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云烟(郑逸梅美文类编:艺事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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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写市招的圣手唐驼

商店必备招牌,藉以招徕生意。现在的招牌,比较简单化,大都是塑料或有机玻璃的。解放前,都用长方的大木板,请名书家用黄纸书写,然后由工匠翻刻在大木板上,字自右而左,髹以金漆,灿然炫目,称之为金字招牌,那是表示货真价实的。如宝记照相馆,是尚书沈曾植写的。紫阳观酱菜铺,是状元陆润庠写的。此后翰林汪洵写的很多。继之如马公愚、天台山农和唐驼,都是书写招牌的能手(其时尚有两位名书家,商店素不请教,一邓粪翁,这粪字太不顺眼。一钱太希,商店唯一希望是赚钱,这个姓名和赚钱有抵触),尤其唐驼的正楷,骨肉停匀,摆得四平八稳,一般商人都欢迎他。他在上海中华书局书写石印教科书,那中华书局的招牌,即出他的手笔。他写招牌,喜和制招牌的工人一同商榷,怎样才悦目。他从善若流,一点没有书家的大架子。

唐驼是江苏常州人,背部隆然,人们呼他唐驼子,他便把原名废掉,以唐驼自号。后患胃病,延医诊治,认为他伏案写字,脊梁支撑力弱,胸骨受迫,窒及胃部所致。医生为制一钢骨背心,他每日临池,必御此背心,使背部不再屈曲。有一次乘火车,带了许多行李,虽很累赘,他只用左手提携,给小说家毕倚虹看到了,问他:“为什么右手不分任些?”他说:“右手是要写字的,万一提携重物,损坏了手腕,那么如何执笔呢!”

唐驼有一篇《自述语》,如云:“余初名守衡,字孜权,幼年背微曲,人以驼呼我,我乃喜以驼应。曾孟朴撰《孽海花》,倩我题签,题署唐驼,唐驼与世人相见自此始。余书非佳,然颇为人涂抹,初不敢以之卖钱,某年甚窘,有髹工语余曰:公能卖字,可立致多金,余婉谢。髹工曰:公不信,我可先介绍一五十金之小生意,即老介福市招也(按老介福为一绸庄名)。余欣然命笔,余之卖字,自老介福始。卖字之收入,第一年不及千金,次年增至一千五百金,又次年突增至三千金,又次年至三千二百金,第五年增至四千八百金矣。”又云:“余作书,每于夜九时后,振管疾书,写至子夜不辍,腕亦弗僵,盖腕已任劳听命矣。”这些话,颇有趣,也足为书林掌故。唐驼六十八岁逝世,他生前为建立唐孝子祠,写了许多楹联,把润资充作建筑费。但他的遗作人们认为他写市招多,未免流入俗媚,不足重。我却藏着他一联,和其他书家的手迹等量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