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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寒冷刺骨的星期五,乔纳森来到特雷休伊太太的邮局小店。他把自己叫作林登。这是伯尔提议他取个假名时他凭空想出来的。他这辈子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叫林登的人,除非他在无意识中回想起他那位德国母亲缠绵病榻的点点滴滴时,想起了她为他念的某首歌或某首诗里提到的内容。
今天的天气阴沉、潮湿,虽然才是早餐时间,天色却恍若日落。这个村落距离兰兹角有好几英里。特雷休伊太太在花岗岩围墙上种的黑刺李在强劲的西南风下往后仰,教堂停车场那些汽车保险杆上的贴纸不断地规劝陌生人快回家。
当你抛弃祖国后又偷偷回来,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即便当你用了全新假名和全新的身份归来,也一样会感到做贼心虚。你不知道自己偷了谁的衣服,投下的影子是什么模样,是否之前你还作为其他人来到这里。当一个人茫茫然地过了六年自我放逐的流亡生活,再次回归的第一天总会有种意义重大的感受。这种神采奕奕的表情应该或多或少出现在了乔纳森的脸上,因为在特雷休伊太太日后的回想中,她总会说在他身上看到一种不可一世,或者说神采飞扬的气场。特雷休伊太太绝不是个爱幻想的女人,她脑筋灵光,加上高挑的身材与高贵的外表,一点都不像个乡巴佬。有时听她侃侃而谈,你不禁会思考,如果她跟现代人一样能受良好教育,又或者嫁的不是平庸又可悲的老汤姆,今日的她不知会是什么模样。去年圣诞假期时,老汤姆在彭赞斯的共济会会堂里收了太多善款,结果中风,一命呜呼。
“杰克·林登啊,他脑子很机灵。”她会用正经兮兮的康沃尔腔说,“起先看他的眼睛,你会觉得那眼神很友善——我甚至觉得可说是愉悦。可是他会用眼神把你全身上下打量一遍——不是你想的那样,玛丽莲。就那么一眼,就从里到外观察个透,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不是在进到店里来之前已经偷了什么东西。不过我们现在都知道了,他的确偷了东西——我们现在可是一清二楚。而且,我们现在也知道了很多宁可不知道的事。”
现在是五点过二十分,打烊前十分钟。特雷休伊太太正在用电子计算机清点她的账款,等下要和她女儿玛丽莲一起看电视节目《左邻右舍》。玛丽莲正在楼上照顾她的女儿。特雷休伊太太听到他骑着重型摩托车来到店门口(“这种摩托车真是吵死了”),她看着他用力停好摩托车、脱下头盔,用手抚顺本来就非常平顺的头发。这动作应该算是让自己放轻松的方式,她猜。她认为自己看到他在对着她笑。他是“蚂蚁”,她想,是个看来顺眼的蚂蚁。在西康沃尔郡,“蚂蚁”是“外国人”的意思,而“外国人”泛指所有从泰马河(1)以西来的人。
不过,这只蚂蚁搞不好是外太空来的。她说,当时她很想把门上的告示牌翻过来,表示店已打烊,但他的模样让她改变心意。喔,还有他那双鞋,和她过世的先生汤姆生前的一模一样,擦得光亮如新,在进门前还小心翼翼地把鞋底在踏垫上踩了又踩,跟想象中骑摩托车的人很不一样。
所以她继续算账,而他直接跳过购物篮,径自在货架前四处浏览。男人好像都这样,不论你是保罗·纽曼还是凡夫俗子。进来之前本来只打算买个刮胡刀,离开时东西却塞得满手满怀——即便如此还是懒得去拿篮子装。他走起路来没什么声音,几乎可说是无声无息、轻手轻脚的。一般来说骑摩托车的人不会这么安静。
“亲爱的,你是从内陆来的吗?”她问他。
“啊,不好意思,我的确是。”
“亲爱的,你不用紧张,这里有很多内陆来的好人,多得连我都有点想到内陆去了。”但他没有搭腔,一个劲儿地在拿饼干。此时她注意到他的手,他把手套脱掉了。那双手保养得非常好。她一向很喜欢仔细打理过的手,“那么你是从哪里来的?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吧?”
“其实只是个小地方。”他坦承,口气有些冒失。他从架上拿了两包肠胃药和一包普通的薄饼,好像从来没见过商品标签一样直盯着看。
“亲爱的啊,你绝对不可能是从小地方来的,”特雷休伊太太表示反驳,眼神跟着货架旁走来走去的他,“就算你不是康沃尔人,总不可能是凭空冒出来的吧。你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村里的人一听到特雷休伊太太的嗓音变得严肃,都会不再插科打诨。但乔纳森只是笑了笑。“我一直住在海外,”他解释的语气仿佛觉得她会感到有趣,“我就像那些重归故里的流浪汉。”
他的声音就像他的手和鞋子那样。日后她回忆:光滑明亮,一如玻璃。
“孩子,海外哪里啊?”她坚持追问,“海外包括很多国家,即使这儿也有很多不同国家的人。我们没那么乡巴佬,虽然我知道有很多人这么认为。”
她说,自己无论如何还是说不过他。他就站在那儿,面带笑容,自在地拿取茶叶、金枪鱼罐头和燕麦饼,冷静镇定,就像玩杂耍的。而每次她一发问,他的态度总让她觉得自己好像太厚脸皮。
“怎么说呢,我就是那种会去住在兰尼恩某栋小屋的人。这样懂了吗?”
“亲爱的,这就代表你疯了啊,”露丝·特雷休伊很自然地说,“如果没疯,谁会去兰尼恩那个鬼地方,一整天待在那块大石头上?”
然后她又说,他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他是个水手,我们现在知道了,虽说他把这个才能拿来用到了坏的地方。我还记得他审视那些水果罐头时脸上总是绷着一个笑容,好像正把这些东西全暗记下来。难以捉摸。他就像浴缸里的肥皂,每次你觉得自己抓住他了,他却立刻从你指缝溜走。他有些特别,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如果你要住在这儿,我想你至少也要有个名字吧。”特雷休伊太太似乎愠怒中带着一点失望,“还是说你虽然回来了,名字还留在国外?”
