印度的社会分隔后,将这个词语用在了印度人的身上。因此,我们现在安放在印度身上的这个词语,实际上来自欧洲人对他们所见之事的诠释,来自创造了美国的西方文化。
然而,印度的等级观念已有数千年历史,比欧洲人的种族观念古老几十个世纪。他们的等级制度被称为瓦尔纳(varna),在印度这几个世纪来被称为“种姓制度”的体系中,这个古老的词语是各个主要类别的统称。人类创造等级制度的冲动贯穿了所有的社会和文化,远远早于种族这个概念,因此也比粗糙的种族主义和相对较晚的用肤色区分人群的行为更广泛、更深入和更古老。
在欧洲人扩张到“新世界”并和相貌与他们不同的人发生冲突之前,我们所知的种族主义的概念在西方文化中并不存在。历史学家但丁·普佐写道:“种族主义是个现代概念,因为在16世纪之前,西方人的生活和思想中没有任何能被描述为种族主义的东西。”[77]
眼下我们面对的并不是我们先辈时代的经典种族主义,这套软件已经适应了操作系统的更新需求。自从民权抗议迫使美国将这一国家之前认可的歧视行为定为非法以来,在这半个世纪中,美国人眼中的种族主义已发生变化,现在,这个词是美国文化中最有争议和最被误解的词语之一。对于支配种姓来说,这个词就像有放射性——它被仇恨、恐惧、否认,会被扔回给胆敢使用它的那个人。对这个词语的抵制往往会破坏对于它所要描述的潜在行为的讨论,因而侵蚀了它的含义。
社会学家通常将种族主义定义为种族偏见和系统性权力的结合,就像性别歧视一样,主要是拥有个人权力或群体权力的个人或体制,对缺少权力的其他个人或群体的行为,就像男人对女人的霸权、白人对有色人种的霸权、支配种姓对从属种姓的霸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种族主义往往被简化为一种情绪,一种性格上的缺陷,和偏见混为一谈,与一个人是不是好人联系在一起。它的意思变成了对个人或群体因其所属种族而来的公开宣称的仇恨——一个极少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持有的观点。人们会承认或宣传性别歧视、仇外和恐同,但会立刻否认对自己的种族主义方面的指控,声称自己“身体里就没有种族主义的那根骨头”,说自己是“最没有种族主义倾向的人”,说自己“看不见肤色”,或说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个黑人”,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说服自己相信了这些。
在一个就连极端分子也不愿意自认是种族主义者的时代,种族主义意味着什么呢?种族主义的石蕊试纸是什么?一个人可以拒绝租房给有色人种,可以肆意逮捕棕色皮肤的移民,可以公开展示南方邦联旗帜,但他或她除非自己承认或被逮住使用歧视性符号或语言,否则就不会被“认证”为种族主义者——在这么一个社会里,究竟谁是种族主义者呢?执着于找出个别的种族主义者或性别歧视者似乎是一场注定要输的战斗,在这场战斗中,我们骗自己相信我们能通过强迫别人供认来根除不公。可这种供认不太可能实现,而且,将焦点置于个人而不是创造个人的制度身上,还再次为将矛头指向他人的人提供了掩护,使得他们能因为抢先指责他人而把自己“打扮”得高尚且毫无偏见,从而确保了等级制度的完好无损。
说来奇怪,人们本能地想否认歧视他人的行为是基于皮肤中的一种化学物质,它令人们刚好在潜意识中承认了种族主义的荒谬。
但这不等于说这个社会建构的后果不是真实的,也不是说不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起诉那些侮辱人的行为;这是在说:种族主义一词未必是用来指代我们在当前时代描述我们体验到的现象和紧张气氛的唯一或最有效的术语。与其将种族主义用作针对个人的非此即彼的指控,更具建设性意义的做法是把焦点集中在伤害较弱势群体的歧视行径上,而不是通常被视为容易被否认和难以衡量的品质上。
种族主义不存在被普遍采纳的定义,我们或许应该将其视为一个连续变化体,而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摆脱一个人是不是种族主义者的纯洁性测试,改变思维方式,根据人们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从社会指导中吸收的毒素(社会指导就像空气,受到污染但我们无法逃避),将人们看作存在于某种刻度之上。
另一方面,种姓比种族观念出现得更早,从国家官方支持的种族主义时代中幸存下来,长久以来就在主流社会中公然实行。现代版本的种族主义很容易被否认,也许还有能力掩盖创造并维持等级制度和不平等的无形结构。但种姓不允许我们无视结构。种姓就是结构本身。种姓就是等级的排列。种姓是界限,用来强化根据外貌分配固定角色的行为。种姓是个活生生、会呼吸的实体。它就像一家企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维持自身的存在。为了实现一个真正平等的世界,我们必须超越我们以为自己见到的东西,看得更深。我们无法战胜一个全息投影。
种姓制度是根据一个人受到承认的阶层或在等级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决定是否给予其尊重、地位、荣誉、关注、特权和资源以及此人是否值得信任和关怀。种姓制度反对一个非洲裔美国女性占据桌首的位置,说着俄语,既不开玩笑也不道歉。种姓制度希望一个亚裔美国男性把技术、知识奉献给公司,但没有想当CEO的野心。但种姓制度的逻辑认为一个16岁的白人青年应该当店主,指挥年龄比他大两倍的从属种姓员工。种姓制度是隐秘的,因此力量强大,因为它不是仇恨,且未必非要与个人相关。种姓制度是令人舒适的常规和不假思索的期望,就像磨出来的沟槽;种姓制度是社会秩序的模式,这个社会秩序已经存在了极漫长的时间,以至于看上去天经地义。
