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创新的概念
创新,对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来说,从不同的角度,会产生不同的认知,这一节我们重点分析创新创业的定义、特征、模式和分类。
1.1.1 创新的定义
创新不是一个独立的新词,是一个存续已久的基本概念。早在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就在《经济发展理论》(Theorieder wirtschaftlichen Entwicklung)一书中提出:“创新是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者常人思路的见解为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者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者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华尔特·罗斯托把“创新”的概念发展为“技术创新”,这也体现在美国政府的研究报告中(Innovation in American Government:Challenges, Opportunities, and Dilemmas,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创新(Innovation)包括原始发明(Original Invention)和创造性使用(Creative Use),也可以将创新定义为对新思想、产品、服务和过程的产生、接纳和实现。可见,此时“技术创新”已经提高到“创新”的主导地位。
但是,是不是所有技术发明都是创新呢?显然这里面也有很大的争论,马丁信托创业中心主席(Chairman of Martin Trust Center of Entrepreneurship)罗伯茨(CED Roberts)认为“创新是为世界创造有价值的东西(Innovation is something that generates value for the world)”,很多时候发明就是一个点子(Idea)或者某项技术,它可能会影响社会,但它不会产生任何价值。因此罗伯茨提出:创新=发明×商业化(Innovation=Invention×Commercialization),也就是说,一个有价值的创新,首先需要一个新的点子,然后它需要一些人或一些组织将这个想法商业化,并为世界创造价值。这就将创新从一个形而上的模糊概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且具有一定评判标准的定义。持同样观点的还有熊彼特,他在其著名的《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创新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化应用。他也是最早对“发明、发现”与“创新”进行区别的学者。
之后,随着商业的不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扩大,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创新又直接跟创造财富联系在了一起,例如,著名管理学大师德鲁克于2002年8月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创新定律》(“The Discipline of Innovation”,Harvard Business Review,August 2002.),其中指出,“创新,是赋予资源一种新的能力,使之成为创造财富的活动,是企业家创造新财富或赋予现有资源以增加创造财富潜力的手段”(Innovation is the means by which the entrepreneur either creates new wealth-producing resources or endows existing resources with enhanced potential for creating wealth)。该定义进一步说明了创新需要创业者去实现,或者说创业者要创造财富必须要依靠创新。创新赋予资源一种新的能力,使之成为创造财富的活动。这个定义与《商业词典》(Business Dictionary)对创新的定义如出一辙:创新是将想法或发明转化为创造价值或客户愿意为此支付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The process of translating an idea or invention into a good or service that creates value or for which customers will pay)。它们都强调了创新必须商业化,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关注市场,关注用户的需求。
由此可见,创新不仅仅是想法、发明、发现,而是要能够创造价值,当然这个价值也不至于创富,它在各个领域都有体现,虽然熊彼特的定义十分全面,但是较为晦涩,难以被大众普遍接受,这里采用德鲁克于1984年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中给创新下的一个更加简洁明了的定义:
创新就是通过改变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价值和满意度!
这个定义既包括了创新该有的内涵和影响力:创新可以是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行业做的任何一件事,也可以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等形式出现,它也不必局限于科技领域,也不必一定是产品和实物,它也具有比较明确可行的判定标准:即创新必须能够为客户提供价值和满意度!
1.1.2 创新的特征
从以上关于创新的定义的阐述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创新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差异性、价值性和可行性。
● 差异性:“改变产品和服务”。每一项创新一定要有改变,要有自己独特、不可替代的地方,要创造出新的东西,这就是“山寨”“复制”和创新的本质差别所在。
● 价值性:为客户提供价值和满意度。创新提供的价值既可以体现为经济价值,也可以体现为社会价值,因为创新最终的价值是“让世界因为创新变得更美好”!
