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俗性
一、幻灯
当时,每一天在我都是晚年。
我恋爱了。那种事,完全是头一遭。相较之下,更早以前的我,是要展露左半边脸,急欲彰显男子气概,对方若犹豫一分钟之久,我就慌了,疾风一般逃之夭夭。然而,彼时的我,却陷入了一场可谓毫无顾忌、缺乏节制的恋爱,对待一切都变得懒散,就连本以为几乎已在我身上扎根的明哲保身的姿态,也维系不住。“因为喜欢所以没办法。”——这一句沙哑的低语,便是我思维的全部。二十五岁。我现在出生了。活着,活到死去。我是真实的。因为喜欢所以没办法。但我,似乎从一开始就不受欢迎。正当我渐渐开始亲身了解“强迫殉情”这一陈旧的概念时,我遭到了无情的拒绝,然后便止步于此。对方不知消失到哪里去了。
朋友们称呼我,都用佐野次郎左卫门或佐野次郎这个古人的名字。
“佐野次郎……不过,幸好。多亏了那种名字,你总算像点样子了不是吗?被甩了还能保持形象得体,似乎是从来就会向人撒娇的证据……哎,冷静点。”
我忘不了马场曾那样说。尽管如此,第一个喊我佐野次郎的人,的确正是马场。我和马场是在上野公园里的甜酒馆认识的。就是那家紧邻清水寺的小酒馆,店里并排放着两张铺有红毛毡的长板凳。
我趁课间闲时从大学后门漫步走去公园,经常顺路到那家酒馆,因为店里有个十七岁的名叫菊的女孩,身材娇小,模样伶俐,目光清澈,像极了我的恋爱对象。我的恋爱对象是个一见面就得花点钱的女人,所以我没钱时,就在那家酒馆的长板凳上坐下,点一杯甜酒徐徐啜饮,强自忍耐地望着菊,当她是我的恋爱对象的替代。
今年早春,我在这家酒馆里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那天是礼拜六,一早就是个大晴天。我听完法国抒情诗的课,将“梅花已开了,樱花还没开吗”这一与适才课上所学之诗判若云泥的不学无术之句随便谱上曲调,翻来覆去地哼唱着,于正午时分来到那家酒馆。当时,店里已有一位先来的客人。我吃了一惊,因为那人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大正常。尽管看起来相当消瘦,身高却如常人,身上的黑西服也是普通的哔叽料子,可是披在外面的外套首先就很古怪。叫什么样式我不清楚,但就第一眼的印象而言,是席勒的外套——天鹅绒和纽扣多得离谱,颜色是漂亮的银灰色,肥大得简直不像话。其次是脸。倘若也用第一眼的印象来形容,就是化身舒伯特失败的狐狸——明显得不可思议的额头,铁框小眼镜和夸张的鬈发,尖下颏,邋遢胡子。至于皮肤,夸张点讲,是莺羽般的脏兮兮的青色,全无光泽。那男人盘腿坐在铺着红毛毡的长板凳的正当中,一边用喝碾茶的大茶碗悒悒地啜着甜酒,一边举起单臂“啊啊”地叫着,岂不是在喊我过去?我感觉到,踌躇得越久,这事似乎就越令人瘆得慌,于是我一面挤出连自己也莫名其妙的微笑,一面在那男人所在的长板凳的边缘坐了下来。
“今早,吃了很硬的鱿鱼干,”是故意压得极低沉的沙哑的声音,“所以右边大牙疼得不行。最让人受不了的莫过于牙疼啊。虽说吃一大把阿司匹林,就能霍然而愈。哎呀,喊你的是我吗?失礼。我呢,”他瞥了我一眼,嘴角含着少许笑意,“不会识人,眼盲。……不是啦。我很平凡,只是伪装而已。是我的坏习惯。对于初次见面的人,我忍不住想要如此展现一点自己的独具一格。有句话叫作茧自缚。陈腐透顶。不行。是病。你,是文科吗?今年毕业吧?”