“林登。”他边说边掏钱出来,“杰克·林登,”他加上了一句,“不是林顿,是林登。”
她还记得他小心翼翼地把买的东西装进摩托车的车座,这个放到一边,那个放另一边,就像在平衡船的载重那样。装完后,他发动引擎,同时举手道别。于是,她在心中决定把他当成来自兰尼恩的林登,看着他骑上十字路口,利落将车一斜,转往左边。他不可能来自什么小地方。
“我店里来过一位住在兰尼恩的林登,登山的‘登’,”上楼后,她这么对女儿玛丽莲说,“他骑的那辆摩托车比马还要大。”
“他应该结婚了吧。”玛丽莲说。她有个女儿,但从来不提孩子的父亲。
这就是乔纳森的新身份,从他来到此地的第一日,直到消息不胫而走的那一天:来自兰尼恩的林登,那些浪迹天涯的英国人里的一个,像是被地心引力吸引一样一步步往西移动,最后终于来到这个半岛,试图逃离那些秘密过往以及他们自己。
这个镇上的其他人对于他的认识都是一点一滴聚集起来的,而搜集信息的方式极为不可思议,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报网,铁定会以这个手法为傲。他们说他极度有钱,因为他用现钞付账,而且不等人家来要债就事先付清。他用全新的五元和十元的钞票,像是玩纸牌一样把钞票数好了,放到特雷休伊太太的冷冻柜盖子上。这钱都是怎么弄来的呢?事情很清楚了啊,不是吗?难怪都是现金!
“特雷休伊太太,请告诉我什么时候方便。”乔纳森去付支票之前总会先打电话过去。如果这些支票都不是他的,那就真的太惊人了。不过他们说,钱没有什么铜臭不铜臭。
“林登先生,这不是我的责任,”特雷休伊太太会这样反驳,“那是你的责任。你想付多少我就收多少,不管多少都可以。”在乡下地方,笑话愈多人讲就能传得愈远。
还有,他好像什么外语都能讲,至少德语非常流利。某次有个德国女登山客去找民宿老板多拉·哈里斯,但语言不通。杰克·林登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骑着车到那里询问她的情况,而为了不失体统,还请哈里斯太太陪在一旁。他一直待到马登医生到达,一起帮忙把这个女孩的状况翻译给医生听。根据多拉的说法,甚至有些症状还比较私人,但杰克·林登对那些用语了若指掌。马登医生说,他一定对这方面特别钻研过,否则不会知道该怎么说。
还有,他像个晚上失眠的人一样,一大清早在通往悬崖峭壁的小路上疾走。所以,当皮特·霍斯肯兄弟一早出海,从兰尼恩岬的养殖篮收取龙虾时,一眼望去,就看到他在山崖上像个骑兵一样迈开大步跑步,肩上总是背着一个背包。在这个时刻,他那背包里究竟放了什么东西?大概是毒品吧。一定是。这我们也很清楚。
以及,他用十字镐上上下下不停整顿悬崖上的那片绿草地,那架势会让你忍不住以为他是在惩罚那片让他感到厌倦的土地。如果他想,要当个脚踏实地工作度日的人也没问题。他说他在种菜,但他总是待得太短,等不到收获季。
多拉·哈里斯又说,他只吃自己做的饭。只要闻到饭菜香,就可以知道他是个美食家。当西南风徐徐吹过,他做的菜在半英里外就叫她垂涎三尺,就连远在海上的皮特兄弟都闻得到。
还有,他对玛丽莲·特雷休伊极其体贴——或者该这么说,她对他是多么体贴。但该怎么说呢,其实林登对谁都很体贴,但玛丽莲已经眉头深锁了三年,是杰克·林登的出现才让她眉展眼笑。
他们也提起他骑着摩托车,一周替年迈的巴锡·杰戈去特雷休伊太太的店里买两次杂货。巴锡住在通往兰尼恩巷的拐角。他把每个货品干净利落地上到架上,而不是把那些罐子留在桌上让她来整理。他还会跟她聊他的小屋,谈起他如何用水泥糊屋顶,给窗子换新框,在门前铺新走道。
但他也只讲这么多,自己的事只字未提——他住过哪些地方、做什么维生。因此,他们是在无意间知道他在法尔茅斯的一家帆船公司有股份。那家公司叫“海小马”,专营帆船游艇租赁。不过,根据皮特·彭杰利的说法,这家公司在业界的名声不太好,反而比较像水上运动玩家和毒贩的聚集处。某天,皮特要开他的小货车去“海小马”隔壁的斯帕罗修船厂拿修好的船壳板,正巧看到他坐在“海小马”的办公室里。皮特说,林登坐在桌旁,和一名身材肥胖、满身是汗、留着胡子的家伙讲话。这人一头卷发、脖子上戴着一串金项链,好像是那里的负责人。后来,皮特到斯帕罗修船厂时问了厂长老斯帕罗:“贾森,你隔壁那个‘海小马’出什么事了?他们好像要被黑手党接手了是不是?”
贾森告诉皮特,两人中一个叫林登,另一个叫哈洛。林登是从内陆来的,而哈洛——就是那个留着胡须的胖家伙——是澳洲来的恶棍。贾森说这两人买下这块地方是为了赚点现钱,但除了抽烟、驾船往来出海口找乐子外,什么也没做。不过,贾森勉强承认林登懂得开船,而哈洛——那个胖子,他连屁股和船舵都分不清,更不要说开船了。贾森也说,那两人大多时候都在吵架,至少哈洛一直在骂骂咧咧,吼声如牛。另一个叫林登的人只是笑着。贾森轻蔑地说:这两人可真合得来。
这是他们第一次听到哈洛的名字。林登和哈洛,既是搭档,也是敌人。
一星期后,在“舒适酒馆”的午餐时间,活生生的哈洛出现了。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他块头更大的人,足足有一百一十公斤,还是一百三十公斤?他和杰克·林登并肩坐在那个有松木柜的角落,旁边就是射飞镖的靶子,也就是威廉·查尔斯坐的地方。他一个人占满了整张板凳,吃了三块肉馅饼。两个人就坐在那儿,直到下午打烊。两人一起看着一张地图,像海盗似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现在我们知道了,那是在计划些什么。
如今一转眼的时间,胖子哈洛突然挂了,而杰克·林登一声不响地消失,连声再见也没说。
他消失的速度之快,大多数人都只能从记忆中勉强捕捉他的身影。他消失得如此彻底,要不是舒适酒馆的墙上还贴着剪报,他们可能会以为这个人从来跟他们没有交集。或许,他们也不会相信曾有两个从坎伯恩来的下流年轻警察将兰尼恩谷围上封锁线,或是那几位便衣警察从给牛挤奶的一大清早开始搜遍整座乡镇,直到日落西山。套句皮特·彭杰利的话:“坏蛋之多,都可以装满三辆车了。”他们可能也不会相信真有大批记者远从普利茅斯——甚至伦敦——蜂拥而来。有些是女记者,还有的其他人可能曾是记者。这些人拿愚蠢的问题轮番轰炸居民。从露丝·特雷休伊问到只会拘泥于小细节、成天带着德国牧羊犬溜达的“慢条斯理的拉克先生”。那条狗的蠢笨与主人无异,除了牙齿多一些。那些人问的笨问题包括:“拉克先生,他穿什么样的衣服?他都说了些什么?他在你面前展现暴力倾向了吗?”
