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乡古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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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漳南平寇

明朝中期,明孝宗勤于政事、任人唯贤,使国家呈现出中兴的局面。无奈孝宗的长子正德皇帝好逸乐、贪女色、不思进取。在他统治期间,宦官专权、政治黑暗,土地兼并严重,社会矛盾愈发尖锐。

在那个时期的江西省东南边陲,南岭山脉与武夷山脉的交汇处,有个叫黄乡古堡的地方。它位于江西省东南面,占地十余万平方米,同时也是一片管理混乱的区域。

黄乡古堡在当时属安远县管辖,县衙在古堡的西面。而安远县又是江西“岩邑”,路险滨岭,地恶瘴深,县官不敢赴任。民谚说:“龙南安远,一去不转”,言到任则必死之地。有位上任的县官曾这样写道:“廿日初登牛轭高,渐觉崎岖不可登。长源曲折路如线,水田一跌全身倾。一日行程分两日,畏险不贪山径捷,峰高路曲欲插天,花香冉冉随行鞭。四山回环无缺处,只逢鸟路相勾连。肩舆淋漓度石罅,瞬眼即过不暇怕……”

在这山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常有霸主称王。从成化年起,就有广东程乡、福建武平的强盗李四子、钟士锦、张番壇、黄镛等过江西来,据大帽山天险相继称王。正德六年(1511年),朝廷重设南赣巡抚,升监察御史江西左布政使周南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抚南赣。周南招抚钟士锦部下叶廷芳,以“社稷在胸,道义在肩”八个字勉励叶廷芳,并把他安插到黄乡古堡入籍,为正式新民。不到一年时间,叶廷芳就成了黄乡古堡的堡主。

叶廷芳原籍广东程乡县龙归峒,是叶诸梁的裔孙,兄弟中最小,排行第七,原名叫惟七。因人多地少,找不生活,便与哥哥等人流浪到江西大帽山区,在黄乡古堡桃花城的城郊,桃花溪的水尾搭了几间茅屋居住,把家眷安置后,自己加入大帽山钟士锦的土匪集团,在土匪窝还混上了个小头目。因他为人机灵,心思缜密,也认为当土匪终究不是正途,就暗中与官府勾结,因此得到钦差大臣周南的赏识。他正式落基黄乡古堡后更名为叶廷芳。

武艺高强且有勇有谋的叶廷芳成为黄乡古堡堡主之后,大量招集、收留福建、广东的流民,组建了一支民团武装,叫“黄乡兵”。因叶廷芳在兄弟中排行最小,乡兵们都称他为“满总”。周南大人以“满总”这一称谓不妥帖,有股子匪气,就授予叶廷芳千总义官的称号。

自此,叶廷芳率领“黄乡兵”与李四子、钟士锦、张番壇、黄镛等进行了一多年的战争,发生大小战争十余起。双方互有死伤,终于逐一消灭了号称“四大枭雄”的李四子、钟士锦、张番壇、黄镛,黄乡古堡成为战火混乱中唯一的一块净土。可是战争仍然无法避免。叛王的部属时而劳作,时而为匪,他们的生存之地贫瘠,时常跑到黄乡古堡抢夺粮食以及一些生活用品。若叛王只是抢夺一些粮食也还罢了,这些土匪劣根难改,在抢夺粮食之时,也会胡乱杀戮无辜的古堡平民。因此,黄乡古堡与各路叛贼便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

明正德五年(1510年),心力交瘁的老堡主叶廷芳病故,25岁正当壮年的叶楷接替了父亲黄乡古堡堡主的宝座,并世袭了千总义官的封衔。

本书所讲的故事就是围绕叶楷传奇的一生展开的。讲起叶楷,或者说讲起黄乡古堡,又绕不开一个人,他就是明朝的大儒、思想家、军事家——王阳明。

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二月,经兵部尚书王琼举荐,王阳明以南京鸿胪寺卿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地,简称巡抚南赣,充任巡抚南赣的官员最低须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官方又称之为巡抚、军门、行台、抚台。明代出现巡抚这一官名,原本就不是固定的官位,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设置了巡抚,开始时巡抚唯南赣独有。

