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郡风云之雏鹰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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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别院夜饮

老莫成带着众人在院子里四处闲逛,不时发出啧啧称赞,一直到天已见黑,仍然意犹未尽。莫庄也老实了许多,眼见这一切,早已经认定,自己是决然做不到,便跟在老莫成的身后,很是虚心的四处看着。

忽听到翁仲的声音从他自己搭建的茅草房前传来:“老村长,我已经准备好了,快带大家来吃饭吧!”几个人忙收住脚步,回到茅屋前,看到翁仲正垂手站立等待自己这些人。

茅屋的门口摆放了一块青石板,四角用石块垫起,成为一个天然的饭桌,围着青石板的是八个半抱粗的榆树礅用来坐人。

青石板上更是摆满了用陶盆盛装的各种菜肴,正中间是满满一大盆蒸的香喷喷的野猪肉和一尾清蒸的三花河鱼。外面接着就是一盆鹿肉、一盆兔肉,还有两条烤好的狼腿,其余的都是一些山里的野果和一些山野菜。此外还有一个大的陶罐,罐口用泥封着,不知里面装着什么。

翁仲把老村长请到了首位,扶他坐稳,便招呼众人一起坐下,接着拱手见礼道:“今天这座小院终于有了外人光顾,小仲感激不尽。只是今日时间稍显急促了些,只能用这些做起来顺手的东西来招待大家了。”众人闻听此言,纷纷表示他太客气了等等云云。

翁仲又客套了两句,接着打开了陶罐的泥封,对众人说道:“今日宴饮,岂能无酒。这是我在山里采下的野果,用当年在巴蜀那边学到的方法,把它们密封在陶罐里,经过一个夏天,就可以变成酒了。这种酒的劲力不大,轻易喝不醉人,却又能让人饮后神清气爽,消暑止疲,最适合咱们这些劳作的人来喝了。来,大家尝尝。”说着便将酒依次倒在众人面前的陶碗里,只闻得一股果香夹杂着清香直冲如人的鼻中,饮惯了酒力强劲的赵酒的村民只觉得香甜的气息直入心肺,畅快极了。

翁仲也倒满了自己面前的陶碗,双手高高托起,对老村长一揖道:“村长,这第一碗酒,我敬您,感谢您能够收留我,给了我这清净的容身之所。没有您,我可能还会漂泊四方,是无法如此这般静心研习的。请您老满饮此碗,小仲先干为敬!”说完一饮而尽。

老村长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举起酒碗对翁仲道:“孩子,你这就见外了。咱们村虽然都姓莫,但咱们不排外。你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到我们村游学,那就是我们自己的孩子一样。何况你这本事可不小啊,能到我们村来那也是我们的荣幸。以前还把你当个孩子,今天到这一看,着实震了我们这些人一下。没想到老夫有生之年也能见到我们这个小村子飞出只雄鹰啊!来,今天高兴,我也干了!”

莫老村长的高兴是打心眼里的。要知道,莫家村几十户村民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户,除了被国家征兵以外就没人离开过这个村子。很多人一辈子只跟眼前的黄土地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靠天吃饭的度过了一生。如果遇到年景不好,或是遭受了天灾,更是连讨生活都是困难。

而村子里除了老村长在赵军的军营里识得几个字以外,就没人读过书,更别说有像翁仲这样四处游学的士子了。村民们早就习惯了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早就认了命“咱们村没有做官的,也出不了做官的。要想光宗耀祖,重修门楣,那是没门。咱啊,就是个种田打仗的命。”

可是今天,见到了翁仲所做的一切,老莫成知道这孩子还有大能耐呢,日后也许真的能够出人头地,封官进爵呢。他也看得出来,翁仲是一个重情义的孩子,日后真能飞黄腾达,必不会忘了自己这个小村子。到时候全村一起光荣,岂不是幸事一桩?