种族主义和种姓主义的区别何在?种姓和种族在美国相互交织,因此已经难分彼此。任何行为或风俗,只要是基于种族这一社会建构去嘲笑、伤害、预设或认定某种劣等性或成见的,就可被视为种族主义。任何行为或制度,只要是试图限制、阻拦或将一个人置于固定等级之中的,只要是试图基于一个人被认为所属的类别而去抬高或贬低这个人、从而将其保持在相应地位上的,就可被视为种姓主义。
种姓主义是一种封锁,旨在维持等级制度的现有状态,以保障你本人的等级、优势和特权,将你置于其他人之上,将他人置于你之下。对边缘化种姓的成员来说,种姓主义可能意味着阻止社会等级低于你的那些人超过你,讨好支配种姓并确保自己受到他们的青睐,而这一切都有助于保持等级制度的完整。
在美国,种族主义和种姓主义经常同时现身,或者互相重叠,抑或共同施加影响。种姓主义的关键是给每个人安排相应的位置并限定这些位置。种族主义混淆和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不让人们注意到种姓这个潜伏其下的制度和更加强大的西斯尊主[78],它们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种姓制度就像断臂上的石膏,就像一场戏里的角色,[79]将每个人都拴在固定的位置上。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许多人,包括我们也许会认为是好人的人,也有可能是种姓主义者。这意味着他们会致力于保持等级制度的现状,满足于不做任何事情去改变它,但他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种族主义者,并不积极和公开地仇视这个或那个群体。付诸行动的种族主义者、仇恨者,他们必定是种姓主义者,因为仇恨,他们要求心目中低于自己的那些人知道和保持自己在等级制度中的位置。
在日常生活中,不是种族主义让白人顾客在服装店里走到随便哪个黑色或棕色皮肤的顾客身旁,请后者去拿一件不同尺码的运动衫;也不是种族主义让派对上的白人客人命令一个黑色或棕色皮肤的客人给自己端酒(巴拉克·奥巴马担任州议员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事);甚至不是种族主义让法官对从属种姓的从重判决,而对支配种姓的人从轻判决甚至免于起诉。这是种姓在作祟,更确切地说,是对种姓制度的维护和忠诚。这是无意识、条件反射性的自发反应,成千上万次的影像输入和神经社会学的感染,让我们下意识地根据历史上人们被分配到的角色或人群归类所用的生理特征和种族成见,将个人与角色联系在一起。凡是以民族或种族分类,都必定会受到我们接收的关于等级制度的信息影响,因此也没有人能逃脱它的后果。
被有些人称为种族主义的事物,是一个人对更为巨大的美国种姓制度的内化程度的标尺之一,它能够衡量我们对种姓制度的皈依程度,我们维护它的程度有多深,我们如何根据它采取行动,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怎样无意识地遵守它。
当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一位女性不配主导一场会议、一家公司或一个国家,一名有色人种成员或移民不能执掌权力,不是某个社区的居民就无能力或没资格上某所学校;当我们见到边缘化群体的一名成员的工作、车、住宅、学历或职位超过了我们基于经验的预设,我们会觉得不公平、受到了伤害,甚至因为内心的不快而感到羞愧;当我们认为老人应该去玩飞行棋,而不是开发软件,我们实际上受到了种姓的有效编码的影响,在潜意识中认为这个人走出了其在社会中的应有位置。我们在对嵌入我们内心的指令做出反应,那些指令规定了谁应该在什么位置、应该做什么事以及不能破坏作为种姓标志而存在的结构和界限。
种族和种姓不是所有坏事和不愉快的遭遇的起因和理由。但种姓在跨越性别、族裔、种族、移民身份、性取向、年龄或宗教的互动和抉择中成了一个决定因素,其程度有可能很微小,但对日常生活甚至国家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未必像它的目标有可能认为的那样无所不在,但也不像后种族主义者和后仇恨一切者希望相信的那样,已经成了古老的遗迹、老古董。它无影无踪,因此拥有力量并长期存在。种姓及其“忠仆”种族,是绝大多数美国方程式中的未知数;针对我们目前面临的挑战,任何答案若是缺少它们的参与,那就必定有缺陷。
第七节 穿过德里的浓雾,对比印度和美国
飞往印度的航班在灰色的雾纱中降落,德里国际机场的航站楼和塔台被遮蔽了身影。那是2018年1月,我刚刚来到南亚次大陆。机长在犹如帷幕的浓雾中寻找登机桥。凌晨两点,我们仿佛降落在蒸锅里,说依然在云层中都不夸张——夜晚的空气贴在舷窗上,我们根本看不见地面。天气预报没说要下雨,深夜里这超自然般的浓雾迷住了我,直到我最终意识到它并不是雾,而是困在停滞空气中的霾——来自煤炭发电厂、汽车尾气和燃烧剩余物。污染从一开始就遮蔽了我的视线,不让我看见印度的本来面目。
日出之后,阳光推开雾霾,主办方接上了我,开车带我开过一个十字路口,在这段开阔的柏油路上,汽车朝着四面八方乱开,不受车道和速度的限制。我们穿过边道和小巷,前往会场。我看见路边的祭坛和蘑菇形状的庙宇,神圣的无花果树下摆着献给印度教神灵的花环和绢花。人们可以在那些地方驻足沉思,然后再去上班、参加考试或看医生。[80]人行道上的神龛在我看来颇为奇异,直到我想到了美国人的仪式:在非常不一样的地点自发地用鲜花和气球布置祭坛,那些地点往往是事故或惨剧发生之处,比如几个月前在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那场年轻女性遇害的惨痛集会发生地。印度的神龛和美国人的此类仪式都反映了人类的一种渴望:与超越我们的人或事物建立关系,并表示尊敬。
