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实践指南(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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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亲因素

由于母亲因素可从常规产前保健中获得,因而是识别GDM高危人群最有效、最可靠的因素。多种族的研究已显示华人和亚洲人GDM的患病率较其他种族高3~7倍,故种族是GDM最重要的危险因素之一。

(一)年龄

年龄对于GDM是一个已知的危险因素,但就年龄达到几岁才会显著增加GDM的风险尚无定论。ADA推荐的文献中,最低的年龄切值是≥25岁,但支持这一推荐的证据很少。一般认为高龄妊娠(≥35岁)是GDM的主要危险因素。1998年第四届国际妊娠糖尿病会议以及ADA建议孕妇年龄在25岁以下并且无任何高危因素存在时发生GDM的可能性极小,可不行GDM筛查。年龄对GDM的影响是否为连续的递进过程,是否存在GDM风险增加的母亲年龄切值,香港特别行政区学者Lao等回顾性调查4年共15827名香港特别行政区妇女GDM发生与年龄的关系,证实GDM发生风险从25岁以后随着母亲年龄的递增而显著升高;多元回归分析控制了明显的混淆因素(包括体重≥70kg、BMI≥25kg/m 2、HB-s Ag携带状态、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严重的内科疾病史、多产、吸烟和缺铁性贫血)后,25岁以上孕妇发生GDM的风险显著增加,这与ADA推荐使用≥25岁作为筛查的年龄界限一致,即母亲年龄≥25岁是GDM的重要的预测因素。因此作者建议在临床实践中,年龄≥25岁应替换≥35岁或40岁作为GDM的危险预测因子。笔者对昆明地区4000余名妊娠28~30周孕妇GDM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也证实母亲年龄和OGTT时的BMI是发生GDM的独立危险因素。

(二)多产次

多产次也是公认的GDM危险因素。Egeland等报道在控制了母亲年龄的影响后,产次为2次、3次、大于或等于4次与1次者相比,发生GDM的风险进行性升高。

(三)超重或肥胖

大量流行病学资料证实,无论何种族,肥胖均是孕妇发生GDM的重要危险因素。Jang等报道GDM的患病率随着孕期BMI的增加而显著上升,当BMI≥27kg/m 2时,GDM发生率为8.8%,对照组仅1.1%。Xiong等报道孕期体重达91kg者GDM发生率15.8%,而对照组仅7.8%。Kousta等研究显示有GDM史的妇女不仅BMI大于对照组,而且腰臀比(waist to hip ratio,WHR)也高于对照组。另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也证明是GDM的危险因素。

(四)身材

对无论欧洲白种人、南美洲巴西人、东亚韩国人或南亚人的研究均提示在校正母亲年龄后,身材矮小是GDM的危险因素。最近Mose等发现澳大利亚孕妇GDM组平均身高较糖耐量正常组矮2.8cm,主要是由于GDM妇女的腿短3.2cm所致,且腿长/身高比率是OGTT 2小时值的独立影响因子。笔者曾对昆明地区994例孕妇的前瞻性研究表明:中国孕妇身材与GDM的发生相关,腿长短于70cm、腿长与身高的比率小于0.44是GDM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认为外周组织对餐后葡萄糖的吸收利用发挥主导作用,腿部较短的个体比腿长的个体其下肢肌肉组织更少,肌肉组织吸收利用葡萄糖合成糖原及代谢消耗的能力将减少,从而在OGTT中表现出更高的2小时血糖值。

(五)低出生体重

出生体重与成年后妊娠时患GDM的风险呈负相关。Egeland等报道孕妇本人出生体重<2500g时,成年妊娠后发生GDM的风险增高9.3倍。

(六)多囊卵巢综合征

多囊卵巢综合征(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PCOS)占生育年龄妇女的5%~10%。研究表明,PCOS患者妊娠前存在高胰岛素血症和胰岛素抵抗,在妊娠期间胰岛素抵抗进一步加重,从而易诱发GDM。Koivunen报道与正常对照组相比,GDM组PCOS的患病率较高,高雄激素血症和胰岛素抵抗综合征的临床和生化特征更明显,本次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也较高;Kousta等也报道在既往有GDM史的妇女中PCOS患病率高于对照组,并证实具有GDM病史和PCOS的妇女均存在胰岛素作用和分泌异常;有GDM史者空腹血糖、BMI、腰臀比、空腹胰岛素和甘油三酯高于对照组,但胰岛素敏感性低于对照组。最新来自斯里兰卡的研究显示前次GDM妇女在产后3年代谢综合征和PCOS患病率显著高于无GDM病史的对照组。另一方面,PCOS患者中有20%可发展为GDM,张眉花等也报道月经不调是发生GDM的独立危险因素。这些研究肯定了PCOS与GDM之间的密切关系。

(七)孕期饱和脂肪摄入过多

Bo等调查504名具有或不具有传统的GDM危险因素的高加索妇女,结果显示GDM 和IGT患者年龄较大,较矮,孕前BMI较高,一级亲属中患DM的比例较高,且摄入饱和脂肪较多。对无传统危险因素的GDM患者,在控制了混淆因素后,只有饱和脂肪摄入与妊娠期高血糖独立正相关,提示至少在某些无传统危险因素妇女中妊娠期糖代谢异常有可能得到预防。

(八)α-地中海贫血

α-地中海贫血在东南亚和我国南部地区较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发生率约占5%~6%,而在我国南部高达15%。Lao等回顾性调查3320名香港特别行政区产妇,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GDM的发生率为62.0%,4倍于与同期年龄和产次匹配的对照组(14.7%),多元回归分析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是诊断GDM的重要因素(OR= 11.74,95% CI 6.37~21.63)。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与GDM关联的潜在原因尚不明了,由于α-地中海基因携带孕妇的贫血由血红蛋白链合成缺陷所致,而她们的铁储备却趋于正常或升高——取决于实际铁利用率,因而推测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铁储备增加可能是GDM发生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但铁储备增加可能并不能完全解释此现象。由于已证实地中海贫血的IGT患者胰腺α细胞过度活动,作者分析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可能还存在着其他潜在的代谢紊乱诱发GDM,但两者间的病理生理机制需深入研究。鉴于两组的妊娠结局无显著差异,因而第三种可能性为OGTT异常是α-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孕妇胰岛素抵抗状态的反映,而非妊娠的致糖尿病效应。

(九)乙型肝炎病毒携带状态

Lao等首次发现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 Ag)携带者GDM发生率约为HB-s Ag(-)者的3倍(32.9% vs.11.0%),而无论有无GDM,HBs Ag(+)的孕妇血清铁蛋白浓度显著升高,分析为肝组织炎症坏死后继发性细胞释放铁所致,提示慢性HBV感染是引起GDM的原发因素。该研究尚不能确定肝细胞的损伤及其程度与GDM的关系,但由于产后HBs Ag(+)和HBs Ag(-)两组葡萄糖耐量无显著差异,提示HBs Ag携带状态本身加剧了妊娠诱导的肝脏胰岛素抵抗,从而在易感人群中导致GDM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