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胥黎和救世军
多年以前,我曾经为了对勘严又陵的《天演论》译文,买了《赫胥黎文集》第九卷,那里边的《演化和伦理》两讲是《天演论》的原本,此外还有好些别的文章。我的对勘工作没有什么收获,因为严老先生的译文是名副其实的“达旨”。可是同一卷里边我却发现了一宗极有意思的文献——赫胥黎为了救世军的事情写给《太晤士报》的十二封信。
救世军是威廉·布斯(W. Booth,1829—1912)创建的。1865年他在东伦敦贫民区创建了一个宗教——慈善团体,名为“基督教团”,1878年改名为“救世军”,采取军事组织的形式,下级服从上级,全军服从总司令,布斯自任总司令,名为“将军”。将军任职终身,继承人由他指定。从这个时候起,救世军布道的时候奏军乐。1880年规定军官制服,发行《战地呼声》周报。布斯在1890年出版了一本书,叫做《最最黑暗的英格兰及其出路》,陈说英国贫民如何困苦愚昧,救世军将如何在精神上和物质上予以拯救,号召各界人士捐款赞助。
赫胥黎的第一封信于1890年12月1日见报。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准备捐助一大笔钱给救世军,委托他相机处理。因此赫胥黎仔细研究了布斯的书,甚为怀疑,然而怕自己考虑不周,所以在回答他的朋友以前,把他的感想在报上公开,听听大家的意见。他把布斯的主要论点归纳为三点。(以下行文用赫胥黎的口气,但不加引号,因为只是撮叙,不是翻译。——笔者)
(一)布斯先生认为改造愚民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某种热烈的基督教义,它的积极传布者是救世军。这意味着激发人们的宗教情绪是彻底改造人类行为的可靠方法。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觉得,历史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所见所闻的冷静观察都不支持这种看法。
(二)传布和维持这种神圣狂热的有效工具是救世军——一群信徒,训练成一个军事组织,有为数众多的一层一层的军官,全都宣誓无条件地服从“将军”。“我的一个电报就把任何一个军官送到天南海北的任何一个地方”;“每一个参加组织的人都明白承认一个条件:他必得服从总部的命令,不得提疑问,不得反对”。这个原则我看是无可争议的。圣芳济和罗耀拉都是应用这个原则进行他们的伟大试验的。布斯不要求他的信徒发誓,我很佩服他对于人性的洞察。一个出于自愿的奴隶抵得上十个发过誓的仆从。
(三)救世军建立以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现在有9416个完全出勤的军官,有75万镑存款,有同样数目的年收入,在本国有1375个军官队,在殖民地和外国有1499个军官队。这证明救世军的事业得到圣灵的赞许。在这一点上我同兴高采烈的“将军”有不同意见。他一心一意创建新军,使他无暇了解在他之前的同类尝试。在我看来,他的成就比起圣芳济、罗耀拉、福克斯,乃至当代的摩门教,不见得更大。这些个伟大运动的教义基础各各不同,因而我很难相信它们全都得到上苍的同样保佑;尤其是鉴于布斯先生的成就还赶不上它们,更难证明他获得特殊的恩宠。
已往那些试验的结果如何呢?圣芳济要求他的信徒摒弃一切财物,可是在他于1226年去世三十年之后,以他亲自指定的继承人伊利亚斯为首的圣芳济会已经成为基督教世界中最有钱最有势最世俗的团体之一,染指于任何社会的、政治的腐败事务,只要有利于他们的教团;他们的主要努力是对付他们的对手圣多明尼会和迫害自己教团内部遵行创造人教导的弟兄们。罗耀拉创建耶稣会,为反对教皇统治的人们的希望所在有二百年,可是他们后来有钱有势了,不免滥用他们的财富和势力,参与政治阴谋。有鉴于这样的先例,谁能保证救世军不走上同样的道路呢?创始人的高贵品德和良好愿望是不足以作为判断事业的未来走向的依据的;假如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那么,对不起,布斯先生是比不上圣芳济的。可是连圣芳济也还缺少知人之明,以至于指定伊利亚斯那样有野心的阴谋家做他的副手和继承人,我们又有什么根据认为布斯先生必然能够洞察未来呢?