“那才第一天,我们还搞不清警察和记者的不同在哪里。”皮特喜欢回首往事,舒适酒馆的听众也乐于报以阵阵笑声,“我们把记者尊为‘长官’,然后叫那些警察滚开。到了第二天,我们叫所有人滚蛋。”
“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事。”个头缩了不少的威廉·查尔斯在镖靶旁边低吼着说,“他们什么都没查到。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法律就是这样的。”
“但威廉,他们还是找到血迹了。”皮特·彭杰利的弟弟雅各布说。他在学校通过了三门A-level(2)科目的考试。
“去他的血,”威廉·查尔斯说,“一滴血能证明个鬼?有些从内陆来的家伙刮胡子时还会割伤脸咧。警察这样就说杰克·林登杀人?操他们的!”
“那他为什么要逃跑?如果他没杀人,为什么要在大半夜逃走?”
“操他们的!”威廉·查尔斯又说一次,好像在说“阿门”一样。
那么,为什么他要离开可怜的玛丽莲?她就像被蛇咬了一样成天望向那条路,期盼着能再看到他的摩托车。她什么都不跟警察说,她说她再也没有这人的消息,谁信啊,她一定能再听到他的消息。
那些令人迷惑的过往回忆交替出现,持续向前流动,偶尔回溯:也许是刚结束农事回家,累瘫在一闪一闪的电视机前时,也许是在雾气消散的夜晚,到舒适酒馆饮下第三杯啤酒,瞪着木地板发呆时。夜幕低垂,雾气飘来,像蒸汽一样沾在窗上,但没有人去呵气。白日的风停了,乌鸦也不叫。在到酒馆之前的那条短短的路上,可以闻到农场飘来的暖暖的奶香,还有石蜡炉、炭火、烟斗,加上青贮饲料的气味,以及兰尼恩飘来的海草味。有架直升机缓缓朝锡利群岛飞去,雾中的海面上,有艘油轮正鸣着响笛。教堂塔上的钟敲响,听在耳里就像是拳击赛开始的锣声。每样东西都独一无二,有各自分明的气味、声音和记忆碎片。踏入巷中的脚步声清晰可闻,恍如脖子一扭发出的声响。
“小子,我告诉你一件事。”皮特·彭杰利似乎想跟全场的人唱反调,非要尖声开口。从刚才到现在已经有好几分钟没人说一句话,“杰克·林登一定有非走不可的理由。杰克做任何事都有理由,如果有反例,麻烦你提出来。”
“就算上了船,他也不会只是个泛泛之辈。”年轻的雅各布勉强承认,他跟他哥哥一样在波斯格瓦拉驾小船出海捕鱼,“某个星期六他跟我们一起出去——记得吧,皮特?他没多说什么,只说要捕条鱼回家吃,我还说要帮他把鱼洗干净,对吧?他就说:噢,我自己来。他把肉和骨分开,又把鱼皮、鱼头、鱼尾和鱼肉都分开,弄得比海豹还要干净。”
“那他开船的技术怎么样?在时速十六英里到三十二英里的强风中,他能独自从海峡群岛驶到法尔茅斯吗?”
“那个澳洲来的坏蛋是罪有应得,”角落传来一个声音,“跟杰克比起来他是个大老粗。皮特,你见过他的手吧?老天,那双手足足有西葫芦那么大。”
往往在这种时候,就会需要露丝·特雷休伊发表些有哲理的谈话,虽然露丝绝口不提与玛丽莲有关的事,而且只要有她在场,凡是想提这件事的人都会被她呵斥。她说:“每个人心里某处都藏了个恶魔。”自从露丝的丈夫过世,她只要逮到机会就会嘲笑在舒适酒馆大放厥词的男人一番,“这里的每一个人心里都起过杀人的念头,只要所遇非人,就可能铸下大错。就算你是查尔斯王子我也不在乎。杰克·林登太有礼貌,这样反而对健康不好。他锁在心里的一切时候到了就会一下子爆发。”
“该死的杰克·林登。”一般而言,露丝·特雷休伊发表完见解后众人都会安安静静,带着满心的敬意,唯独皮特·彭杰利突然发难,而且满嘴酒气,“你这家伙,如果你今晚还在这里,我一定请你喝杯啤酒,而且要跟之前一样好好跟你握握手。”
第二天——又或者再过几星期——杰克·林登就会被遗忘。他令人折服的航海技术将被遗忘,也包括“这件事”——有两个人曾开着路虎车在他逃跑前去兰尼恩找他,而且根据一两位知情人士说,在这之前他们还去找过他好几次。
然而,新闻剪报依旧贴在舒适酒馆的墙上,兰尼恩谷的悬崖峭壁也仍在挥之不去的凄风苦雨中不断郁郁哭泣。金雀花和黄水仙仍在兰尼恩河畔争相吐露芬芳,这些日子来,兰尼恩的河道也不过等同于一般人跨出一个大步的宽度。在那条阴森蜿蜒的街道尽头,杰克·林登住的矮木屋仍在原处。渔民如常驾驶着船在兰尼恩岬附近寻找可避风的码头,那儿的棕色岩石就像鳄鱼一样潜伏在浅水中。即便在最风平浪静的时候,海流也能将你吸入水中。年复一年,总有几个从内陆来的傻子带着女友和橡皮艇,想来这里潜水找失事的沉船。运气不好的就会成为水中亡魂,运气好的也只是有机会让卡德罗斯派来的直升机把人安全地拉上岸。
镇上的人说,在杰克·林登把那个留胡子的澳洲人做掉以前,早就有许多人葬身兰尼恩湾。
那乔纳森呢?