● 可行性:创新就是通过改变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价值和满意度!创新是一个把改变转变成价值的过程,必须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解决方案和途径可以有很多,但是仅仅停留在纸上谈兵层面的方案、幻想和意念等是不可能为客户提供价值和满意度的,这就是“创意和创新的差别”,也是“科幻和科学的差别”,创意和科幻都不要求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而创新和科学要求。
从这里可以看出创新的三个特征是互相支撑、缺一不可的:没有差异性就没有创新的起点,有了差异性但是仅仅停留在概念阶段是纸上谈兵,只有努力去把具有差异性的创新做出来、实现了,这样的创新才可能给我们带来物质和精神的价值。
1.1.3 创新的模式
那么创新的具体模式有哪些呢?这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讨论。常见的说法有以下几种。
从科技创新的角度来看,创新包含三种模式:发现、发明和革新。它们的含义如下。
● 发现与科学相关联,指观察事物而发现其原理或法则,即发现已经存在但不为人知的规律、法则或结构、功能。
● 发明与技术和工艺相关联,发明是根据发现的原理而进行制造或运用,产生一种新的物质或行动。根据发明性质的不同,发明又可以分为基本发明(Basic Invention)和改良发明(Improving Invention)两类。
● 革新即变革或改变原有的观念、制度和习俗,提出与前人不同的新思想、新学说、新观点,创立与前人不同的艺术形式等。
有人从企业创新的角度提出创新的模式有以下三种。
● 从无到有:指那些提供从0到1的产品和服务,诞生新的行业和领域。
● 从有到优:指那些从1到∞的产品和服务,在已有的行业和领域里产生和创造更多的价值。
● 重新定义和组合:指那些把不同的行业和领域里已有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重新定义和组合从而产生新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1997年,哈佛大学的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在《创新者的窘境:当新技术使大公司破产》(The Innovator's Dilemma:When New Technologies Cause Great Firms to Fail)一书中把创新分为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和可持续创新(Sustaining Innovation)两类。2012年,威廉·泰勒(William C.Taylor)出版了《颠覆性创新》一书,对颠覆性创新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也有学者提出根本性创新(Basic Innovation)、渐进性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突变型创新、破坏性创新、突破性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概念。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提出的颠覆性创新模式和可持续创新模式可以涵盖以上不同的观点。
● 颠覆性创新:它包括发现、基本发明、原始创新、根本性创新和突变/突破/破坏性创新等在内的从无到有的多种创新模式。这种创新模式的特点是创造出原本没有的东西,改变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让世人受益。比较典型的例子有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原始理论创新),王选提出汉字的激光照排(原始技术创新),以及乔布斯发明iPhone智能手机(原始产品创新)等,他们都实现了在领域或者行业内从无到有的发明,启发了一系列后续的发明和改进,创造出新的行业和领域。
● 可持续创新:它包括改良性发明、革新、更新、改变、重新定义和组合等集成创新以及消化吸收再创新等从有到优再到大发展的多种创新模式。这种创新模式的特点是,它可以是一些观念、做法甚至是手段的改变,或者外观设计的不同以及新功能的组合等。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乔布斯发明了iPhone智能手机以后,全世界涌现了数不清的基于iPhone各种类型的智能手机,它们虽然不是第一个发明和发现,有些甚至是通过一些小的更新来占领独特的市场,但它们同样为客户提供了价值和满意度、促进了行业和领域的发展,实现了从有到优再到大发展的过程。
一般说来,颠覆性创新居于最高层次,难度最大;可持续创新则相对来说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难度小一些。企业在追求新的增长业务时,往往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通过可持续创新从市场领导者手中抢夺现有市场,另一种选择是通过颠覆性创新开辟新的市场。
1.1.4 创新的领域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科技创新,因为现阶段大家普遍理解的创新多数是科技创新,这主要得益于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里说的科技创新,它一般指通过科学研究解决某个领域或者行业的问题,形成论文、专利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过程。严格地说,科技创新应该区分为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
首先解释一下科学、工程、技术三个名词的基本概念。
● 科学,如同达尔文所说,就是整理事实,从中发现规律,得出结论,科学具有客观性、可证伪性、可重复验证、可怀疑性、抽象性和深刻性。
● 工程/技术是指应用科学知识,满足人类需要,提供物质财富。
由此我们给出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的定义。
● 科学创新,是研究客观世界、揭示客观规律、形成客观结论。科学创新并不关心是否产生效益。科学创新的核心在于原创性,只有第一,没有其他。科学创新的表现形式主要是论文或者发明专利等。
● 技术创新,是以创造新技术为目的的创新,或者以科学技术知识及其创造的资源为基础的创新。技术创新是基于现有的科学知识体系,探究实现的新方法,是将科学创新推向应用的关键环节,它以创新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等形式,使得科学创新得以实现。技术创新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专利。
● 工程创新,是创新活动和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主战场,是不断突破壁垒和逃避陷阱的过程,工程创新不但包括技术要素而且包括非技术要素,必须从“全要素”和“全过程”的观点来认识和把握工程活动。如果说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以“可重复性”为基本特征,其社会评价规范只承认“首创性”,那么工程创新则是以“唯一性”“及时性”和“本土化”为基本特征,这就使得创新必然成为工程活动的内在要求,工程创新强调经济性和市场性。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之间的关系如图1-1所示,也可以套用李政道先生的话:基础研究(科学创新)是水,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是鱼,开发试验(工程创新)是鱼市场。
图1-1 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之间的关系
这是对我们影响深远的科技创新的剖析。其实创新远远不止科技创新,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众多领域。除了科技创新以外,对我们影响很大的还有文化创新、商业创新、艺术创新、组织创新等。商业创新一般指将想法或发明转化为创造价值或客户愿意为此支付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文化创新一般指将新概念、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新发现和新假设转化为文化艺术作品。组织创新一般指将新概念、新思想、新理论等转化为组织管理和架构的新形式、新范式等社会管理体制领域的创新。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对于今天的广大学生和社会大众而言,需要掌握的是,创新不是一个时尚名词也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概念,也不单纯局限在哪个领域或行业,它是我们每个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参与和实践的一种基本能力,只要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积极地进行更新、创造、改变,这就是创新,这也是我们开展创新教育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