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美国司法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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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可靠的线人

在25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曾与数百名线人有过合作。我相信他们中肯定有人是百分百诚实的,但我无法百分百确定他是谁。

——美国国税局高级特工和前毒品特工约翰·J.麦丁格(John Madinger)[1]

(线人)愿意做任何事情,他们不仅会向亲朋好友泄露案件机密,而且会撒谎、作伪证、伪造证据、怂恿他人撒谎来佐证自己的谎言。他们会出卖任何人,包括检察官。吸毒者为了获得毒品可以出卖自己的母亲,小偷、劫匪、杀人犯同样如此。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斯蒂芬·S.特罗特(Stephen S.Trott)[2]

无辜者在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中往往会被判有罪。当今不胜枚举的无罪判决已经清楚地表明,尽管有着世界上最复杂的程序性保障,但在某些最为严重的刑事案件中,无辜的被告人仍然要么认罪,要么被判决有罪。[3]造成这场灾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不堪重负的公设辩护律师体系、长期的未决羁押、畸高的审判定罪率以及引导被告人认罪的系统性压力,上述这些可能只是无辜被告人害怕出庭的部分原因。

线人是错判之谜的重要一环,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经常撒谎(毕竟任何证人都不可能百分百可靠),而是因为线人有着很强的说谎动机和倾向,执法部门更是严重依赖他们的线报,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在针对如何检验线报的真实性问题并没有进行良好的制度设计。因此,不可靠的线人提供的线报会渗透到整个刑事司法程序中。由此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包括警方的错误逮捕、法院的错误批准搜查令、捏造的证据以及最终的错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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