无论对他自己或对那个小镇,杰克·林登都是一个谜团。当他一脚踢开那座小木屋的前门,将摩托车后座的挂包扔到什么都没有的地板上,天空正下着一阵脏兮兮的小雨。他骑了五小时共三百三十英里路才抵达这里。然而,当他用穿着摩托车靴的双脚在一间间空荡荡的房间来回走动、透过那几扇破窗凝视着外头仿佛历经浩劫的景象,却露出了似乎找到理想落脚处的笑容。我迈出了步伐,他想,我迈出了让自己变得更完整的一步。他想起他在迈斯特先生的酒窖中对自己发的誓。我要找到生命中遗失的那部分。而苏菲的事……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做个了结。
他在伦敦所受的训练藏在心里的另一个角落:记忆训练、摄影训练、通讯训练。伯尔有条不紊、连续不断地面授机宜。你要这样,不要那样;自然地做你自己——但可以再自然一点。他们的计划深深吸引着乔纳森;他们的足智多谋,还有从对立面来推理演绎的做法让他非常喜欢。
“我们认为林登过得了第一关。”伯尔的话透过从鲁克烟斗里冒出来的云雾传来。他们三人正坐在位于利森路的斯巴达训练馆,“之后我们就为你找个新身份。你还会继续下去吧?”
当然,他来这里就是要继续干下去!他带着重新燃起的责任感,兴高采烈地在将会毁了自己的行动中参上一脚,而且还要加上一点他的个人风格,使得这个新身份更让人信服。
“等等,伦纳德,我现在正在逃亡中,警察一直在找我。你说我可以逃往法国,但我是爱尔兰人,在还太引人注意的时候,我认为穿越国境风险太高。”
于是,他们决定听他的。临时先安排了一周极不愉快的躲藏期。他们对这个计划非常满意,不断在他背后提起。
“让他忙一点,”作为负责监督乔纳森的军官,鲁克对伯尔提出建议,“不要惯坏他,按规定给他补给,若无必要,不要到前线去为他加油打气。如果他吃不了苦,我们早点知道比较好。”
乔纳森吃得了苦。他总是在吃苦。他的人生无处不被剥夺。他渴望女人,一个他至今还未遇到的女人;这女人要像他一样心怀使命感,而不是像某个靠着有钱人撑腰的轻浮女骑士。她应该要有苏菲的端庄与善良,还有她与生俱来的性感。当他在山崖一角迂回漫步时,只要一想起这个还不认识的完美女性可能正在某处等着他,乔纳森就会因为心情大好而整个人为之一振,并露出舒心的笑容。噢,乔纳森,是你啊。但若他再仔细一点去检视她的五官,就会发现她竟和杰德有着令人感到不适的相似处:杰德充满野性又完美的体态,还有那淘气的笑容。
玛丽莲·特雷休伊第一次来找乔纳森时是要拿一箱矿泉水给他,这箱矿泉水太大,他的摩托车载不下。她跟她母亲一样,身材玲珑有致,下颌端正紧绷,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跟苏菲一样。她的双颊是康沃尔人的红润,胸部坚实高挺,一看就知道还未满二十。乔纳森看着她总是独自推着婴儿车走在村里的马路上,或是站在母亲店里的收银机旁。他不知道她是真的在看他,还是只是眼睛看着,心里在想别的事。
她坚持要把那箱子水拿到前门,当他要去接时,她却耸了耸肩,要他让开。于是他只好站在自家台阶,看她进到屋里。她把箱子放到厨房桌上,打量了客厅好一阵子才回屋外。
“让自己陷得深一点,”伯尔曾这么说,“买间温室,弄个花园,交些一辈子的朋友。我们要知道你对这一切难以割舍。如果你可以找到个女孩,离开时还难分难舍,这样会更好。更完美的状况是你把她肚子搞大。”
“真是谢谢你了。”
伯尔听出他语气里的嘲讽,冷不防给了他一记白眼,“怎样?难道你发誓要独身吗?你真的迷上苏菲了是不是?”
几天后,玛丽莲又来看他,这次没有要送任何东西。她没穿她平常穿的牛仔裤和邋遢上衣,而是换上了裙子和外套,打扮得像是要和追求者去约会。她按了门铃,看到他出来应门,便对他说:“你会让我进去吧?”他退一步,让她过去。她走到房间中央站好,仿佛想测试他到底可靠不可靠。他看到她衬衫上的蕾丝袖口一颤一颤,心中顿时明白,她是鼓起了极大勇气才跨出这一步。
“你很喜欢这里吗?”她用挑衅的口吻问,“自己一个人生活?”她遗传了母亲锐利的目光,以及无师自通的小聪明。
“我很喜欢,也很擅长这么生活。”乔纳森用酒店经理的职业嗓音回答,躲闪她的问题。
“你平日都做什么?不可能整天看电视吧!你连电视机都没装呢!”
“读书、散步。这里做点事,那里做点事。”好了,你可以走了。他对她露出紧绷的微笑,扬起眉毛。
“你会画画,对吧?”她边说边走到面海的窗前,打量着桌上的水彩画架。
“勉勉强强。”
“我会画画。”她用手抚弄着画笔,试着感受笔的弹性和形状,“我以前很会画画,还得过奖呢!”
