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汇编白话解(全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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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刑祸随之

刑罚和灾祸都跟随他

刑祸随之(刑罚和灾祸都跟随他)

“刑”,是官罚;“祸”,是天殃;“随”,跟定不离之意。太虚真人曰:“人若遇我以祸,我以福往,则福德之气,恒生于我。害气重殃,自生于彼。”[1]兹言“刑祸”,随定恶人,即“害气重殃”,恒在其身矣。

《华严经》曰:“阎浮提[2]内,五浊[3]众生,不修十善,专造恶业。杀盗邪淫、妄言绮语、恶口两舌、贪瞋邪见、不孝父母、不敬三宝[4]、更相忿争、互相毁辱、任情[5]起见、非法谋求,以是因缘,刀兵饥馑、疾病死丧、人祸天刑,种种受报。”由此而言,可见总是自业所招,非由他作。然趋避介于一念,堂狱只在目前。若果有人,实修诸善,而得恶报者,必无是处。

“刑”是官方的惩罚,“祸”是上天所降的灾殃,“随”是跟定不分离的意思。太虚真人说:“如果别人将灾祸转嫁于我,我却以福德来回报他,那福德的正气,都会永远来自于我。邪气与重祸,会跟随造恶的人。”《感应篇》此文所说的“刑罚”,跟定恶人,也就是“邪气与重祸”永远跟随着恶人。

《华严经》说:“在人类世界上有五种污浊的众生,不修十种善业,专门造恶业。杀生、偷盗、邪淫、妄言、绮语、恶口、两舌、贪婪、嗔恚、邪见、不孝父母、不敬三宝、互相忿恨争斗、互相毁谤侮辱、任意生起贪念、非法谋取钱财,由于这些恶缘业力,就感召刀兵战乱、荒年饥饿、疾病死丧、天灾人祸等种种报应。”由此可见,一切恶报都是自己所招,并非他人所主宰。然而,要趋吉避凶,也在一念之间,天堂地狱只在眼前。如果有人真实修行各种善业,反而得到恶报,绝无这种道理。

汉梁统[6],乞增重法律,朝廷不从。统后梦神曰:“虽幸朝廷不从尔言,阴府已录尔过。尔今欲以刑毒人,子孙之报,能免乎刑哉?获罪于天,无所祷也[7]。”统子皆死于非命。至冀罪恶愈深,竟灭族。

汉朝的梁统,请求朝廷加重刑罚,朝廷没有听从。后来梁统梦到神明对他说:“虽然朝廷没有听从你的意见,但是阴府已经记录你的罪过。你现在想要以极刑来残害世人,子孙怎能免除刑罚的灾祸呢?你获罪于天,即使祈祷也不起作用了。”后来梁统的儿子,因案死于狱中。到梁冀这一代,因为罪恶造得太深,最后导致灭族的命运。

刘甲,凡与人交,必有祸。王建未信,延之谈。未终日,建遂失火。因目为鸺鵩[8],见之无不速避焉。

枚乘曰:“福生有基,祸生有胎。纳其基,绝其胎,祸安从来。”[9]旨哉!

从前有一个人叫刘甲,凡是和他来往的人,一定会遭遇灾祸。但王建却不相信,就请他来面谈。不到一天,王建家就失火。因此大家看他就像鸺鵩一样,见到他来就赶快避开。

汉朝枚乘说:“福报产生有基础,祸害产生有根源。培养善的基础,断绝恶的根源,那祸害还从哪里来呢?”这真是说到了问题的关键啊!

【注释】

[1]出自《上清众真教戒德行经》(《正统道藏》洞玄部戒律类):“太虚真人南岳赤君告曰:人有众过,而不自悔顿止其心,罪来归己,如川归海,日成深广耳。有恶知非,悔过从善,罪灭善积,亦得道也。夫人遇我以祸者,我当以福往。是故福德之气,恒生于此,害气重殃,还在于彼,此学道者之行也。”

[2]阎浮提:译为赡部洲,我们人类生存的世界。此洲为须弥山四大洲之南洲,故又称南阎浮提、南阎浮洲、南赡部洲。赡部洲又叫娑婆世界。

[3]五浊:命浊、众生浊、烦恼浊、见浊、劫浊。命浊是众生因烦恼丛集,心身交瘁,寿命短促;众生浊是世人每多弊恶,心身不净,不达义理;烦恼浊是世人贪于爱欲,嗔怒诤斗,虚诳不已;见浊是世人知见不正,不奉正道,异说纷纭,莫衷一是;劫浊是生当末世,饥馑疾疫刀兵等相继而起,生灵涂炭,永无宁日。

[4]三宝:佛、法、僧。

[5]任情:任意;恣意;尽情。

[6]梁统:字仲宁,汉朝官员,历任武威太守、宣德将军、太中大夫等,卒于九江太守任上。

[7]无所祷也:出自《论语》,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王孙贾问孔子说:“与其讨好奥神,不如讨好灶神。这话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获罪于天,什么祈祷都不起作用了。”

[8]鸺(xiū)鵩(fú):凶恶不祥之鸟。

[9]出自枚乘《谏吴王书》,“福生有基,祸生有胎。纳其基,绝其胎,祸何自来哉?”枚乘(?—前140),字叔,西汉辞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