“不,还有一年,因为留过一次级。”我答道。
“嘿,真是个艺术家啊!”他笑也不笑一下,平静地喝了口甜酒,“我在那里的音乐学校大约待了八年,怎么也毕不了业。毕竟我还一次都没参加过考试那玩意儿呢。因为,由人来测试人的能力,我告诉你,是很不简单的无礼。”
“没错。”
“只是说说罢了。总之是脑筋不好喽。我时常这般在此凝坐,望着眼前络绎走过的人流。初时却不能忍受,分明有这么多人,却没谁认识我,留意我。这么一想……不,你大可不必如此起劲附和,从一开始就是依你的心情在说。不过现在的我,对那种事已不在乎,反而很有快感,犹如清水从枕下潺潺流淌。不是断念,是王侯的欢喜。”他一口将甜酒喝干,然后突然把碾茶碗向我递来,“这茶碗上写着的文字——‘白马骄不行’,明明可以不写。太矫情了,受不了。让给你吧。是我从浅草的古董店花高价买来的,寄放在这家店里,作为我专用的茶碗。我喜欢你的脸,瞳色很深,是我憧憬的眼睛。我若死了,你就用这个茶碗。我也许明天就死。”
从那以后,我们在那家酒馆屡屡碰头。马场一直没死。非但没死,还胖了些,苍黑的两颊像桃子一样胀鼓鼓地紧绷着。他称那是喝酒喝的,还小声补充说,身体照这么胖下去,就越发危险了。我跟他的关系日益要好。为何我不逃离这样的男人,反而变得亲密了呢?大概是因为相信了马场的天才?去年晚秋,一个名叫约瑟夫·西格提的生于布达佩斯的小提琴名家来到日本,在日比谷公会堂举行了三场演奏会,但每一场都很冷清。这位孤高狷介的四十岁天才终于愤怒了,给东京朝日报投寄去一篇文章,痛斥日本人长了驴耳朵,但那般骂过日本听众之后,又加上一句“但要除开一名青年”,并像写诗的叠句一样,用括号括了起来。据说,当时乐坛都在悄悄议论“一名青年”究竟是谁,其实,那人就是马场。马场曾遇见约瑟夫·西格提,两人有过交谈。在日比谷公会堂的第三场蒙羞受辱的演奏会结束的当夜,马场在银座某著名啤酒馆深处角落里的盆栽后面,发现了西格提的红色大秃头。马场毫不犹豫,径直走到那位未得回报却故作满不在乎,一边浅笑一边舔啤酒的世界级名家的邻桌前,坐了下来。那晚,马场和西格提开始产生共鸣,两人将银座一丁目到八丁目的高级咖啡馆,一家接一家,仔仔细细地喝了个遍。账都是约瑟夫·西格提付的。西格提即便喝了酒仍彬彬有礼,黑色的蝴蝶结领带系得牢固端正,对女招待们始终连一个指头也没碰过。
“未经理智解剖过的演奏是无趣的。文学方面喜欢安德烈·纪德和托马斯·曼。”说完,他落寞似的咬着右手拇指的指甲。他将“纪德”发成“齐特”的音。天色大亮时分,两人在帝国酒店前庭的莲花池畔无力地握了握手,各自转过脸去匆匆作别,当天西格提从横滨搭乘加拿大女王号游轮前往美国,翌日,东京朝日报便刊登了那篇带有叠句的文章。然而,对于马场边讲边难为情似的频频眨眼,最后几乎变得不高兴了的这种光辉事迹,我是不敢信的。单说他是否具备能和异国人彻夜长谈的外语能力,我就很是怀疑。一旦怀疑起来就没个尽头,但他,究竟有怎样的音乐理论,作为小提琴手有多大本领,作为作曲家又是如何?连这些事,我都一无所知。马场偶尔会用左臂抱着漆黑发亮的小提琴盒走来走去,但盒中永远是空的。按他的话说,他的琴盒本身就是现代的象征,即便当中空虚得透着寒意。每当那时,我便甚至怀有古怪的怀疑,怀疑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一次曾拿起过小提琴。有鉴于此,我甚至没办法估量他的能耐,确定其天才是否可信,因此我被他吸引,一定还有别的原因。我也是那种比起小提琴更在意琴盒的类型,因此也觉得,比起马场的精神和本领,其风姿和玩笑更加迷人。他当真是屡屡换装出现在我面前的,除开各式各样的西服,他时而穿学生装,时而穿蓝领装,有时还以系角带穿白袜的打扮,害得我狼狈不堪,面红耳赤。