明朝设置巡抚的时间为弘治八年(1495年),第一任是原广东左布政使金泽,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而南赣居江藩上游,阻岭为险,东为汀漳潮惠,西为彬桂,南为雄韶,盘错两千余里,山洞险峻,盗贼充斥,事无统摄。当时巡按江西御史张缙、镇守太监邓原两人议请朝廷增设巡抚,以示弹压,于是就任命金泽巡抚江西等处,并节制福建、广东、湖广兵备,官员的住址及办公处定在赣州。以后每一任的职权有所差异,但办公驻地从未改变,所以习惯上称之为巡抚南赣。巡抚南赣的官员原则上任期三年,但有很多官员是到任后不久就病死或称病辞官不做的;而第七任巡抚南赣王阳明在任时间最长,足足做了两任时间,六年!

次年,正德十二年正月,民间称为“钦差大臣”的南赣巡抚王阳明到达赣州。

二月,王阳明下檄令闽粤赣三省官兵征剿福建汀、漳土匪,于象湖大败。指挥官覃桓县丞纪镛、广东兵统率等几位官员都被贼兵所杀。官兵畏缩不敢前进,呈报称汀漳贼巢险恶,天气炎热,请求调遣狼兵或者等待秋后再进行征剿。福建官员还在呈文中劝王阳明“非惟日久路遥,缓不及事,恐老师费财,别生他虞。”王阳明看了,气得吹胡子瞪眼,继而自责犯了失察之错:原来官军如此不堪一击,难怪汀漳之匪能够横行十多年。王阳明于是命副使杨璋、指挥佥事顾应祥为监军,传檄调遣叶楷的黄乡兵征剿象湖土匪。

叶楷领令后亲率精锐迅速出师,二十八日进屯上杭。

次日,春天的朝阳刚刚露出山头,东边的天空一片红霞,褐色衣甲的步兵、骑兵已开拨到主战场的北山头,大旗上的“叶”字赫赫醒目。主战场南面的山头上黑压压一片,黑色旗甲的贼兵整齐的排列在“温”字大旗下严阵以待,愤怒地望着北面山头的官军,随时准备冲杀。黄乡兵一到上杭,副使杨璋就给足了他们官军的衣号装备,这时北山头的黄乡兵,一个个精神抖擞,气势汹汹地聚集成步骑两阵,同样愤怒地望着南山头的叛军,同样准备随时冲杀。血红的早霞在渐渐泛白,双方就这样死死对峙着,像两头斗红了眼的水牛牯,瞪着血红的眼睛,恶狠狠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谷地上前次作战官军丢下的累累尸体和丢弃的刀枪剑戟,也许是战胜方故意不去打扫,一阵阵的恶臭营造出一种恐怖的气氛。

叶楷身披罩甲,内穿锁子甲,头戴荷叶盔,拢手护臂,足蹬铁鞋,腰配短刀,背挎弓箭和一支三眼铳,手舞一根银枪,威风凛凛地策马来到象湖村口。

贼首温火烧见叶楷一身披挂,足有二百斤重,不禁暗暗倒吸了一口凉气。心想这回是遇上对手了。不过这厮转念一想,江湖上传言叶楷喜爱女色,又是一个地道的官二代,只不过是捡了老爸的一把座椅而已,绣花枕头一个,未必有什么真本事。温火烧心里这样想,嘴上也这样说:“对面的可是叶楷小儿,你我都是种田人,我不想种田人打种田人。你也不要替狗官来送命,快快回江西黄乡去吧!”

叶楷在马上哈哈大笑,声如洪钟地喊道:“温火烧,你是种田人吗?你是良民吗?你是良民怎么造出一个血雨腥风的场景来了?”

