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自我心理调适技巧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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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依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以及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哈尔滨市卫健委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哈尔滨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落实,哈尔滨市心理危机干预救援队和哈尔滨市心理援助热线负责具体实施。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

专家指导组成员:

组长:王喜今,副主任医师、博士、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院长。

指导顾问:张聪沛,教授、主任医师、精神心理学专家。

成员:

刘明,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党委书记、市精防办主任。

徐佳,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

于凤玉,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心理二科主任。

张磊晶,主任医师、教授、哈尔滨医大四院精神科主任。

夏炎,主任医师、教授、哈尔滨医大一院精神科主任。

李英,教授、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系主任。

荣涛,心理学专家、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中学高级教师。

王艳玲,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精神康复科主任。

碁若轩,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门诊部主任、市精协主席。

二、基本原则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科学、合理推进心理危机干预进程。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以提高能力、排解压力、激发动力、降低心理冲突、保护心理创伤者为原则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实行热线心理援助与线下心理辅导干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心理健康宣教、相关人员培训和个案心理危机干预为手段,实现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的需求全覆盖和个案全程援助。

三、具体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1 月 28 日)

1.完成心理危机干预热线人员配备和后备支持人员准备,成立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志愿者后备队,按需启动后备队上岗值线。

2.依据国家心理援助热线项目办发布的《心理援助热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干预手册》(试行)和本预案,完成心理援助热线人员应对本次疫情的专门培训。

3.完成哈尔滨市心理危机干预救援队的召集和培训。

4.完成热线设备维护检修和全部机位开放准备。

5.完成哈尔滨市心理危机干预救援队的装备、物资准备。

(二)实施阶段(2020 年 1 月 26 至疫情解除后至少 6 个月)

1.2020 年 1 月 26 日启动心理援助热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援助专项服务,热线实行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不间断开通,根据访问量,及时增开机位,最大可增开至 4 席位。

2.公布哈尔滨市心理援助热线 0451-82480130 和哈尔滨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热线 0451-96311,开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专项服务,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推广,最大限度地引导公众了解和利用热线。

3.启动事件分析与评价机制,通过媒体信息、指挥部公告及热线实际案例分析等,研判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提出干预方案,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哈尔滨市精防办社会工作部负责)

4.确定目标人群和干预对象人数。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按疫情期(疫情紧张期和疫情平稳期)和疫情后期分级分期实施干预措施。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在疫情期对隔离患者存在的心理应激问题实行热线干预和间接干预的方式处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具体方式为由隔离区内医务人员协作患者拨打热线电话,实现线上心理援助。也可以由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利用手机视频等方式对患者实施心理危机干预。还可以由经过岗前专门培训的隔离区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心理辅导。对治愈后存在创伤性应激障碍的患者实施长程跟踪干预治疗。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疫情期鼓励和引导第二级人员利用心理援助热线。对心理创伤症状明显、问题突出的个案,可以由心理危机干预人员通过手机视频的方式给予干预。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医务人员,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对第三级人群主要以心理辅导为主,对参加疫情应对的医务人员、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人员,还应在上岗前对其进行应对受救者心理问题的处置原则和方法的培训。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针对该人群主要通过媒体的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要时对个别群体适时开展团体辅导。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

(三)总结评估。实行阶段评估和终末总结的效果评价机制,按疫情进展情况,对疫情紧张期、疫情平稳期和疫情后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并分阶段向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工作全部结束后全面评估工作效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形成总结报告。

四、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一)哈尔滨市心理危机干预救援队

队长:刘明,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主任、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党委书记。

副队长:徐佳,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

隋欣,哈尔滨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杨超,社工师、哈尔滨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社工部。

队员:王艳、荣涛、刘丽萍、薛斌、刘雨佳、徐冰、刘露、梁健、刘英、张宝亮。

(二)心理援助热线

负责人:徐佳(兼),主任医师、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

热线组长:徐冰,心理学硕士、心理治疗师。

值线员:刘佳、丁嘉怡、沈婉琪、王震、袁静雅。

(三)热线志愿者预备队

队长:李英,哈尔滨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

队员:于晶华、梅琳、史萌、刘春梅、张慧敏、刘京燕、刘丽红、李焱、才有政、崔莹丽、单珊、赵建勋、庞爱莲、王莉。

哈尔滨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2020 年 1 月 28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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