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太多了
今年春节期间,因为感冒,在床上躺了几天,感觉无聊,随手拿来几本书消遣。其中有一本是《现代英国小品文选》(牛津大学出版社《世界名著丛书》第280种),共收文章47篇,其中有两篇谈的是书多为患,很有点意思。
一篇的题目就叫做《书太多了》,作者Gilbert Norwood(1880—?)。大意是说千百年来出版了无数的书,现在每年还在大量增加,“我们被书压倒了,憋死了,埋葬了”。(以下撮叙,免加引号。)请不要误会。我不是指那些“博学”之书,也不是反对那些无聊的低级趣味的小说。我说的是那些好书,英国的和外国的种种名著。相传有句话:萨福的诗少,但都是玫瑰花。可是如果每张桌子上都铺满玫瑰花,每棵行道树上、每根路灯柱子上都挂满了玫瑰花,走进电梯,铺满了玫瑰花,打开报纸,掉出来一堆玫瑰花,怎么办?要不了几天就得发起一个消灭玫瑰花运动。
书,好书,名著,多得不得了,怎么办?对待这个问题,大致有四种办法。一种人是干脆放弃。他说:“我没有时间。”可是他一辈子内心惭愧,人怎么能不读书呢?
第二种人是心里盘算,哪一类作品他读得了,然后找个似乎说得过去的理由把其余的书全都给否了。如果有个青年向他求教:“您觉得吴尔芙夫人怎么样?”他就回答:“亲爱的先生,关于吴尔芙嘛,我的意见恐怕对您没什么用。我怕我是落伍了。这些现代派在我看来是迷路了。我觉得菲尔丁和奥斯丁更合我的胃口。”那个青年想,吴尔芙大概不怎么样。
第三种人面对这无法解决的问题,采取随大溜的办法。他把《太晤士报文学副刊》里谈到的作品全都拿来拼命读,拼命读,因为他怕有比他更拼命的人跟他讨论他没读过的书。这第三种人在知识分子里占多数,到处都有。他们最坏事。文学有两大用处:主要的用处是引起并满足人们对生活更敏锐的感受,较肤浅的用处是在社交场所提供谈助。这第三种人不但是对第一种用处全无认识,连第二种用处也让他搞糟了。人们走到一起,谈谈彼此看过的书,目的是找个共同的题目交换彼此的乐趣。可是这第三种人往往与此相反。他挑选一个多产的作家,盘问他的俘虏,终于找着一本后者没读过的书,于是大发议论,说这本书怎么怎么的好,是这位作家首屈一指的杰作。我们崇拜商业,把读书这个高贵的艺术也给毁了,因为虽然竞争是做生意的命根子,它可是破坏社交及其艺术的毒药。生活中最好的东西的繁荣,有赖于共享而不是通过垄断。
第四种人最可尊敬。他们的主张可以称之为精华主义。他们说,“我们既然无法读所有的好书,那就让我们认识一下从古到今东西各国的最好的东西吧。”他们先饱尝一顿英国文学,然后转向但丁、歌德、托尔斯泰、拉辛、易卜生、塞万提斯、维吉尔、荷马。这些读者令人尊敬,但不足效法。事实上他们是大大的误会了。不能因为一位作家举世尊崇,就断定每一个读者都能够从他得益。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尽管聪明,却无法领会弥尔顿或者萨克雷的奥妙。为什么?因为他还没有为了领会他们的作品必不可少的生活经验。这个道理适用于精华主义的信从者。把一位刚刚浏览过英国文学的读者匆匆领到那些外国大作家面前去,他会丝毫不感兴趣。熟读莎士比亚戏剧的人会觉得拉辛傻头傻脑;受过英国诗歌传统熏陶的人会觉得维吉尔扭捏,荷马幼稚,但丁根本不是诗人;在英国心理教条里泡大的人会认为易卜生是个老混蛋。他们苦闷,然而不敢不读下去,因为这些人是伟大的作家。他们不知道要领会这些作家的作品,得先熟悉他们的文学传统,熟悉他们的民族文化,而初次接触的人是不具备这种条件的。任何作家都要求他的读者有一定的装备,越是大作家,对读者的要求越大。这些大作家总结了他们的民族的政治上、宗教上、哲学上、文学上的丰厚经验。精华主义是一种海市蜃楼。文学不能这样来领会,生活也不能这样来领会。比如阿尔卑斯山的少女峰,把六尺峰顶锯下来,搁到您府上的后院里,邀请您的朋友们来鉴赏它的宏伟景色,能行吗?这种方法用到旅游上,大家都知道是不行的。一个人熟悉伦敦、巴黎、纽约、罗马,不等于认识了英国、法国、美国、意大利。还有,在文学里边也像在生活里边一样,真正打动人的是细节。明白地狱里的地形是一回事,让但丁成为你的精神财富的一部分是完全另一回事,得通过注意、理解,消化那些个恰好是你说“没时间,顾不上”的细微情节。