正想着,只见翁仲又把自己的酒碗倒满,举起来朝四面一揖,道:“各位叔伯兄弟,小仲来这里快一年了,时常在村里得到各位的关心照顾,今天仅以这一碗酒先行谢过了!”说完,一仰脖,又是一饮而尽。

众村民一面称赞翁仲的豪爽,一面共同举起酒碗喝了下去,只觉得一种从未体验过的香甜流入了嘴里,喉间没有过去的老酒那样的火辣,有的只是甜润和清香。“好酒啊!”村民们从没有过这种体验,因为从来没有出过村,完全不知世间他处还有如此香甜之物!

众人饮毕,翁仲招呼道:“村长,各位乡亲,野猪肉是我自己养的,鹿肉是我在山里用陷阱捕的,那两条烤狼腿是前几天用弩箭射到的,而鱼是我今早在后山的溪水里网的,其他的野果野菜都是这山里产的。大家勿要客气,请尽情尽兴!”

老莫成也道:“来吧,尕娃子的一番心意,咱还等什么,动手!”

老村长的话音刚落,场面立刻就热闹起来。村民们本就不会那些士大夫的矫揉造作,更是被眼前的美味佳酿勾起了最原始的欲望。一时间,赵人的豪爽和莫家村民的质朴充斥整个空间,连莫老村长在内,人人开怀畅饮,几个年轻的村民连筷子也不用了,直接上手撕扯着野猪肉,狼腿肉,大块大块的塞进自己的嘴里,接着再骂上几句粗话,吼上几嗓山歌。

翁仲是开心的,因为从他记事起,就从来没有过这么多人在一起吃过饭。很多的时候都是只有老师和自己两个人,再到后来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度过了。

游学之时也都是深居简出,历练为主,即使也曾路过一些可以停留的村庄,也只是待上几日后便又匆匆上路。像这样一桌人一起吃、一起喝、一起唱在他的记忆里是完全没有过的。虽然翁仲习惯于自己独来独往,可是他的内心还是希望能够和更多的人聚在一起,他喜欢这样的热闹。

忽然翁仲的目光一扫,发现只有莫庄一个人闷闷不乐的缩在后面,也不像人一样爱说爱笑的。他知道,莫庄一向看不上自己这个读书人,刚才又被自己的老爹抢白了一顿,心里一定还不好受呢。

于是,翁仲满上了一碗酒,来到莫庄身边,道:“莫大哥,老村长待我如自己的孩子,论年龄,您也算是我的兄长。小弟敬大哥一碗。”

莫庄闻听,慌忙站了起来,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接话。其实,此刻他对翁仲的看法已经发生了改变,短短的几个时辰,他看到了很多之前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也知道自己一直以来的心胸过于狭窄,对翁仲太过偏见。

但是莫庄本就是一个实在人,也最佩服真正有本事的人。看到翁仲小小年纪就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自己对翁仲真的是心服口服了,只是他在村里说一不二的性子让他难于张口服软。

此刻翁仲端着酒碗就站在眼前,他是无论如何不能再硬撑下去了,也端起了酒碗道:“翁仲兄弟,以前俺心眼小,看不出读书人的大能耐,多有得罪了,我先干了!”说着一碗酒直接喝下,此刻的他嘴里的酒是甜的,但是心里却是莫名的舒畅。

翁仲也将碗中的酒饮了下去,笑着道:“莫大哥,您对读书人有看法也是常理,孔子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说的就是读书人。老师也经常教导我说要跟普天下的平民多学多问,只有在骨子里越来越像劳苦众生,才能在学识上真正的有所进益。不知莫大哥可否为我指点一二?”

这可把莫庄问住了,也把在场的所有村民包括老村长问住了。从古到今,只有这些做学问的人对平民百姓吆五喝六的份,何时出现士子向平民请教的时候了?

莫庄瞪着眼睛,挠了挠脑袋,好半天才从嘴里结结巴巴的蹦出来几句话:“没,没,没啥。就是感觉你太不像我们庄稼人了。说话要咬文嚼字,还要鞠躬作揖。反正有,有的时候看着别扭。”

闻听此言,翁仲笑了,把手里的酒碗往青石板上一墩,伸出手来撕下一块野猪肉,塞进了嘴里,大声的嚷道:“莫大哥说的对,从今以后我就是莫家村的人,就照大哥说的,以前那些规矩,就改了他娘的!”听到翁仲也说了粗话,众人顿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气氛更加热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