美国和印度有巨大的区别,无论是在文化、科技、经济还是民族构成上。然而,在许多个世纪之前,这两国所在的大陆彼此平行,都受到海洋的保护,都被英国人统治过一段时间,都是令人垂涎的肥沃土地。两个国家都有社会等级制度,在各自的土地上严守高等和低等之间的巨大鸿沟。它们都被号称是雅利安人的群体征服,美国的征服者来自大西洋彼岸,印度的征服者来自其北方。在这两个国家里,被划定为最低等的人都必须为高等的人服务。
这两个国家各自的等级制度迥然不同。然而,它们所用的“指导手册”却是同一本,只是为了适应各自独特的文化而被译成了不同的版本,它们采取了相似的方法来维持严格的界限和规则。美国和印度都保持了支配种姓的独立性,使之与被认为较低的种姓分开,并且凌驾其上。两者都将原住民——在印度被称为“阿迪瓦西人”,在美国是美洲原住民——流放到了偏远地区和不可见的社会边缘。两个国家都用烦琐的法律编织了一张大网,把最低种姓——印度的达利特,美国的非洲裔美国人——压制在最底层,用恐吓和武力把他们困在那里。
达利特记者V. T.拉杰谢卡写道:“也许只有犹太人和达利特有着漫长的被歧视的历史。然而,若考虑到达利特所承受的苦难的本质,我能想到的只有非洲裔美国人受到的奴役、种族隔离和强迫同化能与之相提并论。”[81]
两个国家都早已废除了界定其种姓制度的正式法律,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一系列的民权法案,印度则比之早20年,在20世纪40年代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两套种姓制度都还活在人们的头脑和习惯中,存续在社会的制度和架构中。两个国家都还活在盛行时间远长于废除时间的种姓制度的阴影中。
2017年在印度出版的书籍《增长的压制》里有一段对种姓历史的描述,它只需要改动几个字就适用于美国的种姓制度:“殖民当局于1843年(1865年)正式废除了印度(美国)的奴隶制度,但只是使得奴隶通过债务关系转化为役工,学者称之为‘役身折酬’。”[82]
在两个国家的同一个时期里,最底层的种姓为其主人辛勤劳作。非洲裔美国人在切萨皮克河沿岸的烟草田或密西西比的棉花地里劳动,达利特在喀拉拉采茶,在南杜尔巴尔摘棉花。两者都作为被奴役者劳作,后来为了获得在他们耕种的土地上生活的权利,非洲裔美国人被纳入佃农制度,达利特在印度则生活在与之类似的制度体系(被称作“saldari”)中,两者依然被限制于各自世界最底层的固定角色。
哈佛大学政治学家西德尼·韦尔巴及其同事在一项关于达利特和非洲裔美国人的研究中写道:“两者在各自社会的等级结构中都处于最低的位置。”两者都被根据被认定的特征有目的地从其他群体中挑选出来。[83]
正式禁止歧视之后的几十年里,尽管大门已经向印度和美国的从属种姓打开,但同样的抗拒也像痉挛似的滋扰着这两个国家。美国所谓的“平权行动”在印度被称为“保留行动”(reservations),两者都不受各自国家上层种姓的欢迎,他们在说辞上步调一致,一个国家称那是逆向歧视,另一个国家则称其为逆向种姓主义。
两个国家的种姓制度在总体上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但在结构和运行方面则不尽相同。美国种姓制度在建立之初主要是一个两层的等级制度,顶层群体(被确认的白人)和低等群体(被确认的黑人)确立了它的框架,来自欧洲以外的移民构成了面目不清的中间种姓,他们想方设法在这个两级结构中自我调适。
与此相反,印度种姓制度拥有复杂而精致的结构,它由数千个亚种姓,也就是阇提(jati)构成,它们以地区和村落区分,总体被囊括在瓦尔纳的四大等级集团——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和受排斥的第五种姓(也就是‘贱民’)之内。非印度教徒——穆斯林、佛教徒和基督教徒——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宗教信仰不在种姓制度之内,但不同信仰者将自身融入了国家的运转机制,因此他们尽管避开了严格的种姓区隔,但彼此之间与各大种姓相比依然有着非正式的等级区别。
与美国主要用生理特征来区分种姓不同,在印度,最容易用来标识人们所属种姓的是姓氏。达利特的姓氏通常有“卑贱”的意思,大多指的是他们被贬低去从事的卑微或肮脏的工作;婆罗门则沿用神祇的名字。通常来说,你必须了解一个人名字的含义,了解其祖先的职业,也许还要了解其村庄的历史和此人在村庄中的地位,才能确定这个人的种姓。然而在延续了许多个世纪的屈从和群体内婚姻之后,你也可以通过他们的举止、口音和衣着来辨别他们的身份,因为许多个世纪以来,低种姓人群在这些方面都必须表现得卑微和低贱,肤色也往往(但并非必然如此)比更高种姓的人们黑。
印度种姓制度之所以非常稳定,不受身处其中之人的质疑,据说是因为人们受到印度教轮回信仰的约束。这种信仰认为,一个人在这一世活在前世的业力之中,会因为上一世的行为受到惩罚或得到奖赏,一个人越是严格地遵守天生的种姓规则,在下一世的地位就会越高。