精华主义的最有代表性的表现是那些可怕的《世界最佳书目》。谁看见了这种书目都会头痛。为什么?因为这种书目不近人情。没有人能照单全收,虽然每个人都会喜欢其中的这几种或那几种。拼凑这样的书目有点像在世界著名的雕像中这儿截取一个最美的脑袋,那儿截取一只最美的胳膊,拼成一座最好的雕像。这能行吗?可就是有那样的书目。结果呢?成千上万的人在追求合成文化,正如有人买合成珠宝一样,在他们的普普通通的西方脑筋里嵌上几块《梨俱吠陀》,像一个霍吞托人戴上一顶丝绒礼帽。正是由于有这些书目,才让基本上读不下去的书留在人们的手上。
这四种读者都没能解决书太多的问题。怎么办?有人说,“能读多少读多少,读不了的让他去。”这也不成,因为那一大堆读不了的书发挥坏作用,它叫老实人心里烦,悲观;它让不老实的人像煞有介事,生骄傲心。只有一个办法:大批地销毁。好书,烧掉它十分之九;坏书,不用咱们操心,有一种力量像地心吸力那样把它往造纸厂拽。倒是会出现两个问题:销毁哪些书?用什么程序进行销毁?Norwood说,他都有答案。
以下,他回答这两个问题,一板三眼,把笑话当正经话来说,有点斯威夫特的味道,我就不介绍了。下面介绍第二篇文章,题目就叫做《毁书》,作者G. C. Squire(1884—?)。这篇文章不长,抛去头上一段,译抄如下。虽然加了引号,可也不是一字不落的翻译。
“书这东西,毁起来也不是很容易,有一回差点儿把我带到绞架的影子里。那时候我住在彻尔西的一家公寓的顶层小套间。不高明的诗集一本一本地聚集成堆,到后来我不得不在两个办法之中进行选择:要么把这些书赶出去,要么把房子让给它们,我自己另找住处。这些书卖不出去,没人要。所以我只有把它们扔出去,或者把它们彻底消灭。可是用什么办法消灭呢?我没有厨房里的大炉灶,我不能把它们放在小煤气圈上烤,或者把它们撕开,一片一片地放进我书房里的小火炉里烧,因为不把一本书拆开就想烧掉它,就跟要烧掉一块花岗石一样难。我没有垃圾桶;我的垃圾倒在楼梯拐角的一个活门里,顺着一条管道往下走。我的困难是有些书的开本大,会把管道堵住;事实上,房管处已经在门上写好‘只准倒脏土’。并且我也不想让这些书囫囵着出去,让哪位倒霉的清洁工家里人从这些书里对英国的诗坛得出错误的印象。所以最后我决定用许多人对付小猫的办法来对付这些诗集:把它们捆起来送到河里去。我缝了一个大口袋,把那些书塞进去,往肩膀上一背,走下楼梯,走进黑夜。
“我到了街上,差不多已经是午夜。满天星斗;黄里透绿的灯光在马路上发亮。街上很少行人;拐角处的树底下一个兵士搂着一位姑娘告别;时而听到要过白特西大桥回家的行人的脚步声。我把大衣的领子竖起,把我的口袋在肩膀上安顿好,大步走向一个咖啡店有亮的窗户,那是大桥这一头的标记,桥上的钢梁依稀可见。往前经过几家门面,我跟一位警察对面走过,他正在用电筒检查人家地下室窗户上的镣铞。他回过脸来。我觉得他有点怀疑之色,不禁微微发抖。我想,他会不会怀疑我口袋里边是赃物?我不害怕,我知道我禁得起检查,没有人会怀疑我这些书是偷来的,虽然它们全都是初印本。然而我免不了还是有点不自在,谁让警察用怀疑的眼光看上一眼都会不自在,谁让人发现在偷偷摸摸干什么,不管多么无害,都会有点不自在。那警察又往前走,显然他认为我是清白的。我继续前进,竭力抑制自己,不让走快,一直走到堤岸。
“这个时候我才忽然明白我的行动意味着什么。我靠在堤岸的短墙上,朝下看那河里的淡淡的发亮的漩涡。忽然在我附近响起了脚步声,我不由得一步跳离短墙,又开始向前走,装出一副满不在乎而若有所思的样子。那过路人走过我身边,一眼也没看我。那是个流浪汉,他有他的思虑。我又站住,骂我自己没出息。我想,‘该动手了’。可是正当我要把书扔进河里去的时候,又听见脚步声——慢而整齐。忽然一个念头,像可怕的蓝色的闪电,在我脑子里出现:‘掉进水里去的泼剌一声怎么办?一个人深夜靠在堤岸的短墙上,他的俩胳膊一挥,水里大大的一声泼剌。任何看见或者听见的人(好像总是有人在附近)一定,并且有充分理由,都会立刻冲过来抓住我。他们准会以为我扔下去的是一个婴儿。我要是告诉一个伦敦警察,说我冒午夜严寒偷偷地走到河边,为的是摆脱一口袋诗集,他能信吗?我几乎能听见他的粗鲁的嘲笑声:‘你去说给水上警卫队听吧,你小子!’
