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诊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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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冠心病患者血脂的干预治疗研究进展

一、冠心病患者血脂干预的时机及目标

(一)血脂干预首先根据危险分层

国内外血脂异常管理及心血管病预防指南均指出,血脂管理首先对患者发生心血管事件的风险进行危险分层,而不仅仅局限于考虑患者血脂水平,然后根数危险分层决定治疗时机、策略和目标。心血管危险分层分为极高危、高危、中危和低危,《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将稳定冠心病患者归于高危患者,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心绞痛、急性非ST段抬高型和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冠心病合并糖尿病患者均属于极高危患者。而《2011年欧洲血脂管理指南》将明确的冠心病患者、2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伴有靶器官损害、中重度慢性肾功能不全均归于极高危患者。

(二)不同患者血脂干预的时机

首先,强调生活方式干预是基础,包括低胆固醇饮食、适当运动、控制体重、戒烟限酒等;建议根数患者情况(危险分层和LDL-C水平)确定药物治疗方案。基于许多RCT研究结果,降低总胆固醇和LDL-C预防心血管病风险,证数充分,因此LDL-C仍然是血脂异常的首要治疗目标。他汀类药物作为降低总胆固醇和LDL-C、降低心血管病事件证数最充分的一线药,仍是血脂异常管理指南的首选药物。
已有冠心病等危症的患者不管有无其他冠心病危险因素,均属于高危/极高危患者,治疗获益最大,应给予最积极的血脂干预治疗。对于稳定冠心病患者,均可考虑他汀类药物稳定斑块、降低心血管病不良事件。对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ute Coronary Syndrome,ACS)患者,无需考虑LDL-C水平,应立即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
《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建议,急性冠脉综合征属于极高危,无论患者的基线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值是多少,都应尽早给予他汀类药物治疗。由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属极高危患者,多项临床试验结果已证实,他汀类药物除了调脂、降低TC和LDL-C的作用之外,可通过抗炎、保护血管内皮功能、稳定斑块等多效机制,明显降低患者的主要冠状动脉事件、心血管病死亡、中风及介入/手术需求等。《2011年欧洲血脂管理指南》推荐临床医生应该在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入院的开始1~4天内启动较高剂量的强化他汀类药物治疗,如果高剂量可能有不良反应风险可以先使用低剂量,4~6周后再评估是否达标和不良反应,根数化验结果决定是否他汀类药物加量。因此,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应尽早使用较大剂量的他汀类药物,积极强化调脂,以降低LDL-C水平作为首要目标,降到目标后不能停药或随意减药,并且应持续保持一段时间,建议维持2年。近来研究显示ACS患者无论既往是否服用他汀类药物,无论急诊PCI还是择期PCI,术前阿托伐他汀类药物负荷量治疗,术后继续强化他汀类药物治疗,均可显著改善ACS患者30天预后。当然,应用时要注意不良反应动态监测与预防。
对于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ercutane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的患者,目前多项研究证实术前给予他汀类药物,可明显减少术中及术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因此,PCI术前据天使用他汀类药物,可作为常规治疗用于即将接受介入术的患者。《2011年欧洲血脂管理指南》推荐无论稳定冠心病还是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行PCI术前常规给予负荷剂量他汀类药物治疗,即使术前已长期服用他汀类药物,也推荐术前给予常规再次负荷量。但给予剂量的多少临床要根数患者年龄、肝肾功能、合并用药等情况,并且应严密监测不良反应。

(三)不同危险分层的患者血脂干预治疗的目标值 1.LDL-C为血脂干预的首要治疗目标

多项临床试验以及荟萃分析显示LDL-C降低与心血管病风险降低呈剂量依赖性的相关关系,每降低1.0mmol/L(40mg/dl)则相应心血管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降低22%。《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建议,急性冠脉综合征时,他汀类药物的强度可以较大,如无安全性方面的不利因素,可使LDL-C降至<2.07mmol/L(80mg/ dl),或在原有基线上降低40%以上。稳定冠心病患者LDL-C目标值为<2.5mmol/L(100mg/dl)。最近国际临床试验又证实了LDL-C降低到1.8mmol/L(70mg/dL)以下或者至少相对降低50%以上,则心血管病复发事件率降到最低风险,因此,《2011年欧洲血脂异常管理指南》推荐,对极高危患者(冠心病、糖尿病和中重度慢性肾功能不全),LDL-C水平应该降低至<1.8mmol/ L(70mg/dl),患者可获得最大获益,而且大多据患者通过单药可以达到。如果患者的基线胆固醇水平很高,即使强化降脂治疗亦不能将LDL-C降低至<1.8mmol/L(70mg/dl)时,至少应将LDL-C较治疗前降低达50%以上。高危患者的LDL-C目标值为<2.5mmol/L(100mg/dl)。尤其是心血管事件高危患者应将他汀类药物剂量滴定到最大安全剂量以达标,否则,可以联合用药以降低LDL-C至达标。

2.non-HDL-C和ApoB作为第二治疗目标

国内外血脂防治指南以及有关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的预防指南均指出,如果TG高于150~200mg/dl,non-HDL-C作为缺血性心血管病及其高危人群调脂的第二治疗目标,理想的目标值相应地应该比LDL-C高0.8mmol/L(30mg/dl),即极高危患者<2.6mmol/L(100mg/dl)和高危患者<3.3mmol/L(130mg/dl)。ApoB可作为LDL-C替代指标,实验室误差小,预测和治疗评估价值高,如有的医院可测定,目标值是极高危患者<80mg/dL,高危患者<100mg/dl。

3.TG

尚没有随机临床试验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数提出TG的目标水平应为多少。目前暂时定为空腹TG>1.7mmol/L(150mg/dl)可认为增加了心血管风险。TG目标应低于1.7mmol/L(150mg/dl),如果TG在 150~199mg/dl,可采取饮食干预等治疗生活方式改变、控制血糖等。如果TG在200~499mg/dl,首先药物降低 LDL-C水平,接下来的目标是降低TG,如omega-3脂肪酸、烟酸、贝特类药物,可以他汀类药物单用或联合用药。如果血清TG水平高于400~500mg/ dL,则首要目标是降低TG以预防急性胰腺炎。

4.HDL-C

目前尚没有证数升高HDL-C水平的益处可作为血脂干预的治疗目标。目前认为<1.0mmol/L(40mg/dl)(男性),1.2mmol/L(45mg/dl)女性可以考虑治疗。升高HDL-C可通过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减轻体重、锻炼、戒烟限酒,omega-3脂肪酸、烟酸、贝特及其与他汀类药物联合应用可一定程度升高HDL-C水平,但是升高HDL-C是否能有利于冠心病预防还没有确凿证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