布斯先生指摘某些慈善事业是有五分利却有十分害。很抱歉,我不得不说,照我看来这正好适用于布斯先生自己的规划。社会祸害莫大于无知和无节制的宗教狂热;损害良知良能的习惯莫大于盲目的、毫不迟疑地服从无限制的权威。饥寒淫乱是祸害,但是比这些更大的祸害是让全体人民的智能受制于有组织的狂热;是眼看一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听命于一个立志传布他的狂热的君王;是坐视本来应该对自己的国家的命运负责的人们堕落为无知的工具,听从一个主子的任意使唤。
目前许多善良的人捐助大量金钱给这一类团体。可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我对这种团体的认识是错误的,我不会让1000镑钱经我的手送到那种团体去。
赫胥黎的第二封信是对布斯的《最黑暗的英格兰》的进一步评论:指出布斯对古今救济事业的无知,批评布斯的一切救济都以皈依救世军的信仰为前提,指摘他擅自施加刑罚——例如女子A“对我们的人诉说被人两次诱奸。我们找着那男人,跟踪他到乡间,以公开揭发威胁他,强迫他赔偿现款60镑,以后每星期付生活费1镑,并投保金额为450镑的人身保险,以A为受益人”(见原书222页)。总之,救世军的伦理学是成问题的,它的经济学是稀奇古怪的,它的法律观是法自我出,“这一切”,赫胥黎说,“我不喜欢,尽管它得到支持布斯的先生们的赞赏”。
赫胥黎的第三封信见报在第一封信的十天之后。头上说,自从第一封信发表之后,我收到了很多信,有反对的,有赞成的,我觉得最有价值的是有些信提供了一些情况,证明我在第一封信里说的这种团体早晚要堕落为排他狂的个人野心的机器,已经不幸而言中。在这些文件里边我只提出一种来介绍给《泰晤士报》的读者,那就是J. J. R.雷德斯通的《救世军的一个前上尉的经验》,书的前面有牧师肯宁罕·该克博士的序(所署日期为1888年4月5日)证明书里所说的情况真实可靠。我不能详细复述雷德斯通的书的内容,我只从该克博士的序里摘引四点。该克博士对救世军的早期的未腐化的工作倍加揄扬,因而决不能说他的话怀有宗派成见。
(一)救世军是地地道道的家天下。布斯老先生是将军,一个儿子是参谋长,其余的子女也都占据重要位置。该克博士说得好,“作为一个远播四方的宗派的头子带来很多好处——不限于精神方面”。
(二)一旦当上救世军的小军官,从此就成为必须奉命惟谨的奴隶。为了加入救世军,雷德斯通放弃了已经干了五年的职业。他在救世军的非常艰苦的位置上干了两年。他的唯一过失,用劳莱少校的话来说,是“太直”,也就是说,太像个真正的基督徒。然而,没有宣布罪状,仅仅依据秘密报告,他被开除了。
(三)雷德斯通在他的书里说,他们被总部派来的密探监视并打报告。该克博士从别的军官那儿得到证实。
(四)布斯拒绝保证给他的小军官一定量的工资,而他本人和他一家高级军官过的是舒服日子。可是救世军所取得的任何成绩全然来自那些小军官的努力。在前两封信里,我为了预测救世军的前途变化,曾经提到圣芳济等人,现在应该承认错误。那些中世纪大修道会的创始人是和所有徒众同甘共苦的,要求他们的徒众忍受的苦难,是自己首先忍受的。
