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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环境的卫生管理,给广大同学和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专门机构,做到齐抓共管
1. 成立中小学校校园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2. 在校长的领导下,中小学校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作为中小学校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
3. 中小学校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环境设备、学生的生产劳动和体育锻炼5个方面作出总体部署。
4. 中小学校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特别是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检查、监督工作。
(二)加强卫生常识教育
1. 通过开设卫生常识课和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
2. 利用多媒体教室播放有关卫生常识教育专题、校刊、办刊、挂图等形式,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保健常识的宣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 制订各项卫生公约、寝室卫生公约、公共教室公约以及学生个人卫生保健要求等。
2. 制订每日、每周清扫制度
(1)教室及教室保洁区由学生每日清扫。
(2)办公室、实验保管室由指定的教师每日清扫。
(3)厕所、垃圾区、草坪、通道、清洁区由指定的班级清扫,由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协调负责。
(4)每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全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大扫除。每次大扫除,全校各班级彻底清扫各自卫生责任区的“死角”。
(四)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强化学生的“卫生意识”
中小学校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班级的卫生责任区进行不定期检查、评比;同时定期进行周扫除,月扫除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每周公布一次。
(五)将卫生评比工作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全校设立一面“卫生流动红旗”,采用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先进班集体”必须获得本学年度的“卫生流动红旗”。凡无故不参加卫生扫除和有乱扔果皮纸屑行为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