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管理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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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及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策略

(一)预防为主
在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本书以下均简称“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管理及应急水平,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措施,争取早发现、早报告风险源并及时进行整治。
(二)统一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准备、信息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及时控制
发现异常苗头,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控制事件的扩散和蔓延。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控制、及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事件初期。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要全面、彻底落实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