12月20日的《太晤士报》登出赫胥黎的第四封信。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介绍一本揭露救世军加拿大军团的情况。这本书的封面的最上方是书的全名《新教皇统治;或,救世军内幕》。著者署名:一个前军官。下面引圣经:“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约翰福音》第2章第16节)”。出版日期:1889年。出版地点:多伦多。出版者:不列特奈尔。封面上还写有“这是奉救世军之命予以焚毁的书”字样。我要请读者注意,我在下面引用这本书里的话都只能视为“一面之词”,但是根据此书的内证以及从别处得来有关布斯宗门的材料,我认为这本书的内容是值得引述的。先看救世军初到加拿大的情况。
再看看过了一个时期的情况。
赫胥黎说,也许有人会把上面最后引用的话当作匿名的诬陷,我可以引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的话作为佐证。有一本1890年出版的小册子,书名是《布斯将军及其家族和救世军,表明后者的起源、发展以及它的道德的、精神的衰落》,著者S. H.霍基斯,法学士,救世军前少校,曾任布斯将军私人秘书。我劝有意思资助布斯先生的人也读一读这本小书。我从那里得到不少知识。有一件事值得一说。布斯有一天对霍基斯说:“霍基斯,你的枪只有双筒;我的枪有三筒。”如果霍基斯的记录不错的话,那第三根枪筒是“为了上帝和救世军,放弃你的良心,甘愿做那连正直的非教徒也不肯做的事”(该书32页)。——这第三根枪筒是可以用来打下许多好东西的,包括最根本的道德。
赫胥黎的第五封信(12月24日)主要是引用《新教皇》的内容跟布斯算金钱账。首先,一个救世军上尉得把会众的捐款的一部分上交师部和总部,一部分用来付会堂的房租(付给总部或某私人),付会堂的水、电、暖气费以及维修费;如果他有助手,他得付给他工资;总部发来的书刊要他付钱,不管卖完没卖完,如此等等。因此在百分之六十的救世军队部,军官无钱可拿,伙食和房租都得要会众资助。有少数地方比较好,军官除规定每周6元的工资外,有点富余,那也得捐给总部的“作战基金”。(35、36页)
布斯先生的理财的才能还表现在其他方面。多伦多有一所收容所,是位于市中心的一所很漂亮的建筑;地皮值7000元,房子值七千多,全是热心人士捐的钱。布斯又把这所房子抵押了7000元。在这个收容所开办的头五个月里,收到公众捐款1812元70分;其中600元作为房租付给救世军总部,590元52分用于日常开支,622元18分用于办事员的工资和被收容者的伙食。(24、25页)布斯先生真是理财的天才!谁能像他这样,既能让公众捐钱给他买地造房子供他使用,还按月付给他一大笔房租!他把房子抵押出去也没人说话。如果他想把房子卖掉,大概也没人阻止他。
按照《新教皇》作者的估计,“加拿大人为了通过救世军传布福音所贡献的钱,六分之一是用在扩展上帝的国土上,六分之五是投资在年年看涨的房地产上,这房地产掌握在布斯和他的继承人的手上”。(26页)
这些庞大的动产、不动产据说是交给布斯先生“托管”。也许别人对这“托管”是信任的,我可不敢。谁是托管者?是救世军?救世军是怎么个法律身份?一般士兵有份吗?当然没有。军官们对托管物有合法权利吗?肯定没有。“将军”在任命他们的时候是以他们放弃一切权利为条件的。所以,看来作为一个法人的救世军是等同于布斯先生。既然这样,任何代表救世军利益的“托管”都是——该怎么说才是既不失真而又不失体面呢?
我用一句话来结束我的信——布斯先生肯不肯征求一下律师的意见,在他现有的法律安排之中有没有什么条款能阻止他随他的高兴处置他已经积聚起来的财富?有没有谁有权根据民法或刑法控告他或他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按照与捐款人所设想的迥不相同的方式把这些财富用光?