温火烧见叶楷身材高大,听其声音洪亮圆润,心想有此秉质者一定不是个等闲之辈,遂道:“叶楷贤弟,你不打算回江西也行,到我的山寨来,第一把交椅归你坐!充官军的打手没价值!”

“废话少说,我们先打一仗再说!”叶楷令黄乡兵击鼓进攻象湖守敌。交战后,叶楷卖一个破绽,佯装败退。温火烧心想,叶楷也不过如此,羊质虎皮的草包一个。他也不追,防守却松弛了许多。叶楷趁贼懈怠之时,于当天夜晚,选五百精兵衔枚奔袭,直捣象湖,奋勇鏖战,夺取了隘口。之后大队官兵跟进,士气大振,呼声震天,撼摇山谷。顾应祥督三省官兵合围,激战一天后,贼长富村巢穴攻破。

三月初,叶楷发奇兵从小路偷袭水竹村,黄乡兵鼓噪突登制高点,温贼惊溃,黄乡兵又乘胜攻破水竹、大重坑等贼巢,斩贼首温火烧于马下,平漳南数十年之寇。

叶楷助王阳明漳南平寇首战告捷,叶楷也一战成名!

不过,叶楷连王阳明的脸也没见着。王阳明在赣州的行台运筹帷幄呢!

漳南捷报传到京师,正德皇帝龙颜大悦,下了道圣旨。圣旨说:“地方强贼,党恶聚徒,动以万计,恃险叛逆已十余年。王守仁到任未久,即能奉行成筹,申严号令,指授方略,擒斩贼众二千七百余名,且兵不重劳,财不枉费,贼害既除,居民安堵,功勤良可嘉尚!杨璋、顾应祥,并其余有功官兵,上紧查明奏来,与福建有功人员一体升赏。钦此!”

自此,黄乡古堡与官府开始了蜜月期。也从这时起,黄乡古堡的乡兵成为实际代替江西省管理闽赣粤三省边境的一股合法武装力量。

在黄乡古堡的中央,有一座小城,因小城内有一条溪流常年流淌,溪流的两岸长满了桃树,春天一到,桃花十里,红艳似火,故而得名“桃花溪”。

小城不是很大,两条十字大街加九条小街,大街也不是很大,只容两部马车并行:一条护城河自北向南折而东向环绕,背倚一座不是很高的山峰,名字却很威武,叫龙虎山;小城没有都市生活的循规蹈矩,没有都市的车水马龙,却是你来我往的人头攒动。这里有纯净湛蓝的天空,这里有随遇而安的白云,还有潺潺的溪流;这里有远离俗世的生活,像一处世外桃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百姓所向往的风水宝地。所以,这里人口迅速增长,单小城人口大约就有五千,而整座古堡约有七万之众。

当年建城的堪舆大师,茅山道曹景三郎曹仙师,给小城起了个很好听很实在的名字:桃花城。

因属边界,又常年饱受数省山匪侵害,故堡民在平时的劳作生活之时,随时得提防土匪的袭击。

叶楷于五年前在古堡的小城成立了一个“武堂”,专门派一名武者前来教授武技,企图凭着本地方的平民守护小城的和平。前去“武堂”学习武技的人,年纪必须是十岁以上,且还要缴纳两枚铜币,才可学习。

叶楷率黄乡兵从福建上杭胜利归来的这一日,正当午时,就在桃花溪中塅的教场上,站满了一排十四五岁的少年,人数大约二十人,每名少年表情肃穆,身穿蓝色制式的武士服,坎肩无袖,露出胸膛,腰间束着黑色腰带,手腕与脚腕皆绑着布带。

在众少年身前,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男子,穿着灰色的劲装,留有两撇胡须,身材健硕,负手而立,冷淡地看着眼前朝气蓬勃的少年。这名男子正是古堡堡主叶楷派来教导武技的武者,姓梅名南春,他比叶楷年长七岁,今年已过而立之年,来黄乡古堡已经五年时间了。在如此偏僻的地方,没有人能够知晓他的武学境界达到何种地步。