“那现在怎么不画了?”乔纳森说。
他只是问问,她却把这当成热情的邀约,他不禁提高了警觉。水瓶放在水槽里,她倒光瓶中的水,重新灌满,然后坐在他桌前选了一张新画纸,一边把头发撩到耳后,专心致志地画了起来。她修长的背向着他,黑发垂在背上,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照在她头顶,此刻的她就是苏菲,那位不断责怪着他的天使。她来看他了。
他注视了她一会儿,希望这个联想能够慢慢消失,但它没有。因此他走到屋外的花园中挖土,直到日暮。他回到屋内,看到她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就像在学校里那样。然后,她突然把尚未完成的画作往墙边一搁。她画的既非大海,也不是悬崖或天空,而是一个正在笑的黑发女孩,张着嘴笑着——就像小时候的苏菲,在为了护照嫁给那位完美的英国绅士之前的苏菲。
“那我明天再过来?”她用生硬挑衅的口吻问道。
“如果你想,当然欢迎。”他又变回酒店经理,像在法尔茅斯一样把一切暗记在心,“我如果要出门,门就不锁了。”
当他从法尔茅斯回来时,他发现那幅女孩的画像已经完工,画旁贴了一张便条纸,直接说她把这幅画送给他。此后,她几乎每个下午都来。她画完后就会隔着炉火坐在他对面的那张扶手椅上,读他的《卫报》。
“这个世界真是乱七八糟,杰克,你说是不是?”她大声地对他说,把报纸翻得沙沙响。他终于听见了她的笑声,这个镇也是初次听闻,“这世界就像个猪圈,杰克·林登,别不相信。”
“我相信啊。”他笑着回应,但语气小心翼翼,避免对她笑得太久,“我绝对相信,玛丽莲。”
然而,他急切地希望她起身离开。她的柔弱让他害怕,他自己的冷漠也让他害怕。我再过一千年都不会对她动心,他在心里向苏菲暗暗发誓。我向你保证。
通常黎明到来,乔纳森就会跟着苏醒。偶尔几次,行动的决心会有彻底崩溃的危险。有那么一个小时,他被过往回忆任意摆弄,甚至回到了远在他出卖苏菲之前的过去。他想起了穿在身上的粗糙制服,还稚嫩的皮肤因此刺痛,也想起了卡其布衣的领口搓磨脖子。他看着自己战战兢兢地睡在营房内的铁制行军床,等待起床号以及那用假音高喊的第一个命令:派因!别给我站得像个该死的管家!肩膀往后收懂吗?再往后收!再收一点!他又经历了一次那无所不在的恐惧。做不好时怕人嘲笑,做得好时又怕人嫉妒;他害怕阅兵场、害怕操场、害怕拳击台;他行窃时——只是为了自我安慰——怕被抓到。他偷小折刀,或某人父母的照片等等。他怕失败,而所谓的失败就是无法让自己开心;他怕迟到、怕早到、怕太干净,也怕不够干净。他怕太吵、怕太静、怕太卑躬屈膝,也怕太厚颜无耻。他还记得自己拼命学习勇敢,以此解决懦弱的毛病。他记得自己做出反击的那天,也记得初次发动攻击的那天。那天,他要自己从软弱变得强悍。他还记得先前的女友,其实就跟后来的没两样。虽然他不断努力想让她们变得跟那位还未出现的女子一样神圣,但她们一个比一个更令人幻灭。
他经常想起罗珀,他只消从记忆的口袋里把他找出来,就能让自己的目的和方向变得更强烈。每每报纸或广播爆出冲突事件,他总无法忽视隐藏在事件背后的罗珀。如果读到东帝汶有人屠杀妇孺,那么一定是罗珀卖给他们的枪支所犯下的罪行;只要有炸弹车在贝鲁特爆炸,一定是罗珀提供的炸弹——搞不好连车子都是。我去过那地方,看过相关的视频,谢了。
罗珀以外,罗珀的人也成为他最喜欢借以燃起怒火的对象。他想起那个叫作科基又名科克斯的科尔克兰少校。他披着脏兮兮的围巾,足蹬麂皮鞋。科基,一个专门替主子签字的人,一个伯尔随时随地可以把他丢进牢里关上五百年的人。
他还想到弗里斯基和塔比,以及那群已在他脑中变得模糊不清的侍从。那个把金发梳成辫子、绑在脑后的桑迪·兰伯恩;站在楼梯踏板上的阿波斯托尔博士,他的女儿因为一只卡地亚手表自杀;他也想起了麦克阿瑟和丹比,这两个高级职员仿佛孪生兄弟,身穿灰色西装,在整个任务中几乎可以说是站在比较清白的那一边。罗珀的这一大家子在他的眼里变成某种怪物版第一家庭,塔楼里住的还是他的第一夫人杰德。
“她对他的生意到底知道多少?”有一次,乔纳森问伯尔。
伯尔耸耸肩,“罗珀这人既不吹嘘,也不随便透漏口风。他周围没有人会知道不属于自己分内的事。这位迪基·罗珀是不会让他们知道的。”
真是一群高等浪人,乔纳森想。在修道院受教育,背弃信仰,被禁闭的童年,跟我如出一辙。
乔纳森唯一亲密的伙伴便是哈洛。然而,尽管两人行动时互为搭档,也并非无话不谈。“哈洛只是个跑龙套的,”某次夜访兰尼恩时鲁克警告过他,“他去那里只是让你杀死,他不知道目标是谁,也不需要知道。就保持这样吧。”
无论如何,在这个阶段杀人者与被杀者还是盟友,乔纳森努力想与他维持一定的关系。
“大个子,你结婚了吗?”