在同一天,《太晤士报》登出一封署名为J. S.屈洛特的信,信里说:“很抱歉,我要扫那些跟着赫胥黎教授诋毁布斯将军和他的事业的人们的兴。我要提供有关在加拿大出版的那本‘书’的一些情况。我曾经有幸会见过那本书的作者。那本书是在多伦多印的,只印了两本;其中一本是从印刷人那里偷走的,赫胥黎教授的公开信里的引文是后加到那一本里去的,因而是伪造物。这本书的出版未得作者允许,是违背作者意愿的……”
赫胥黎针对这封信写的信两天后见报,是总数的第六封。赫胥黎说,感谢屈洛特先生,他的信提供了我早就想知道的下列几点情况。(一)《新教皇》的作者是一位负责的、可信任的人;否则屈洛特先生不会说“曾经有幸会见过”。(二)在这位作者不怕劳累写了一本小字密行排版占六十四面的小书之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对他施加了压力,结果是他拒绝让这本小书出版。屈洛特先生见多识广,一定能告诉我们这压力来自何方。(三)屈洛特先生怎么知道我引用那本小书里的某些段落是后加的、伪造的?是不是据他说是只印了“两本”之中的另一本在他手中?(四)如果那一本在他手中,他一定能说出来,我引用的那些段落之中哪几处是原有的,哪几处是后加的;那未经窜改的本子跟我所引用的本子在主要内容上有什么重要分歧?
赫胥黎的第七封信紧接着第六封信在第二天的《太晤士报》上发表。赫胥黎说,我本来已经拿到一些跟那本小书有关的材料,只是我怕其中可能有传闻之误,所以没拿出来。现在既然有像屈洛特这样的知情人露面,那我就拿出来请他鉴定吧。(一)“《新教皇》的作者是一位索姆纳先生,是行为端正,在多伦多受人尊敬的人,在救世军里居于高级地位。在他离去的时候,由一位知名的美以美会牧师主持,举行了一个人数众多的集会,通过决议,对他表示同情。”请问有没有这回事?(二)“上个星期六中午前后,这本书的作者索姆纳和救世军出版部主任弗雷德·培理先生,由一位律师陪同,来到伊姆利——格雷厄姆印刷厂,要求交出这本书的原稿、铅版和已经印成的印张,索姆纳先生解释说,这本书稿已经卖给救世军。在收到一张付清排印费的支票之后,印厂主交出了书稿、铅版和印张。”请问有没有这回事?这一段和上一段引文都印在1889年4月24日的《多伦多电讯》报上,对不对?其中的记事是真是假?(三)“人们对于那本名为《新教皇统治;或,救世军内幕》的神秘的书的最后结局的关心一直没有减退。毫无疑问,这本书总有一天将以某种形式出版。据说只有一份完全的拷贝,它在什么地方是一个深藏的秘密。可以大胆说一句,即使救世军的加拿大军团长一直猜下去猜到明年的今天,他也不可能找着那五千本里唯一在逃的一本。当他和他的助手弗雷德·培理把这本禁书的一切的一切送进火炉的时候,他们相信已经一网打尽了。星期二那天他们发现《新教皇》还有一个拷贝存在,他们立即怀疑是在荣格街上的不列特奈尔书店手中,很快就有一伙救世军密探赶到那儿去侦察。”(1889年4月28日《多伦多新闻》)请问这一段记事是捏造不是捏造?在屈洛特先生直截了当地回答上列问题之后我们才能讨论索姆纳先生的书里有没有窜改的问题。
在这封信里赫胥黎又提到霍基斯的书里的一段话。霍基斯说,他看见救世军的将军和参谋长有欺诈行为,提出来跟他们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他们认为为了上帝的事业就可以这样行事;正如同两军对阵,把敌人的炮夺过来掉转头打敌人,同样的道理,可以用魔鬼的武器对付魔鬼。正是这样的认识促使霍基斯退出救世军的。
赫胥黎的第八封信是答复一位牛津大学大学学院前研究员肯宁厄姆的。
1890年12月30日的《太晤士报》上登出赫胥黎的第九封信。他说,他过问救世军捐款的事原是为了防止“将军”或“将军们”诡计多端,为所欲为,其实对他来说是很不愉快的。现在有很多人出来关心此事,他可以搁笔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让他想撒手就撒手。鼎鼎大名的天主教红衣主教曼宁在1891年1月2日的《太晤士报》上发表了反对赫胥黎批评救世军的信,赫胥黎不得不在第二天的报上公开答复。这就是他的第十封信。
