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跨领域信息交换的内涵
在大数据时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同时,相互间协作也越来越紧密,跨行业、跨业务、跨组织机构、跨层级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需求日益增长。
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传染性疾病、环境污染、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凸显,安全问题的突发性、系统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维护安全的难度显著增大[1],需要整合来自各个领域的情报信息,建立信息共享的大情报信息体系,打破情报资源在领域之间的封闭状态,使情报信息冲破时空的界限,最大限度地实现共享,支撑国家各相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预防、应对、处置危及国家安全的事件。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涉及大量跨部门业务,如财政综合管理业务、税收业务、进出口业务、涉农业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社会信用业务、社会保障业务、环境保护业务等,以及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都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需要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支撑。
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智慧城市是当前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信息时代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2]。智慧城市要求全面汇聚、有效利用政务、交通、医疗、商业、个人生活等城市运行的各类信息,实现更全面、更灵活的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人的互连互通和感知,促进城市信息空间、物理世界和人际社会的融合,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从而推进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由此可知,随着全社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信息交换共享已成为支撑社会分工与协作,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手段[3]。打通信息孤岛,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与服务,是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跨领域信息交换(Cross Domain Information Exchanging)是指为了共同完成某个特定任务或达到某个共同的目标,不同行业、不同业务、不同组织机构、不同层级的信息系统之间,实现基于统一语义和语法标准的数据映射、传输和解析。在本书中,我们将不同行业、不同业务、不同组织机构、不同层级的信息系统简称跨领域,将参与跨领域信息交换的成员集合称为利益共同体(Community of Interest,COI)。
由于各类业务对信息的需求千变万化,难以通过一次信息交换解决所有信息共享问题,因此美国国防部在《国防部网络中心数据策略》中提出了基于利益共同体的信息共享概念。利益共同体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相互协作的用户集合,针对某个特定的任务需求,在特定的范围内,着力解决信息共享问题,并对解决方法和措施不断进行论证和完善,最终实现信息的无缝流动。基于利益共同体的信息共享只要求能完成某个确定的任务,满足利益共同体内成员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即可,由于信息共享目标明确,信息共享范围有限,因此跨行业、跨业务、跨组织机构的信息共享实施难度相对减小 [4]。跨领域信息交换示意如图1-1所示。
图1-1 跨领域信息交换示意
我国的“金保工程”是一个典型的跨领域信息交换案例。“金保工程”以覆盖全国、连通城乡的信息网络为依托,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为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一体化支撑环境,充分体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为民服务理念。“金保工程”横向信息交换是指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相互交换工作所需的信息,包括与公安、财政、税务、金融、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的信息交换,以及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进行的衔接与交换,具体如下。
(1)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交换。公安部门是个人基本信息的重要维护者。因此,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与以公安部门为主承建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存在信息交换。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交换的共享信息包括人口基础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证号码)、职业信息(所在单位名称、职业类别、职业名称等)。
(2)与财政部门的信息交换。财政部门作为社保基金监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的财务收支按规定有序进行。社保基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劳动保障部门代表政府对社保基金行使管理职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委托具体负责社保基金的管理业务,包括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征缴和发放、会计核算等工作。因此,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交换的信息主要是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信息。
(3)与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交换。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时,大多通过银行采用委托收款的方式收费,部分地区通过税务部门代收。同时,在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时,利用银行网点多、邮局的异地投递业务等优势,委托银行、邮局向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发放各项待遇。因此,劳动保障部门与税务、金融等部门主要通过交换参保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缴费情况、待遇情况及对账情况等信息,达到业务协同的目的。
(4)与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换。民政部门作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和发放部门,需要了解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因此需要从劳动保障系统获取家庭成员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等社会保险待遇信息。
(5)与卫生部门的信息交换。卫生部门一般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劳动保障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协同主要包括医疗待遇享受资格审查、个人医疗费用结算、特殊医疗审批、转院审批、医疗费用审核等,信息交换主要包括传递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果、参保人员档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数据、缴费数据、政策参数及就诊记录等。
(6)与教育部门的信息交换。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向教育部门提供本市就业形势分析信息和用人单位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信息、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反馈信息等;教育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生源信息,包括毕业生人员情况、毕业生求职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派遣情况等。
综上所述,跨领域信息交换区别于组织机构内部的数据整合和系统集成。在同一个组织机构里使用了多个不同系统,但由于系统、标准、开发商的数量及业务量有限,再加上强有力的统一行政领导力的驱使,在不考虑本组织机构之外应用的情况下,一般可以通过数据整合或组织内的系统接口和数据映射,实现组织内各个不同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但是,要实现不同行业、不同业务领域、不同组织机构、不同层级之间的信息共享,采用这种基于数据库层面整合的办法就行不通了。例如,在“金保工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保险、民政、财政等多个业务机构交换数据,在这种“一对多”或“多对多” 的情况下,若仍然采用组织内的数据整合或系统集成的方法,会导致开发接口数量多、关系复杂、维护困难。
因此,跨领域信息交换与传统的组织内的数据整合或系统集成有根本不同。共同点是为了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但数据整合或系统集成侧重于用统一的手段以紧耦合方式实现,跨领域信息交换则强调通过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手段,以松耦合方式实现系统互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