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金融科技发展趋势
金融科技是当前全球金融发展一个普遍且重要的趋势。金融科技主要是指由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新兴前沿技术带动,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服务等。金融科技活动可分为五类:支付和清结算,存款、贷款和融资,保险,投资管理,以及市场支持。金融科技有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对主要金融业态产生深远影响,重塑金融市场结构,并成为未来金融稳定分析和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金融科技在全球兴起有多方面原因。一是用户偏好的改变。用户追求更加便捷、高效、友好并且低成本的金融服务。二是持续的技术创新。互联网、移动终端、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方面的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并被应用到金融领域。三是金融监管规则的改变,推动了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大规模应用。
金融科技将对金融市场结构产生深远影响。一是金融去中介化。金融科技减少了客户群对金融中介机构的需求。二是通过推动金融中介机构的合资、并购等,改变金融市场结构。三是改变金融市场的进入门槛。在银行领域,金融科技一方面可以帮助银行转型,另一方面通过技术迭代和创新,发展出银行无法提供的新产品和新服务。银行可以通过投资或合作,与新兴金融科技公司形成业务互补。
金融科技有助于促进金融稳定。一是去中心化和多样化的金融系统可以缓解某个或某类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带来的冲击,不至于使整个金融系统陷入瘫痪。二是金融科技可以提高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三是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更好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四是有助于金融系统向家庭部门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维护金融稳定。
金融科技为金融稳定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从微观层面看,包括期限错配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运营风险等。特别是,金融科技更易受到网络攻击。越来越多的金融科技建立在云服务上,当某些金融科技企业逐渐成为系统重要性机构后,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有可能受到更大的威胁。从宏观层面看,一是传染风险,由于金融科技带来的信息传递极为迅速,单个金融科技企业的风险会在与之相关的金融系统中迅速传染;二是顺周期性,这在智能投顾、程序交易相关的金融科技企业中更为明显。
目前,主要国家对金融科技的发展给予政策支持的同时,也积极探索对金融科技的监管,确保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协调发展,方向包括:一是对金融科技进行统一监管,消除监管套利;二是制定技术中性规则,鼓励各种技术、商业模式进行平等竞争;三是对所有的竞争者(金融科技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四是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五是推动金融科技网络安全;六是推动数据标准化和金融数据共享,使监管者与被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更加顺畅。面对金融科技给监管带来的新挑战,很多国家在试验监管沙箱、创新中心和创新加速器等新机制。
从我国实践看,我们对金融科技有以下方向性思考。第一,平衡看待金融与科技的关系,需要从纵向上把握历史规律。迄今为止,科技创新不是颠覆金融体系,而是经过实践检验后逐步融入金融体系。科技不能包打天下,金融科技要有金融本质属性,科技要服从于金融业务需求。新科技一旦运用在金融业,就要按照金融业的监管规则进行公平监管。
第二,金融基础设施可公私合作,民营机构或者大科技公司也可参与,但参与主体需要满足一些约束条件。比如,必须有不谋己利的承诺,要服务公共利益,以及具有公共精神。同时,监管也要跟得上,包括数据隐私保护、消费者保护、金融稳定和协调机制等。要设计正向激励机制,解决好政策博弈等问题,防止监管博弈或监管套利。
第三,对技术创新促成的新的金融商业模式、应用、流程和产品等,我们要有信心:只要用规范方法,就能穿透“技术面纱”,就能分析清楚它们对资金融通、风险转移以及相关参与方利益的影响,从而按功能监管理念建立合适的监管框架。不管业务主体和技术形式如何,只要从事同类业务,就应该做到财务标准一致,监管标准一致,以防范监管套利。金融科技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在从事同样业务时,应该受到同样监管,否则会扭曲两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关系。
第四,鉴于金融风险在传导中自我加强的可能性,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要尽量提前,不能鼓励“简易起步,容忍差错,逐步合规,赚钱后才追求稳健”,更不能坐等相关风险从“小到不值得关注”演变成“大到不容忽视”甚至“大到不能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