他们按照计划,在舒适酒馆露个脸回来,然后坐在乔纳森厨房擦净的松木桌前聊天。他遗憾地摇摇头,又灌了一口啤酒。他很腼腆,块头大的男人多半如此。他是演员,也可能是个肺活量奇大、底子扎实的歌剧演员。乔纳森猜想,也许就连他黑色的胡须都是为了这次任务而蓄的。等这次演出结束,他就会迫不及待地把它剃掉。这家伙真的是澳洲人吗?不重要了。反正他四海为家。
“我想要一场隆重的葬礼,林登先生。”大个子一本正经地说,“要有黑色的马匹,要驾一辆金光闪闪的马车,还要有一个九岁娈童,戴着高礼帽。嘿,祝你健康。”
“也祝你健康。”
喝下第六杯酒后,大个子拍了拍他那顶牛仔布的帽子,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大门走去。乔纳森看着他那辆破破烂烂的越野车摇摇晃晃驶出蜿蜒的巷子。
“那是谁?”玛丽莲问,手上抓着两条青花鱼。
“他是我生意上的伙伴。”乔纳森说。
“我觉得他在夜里看起来就像头大恐龙。”
她原本要用油把鱼下锅煎熟,但他教她把鱼包进锡箔纸,再加上新鲜的小茴香和作料放到火上烤。她一度鼓起勇气拿了围裙帮他围上,他顿时感到她乌黑的头发擦过脸颊,等着香草的气味飘来。离我远点。我背叛。我杀人。快回家吧。
某天下午,乔纳森和大个子坐飞机从普利茅斯飞到泽西,在圣海利尔的小港口现身,佯装检视停在离码头较远的某艘二十五英尺长的游艇。这趟旅程就像他们一起在舒适酒馆露脸一样,都是做给别人看的。当晚大个子就独自飞回去了。
他们看的那艘游艇叫“阿里亚德妮号”。根据船上的航海日志,两个星期前这船才刚由一位名叫勒布雷的法国人从罗斯科夫开回来。到达罗斯科夫之前,船在比亚里茨,那之前则是在公海上。乔纳森花了两天将它打理好,加了燃料和饮水,并准备好航海图。第三天,他把她开到海上,熟悉一下船的状况,顺便亲自定出罗盘的方位。因为不论是在海上或陆上,除了自己,他谁也不信。第四天天刚亮,他就扬帆出海。那个地区的天气预报佳,十五个钟头下来,他一直航行得非常顺利,以四节(3)的速度乘西南风驶向法尔茅斯。但快要傍晚时,海上吹起阵阵强风。接近午夜时,风力增强到六七级,卷起大浪,“阿里亚德妮号”被抛来抛去。乔纳森降下了帆,赶在暴风来临前直奔普利茅斯,以避开狂风暴雨。当他驶过艾迪斯通灯塔,风向转西,风力转弱,于是他再度改变航向,前往法尔茅斯。他顶着西风,沿海岸线而行,以避强风。船进港时,他已经不眠不休地行驶了两天两夜,未曾合眼。有时,他几乎要被暴风雨的声音震聋,有时却连一点风声都没有,感觉像是已经死去一般。横波和卷浪把他像卵石一样卷起又抛下。在海上感受到的孤独令他的身体残破不堪,脑中一片空白。事后回想,在这段艰辛的旅程中,他什么也无法思考。或许,他也只能思考该如何在孤海中奋力求生。苏菲说得没错,他还有未来。
“你去过什么不错的地方吗?”玛丽莲一边看着火,一边问他。她已经把羊毛衫脱了下来,穿着一件无袖的短衫,纽扣开在后面。
“只是去了内陆一趟。”
他突然恐惧地意识到——她等了他一整天。他发现另一幅画立在壁炉架上,和第一幅很像。她带了水果给他,还有小苍兰,打算装在花瓶里。
“谢谢你,”他礼貌地说,“你真的对我太好了。谢谢你。”
“那你想要我吗,杰克·林登?”
她举起双手伸到背后,解开衬衫的头两个扣子,她笑着向他走近一步。她开始啜泣,而他手足无措。他拥着她,带她到她的货车那边,让她独自在车上流泪,直到情绪平稳后,她才开车回家。
在那个夜晚,一股难以解释的不洁感笼罩了乔纳森。他在极其孤单的状态下决定这么想:他即将要犯下的那宗假谋杀,其实算是把他在爱尔兰犯下的真谋杀展现出来了——在爱尔兰的杀戮,以及他导致苏菲死亡的行为。等在面前的严峻考验不过是个小小的预告。他这辈子,都要用来忏悔。
在剩下的时光中,对兰尼恩热烈的喜爱占据了他的心。那座悬崖上美好的一切让他在回想时感到喜悦:不管栖息在何处、永远一派舒适的海鸟,张开翅膀、徜徉天际的秃鹰,与乌云融为一体的落日。当海鸥聚集成群时,浅滩上则聚着小船。当夜幕低垂,船只又会出现,在海洋中央恍若一座小小的城市。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那股想要融入景物的强烈冲动愈来愈令人无法忍受——他想隐没、藏入其中。
暴风吹起,他在厨房点燃一根蜡烛,隔着火光凝视着远方呼啸旋绕的暗夜。风将窗沿吹得嘎嘎响,就连石板屋顶也仿佛乌兹冲锋枪那样嘎嘎作响。清晨风停了,他冒险走到屋外巡视了一下昨夜被扫得一片狼藉的现场,接着像阿拉伯的劳伦斯一样头盔也没戴就跳上摩托车,骑到山上的一座旧堡垒,俯瞰海岸,直到他找到一处指向兰尼恩的地标。这是我的家。这座山崖接纳了我。我会永远住在这个地方,我将清白无瑕。
但他的誓言形同虚无。他心中的那位军人早就擦亮了军靴,准备踏上征途,奔向那个世上最可恶的人。
在乔纳森还拥有这小屋的最后几天,皮特·彭杰利和他的弟弟雅各布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到兰尼恩“点灯”。
皮特说起这件事时总是小心翼翼。假如有外人在,他就绝口不提。因为若是讲起这件事,总有种告解的意味,还带着那么一点可悲的骄傲。五十多年来,点灯抓兔子是此处一项极为神圣的活动:首先将两辆摩托车的电池放进一个小箱,箱子绑在腰部,拿一只旧的车用大灯做近距离照明,再加上一串备用的六伏特灯泡,就可以催眠兔子,让一大群兔子任你宰割,至今还没有法律可以终止这个活动。曾有一大群妇女穿着短袜、戴棕色贝雷帽,扯着尖厉的嗓门公开声讨,但从未成功。因此,兰尼恩就成了村人代代相传的最佳狩猎场所——至少以前是这样,因为在某个晚上,皮特·彭杰利和他弟弟雅各布带着两人上到那儿后,这活动就永远终止了。
他们把车停在“兰尼恩玫瑰”,然后摸黑沿河床前进。直到今天,皮特都还信誓旦旦说他们那天安静得跟兔子一样,没有点灯,只靠满月照在地上的光摸索着前进。这也是他们选择那个晚上的原因。然而,当他们走到悬崖上,小心翼翼压低身体匍匐前行时,却看见杰克·林登站在上坡只有数步之遥的地方举起了两手,手里空无一物。事后,肯尼·托马斯一再讲起他的那双手,说在月光之下显得极其苍白而且显眼。不过,那只是环境造成的效果。凡是知情者都说杰克·林登的手不大。皮特则比较喜欢提起林登的脸。他说,他的脸在逆光中看起来就像是一块蓝色的淡英斑岩,要是对着它出拳一定会破皮流血。而之后发生的事,众人则都没有异议。
“抱歉,容我冒昧一问:诸位有何贵干?”林登用一贯的礼貌态度问道,但脸上没有笑容。
“来点灯。”皮特说。
“很遗憾,这里不需要点灯,皮特。”林登说。他只见过皮特·彭杰利几次,但他好像从来不会忘记别人的名字,“你知道,这片土地是我的。我虽然没在这儿耕地,但我确确实实拥有这片土地,我希望让它保持这样,也期望别人能这么对它。所以恐怕你们无法在这里点灯了。”
“是吗?是这样的吗,林登先生?”皮特·彭杰利说。
“是这样,皮特·彭杰利先生。我不允许别人在我的地上把狩猎当游戏。这并不公平。不如这样,你们把枪里的子弹都倒出来,回车上,快快乐乐回家去?”