1月12日的《太晤士报》上又发表了署名为救世军法国—瑞士军团长布斯—克立本的长信。这封信头上提到《新教皇》这本书的事件。他对于赫胥黎第七封信里提出来的事实不加驳斥,而是进行一番解释,而这解释是不能自圆其说的。这位军团长说:“索姆纳先生写这本小书是一时火气发作,他很快就后悔了——任何人在心平气和、良心出现的时候都会后悔他大大的言过其实的;于是恰好赶在这本书就要出版之前去找到军团负责人,说他愿意销毁已经印好的全部书,只要军团能支付印刷费,因为他自己没有这笔钱。”
赫胥黎在他的第十一封信里答复他。赫胥黎说:《新教皇》这本书是小字密行六十多面,写得很用心,措词异常温和;书中有很多细节,有很多数目,查证这些细节和数目一定费了不少时间和耐心。可是布斯—克立本先生说这本书是“一时火气发作”的产物。我诚恳地希望,关于这件可悲的事情,布斯—克立本军团长先生知道的没有我多。不幸我现在有所顾虑,不能把我所知道的全说出来。我只能从作者序言里引一段来供参考。“我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受到众人督促才把这些内容公开的。可是,虽然我极不愿意从事这种倒胃口的工作,深知这将引起一阵轰动,使我感情上不愉快,生活上增加困难,然而我觉得为了乐善好施的公众,为了宗教,为了其目的正在受挫折、其劳动成果正在被摧毁的一群虔诚的男人和女人,尤其是为了救世军本身的前途,如果洁化了它的干部,回到它原先在加拿大传教队伍中的位置上来,为了这一切,我觉得尽我所能去说明真相以求达到上述目的,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看来这本书的作者写这篇序言的时候,火气已经下去,如果一度有过的话,然而还没有达到布斯—克立本先生所说的悔悟的境界。至于军团长先生字里行间诬蔑索姆纳先生写这本书是为了几个钱被人收买的话,我只能说这是人们一再说救世军深得耶稣会三昧的又一明证。布斯—克立本军团长说:“伦敦大本营知道了这件事情,对于加拿大军团长的做法深不以为然。”这只能说明大本营不是消息不灵;但这丝毫不影响索姆纳先生作证的价值。很可能伦敦大本营也不赞成它的法国—瑞士军团长写这封信。那又怎么样呢?无非说明布斯—克立本先生犯了屈洛特先生一样大的错误。这一对巴兰本意是要诅咒,却被逼祝了福。(这是《旧约》里的故事,见《民数记》23章11节。意思近于中文成语“欲盖弥彰”。——笔者)他们完全证明我信任索姆纳先生作为一位十分可靠的见证人是没错。他们二位都不敢挑剔那位正直的先生的任何一句话的正确性。他的整个故事我希望有一天能公之于众,那时候他的行动的真实原因是会让大家知道的。
赫胥黎的最后一封信登在1891年1月22日的报上,是介绍赫顿大律师关于布斯在1878年所宣布的委托书(即委托布斯保管捐款的法律文书)的意见书。大律师的文字当然要引用许多法律条文和法律用语,很难摘录,大意是:其中没有什么条文可以控制或干涉布斯处理或使用这委托书所涉及的财产或现金。布斯可以“送掉”那些财产,仅仅因为委托书里没有说谁有权阻止他这么行动。
赫胥黎为救世军的事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给《太晤士报》写了长长的十二封信,忙出个什么结果来呢?是不是救世军从此一蹶不振呢?根据最新的资料,1987年版的《宗教百科全书》,救世军的活动还分布在87个国家,主要是英语国家和斯堪的纳维亚诸国;虽然总部还在伦敦,分支机构却以美国为最大,有1056个分部,3600个军官。救世军在中国也曾有过活动,50年代初北京王府大街北段还有救世军的教堂,有直行的大字招牌高高挂在墙角。我想救世军的继续存在和活动,主要不是因为它的传教有何独到之处,而是它还从事某些慈善事业。至于布斯家族横行霸道的作风,经过赫胥黎等人的揭露,是否有所收敛,一百年以前的事情,资料难找,尤其在英国以外的地方。但愿这位生物学教授的“思出其位”不是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