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投资
【综述】 2018年广西积极开展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强化财务管理、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获得环保专项资金13.8073亿元,完成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要求;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14个设区市上一年度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和督查综合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分并排名;持续推动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获取县级空气站数据为各县人民政府进行区域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年内,较好完成各项任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营造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的自然生态环境。
【预算资金管理】 2018年生态环境厅结合财政支出考核时间节点,定期召开预算执行会议,定期通报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滞后单位提出整改要求。3月预算执行率19.3%,达到16%的绩效目标要求;6月预算执行率49.0%,达到40%的绩效目标要求;9月预算执行率70.1%,达到65%的绩效目标要求;11月预算执行率85.7%,达到82%的绩效目标要求;12月预算执行率100%,达到90%以上的绩效目标要求。
【专项资金管理】 2018年生态环境厅根据广西环保重点工作要求,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及时召开会议,会同财政部门分解下达各专项资金,推进广西生态环保污染治理工作。年内,生态环境厅获得环保专项资金13.8073亿元。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2018年生态环境厅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9.3593亿元,其中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448亿元,用于开展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央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0.38亿元,用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5亿元,用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专项奖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0.2945亿元,用于广西5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在县(区)的25个村,计划建设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1套;配套主管网15.19公里、支管网11.58公里;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94亿元,用于实施广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7项,其中,流域污染源治理项目5项,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2项。
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4.448亿元,其中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123亿元,用于实施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和生态保护与修复等12项污染防治项目;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经费0.25亿元,用于15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更新改造和固定污染源及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资金0.8亿元,主要用于2018年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质自动监测站标识和展示板制作及比对设备购置经费0.015亿元,用于2018年水质自动监测站标识和展示板制作及比对设备购置;基层环境保护业务用房补助资金0.26亿元,用于提升环境保护监测执法业务能力。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2018年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谋划“十三五”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广西环保项目储备库。9月,广西有13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有26个项目纳入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有27个项目纳入2018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库专题培训和项目储备库专家库专家的征集工作。年内,项目储备库建设主要完成各类项目的征集和上报、广西项目库管理系统建设、组织项目储备库专题培训等工作。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 2018年生态环境厅根据《广西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成效激励具体办法(试行)》,1月对14个设区市2017年度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和督查综合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中排名前5名的是崇左市、南宁市、河池市、柳州市、桂林市,并将排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3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建〔2018〕30号),对以上5个市分别给予24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180万元、16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及基层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环保服务创新】 2018年生态环境厅继续推进广西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1月项目正式进入运营阶段,为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获取,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多次派出技术人员协助运维单位进行故障排查,同时对运维人员进行一对一现场技术指导。从1—6月的统计数据来看,75个县级空气站13575天(75个县累加)内数据的无效天数652天,无效率为4.8%,监测数据质量总体良好。县级空气站的数据获取为各县人民政府进行区域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对县级进行排名、考核提供数据基础和理论依据,进而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大管理力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