皮特开口了:“臭小子,去你的。”另外三人则围在皮特身旁,四人聚在一起,仰望林登。四根枪管对着一个人,而那人背后除了月光外再无其他。他们都是从舒适酒馆过来的,似乎酒还没有喝够。
“给我滚开,林登先生。”皮特说。
接着,他犯下大错:他烦躁地把枪用手臂夹着,没有对准林登。皮特发誓自己从没这样过,认识皮特的人也都相信他不会这样。但那枪却故障了。皮特死也不可能拿着一把装了子弹又上了膛的枪在夜里行走。然而,正当他一边拨弄那把枪一边表示自己说到做到时,不小心触动了枪的保险——他应该会这样自圆其说。皮特并没有说自己对于发生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因为那时四周的景象仿佛全都翻倒过来——月亮沉在海里,他的屁股贴到了脸,腿又贴到了屁股。皮特唯一能拼凑出来的有用信息,就是林登站在他上方,把弹匣里的子弹全倒出来。而且,个子大的人如果摔倒,往往摔得比个子小的人重。皮特摔得十分惨烈,而且对方的那一击——不管到底打到了什么部位——不只把他打得气都喘不上,也让他瘫倒在地,连爬起来的意志都没了。
动手打架是有规矩的,这规矩就是接下来要换对方出手,而他们还有三个人。托马斯兄弟一向出拳利落,而雅各布可以从侧面替这两个混混护航——尤其他这人还壮得跟一辆巴士似的。雅各布早就在摩拳擦掌,打算替哥哥出一口气。然而,跌坐在蕨丛中的皮特要他住手。
“你们,不要动他,都不要接近他。他有妖术,都回车上去,我们都回去。”他边说边慢慢站了起来。
“先把你们的子弹都倒出来。”林登说。
在皮特·彭杰利点头示意之后,那三人都把枪里的子弹清空,然后四人鱼贯走回车上。
“我真他妈的想杀了他!”他们一把车开走,雅各布就大声抗议,“看他是怎么对付你的——我真想打断他的腿!”
“不,我的好兄弟,你没机会的,”皮特回答,“但他一定有办法打断你的腿。”
镇上的人都说,那夜后皮特·彭杰利这人就完全变了,虽然这个因果关系的结论似乎下得太早。九月,皮特娶了圣贾斯特一位朴实农夫的女儿,也是因为这样,他才能以旁观者的角度回溯那晚的事件。毕竟,杰克·林登很有可能以对付那个胖澳洲人的方式来对付他。
“我告诉你们,如果杰克真的把那个胖子干掉,铁定会做得干净利落,不留痕迹。”
这件事最后还是有个不错的结果,即使有时皮特闭口不言,好像把这事当成什么宝贝,不能轻易示人。杰克·林登失踪的前一晚,他走到舒适酒馆,用缠着绷带的手按在皮特·彭杰利的肩上,而且还买了一瓶啤酒给皮特!他们谈了将近十分钟,后来杰克·林登就回家了。“他一定是为自己做过的事来道歉,”皮特这么认为,而且相当理直气壮,“哎,你们听我说,杰克·林登杀了那个澳洲人后一定从头到尾地把屋子收拾了一遍。”
他都说对了,除了他的名字并不叫杰克·林登。他们一直无法适应这件事,而且也可能永远都无法适应。在他失踪后几天,那个“兰尼恩的叫林登而不是林顿”的人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为了苏黎世的乔纳森·派因。他在一家颇时髦的酒店任职,一直都是个值得信赖的员工——直到瑞士警方以涉嫌侵吞公款对他发出通缉。《康沃尔人报》上登了一张照片,便是那个叫派因(又名林登)的人。照片旁边写着:“酒店经理驾船潜逃。警方找上法尔茅斯某船商,追查一个失踪澳洲人的下落。‘我们认为这是一起和毒品有关的谋杀,’刑事调查处的主管说,‘那人手上绑了绷带,应该很容易辨认。’”
但派因不是他们认为的那个人。
绑了绷带,没错,还受了伤。受伤和绷带都是伯尔计划中不可或缺的特色。
杰克·林登的手——就是他放在皮特·彭杰利肩上的那只手。除了皮特·彭杰利外还有很多人见过那手上绑了绷带,而那些警察在伯尔的煽动下更是大肆吹嘘了自己一番,然后议论着他是哪只手绑了绷带,又是何时绑的。等他们知道那个人的身份、绑上绷带的时间以及绑的究竟是哪一只手后,作为警察,自然要查究原因。因此,他们将杰克·林登的那些相互矛盾的解释全记了下来:为什么他要在右手上缠那么大块的绷带?绑绷带的手法又是如此专业,指尖全像芦笋一样捆在一起。在伯尔的推波助澜下,警察记下的线索最后以各种渠道流入新闻界。
“我想替我小木屋的窗子换一扇新的玻璃。”在星期四,当杰克·林登最后一次以左手将现金付给特雷休伊太太时如此说道。
一天,杰克和老威廉·查尔斯在澎哈利根的修车厂不期而遇,他告诉威廉:“这让我知道帮助朋友是要付出的代价的。”当时杰克骑着摩托车出来加油,威廉·查尔斯则是出来闲逛,“他要我去他家看看,帮他修修窗户,结果你看。”他边说边伸出那只包了纱布的手给威廉·查尔斯看,就像生了病的狗伸出脚爪一样。无论什么状况,杰克都可以拿来开玩笑。
不过,刺激他们查案的却是皮特·彭杰利。“还用说,他当然是在那间破木屋里弄伤手的啊!”他对那位查案的警察说,“他在兰尼恩那间破屋里切割玻璃,结果切割器一滑,血喷得到处都是呀!他先在伤口上压了一块纱布,把伤口紧紧裹好,然后单手开车去医院。在去杜鲁罗的路上,他整只袖子都沾满了血。这是他告诉我的!我告诉你,没人会编这种故事,这种情况就是会发生。”
然而,就在那位警察尽心尽力检查兰尼恩的那间小木屋时,皮特口中的什么玻璃、切割器和血迹等证据一概没有。
