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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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 黄伟京

(2018年2月27日)

同志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刚过,自治区就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面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包括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等新论断,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求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美丽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总体部署。这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也是我区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等一会儿,庆瑞同志还要作工作报告,安排具体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新时代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环保系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三个十条”为重点,以环境安全为底线,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圆满地完成了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任务。2017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8.5%,高出全国10.5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μg/m3),比全国(75μg/m3)低22.7%;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8μg/m3,比全国(43μg/m3)低11.6%。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位居全国第二。全区63段黑臭水体累计消除53段,完成率为84.1%。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1.3%,排名全国第二位。全面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完成现场采样工作量全国第一。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如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整改任务,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服务经济成效显著,环保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等。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区环保工作者的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政府向全区环保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央的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相继作出一系列安排和部署。我们必须严格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提出的硬指标、硬任务,做到心里有本账、推进有张图,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山清水秀生态美”已成为广西的金字招牌和亮丽名片。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

从长远来看:一是体制机制有弱项。《广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广西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些工作涉及部门多、统筹难度大,与预期目标还有差距。二是环境监管有短板。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特别是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农业、海洋等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人员编制少、力量薄弱、联动监管执法不顺畅等问题,制约环境监管执法整体能力的提升。三是环境安全有隐忧。部分废弃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妥善治理,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处置固废危废案件呈多发趋势,仅2017年全区就查获13起外省非法转移我区固废危废案件。四是生物系统有威胁。资料显示,目前广西分布的外来入侵物种有181种,其中植物100种、动物62种、植物病害(菌种和病毒)19种,部分外来入侵物种已经对广西本土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五是节能降耗有压力。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加工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有所增长,高耗能高排放的传统粗放发展特征仍然明显,节能降耗形势不容乐观。

从当前来看: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形势严峻。2017年,虽然空气质量目标总体考核结果为“完成”,但“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两项指标,未完成年度任务,特别是优良天数比率从93.5%下降到了88.5%。尽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与一些市县重视不够有着很大关系。以春节期间为例,除夕19时至正月初一6时,全区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30.8%,但我区玉林、贺州、河池、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等7个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玉林、贺州分别位列338个城市中最差的第一、第三名。从县(市、区)情况来看,我区52个县(市、区)达到重度污染,排名较差的前10个分别为上林县、德保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市、柳州市柳江区、永福县、横县、凌云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平乐县,其中上林县PM2.5小时峰值浓度超标32.4倍。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集中燃放鞭炮导致PM2.5大幅上升。由于部分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导致我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形势非常严峻,按照全年优良天数90.3%的目标折算,全年污染天数不能超过35.4天,但1—2月份就去掉17.5天,剩下10个月只有不到18天。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个别流域水质下降严重。主要是南流江、钦江、下雷河污染治理不力。2017年,南流江和下雷河水质为Ⅴ(五)类,水质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恶化,未达到国家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2018年1—2月,南流江、钦江水质均为劣Ⅴ(五)类,水质下降严重,如不尽快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我区将难以完成2018年国家地表水考核任务。北海市是全区唯一一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城市。百色市、贺州市对万峰湖水库、龟石水库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重视不够,项目进展严重滞后,总体方案修编工作拖拉,严重影响2017年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

因此,我们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要时刻绷紧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既要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稳扎稳打深入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二、认真谋划新时代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

新时代,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广西应有的贡献。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深入研究和谋划新时代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时间表、路线图,拿出真刀真枪的措施和真金白银的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先提三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是坚决守住生态环保的红线底线。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今后国家的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用地指标、环评审批等都会以此为基本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搞拼土地、拼资源、拼环境那一套。否则,不仅搞不下去,搞出来的东西也会成为包袱,今天的政绩就会成为明天的污点,甚至还可能像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那样,受到严肃问责。推动高质量发展,还必须坚守环境质量底线。这条底线就是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越是生态好的地方,中央对其生态环境质量要求也就越高,下达的生态环保约束性指标也越严格,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局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牢固树立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守生态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一时之利,决不为眼前“政绩”做殃及下一代的事情。

二是坚持污染治理修复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重。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既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修复,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更要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从源头上杜绝新的环境问题累积。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特征,着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环境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今后三年,我们将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既要下大力气治理污染、修复生态,更要以壮士断腕、攻坚克难的勇气与毅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到标本兼治。