有些研究者认为,这一特点将印度种姓制度和其他所有的种姓制度区分开来。最低种姓的成员接受自己的命运,其命运是固定的,达利特活在诸神赐予的业力之中,毫无怨言地做着卑贱的工作,知道自己不该去梦想更多的东西。为了生存,从属种姓的成员会积累教训,相信反抗是徒劳的。但这种居高临下的观点无视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反抗,也无视了安贝德卡和他的前辈改革者焦提巴·普勒的努力。它还错误地以为受奴役的非洲人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它无视一个基本真理,那就是人类追求自由。
达利特并不比任何人更满足于他们的命运。在种姓制度下,把屈从和赞同混为一谈的看法本身就是剥夺人性的。许多达利特将视线投向国境外,观察全世界其他受压迫的人民。他们在非洲裔美国人身上看到了共同的宿命,尽管后者很少有人知道达利特的痛苦。一些达利特与美国民权运动的一个派别感到了强烈的共鸣,对后者的密切关注使得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效仿“黑豹党”创建了“达利特豹党”。
几年前,几位非洲裔美国教授来到印度北方的一个村庄。几百名来自最底层的亚种姓“拾荒者”的村民聚集在一起,举行仪式欢迎美国客人。为了庆祝,村民唱起了达利特的解放歌曲。然后,他们请美国客人们唱一首自己的歌。印第安纳大学的法学教授肯尼斯·道·施密特唱起一首歌,伯明翰和塞尔马的民权运动游行者在遭遇警犬和水喉之前也唱过这首歌。唱到副歌段落,达利特也加入进来齐声高唱。尽管远隔重洋,但他们很熟悉《我们必将战胜》的歌词。[84]
第八节 纳粹和种姓的加速蔓延
柏林,1934年6月。
德意志第三帝国初期,在世界还无法想象即将到来的恐怖时代之前,一个由纳粹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了会议,评估各种选项,以施行一个严格的新等级制度——既然纳粹已经控制了国家,那么可以把犹太人和雅利安人隔离开了。这些人当时并没有计划、也不可能去计划实行种族灭绝。种族灭绝计划是几年后在万湖一场没有流血但令人战栗的灾难性会议上商定的,彼时的世界已经深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
1934年6月5日,这群人在讨论一个雅利安人国家的法律框架,打算把意识形态变成法律,此时他们正急切地讨论他们对其他国家如何保护种族纯洁性不受卑下者玷污的研究结果。这场闭门会议非常严肃,甚至有速记员记录和誊抄会议笔录。与会者讨论的内容最终会成为《纽伦堡法律》的条则,而第一个议题是美国和他们能从美国经验中学到什么。
主持会议的是帝国司法部部长弗朗茨·居特纳,他在开场白中介绍了一份备忘录,其中详细介绍了司法部对美国的调研,内容是美国如何管理边缘化群体和保护统治国家的白人公民。17名法律学者和官员反复讨论美国管理跨种族通婚和外来移民的法律。耶鲁大学的法律历史学家詹姆斯·Q.惠特曼写道,在讨论“如何在第三帝国实现种族主义制度化”时,“他们的第一步是问美国人是怎么做到的”。[85]
纳粹不需要外来者在他们内部种下仇恨的种子。但是在纳粹政权的早期阶段,在还有兴趣披上合法的外衣、寄希望于参考其他国家已有做法的时候,他们为正在建立的种姓系统寻找过法律原型。他们希望快速推进种族分隔和保护纯洁性的计划,知道美国的反混血法规和基于种族的移民禁令比他们领先几百年。伟大德国新闻社(Grossdeutscher Pressedienst)在提到纳粹如何巩固他们对国家的控制时写道:“对我们德国人来说,知道和见到世界上最大的拥有北欧血统的国家已经拥有了与德意志帝国可相提并论的种族法规,这一点尤其重要。”[86]
西欧人早就意识到了这个“美国悖论”:美国一方面宣称人人享有自由,另一方面又迫使它的一部分公民处于近乎完全被征服的状态之中。法国作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于19世纪30年代游历了南北战争前的美国,他指出,“美国社会的外表涂着一层名叫‘民主’的涂料”。德国完全理解美国对种族纯洁性和种族主义优生学的执着,种族主义优生学是通过预设的群体优越性将人类按等级分类的伪科学。美国的许多知名人物都参与了20世纪初的种族主义优生学运动,其中包括发明家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汽车大亨亨利·福特、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种族卫生协会盛赞“美国人资助种族卫生领域的研究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不懈努力”。[87]
纳粹对两位美国著名种族主义优生学家洛斯罗普·斯托达德和麦迪逊·格兰特激进的种族理论特别感兴趣。这两人都生来就享有特权,在北方出生、长大,在常春藤名校接受教育。两人如今的臭名昭著都建立在仇恨的意识形态之上,他们的意识形态催生了一套粗略的欧洲“血统”等级认知,他们声称东欧人和南欧人比北欧人劣等,主张排斥和消灭被他们界定为威胁北欧种族纯洁性的“种族”,而首当其冲的就是犹太人和“黑人”。
纳粹在针对“非人类化的犹太人”和其他非雅利安人的活动中使用了一个种族主义蔑称:劣等人(untermensch),即“亚人类”。这个词语来自出生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种族主义优生学家洛斯罗普·斯托达德。1922年,他写的一本书以“劣等人的威胁”为副标题。纳粹将这个词借鉴过来,并和它产生了密切的联系。纳粹把斯托达德这本关于白人至上的书当作帝国学校的教科书,并在1939年12月召他来帝国总理府,进见存心表现得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阿道夫·希特勒。[88]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斯托达德参与了纳粹的绝育实验,赞扬纳粹“以科学和真正人道主义的方式剔除了日耳曼血统中最低劣的品系”。他甚至哀叹道:“假如说有什么遗憾,那就是他们的判断实在过于保守。”[89]