杀人犯都会说谎,伯尔已经对乔纳森解释过了。要是说话太前后一致就会有危险。没有破绽的人就不可能是罪犯。
罗珀是会查人底细的,伯尔也解释过。即使他不怀疑你也会查。所以,我们得把这些杀人犯会使的小招数教给你,因为我们要把假谋杀变成真谋杀。
伤疤落得好,什么证据都可以免了。
不过,在最后几天的某一刻,乔纳森违反一切规定,未经伯尔同意或知情,去找了前妻伊莎贝尔。他想赎罪。
他从彭赞斯的一个电话亭打电话给伊莎贝尔。“我会经过那里,”他撒了个谎,“我们一起找个安静的地方吃午饭好吗?”他骑着摩托车到了巴斯,因为右手包着纱布,所以只有左手戴手套。他把要讲的话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直到这话仿佛成了一曲英雄的赞歌:伊莎贝尔,你会在报纸上看到跟我有关的报道,那都不是真的。很抱歉,过去我让你过得不快乐,伊莎贝尔,但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之后他会祝她幸福快乐,并且想象她也会给予他同样的祝福。
他在男洗手间把西装换上,再度变成酒店经理。他有五年没见她了,所以,当她迟到了二十分钟才进到餐厅,大声抱怨堵车时,他几乎认不出眼前的人是她。过去,她睡前习惯把一头长长的棕发梳齐,垂在光裸的背后。如今长发已剪成干练的短发。她穿了宽松的衣服,掩饰变形的身材,还随身带了一个拉链袋,里面装了一部无线电话。他还记得,在最后的时光,电话是她唯一可以对话的东西。
“老天啊,”她说,“你看起来过得很不错啊。不用担心,我会把电话关掉的。”
她成了一个说话不经大脑的人,他想。他又想起她的先生在当地狩猎队是个挺了不起的人物。
“这么多年了,”她扯着嗓门,“派因下士,你过得还好吗?你这手是怎么搞的?”
“被船碰伤的。”他说。显然这个解释对她而言已经足够。他问她生意如何?毕竟他穿了一身西装,问出这个问题应该也算合理。他听说过她转行做了室内设计。
“糟透了,”她很真诚地回答,“乔纳森,那你现在又是在做什么呢?”当他告诉她时,她说,“你也是在一个休闲产业里。亲爱的,我们真是倒霉——你不会是造船的吧?应该不是吧?”
“不是,我只是中介,经营渡轮。我们一开始其实挺不错。”
“我们?还有谁?”
“一位澳洲的朋友。”
“男的?”
“男的,是个大胖子。”
“你怎么解决生理需求?我一直觉得你是同性恋。但你应该不是吧,对不对?”
离婚前她常用这个问题来责难他,她似乎已经忘了。
“老天,当然不是,”乔纳森用大笑来回答,“迈尔斯过得如何?”
“非常好,非常贴心。他在银行界任职,有份很好的工作,下个月就可以把我透支的款项付清,所以我现在都对他好声好气。”
她点了一份热鸭肉沙拉,一瓶波多矿泉水,点了一支烟。“你为什么不做酒店经理了?”她把烟吹到他脸上,问道,“腻了吗?”
“嗯,只是被新的工作吸引了。”他说。
我们逃吧。叛逆的上尉之女将晶莹的玉体横在他身上,轻轻在他耳边呢喃。如果要叫我再吃一顿军中的伙食,我铁定会单枪匹马去把营房炸掉。上我,乔纳森,让我臣服于你。上我,然后带我去一个能自由呼吸的地方。
“最近画图画得怎么样?”他想起他们有多么崇敬她不凡的天分,他又是如何贬低自己来迎合着她。他在家煮饭、洗衣、打扫,深深相信他的自我否定能让她画得更好。
她哼了一声说:“我上次开画展是三年前的事了。展出三十幅,只卖出六幅,都是迈尔斯有钱的朋友捧场买的。也许我还是需要像你这样的人,让我神经紧绷濒临崩溃——老天,你那时把我弄得心力交瘁。我那时多想成为凡·高啊!你呢?你那时想要什么?除了在部队里当英雄之外你还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他想。我要你,但你不在。他什么也说不出口。他希望他可以不这么守礼。无礼就是自由,她过去常这么说。上床是无礼的举动,但跟她争辩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他来是为了未来的事求她原谅,与过去无关。
“不管怎么说,为什么你不让我告诉迈尔斯来见你的事?”她以责备的语气问。
乔纳森又堆起一贯的假笑。“我不希望惹他不高兴。”他说。
时间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在那不可思议的一刻,面前的她似乎又变回当年在他营队中的军中丽人。那张明艳又叛逆的面容仰着,露出魅惑神情,双唇轻启,眼中隐隐燃着怒气。回到我身边,他在心里呼唤,我们从头来过好吗?
但年轻的幻影一瞬间消逝,年华老去的她又回来了。
“你为什么不用信用卡付账?”她看着他以左手掏钱,不经意地问,“亲爱的,这样比较容易知道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啊。”
伯尔说得没错,他想。我的确形单影只。
(1) River Tamar,位于英格兰西南部的一条河流,河的西岸是康沃尔郡,东岸是德文郡。
(2) 英国高中课程,也是大学入学考试课程。
(3) 节是船和航空器的速度计量单位,1节相当于每小时1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