据他浑若无事的小声自语,他之所以如此频繁换装,是因为不想给别人留下任何印象。忘记说了,马场的老家是东京市外的三鹰村下连雀,他每天都从那里来市内玩,一天不落,他老爹好像是地主还是什么,相当有钱,正因为那么有钱,才能换穿各种各样的衣服,或是尝试别的什么,这也不过是所谓地主家的儿子的奢侈其一罢了。这样想来,我似乎并非特别为其风采所吸引。是金钱的缘故吗?此话颇难启齿,但我俩出去游玩,账全是由他付的。他甚至不惜推开我也要自己付账。在友情和金钱之间,似乎有无比微妙的相互作用在不停地活动,而他的富裕状态在我多少添了几分魅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也仿佛感到,马场同我的交往,也许从一开始就只不过是主人与家臣的关系,从头到尾,我都毕恭毕敬地被他牵着鼻子走。
啊,这似乎是不打自招了。总之那时的我,就如方才所说,过着金鱼粪一般的无意志的生活,仿佛金鱼一游动,我便也摇摇晃晃地跟着,肯定是在那种虚幻的状态下仍继续着同马场的交往,直到八十八夜。奇怪的是,马场似乎对历法很敏感,时常喃喃自语一些在我听来不知所云的话,譬如刚刚还垂头丧气地说,今天是庚申,佛灭日,马上却又说今天是端午,国府祭。那天也是,我在上野公园的那家甜酒馆里,一边用全身感受着孕猫、嫩樱、飞雪似的落花、毛虫等风物酝酿出的晚春那温暖舒适的极盛氛围,一边独自喝着啤酒,却突然发觉,马场身穿华丽的绿西服,不知何时坐在了我身后。他仍是用他那低沉的声音,嘟囔了一句“今天是八十八夜”,马上又像难堪得受不了似的,霍然起身,两肩大大地晃了一晃。我俩笑着坚定了“为纪念八十八夜”这一无谓的决心,同去浅草喝酒,那晚,我一下子便对马场生出了难舍难分的亲昵感。浅草的酒馆喝了五六家。马场滔滔不绝地讲述普拉格博士与日本乐坛的纷争,看他咬牙切齿的模样,似乎直欲一吐为快,又自言自语般地嘟囔说普拉格是个伟大的人及其所以伟大的理由。其间,我想见我的女人了,为此坐立不安,便引诱马场同行。我低声说去看幻灯吧,马场不知道幻灯,答应:“好,好。”
“只今天我是前辈。既然是八十八夜,就带上你去吧。”我一面开着遮羞的玩笑,一面把仍在低声嘀咕着普拉格、普拉格的马场强行塞进了计程车。快点!啊,越过这条大河的瞬间,那一如既往的心动。幻灯之街。那条街上,相似的小巷如蛛网般四通八达,小巷两侧房屋的约一尺长两尺宽的一扇扇小窗前,有年轻女子笑靥如花,一踏足这条街,肩上的沉重就会立时脱去,人会忘却自己的一切姿态,如同逃出生天的罪犯,美美地、安详地度过一夜。马场似是第一次来这条街,却表现得毫不惊讶,他一边步履悠闲地走在同我有点距离的地方,一边将两侧一扇扇小窗里的女子挨个端详。走进小巷穿出小巷拐过小巷抵达小巷后,我驻足轻戳了戳马场的腰窝低声告诉他,我喜欢这个女人。是的,从很早以前就喜欢。我的恋爱对象连眼也不眨一下,只把小巧的下唇用力往左撇了撇。马场也停了下来,双臂依旧无力地垂着,头向前伸,仔细凝视着我的女人。不久,他回过头来,大声嚷道:
“哎呀,真像!太像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
“不,比不过小菊。”我浑身僵硬,做出了奇怪的回应。用力过猛。
马场是一副略显狼狈的样子,说:“没必要比较。”说完笑了,但马上又紧蹙眉头,“不,不能什么事物都拿来比较。比较根性是愚劣的。”他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似的,慢慢地嘟囔着,晃晃荡荡地迈步前行。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返程的计程车里,默然无语。是仿佛开口说一句话就会大打出手般的尴尬。当计程车混入浅草的人山人海,我们才终于感到了普通人的轻松,这时马场认真地轻声开口了。