麦迪逊·格兰特是一位来自纽约的种族主义优生学领头人,他的社交圈里有西奥多·罗斯福和赫伯特·胡佛两位总统,20世纪20年代,他将他对雅利安至上主义的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协助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美国移民和婚姻限制的法规,此时纳粹党在大西洋彼岸才刚刚成立。格兰特对被边缘化人群的蔑视远远超过了南方的种族隔离主义者。他认为人们应在“旨在消灭弱者、不健康者以及无价值种族的严格制度下”对“劣等血统人群”做绝育和隔离处理。格兰特还发表了一份狂热的声明,鼓动从基因库中清除不受欢迎的基因,这就是他在1916年出版的《伟大种族的逝去》。这本书的德语版在希特勒的图书室里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希特勒亲自写信给格兰特表示感谢:“这本书是我的《圣经》。”[90]
希特勒在远方研究美国,既嫉妒又羡慕,他将美国的“成就”归功于它的雅利安血统。[91]他赞颂美国对美洲原住民近乎种族灭绝的屠杀,将侥幸存活者流放到保留地。他很高兴美国“把数以百万计的红皮人杀得只剩几十万”。[92]历史学家乔纳森·斯皮罗写道,希特勒将美国1924年的《移民限制法》视为“他的种族净化计划的榜样”。[93]美国人用私刑折磨从属种姓非洲裔美国人的行为给纳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他们了解了具仪式感的酷刑和往往随之而来的肢体残废。[94]希特勒尤其叹服美国人“能够在大规模死亡后依然保持鲁莽的纯真气质”。[95]
耶鲁大学的法律学家惠特曼写道,到希特勒掌权时,美国已“不仅是存在种族主义的国家,更是领先的种族主义管辖区——甚至到了连纳粹德国都要向其寻求灵感的地步”。[96]即使许多美国人没有意识到他们与纳粹的共同之处,纳粹意识到了。
就这样,1934年6月的那一天,17名第三帝国的官员和法律学者开始商讨日后将成为德国前所未有之法案的种族隔离措施的时候,首先研究的是美国,并做了细致的工作。其中有一个人叫海因里希·克里格,他曾以交换生的身份在阿肯色大学学习法律。他撰写了大量关于外国种族制度的文章,在美国南方待了两年,当时正在写一本名叫“美国的种族法律”的书,这本书于两年后在德国出版。纳粹法律学者对美国的判例研究得极为透彻,从逃奴案例到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到其他种种都很清楚,惠特曼指出:“美国最高法院收录了南方各州的案情摘要,其中的辩词与纳粹法庭上的论调如出一辙。”[97]
在寻找原型的过程中,纳粹也研究过澳大利亚和南非等由白人主导的国家。但是,惠特曼写道:“纳粹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关于异族通婚的法律范本。他们对‘典型范例’——也就是美利坚合众国——产生了巨大的兴趣。”[98]
这17个人在阴谋和动荡的时刻齐聚一堂,他们的国家正逐渐陷入独裁统治。纳粹在前一年接管了国家,此刻正处于巩固权力的紧要关头。希特勒已经宣誓就任总理,但还没有成为元首,那要到当年夏天才会发生:1934年8月,病重的保罗·冯·兴登堡总统去世,魏玛政权的最后一位守护者退场,为希特勒夺取完全的控制权扫清了道路。希特勒是在由中间人安排的交易中成为总理的,保守派的精英之所以会同意,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能控制希特勒,并利用他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他们低估了希特勒的狡诈,高估了他的支持基础,而那正是他们起初觉得需要他的原因。在最能影响投票的时候,纳粹党也没有赢得过他们渴望的多数选票;在纳粹党统治德的12年的最初,在国家最后一次自由与公平的选举中,他们只得到了38%的选票。[99]保守派没有预见到(也可能是视而不见),希特勒的使命实际上是“利用民主的手段来摧毁民主”。[100]
等他们意识到致命的问题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希特勒已经以外来煽动者的身份崛起,他是异教的偶像,迷恋于华丽的场面和举火把游行的队伍,一名观察家称那游行的场面就像“着火的河流”。希特勒将自己视为大众的代言人,代他们抒发内心的不满和恐惧,尤其是乡村地区的居民;他自视为上帝挑选的救世主,依靠本能奔跑。但他以前其实从未参与过公职竞选。
希特勒宣誓就任总理后,纳粹党立刻展开了他们的万字旗,将他们与他们的雅利安“根源”联系在一起,同时开始围猎犹太人。纳粹发泄着可追溯到中世纪的长久怨恨,把犹太人当作替罪羊,将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遭受的损失和羞辱归咎于他们,怨恨的情绪因此重新高涨。犹太人被视为德国银行和金融业的主导者,据此,纳粹指责他们对战争的开销支持不足,尽管今天的历史学家普遍认为,纳粹德国在战场上的失利并非仅仅因为缺乏资金。