梅南春在黄乡古堡也是个神话般的人物。传说他老家在广东龙川,少年时去茅山学艺,路遇同去茅山学艺的黄乡堡人氏叶楷、曾新一郎、曹景三郎三人,一路上交谈甚是投机,便与之结拜为异姓兄弟。四人在茅山修法十年,曾新一郎得茅山硬气功法,曹景三郎得茅山通天法,而梅南春得法术最多最厉害,得法器三件。法术厉害到什么程度呢?据说可用芒秆扎成人形后十丈之内指那人撕那人,自身断手接手,断头驳头。法器是毡毯、镰刀与锡角。最神奇的是毡毯,水上可作舟,上天可飞行;可大可小,大到遮天蔽日,小到袖中可藏;可软可硬,硬如刀,软如线。但是,自曹景三郎云游、曾新一郎战死之后,除叶楷之外,谁也没见他演练过茅山术。

而年纪最小的少年叶楷茅山学习得到了什么茅山术,抑或是没有学得什么法术,却无人可知。但四人自出师之日起,曾新一郎、曹景三郎、梅南春三人都称小叶楷为“叶爷”。

教场上的气氛相当吓人,安静、沉默,持续了近一个时辰,阳光越发恶毒起来,毫不留情地照射下来,整个广场仿佛变成了一个大蒸笼一般。

“你们还记得昨天教你们的伏虎拳吗?”终于,在众少年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灰衣武士梅南春开口说道。他声若洪钟,底气十足,显然实力不弱。 “记得!” 众少年异口同声地回答,声音之整齐,仿佛事先就排练过一般。少年因为酷热难耐,在快速回答的同时,也松了一大口气。

“很好。”梅南春点了点头,继续道:“那你们打一遍给我看看,若是谁打得不好,就罚跑步十圈。”

“打”,就是演练。听闻此言,众少年立马精神一振,摆开架势,随即便将一套勇猛有力的“伏虎拳”打出来,广场上一时尘土飞扬。

就在此时,广场的西南面,一块约莫两丈高石碑的后面,一名年龄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探头探脑地偷看着,一双羡慕的眼睛看着众少年打着那套“伏虎拳”,他也跟着练了起来,而且一点也不生疏,仿佛还十分熟练,每一招都劲道十足。

少年名叫曾祖华,因为生于春天,所以父亲为他取名为“华”。曾祖华下身穿着一条灰白色的裤子,膝盖处缝着两块补丁。上身是一件黄色的马褂,已是破旧不堪。头发刚过后脑,随意地披散着。面容却十分清秀俊逸,脸上无半分稚气,与他那十五六岁的年纪完全不符,也较同龄人成熟得多。

从他的穿着便可看出,他的家境并不富裕,或许可以用贫穷来形容。而那件黄色的马褂,却又十分醒目,与场上众少年的清一色蓝装形成对比,可见身份特殊。

五年前,母亲林婉莹带着刚满十岁的曾祖华,在堡主叶楷的帮助下,在桃花城外的乌石坑找到一处荒废的破屋住下。林婉莹母子隐居下来,没有人知道她身怀绝技。从那以后,母亲便帮助人缝补衣物,或者清洗衣物赚取一些生活的费用,用来度日,养活曾家的一根独苗。

如今,曾祖华正好到了能够进入“武堂”的年纪,可是他家交不起学费,只能每日跑到这里来偷看。

“祖华,跟我来!”不知什么时候叶楷走到了曾祖华的身边,喊了他。曾祖华心中大叫不好,因为按古堡的规矩,偷学武艺是要处以断手或断脚之刑的。

“别怕,跟我来!”叶楷似乎看出了曾祖华的心思,招手喊道,然后大踏步向教场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