“昨晚,女人是这么告诉我的。她说,我们这些人,并不像旁人看来那么轻松。”
我努力夸张地冲他大笑。马场一反常态地微笑,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那是日本最棒的一条街。大家都昂首挺胸地活着,并不以为是可耻的。真叫人吃惊。她们每天都活得很充实。”
从那以后,我跟马场熟稔起来,拿他当亲人一样撒娇,甚至觉得有生以来第一次交到了朋友。正当此时,我失去了恋爱对象。因为是以难以启齿的、连自己都觉得不像话的形式,被女人离我而去的,所以我也有了点名气,最后甚至被冠以“佐野次郎”这个无聊的名字。因为是现在,才能以这种满不在乎的语气讲述,而当时,岂止是笑料,我都想去死了。幻灯街的病也没好,随时可能变成残废。人为何非得活着?我不得其解。不久进入暑假,我回到离东京约八百千米远的本州北端山中的老家,整日躺在院中栗子树下的藤椅上,每天抽七十支烟,过得稀里糊涂。马场寄来了信。
致佐野次郎左卫门阁下:
唯死一事,可否少待?为了我。你若自杀,我会暗自陶醉,以为:“啊,是故意跟我怄气。”倘若这也无妨,那你就去死吧。我也曾——不,是现在仍然——对生活不抱热情,但我不会自杀。我讨厌被别人白捡便宜自我陶醉。我在等待疾病和灾难,可现下,我的疾病仅是牙痛和痔疮,不会致死,灾难也迟迟不来。我将房间的窗户彻夜敞开,等待盗贼来袭,想着就让他杀个人好了,可是从窗户偷偷溜进来的,是飞蛾、带翅的蚂蚁和独角仙,还有百万蚊军。(君曰:啊,和我一模一样!)
你,不一起出书吗?我想出本书,把债务全还清,然后连续睡上三天三夜。所谓债务,就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我的肉体。我的胸口开着个黑黢黢的债务空洞,出了书也许会令这个无底洞越来越深,但那样也好。总之,我想让自己下得了台。书名曰:“海贼。”有关具体事宜,我打算和你商量后再决定,但我的计划,是想办成出口型的杂志。对象就找法国好了。既然你看样子确实具备出类拔萃的外语能力,那就把我们写的原稿译成法语吧。给安德烈·纪德送去一本,由他点评。啊,可以和瓦雷里直接争论。让那个像是睡着了的普鲁斯特狼狈一下吧。(君曰:很遗憾,普鲁斯特已经死了。)谷克多还活着呢。我告诉你,要是拉迪盖还活着就好了。要不要给德科布拉老师也送上一本让他高兴一下,怪可怜的。
这样的空想不快乐吗?而且实现起来并不如何困难。(一写,文字就干巴巴的。书信体这种特异的文体,既非叙述,亦非对话,也不是描写,尽管实在不可思议,却是完全独立的诡异文体。不,我说了蠢话。)根据昨晚通宵计算的结果,花三百元,就能出一本极好的书。如此,则即便仅我一人,似乎也能设法办成。你写诗让保尔·福尔读就行。我现下正在构思由四个乐章组成的名为“海贼之歌”的交响曲。倘若完成,就在这本杂志上发表,无论如何也要让拉威尔狼狈不堪。再说一遍,实现起来并不困难。只要有钱,就能做到。不能实现的理由,有什么呢?你也最好用华丽的空想尽量鼓起胸膛,如何?(书信这东西,为何最后必须要祝人健康呢?这世上有一种灵异故事,说一个男人脑筋不好,文笔粗劣,说话笨拙,唯独写信相当高明。)话说回来,我的信写得好吗?还是不好?再见。
下面是题外话,刚才稍微浮上心头,所以就写下来。古老的问题——“‘知道’是幸福吗?”
马场数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