然而,纳粹的宣传机器仍然煽动非犹太德国人对犹太人的敌意。纳粹暴徒在街头嘲笑和殴打犹太人和被发现与犹太人有关系的雅利安人。当局也开始限制犹太人在政府、医疗或法律等地位较高的行业内工作,这些职业激起了普通非犹太德国人的嫉妒,因为他们买不起许多成功的犹太人购置的昂贵汽车和湖畔别墅。当时正值“大萧条”,1933年纳粹掌权的那一年,超过1/3的德国人没有工作。[101]纳粹规定犹太人低于雅利安人,而当时他们的声望和财富却高于这个群体被认为应有的程度。
纳粹很注意自己在国境外的形象,至少当时如此,因此他们想知道美国如何一方面把种族等级制度变成严格的法律,另一方面又能在国际舞台上维持良好的声誉。历史学家克劳迪娅·孔兹写道,他们注意到在美国,但凡提到这些种族禁令时,“舆论会自然而然地接受它们”。[102]
一位名叫赫伯特·基尔的年轻纳粹知识分子受命编写一份美国种族法律的说明,美国为了区隔其人口所付出的努力让他感到震惊。他在笔记中写道,根据美国南方大多数州的法律,“白人儿童和有色人种儿童必须被送入不同学校”,大多数州“进一步要求在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和各种证照上注明种族信息”。他还发现:美国许多州甚至通过立法,将公共设施分隔为有色人种和白人使用的两部分,这包括了候车室、火车、电车、公共汽车和汽船,连监狱和拘留所都是如此。在阿肯色州,税收名册甚至都是遵循种族隔离政策的。基尔后来写道,考虑到“长着人类面孔的所有生灵都是平等的这个基本主张,美国的种族立法如此无所不包就更加令人吃惊了”。[103]
惠特曼写道,基尔只是若干认为“美国法律未免做得过火”的纳粹研究人员之一。[104]
研究结果摆在面前,6月那场会议的参与者开始讨论实现德国种姓制度的两条主要途径:第一,为犹太人和雅利安人的分类创造法律定义;第二,禁止两个人群通婚。德国早在几十年前就研究过美国的反异族通婚法规,在20世纪初测试了自己的异族通婚立法,当时他们禁止的是德国殖民者在非洲西南的殖民地与原住民混血。德国的这个做法比绝大多数殖民国家走得更远,但与美国模式还有很大差距。现在纳粹极端分子力图防止“犹太人的血液进一步渗入德国人民的身体”。[105]
在讨论的过程中,曾在阿肯色大学学习法律的基尔称,美国人已经遥遥领先,他们在许多司法辖区将跨种族通婚定为犯罪,可判处多达十年监禁。他指出,美国在白人和有色人种之间“人为画线”,从而将所有国民分为两类。这个做法迷住了基尔和其他纳粹党徒。克里格说:“在司法实践中有个日益强劲的势头——只要一个人有哪怕一丝黑人的生理特征,就会被归入有色人种的群体。”[106]
会议的参加者没有在应该从美国的立法中学习多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会议桌前的温和派,包括主持者弗朗茨·居特纳本人,主张采用不及美国严苛的做法。他认为,关于“种族混合的危险”的“教育和启蒙”应该足以阻止雅利安人与其他人通婚。居特纳一度试图贬低美国的原型,因为他很难相信美国人真的执行了纳粹找到的那些法律。惠特曼写道:“居特纳干脆拒绝承认美国人居然能走到起诉混血者的那一步。”[107]会议桌前的强硬派、纳粹激进分子罗兰德·弗莱斯勒对会议的进程感到很不耐烦。他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加入了纳粹党,此时正在推动立法,以“种族叛国罪”惩罚胆敢通婚的犹太人和非犹太德国人。他和会议室里的其他极端分子一次又一次把讨论拉回美国的法规上,解释它们,为它们辩护,尝试说服怀疑者。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弗莱斯勒在会议中设问,然后详细阐述了他对美国及其人群分类法规的研究。他解释道:美国人用一堆混乱的变量把白人和其他所有人区分开来。有一个州把所有“来自非洲、朝鲜和马来西亚的人”定义为“非白种人”;但在另一个例子里,内华达州的“非白种人”是埃塞俄比亚人或黑色人种、马来西亚人或棕色人种、蒙古人或黄色人种。弗莱斯勒认为,相互重叠且矛盾的定义能够给他们带来优势。美国的混乱定义给划分人类这个任务提供了宽泛的手段和有用的不一致性。美国人在逻辑和科学之外提出了种族的定义,弗莱斯勒称这种方法为“种族的政治建构”。[108]
但纳粹无法理解的是,在美国,为什么他们“同样感兴趣的犹太人没有被算在有色人种里”。对纳粹来说,犹太人明显是一个单独的“种族”,而美国已经通过限制犹太移民的数量表达出了一定程度的嫌恶。除了单单这一个恼人的遗漏,美国的立法将完全适合第三帝国,在座的其他人并不知道,日后作为第三帝国热衷判死刑的法官,弗莱斯勒将冷血无情地采用这套做法。他说:“我本人认为,我们需要秉持的正是美国这些州所采取的原始的态度。这样的做法虽然粗陋,但够用。”[109]
怀疑者继续质疑美国的法规。他们来来回回地讨论如何执行通婚禁令,分析与会者建议的犹太人和雅利安人的定义,试图在美国的人群分隔体系中找到逻辑。有人说半犹太半雅利安血统的人应该被驱逐出雅利安群体,剥夺他们本来能够获得的种姓特权,温和派对此感到不安。怀疑者认为,定义他们为半犹太人,不就是说他们同时也是半雅利安人吗?但强硬派人士阿奇姆·格尔克拿出了他们一直在研究的原型。他的建议是只要有1/16犹太人血统就算是犹太人。孔兹写道:“因为他不希望比美国人更加不严格。”[110]
那天他们争论了10个小时,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缺乏进展使弗莱斯勒感到沮丧,他在会议即将结束时说:“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说自话。”[111]温和派暂时遏制住了想要推进美国原型的激进派。然而15个月之后,激进派将大获全胜。