“就这样,我走过来,走过去,也不知过了多大工夫,越来越怕让人瞧见,一会儿鼓起勇气去干,又在最后一分钟退却。最后我还是干了。在彻尔西大桥的中段有几个伸出去的带座椅的半圆形。我憋足了气离开堤岸一直走向第一个半圆形。到了那儿,我跪在了座椅上。朝下一看,我又迟疑了。可是我已经义无反顾。我咬牙对自己说:‘怎么?你一向在朋友面前充好汉,可实际是个缩手缩脚的胆小鬼?你这回干不成,以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不管怎么样,即使你为此而被绞死,那又怎么的?天哪,你这没出息的东西!比你好的人上绞刑架的有的是!’使上绝望带来的勇气,我把肩膀上的东西朝下一扔。那口袋垂直往下掉。大大的泼剌一声。过后恢复了静悄悄的。没有人来。我走回家,边走边想,那些书掉进冰冷的水流,慢慢地沉下去,最后停留在河底淤泥里,无人理会,被人忘却,无情的世界若无其事地朝前去。
“可怕的蹩脚的书,可怜的无辜的书,你们现在还躺在那儿;现在已经盖上一层淤泥,也许;也许有那么一小块麻布片儿从装你们的麻袋里伸出来,在浑浊的河水里飘荡。献给达爱娜的颂歌,赠给爱赛尔的十四行诗,以兰斯洛骑士的恋爱为题材的剧本,远望威尼斯感赋,你们躺在那儿不生不死,你们也许不该遭遇这样的命运。我待你们太狠了。我很抱歉。”
这两篇文章都从书太多了说起,都归结为要毁掉一些书。可是理由不同:前一篇是说书多了看不过来,后一篇是说书多了没地方搁;前一篇是替众人着急,后一篇是为自己辩解。两篇文章的用意也不同:前一篇评论几种读者的不同读书法,后一篇刻画一个人事涉嫌疑时的心理状态。两篇文章都是寓庄于谐,这是英国小品文常用的手法,有悠久的传统。
好书太多,读不过来,怎么办?照我看,这也跟游泳一样,走进水里去再说。免不了要喝两口水。多数人都是这样学会游泳的,也有人学不会,那也没办法。
至于书多搁不下,我有切身的体会。并且我看《光明日报》的《东风》副刊上登的《我的书斋》系列文章,有不少是为不能把书全上书架诉苦。有人把书搁到衣柜顶上,有人把书塞到床底下。我深深感觉,空间、时间、金钱这三样东西可以交换。空间大,书摆得开,要哪本书,手到拿来;没有这个条件,就只能拼时间,从柜顶上、床底下一撂一撂取出来,一本一本找。你有钱,可以请人抄材料,省下自己的时间,也可以扩大居住面积,不但是不必跟老婆(或丈夫)儿女争座位,还可以坐拥书城,“顾而乐之”。但愿在不久的将来这不再是痴人面前说梦。
后记
这篇“杂览”在《读书》上发表之后,我又想起法朗士的一篇随笔。说的是有一天他发现他用来装很多作家送给他的初印作品的旧澡盆已经满了,他就打电话请来一位收书的。这位收书的把澡盆里的书装进他带来的几条麻袋,然后掏钱给法朗士。法朗士说:“怎么?您给我钱?我还以为我得给您酬劳呢!”这跟G. C. Squire的那篇《毁书》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挖苦那些初出茅庐的作者给文坛名人尤其是评论家送书的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