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小到三岁娃娃,大到百岁老人,好像都有权利做这件事。无论是娃娃老人,女人男人,年轻人还是老年人,离家出走,大部分都是因为委屈,心里的委屈无处宣泄,就想走开,离那些让自己委屈的人远一点,引起他们的注意,帮自己把这些委屈宣泄出来。
大学刚毕业的时候,第一份工作是在一个小公司离做文员,本来公司业务不繁忙,我一个人处理整个办公室的文职工作游刃有余。大概做了一年左右,公司业务拓展,老板新招了一个女孩子跟我分担工作,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叫付明洁,漂亮这个词用在女孩子身上总是占优势的,不管是在找朋友谈对象,还是在找工作发薪水这方面。这个漂亮的姑娘一来公司就得了老板的欢心,薪水跟我这个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做了一年的所谓的老员工一样,可是工作只是分担了三分之一,那个时候的我还是很天真的相信这个社会的公平的,而且是非分明,并没觉着这件事对我有什么不好,只是认为有人分担我的工作,我就非常开心了,所以,对那个漂亮的姑娘,我的善意是实打实的足,也很快跟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从工作开始,包包衣服是序言,化妆品首饰是篇章,男朋友爱情是番外。
当然,她跟我说起过她的离家出走,我记得最深刻的一次是她说她半夜出走的那次,她说那是冬天,很冷的冬天,她来了大姨妈,不想碰了冷水,就让男朋友给她洗内裤,男朋友抱怨了两句,她就委屈的跟他吵,说自己身体好的时候,多冰的水都会给他洗内衣内裤,这自己大姨妈来了,不舒服,让他洗一次怎么了,越说越委屈,最后自己摔门而出,出了门就怕了,大半夜的,十一点半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心里总觉着颤巍巍的,又是冬天,冷的发抖,路上行人寥寥无几,路灯有的地方又坏了,黑乎乎的,可是出都出来了,再回去多没面子,所以就一直走着,走着走着就害怕了,那个时候我们都是租房子住的,租住的都市村庄的房子,房租便宜,但是脏乱差,治安不好,路上很多黑乎乎的脏水,而且村庄后边几条街有好些黄色灯区,半夜十一点正是她们生意忙活的时候,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只身一个人从黄色灯区走过,碰到搭讪的很正常,当一个中年油腻大叔尝试靠近她搭讪时,她像一张绷紧的弦,嗖一下就弹出去了,气喘吁吁的出了那两条街区,气还没喘匀,就发现身后一百米处,路灯照不到的地方站着一个人,吓得大气不敢出,一口气提着跑到了一个没关门的超市门口,门内有几个男女在打麻将,吵吵闹闹的,明亮的灯光透过玻璃门照出来,给了她一点心安的感觉,这会吓得什么也顾不得了,颤颤巍巍的掏出手机给男朋友打电话,旁边黑暗处传了的手机铃声吓得她几乎瘫坐在地上,男朋友拿着手机从黑暗处走出,气喘吁吁的说:你跑那么快干嘛,追都追不上,喊你你不理,越喊跑越快。她看着走来的男朋友嘴巴一撇,泪珠翻滚而出,顺着脸颊流的肆无忌惮。男朋友走过来抱住她:好了,回家吧,衣服洗好了,给你买点宵夜,回家吃,肚子还疼不疼?
明洁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挂着的是幸福的笑,那个时候的我觉着她的笑是幸福的,因为她男朋友会给她洗衣服,会在她生理期把她当病人疼爱,会纵容她离家出走,会在她离家出走后找到她,然后带她回家。
那个时候的没有那样的待遇,因为那个时候的我爱曹先生爱的痴迷,像张爱玲笔下的低到尘埃里的那位。不过那时候的我不在意这些,不在意我大姨妈来的时候曹先生不帮我洗内裤,还得给他洗内裤袜子,不在意我离家出走他不找我,还躺在出租屋里睡得昏天暗地。因为那时候的我真的爱他,爱得那样炽热,像熊熊野火烧不尽的野草,春风一吹,又遍地生根发芽。
是的,那时候的我也离家出走过,而且两次,毕竟是女孩子,总觉着自己也应该被娇惯着。
第一次为了什么呢,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拌了几句嘴,晚上十一点左右,我穿好衣服,拿着钥匙,带上手机,摔上出租屋薄薄的铁门,下楼了,那是初秋,天气微微有点凉,周末,都市村庄里头还很热闹,正街买夜宵的还没散,下了楼,站在黑暗处窄窄的过道里,我回头听了听头顶的楼道,没有任何声音,泪水瞬间夺眶而出,很伤心,有点绝望,楼上是我那么爱那么爱的男孩子呀,他不担心我吗?头顶的声控灯暗了好久,我就站在黑暗里头哭,哭的眼睛鼻涕横流,很是狼狈,直到门外有人开门,有租户回来,头顶声控灯重新亮起来,我迅速的用袖子抹掉眼泪鼻涕,低着头出门了,那进门的人也没在意,毕竟周末,十一点有人下楼吃宵夜很正常。
我现在门外,听到那人上楼的声音开门的声音,关门是铁门发出的咣当声音,然后,楼道里就安静了下来,很快,声控灯又灭了,我的眼泪又出来了。
我哭着想,我该去哪里呢?去隔一条街的明洁那里肯定不合适,毕竟她是跟男朋友一块的。坐公交去表哥家,又太晚了,如果我去了,不用第二天,当晚我表哥就会告诉我爸妈,那样我爸妈就更不会同意我们在一块了,我摸了摸口袋,好像带了五块钱,是的,我带了钥匙,怕我回去的时候没人给我开门。我也带了手机,怕他出来找我找不到给我打电话,可是我没有带包,没有带包的意思就是没有钱,口袋里只有晚上买菜剩下的五块钱。
所以,我哪里也去不了,因为我连车费都没得,可是还不想回去,虽然我很爱很爱他,爱到了尘埃里,可是我也有我的态度和脾气,所以我又用袖子擦了擦眼泪鼻涕,从黑暗里走了出去,走到了还算热闹的村庄街上,我从那些夜宵摊走过,盘算着这五块钱我可以吃点什么,我走过了十三家夜宵摊,没有理会九位摊位老板的招呼,站在最边上的串串摊位旁边,看着前边昏暗的路灯,我想起了付明洁跟我说她离家出走的情况,不敢再往前走了,后退了几步,就坐在了串串车前。声音嗡嗡的跟老板要了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