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道:商鞅治秦与现代国家治理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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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子与传统政道思想的高峰

中国历史上对政道、治道论述得最深刻的思想家当数老子。老子把阴阳原理运用于政治领域,对何谓“政”、何谓“治”进行了具体阐述。老子的政治哲学既涉及政道,也涉及治道。对于政道和治道两方面的阐述,都触及本质与核心。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唯有老子一人,以其政道思想最为深刻和全面。

政道,在《老子》里的表述就是“政善治”(8章),就是“以正治国”。政治只有坚持正确价值观并采取措施来纠正阻碍实现正确价值的东西,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理,“政善治”和“以正治国”实际是相近的意思。二者的“治”字进一步强化了“政”的既正又反的内容,特别是强化了“权力与利益”的内涵,反映了权力政治、利益政治的本质。政治不仅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而且必须面对和解决与生存发展相关的重大社会公共问题,必须解决人类生存的现实问题,比如外患、粮食生产、水患、社会基本的秩序等。这就是“政治”的重要内涵。

什么是政道?

政道就是天下政权应当为谁所有、为谁服务的认识和主张。从这个角度来说,正如牟宗三先生所言,儒家和法家皆认可君主制,而君主制提倡的为君之道,只是一种表面上的政道,实际上是无政道。因为君主制的根本在于政权“家天下”,政权首先主要为君主服务,而这是违反政权的本质属性的。虽然儒家和法家内部有开明君主派和专制君主派之别,以及绝对君权派和法制君权派之别,但两家都认可君主制、世袭制。

法家不用说了,没有一人反对君主天下。即使儒家高张的所谓尧舜禹之治经常被人认为是大同理想的一个标志,其本质上也是私天下的君主制,只不过“私天下”比“家天下”在“公”的基础上更广泛一些,因为政权不仅可以在小家的圈子里转让继承,也可以在更大范围的家族圈子里转让继承。

儒道法三家中,唯有老子学派(包括庄子,但不包括后来的黄老道家和道教),是真正主张公天下且真正彻底反对君主制、世袭制的;自春秋战国至晚清近3000年的时间里,只有老子和庄子主张非君主制。

老子明确反对当时礼制下的君主制、世袭制。在《老子》第12章、18章、19章、20章、24章、26章、38章、39章、46章、53章、57章、58章、62章、65章、72章、74章、75章中,都记载了对君主制、世袭制的尖锐批判。

《老子》第29章明确指出,“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因为从本质上说,“国家政权”是“天下神器,不可为也”,正所谓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取之。因此,第49章又指出,执掌天下政权的人,必须是以天下之道为指导的有道者,只有他们才能“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不是一时一世,而是永恒永远。百姓才是天下政权的真正主体,只有他们才能评判国家政治的好坏,也只有“百姓皆谓‘我自然’”(17章)的政权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政权。以百姓心为心的政治,必然实行有利于百姓的政治,充分发挥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积极性(49章),也只有以百姓心为心的政治,才能带来实行“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的善治社会。为了实现以百姓心为心的社会政治制度,有道者必须善于取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做到“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49章),而有资格执掌大权的人,也必须是百姓信赖和支持的人,他们“在天下”、“为天下”,以百姓心为心,与百姓浑然一体,有道者必须始终保持与百姓心连心,才能始终得到百姓支持,实现“天下乐推而不厌”(66章)。即使有道者在百姓支持下有了执掌政权的机会,这也不意味着他应当永远在位,因为老子明确指出,“功遂身退”是“天之道”的具体表现(9章),有道者必须“不积”(不积累权势、功名、财利),必须“为而不争”(81章)。

老子2500多年前所阐述的政道,已经非常接近天下政权的本质特点,达到了政道思想的高峰。因此,牟宗三所谓过去中国历史上只有治道、没有政道的观点,放到老子的思想体系中并不尽然。

但光有政道,国家的政治也是不可能正常运转的,必须要有治理之道,必须要有把政治价值、政治伦理实际贯彻到政治实践中去的制度、能力、体系,换言之,治道是运用公权力、社会资源、策略、制度来建设和实现政治价值与伦理价值的整个过程,是运用政治价值和政治伦理以解决国家、社会、民众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各种关乎生存发展的实际问题的过程,是不断建设、积累、发展、完善国家和社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过程。

老子在2500多年前就十分重视国家治理的问题,已经明确地使用了“治”的概念,并提出“无为而治”这一治道的总纲领,就是要执政者根据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律和要求进行治理,不以个人的主观智见去治理国家。这就是老子所说的“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和“无为而无不为”(37章)的思想。

老子的治理思想涉及治理的本质,对治理制度、治理能力、治理体系三个部分都有所论及,形成了治理之道的雏形。国家治理构成老子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分层治理的结构。老子已经明确提出了个人治理(修身)、家庭基层治理(修家)、基层和地方治理(修乡)、国家治理(修国)和天下治理(修天下)五个层次。《老子》全书共有13处“治”,初步形成了国家治理的体系。

国家治理制度、治理能力、治理体系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老子治道中所包含的政治智慧,对人们理解今天的国家治理有借鉴意义。老子治道,虽然没有机会直接进行实践,但对于后来汉初的文景之治,唐初的贞观之治,唐中期的开元之治以及宋时的仁宗之治等,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思想高度。

简言之,老子政道的灵魂在于以正治国,就是以百姓心为心,就是让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老子治道的灵魂,在于无为而治、顺势而为、因循变化,也是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治国、治民、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