1935年9月,希特勒在纽伦堡召集帝国议会参加纳粹党的年度大会,宣布自从纳粹掌权以来就开始酝酿的新法规。到了这个时候,希特勒已经监禁或杀害了他的诸多政治对手,受害者包括帝国议会的12名成员和他的多年好友——纳粹准军事组织“冲锋队”的首脑恩斯特·罗姆。这些做法使得帝国议会成了政府的傀儡,它在恐吓下被迫屈服。此时纳粹正在全国各地兴建集中营,其中之一很快就会在帝国首都以北的萨克森豪森开始运行,成为他们的一个“展馆”。
纳粹计划在大会的最后一天宣布立法,它拟被称为“血统法”。公布前夜,希特勒命令一小撮幕僚起草了一个版本,交给帝国议会去盖章。纳粹的研究人员在美国的一些反混血法规里找到了一项条款,能够帮助他们判定半犹太人究竟应该算是犹太人还是雅利安人。他们发现,美国得克萨斯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在通婚禁令中有一条“关联条款”,该条款能够帮助这些州确定一个身份模糊的人到底“是黑是白”,是应享有特权还是应被厌恶。这样的一个人,假如他与不受欢迎群体的成员结婚或有可核查到的关系,从而违背了种姓纯洁性,那么他就会被打入不受欢迎的群体。
希特勒在1935年9月宣布并在接下来几个月里持续扩充的就是该“血统法”——《德意志血统和荣誉保护法》,它将犹太人定义为祖父母辈中有三名犹太人的人。它还效仿美国的关联条款,将祖父母辈有两名犹太人、信奉犹太教或被犹太社群接纳或与犹太人结婚的人“算作”犹太人。
接下来,法律禁止犹太人与非犹太德国人通婚和发生婚外性行为,禁止45岁以下的非犹太德国女性在犹太人家里工作。
就这样,日益收紧的限制运动开始了。犹太人随后被剥夺了公民身份,被禁止展示德国国旗,他们的护照也被视为无效。法律公布后,历史学家乔治·M.弗雷德里克森写道:“德国成了一个羽翼丰满的种族主义政权。美国是如此立法的主要国外先例。”[112]
然而,对痴迷于种族问题的纳粹来说,美国的原型也有局限性。惠特曼说:“在美国和纳粹种族分类方案中看到相似之处的学者犯了错误,但这仅仅是因为他们低估了美国法律的相对严苛性。”[113]
尽管纽伦堡法案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但纳粹在立法上并没有像他们对美国的研究那样深入。无论是那天的闭门会议,还是纽伦堡法案最终宣布的版本,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没有被采纳。惠特曼写道,虽然纳粹盛赞“美国在种族纯洁性立法上付出的努力”,但他们无法接受那种“毫无让步余地的无情规定”,比如一个美国男人或女人,只要血管里有一滴黑人的血液就会被算作黑人。一滴血的规定在纳粹看来过于严苛了。[114]
沉默之恶
骨灰从焚化炉升到空中,被业力和微风带着,落在萨克森豪森死亡大门之外的小镇居民的屋前台阶和天竺葵花圃上。骨灰覆盖了居民后院的秋千和戏水池。
不可被否认的屠杀和折磨就在铁丝网的另一侧发生着。邪恶的果实多得像雪花一样,落在村民身上。邪恶覆盖了他们,他们有些人是慈爱的父母和能干的配偶,但他们没有做任何事去阻止邪恶,因为邪恶已经成长得过于壮大,任何个人都不可能阻止它。因此,没有任何个人是共犯,然而每一个人又都是共犯。邪恶之所以能成长,是因为人们允许它发展壮大,而此刻邪恶正像雨点似的落在他们的姜饼屋和质朴而正统的生活上。
持不同政见的神学家迪特里希·朋霍费尔是在纳粹集中营的电网里受苦并最终死去的几百万人之一,他遭受酷刑,还被单独监禁。镇上的居民能听见无辜者的祈祷吗?朋霍费尔曾经这样评价旁观者:“在邪恶面前,沉默本身就是邪恶的。上帝不会认为我们是无罪的。不说话就是说话。不行动就是行动。”
村民不都是纳粹,事实上,许多德国人都不是纳粹。但他们在电台里追随纳粹头目,等着听希特勒和戈培尔的最新消息。纳粹已经掌握了电台这种新科技的优势,他们有机会在任何时间直接在德国人的家里接触他们,对他们的头脑进行静脉注射。人们已经接受了劣等人天生如此的谎言,集中营里的囚徒——犹太人、辛提人[115]、同性恋者、帝国的反对者——是和他们不一样的人类,因此小镇居民只是扫掉台阶上的骨灰,而后继续过他们的太平日子。起风的时候,母亲把孩子拉进屋里,催促他们动作快点,免得其他人类的骨灰沾在他们身上。[116]
美国南方一个小镇的主大道中央,矗立着一棵身姿雄伟的老树,可能是榆树、橡树或梧桐树,它早在现代道路铺设前就已经落地生根了。在镇上居民的心目中,这里是个圣地,尽管从遮阳的角度看,这棵老树的位置并不讨人喜欢。它阻碍来往的交通,驾车者必须绕过它才能穿过小镇。它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因为驾车者不是总能看见树背后的情况。
但这棵树绝对不能被砍掉。因为它是当地的私刑树,它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片刻不停和永恒不变地”提醒镇子里的黑人居民——他们之中上一个被吊死在树枝上的是谁,下一个又有可能是谁。[117]这棵树等待着属于它的时刻,白人居民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不便,冒着自己受伤和死亡的风险,也要让这棵树和从属种姓留在应有的位置上。这棵树无声地见证了黑人居民的永恒命运,同时也在低声地安抚支配种姓。
得克萨斯州东部村庄利斯堡的居民把马车车轴钉进地里充当桩子,然后把19岁的威利·麦克尼利绑在上面。他们把用来生火的木柴堆在他脚下,尽管他辩白自己是无辜的,与他们声称他攻击的白人女孩毫无关系。然而,1921年秋季的那一天,500人聚集起来,欣赏威利·麦克尼利在他们面前被活活烧死。但首先,私刑的领头人必须解决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抽签,看谁在麦克尼利被杀死后能得到他的哪一块身体,以此确定“他们视为最有品位的纪念品”的身体部位。他们在麦克尼利面前做这样的事情,而这个年轻人被绑在桩子上,被迫听着他的手指和耳朵将如何被分配给非法绑架他的那些人。这些领头人在500名居民面前讨论这些,而后者前来欣赏一个人的惨死,迫不及待地等待狂欢的开始。施刑者最终做出决定,一切都商量好了,然后点燃木柴。
这些小女孩似乎在学校里,她们穿浅色的水手领棉裙,头发被剪成精致的童花头,长度刚好到耳朵下沿。画面里,阴影中两个更小的女孩似乎烦躁不安,她们靠近人群中的女性,后者也许是她们的母亲或姨妈。但你首先会注意到一个女孩,她约莫10岁,站在这群成年人和儿童的最前面,眼神警惕,视线集中。她身旁是个男人,他衣冠楚楚,身穿定制的白色长裤和白衬衫,戴白色的巴拿马草帽,像是要去参加划船派对的鸡尾酒会。他抱着双臂,表情安详而恬静,似乎还有点无聊。
那是1935年7月19日,地点是佛罗里达州劳德代尔堡的松树林,这些人站在一棵树底下。他们上方挂着鲁宾·斯塔西瘫软的尸体,他的工作服被撕破,沾满鲜血,遍布弹孔,他的双手被铐在身前,颈部被私刑绞索拽断。他被杀,仅仅是因为惊吓了一名白人女性。前排的女孩仰望黑人的尸体,表情不是惊恐而是惊喜,她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像是马戏团里的小马刚刚从身旁跑过。她年幼面庞上的迷恋与这场集会的可怖本质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位摄影师捕捉了这个瞬间,这张照片成为20世纪美国私刑照片中流传最广的一张。
私刑一半是行刑室,一半是嘉年华,会吸引数以千计的看客,他们共同成为施虐的帮凶。摄影师事先收到消息,在私刑地点架设便携式照片冲印机,而后像舞会上的摄影师似的把照片卖给施刑者和看客。[118]还有人把胶印照片做成明信片,供人们寄给亲人。1907年伊利诺伊州的开罗,人们把威尔·詹姆斯快被烧焦、被割下来插在木棍上的头颅的照片当明信片寄给别人。在那些寄出的明信片上,烧焦的躯体就像已经石化的维苏威火山爆发的遇难者,但这一恐怖景象是现代人类亲手制造的。有些人把私刑照片装进相框,要是能找到受害者的一撮毛发,就把毛发也压在玻璃底下。1916年,一名看客在他从得克萨斯州韦科寄出的明信片背面写道:“这是我们昨晚的烧烤大会,照片里我在左边,十字架在上面。你的儿子乔。”
只有美国才做得出这种事。多年以后,《时代》杂志写道:“就连纳粹也没堕落到出售奥斯威辛的纪念品。”20世纪初的美国,印有私刑照片的明信片是一种极为普遍的通信媒介,以至于私刑景象“成了明信片行业中一个蓬勃发展的子门类”。1908年,这个行当的规模已变得极为庞大,寄送印有暴民杀人照的明信片引起了普遍的反感,因此美国邮政部禁止邮寄这种明信片。但这并没能阻止一些美国人分享他们的私刑“伟绩”,他们只是把明信片放进了信封。[119]
在奥马哈的市中心,人们点起火堆,准备烧死威尔·布朗。报纸提前发布了这场私刑的信息,因此1919年9月的这一天,法院广场上聚集的民众多达1.5万人,人数多到你无法从俯拍的广角照片中辨认人海里的任何一张面孔。所有人只有同一个念头,把自己融进一个有机体,完成一个使命——他们不但要杀死一个人,更要羞辱他,折磨他,将他活活烧死,然后一起呼吸焚烧人体产生的烟雾。
两天前,一名白人女性和她的男友声称他们来到这座城市后遭到了一名黑人的猥亵。目前还在世的当事人没有一个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即便是当时,这一事件也存在诸多疑点。大迁徙期间,人们对涌入北方的南方黑人的怨恨一直在蓄积,而当地治安官逮捕的正是威尔·布朗,一名肉类加工厂的工人。没有刑事调查,没有正当程序,那天,暴民洗劫当地的百货商店,抢走枪支,朝布朗被拘押的法院开火。
在暴民抓住布朗之前,他们的流弹已经杀死了两个“自己人”,其中一个是围观者,另一个是参与劫掠者。他们在法院放火,强迫警察局长把布朗交出来。他们割断消防水喉,不让消防员扑灭火焰。市长呼吁冷静,但暴民的头目把绳索套在市长的脖子上,害得他受伤住院。
法院的工作人员逃出火海,把犯人带到屋顶上,但暴民头目把布朗从屋顶拖下来。然后暴民们开始做他们聚集在一起必然要做的事情。他们扒光威尔·布朗的衣服,前排的人为了殴打他而彼此争斗。他们把半昏迷的威尔·布朗吊在法院门口的路灯柱上,然后朝被悬在半空中他的身体开枪,他们边扣动扳机边欢呼。验尸官说,布朗就是被这些子弹打死的。然后,暴民在法院广场点燃火堆焚烧威尔·布朗的尸体,再把焦尸绑在警车上,拖着它穿过奥马哈的大街小巷。
最后,他们把拖尸体的绳索剪碎,当纪念品出售,或摆在陈列柜和壁炉架上。在场的摄影师从多个角度拍摄这场私刑并印制了明信片:身穿正装的男人和头戴报童帽的少年像是参加婚宴似的摆出姿势,围在烧焦的尸体旁挤进取景框,灰烬中溅出火花。印有这个画面的明信片被寄给全国各地。
暴乱发生的时候,一名14岁的少年正好在法院街对面的印刷厂帮父亲干活。这个少年名叫亨利·方达,他长大后离开奥马哈,在好莱坞当上男主角,为自己赢得了名声。
1919年的那个傍晚,在暴民的叫嚣声当中,看着被挂在路灯柱上的男人和火堆中的炭块,方达和父亲锁上工厂的门,默默地开车回家。多年后,已经是老人的方达说:“那是我见过的最骇人的景象。”几十年的时光并没有扫除他记忆中烧人后的灰烬。
他在许多电影里以正义的角色出现,呼吁其他角色放过一个人的生命,这也许并不是巧合。在1943年讲述法外暴力的电影《龙城风云》里,正是方达扮演的角色提醒嗜血的暴民:“一个人绝不可能不顾法律随便把人吊死,而不给世上的任何人带来伤害。”[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