三是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2015年,自治区就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同步推出包括水环境改善建设工程、大气环境治理工程、土壤修复与改善建设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等在内的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近年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专题部署,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持续抓了几年,效果非常明显。2017年,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生态环境质量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持续改善保持全国前列,擦亮了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年初,陈武主席在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入实施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在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进一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年度投资超400亿元,并对加快传统产业和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化改造、继续开展有关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支持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等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逐条逐项对标,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咬定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放松,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三、齐心协力推进好重点工作

中央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然是攻坚,就说明任务很艰巨,是块硬骨头。但是广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的,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国家提出的“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为目标,固强补弱打基础,固本培元聚合力,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打好打赢这场硬仗。

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这项工作中央反复强调,而且提的是“打赢”而不是“打好”,可以说是背水一战、志在必胜,我们要尽锐出战、务必全胜。各市要针对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抓住秋冬季、春节等重点时段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重要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任务。环保部门要发挥好总协调、总督导的作用,抓好区域联防联控和监测预警预报,并牵头负责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应对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等工作。发改部门牵头负责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工信部门牵头负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后产能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城市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等工作。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机动车限行、外地高排放机动车转入、非法机动车上路行驶查处等工作。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农业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改善交通运输结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对各市、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行周调度、周排名、周通报、月考核,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城市、逐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区,公开曝光并责令限期解决,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是着力开展清水行动。以“一海两江两湖库”(茅尾海,南流江、下雷河,牛尾岭水库、洪潮江水库)为整治重点,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月预警、季通报综合督导机制,按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及时预警和采取督政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已经把南流江流域治理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清水行动”,要将其作为“一号工程”。玉林、钦州、北海市要合力打好南流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玉林市,要出台硬措施,确保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各断面水质同比改善,横塘断面2018年年均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借鉴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做法,制定南流江流域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尽快印发实施。

此外,钦州市要加强茅尾海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018年茅尾海海域国控监测点位水质达到三类以上。百色市要尽快完成下雷河综合整治任务,确保2018年下雷河弄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北海市要强力推进牛尾岭水库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2018年水质稳定达标,并于2018年底前实现北郊水厂由地表水供水。北海、钦州市要合力推进洪潮江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018年水质稳定达标。贵港、钦州、玉林市要通力协作,扎实推进武思江水库环境整治。环保、工信、住建部门要指导各市2018年底前完成108个自治区级以下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住建部门要指导各市完成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任务。农业、环保部门要指导各市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促进土壤资源长久持续利用,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落实“土壤十条”要求。农业部门要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20%的产粮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国土部门要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环境监管,指导地方政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住建部门要做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发改、工信部门要做好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工作,安监部门要做好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

四是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第一,加快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按照国家要求,2018年我区要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各市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划定和落地工作,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第二,启动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实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已列入国家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获批国家奖补资金20亿元,2017年下达基础性奖补资金10亿元,后续差异性奖补资金将视绩效考评情况予以安排。今天,借百色、崇左、南宁3市的分管领导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都在的机会,就试点工程实施强调一些要求:请南宁、百色、崇左3市抓紧编制各市实施方案,发挥好奖补资金整合资源、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并取得长期稳定收益。各县区具体项目要由地市一级做好统筹,纳入市级实施方案并经自治区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紧盯绩效目标,强化督促检查;同时,要守住廉政底线,防止“上一批项目,倒一批干部”。区直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抓紧启动相关工作。第三,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南宁、桂林、玉林、百色、崇左等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林业、环保等部门,抓紧修改完善海洋山、寿城等8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统筹长远与现实需要、保护与开发需要,做好界线划定工作,避免面积减少过多;要加大自然保护区内三采(采矿、采石、采砂)、旅游开发、水电、风电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

五是稳妥有序实施环保机构垂改工作。自治区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涉及多方利益,其诉求不可能一一得到满足。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力争2018年6月底基本完成垂改。自治区层面要尽快完成各市环境监测站的上收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察体系,自治区编办和环境保护厅要加强对各市垂改工作的指导,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节奏不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各市加挂在环境监测站的机构保住牌子,有编有人,工作不受到大的影响,自治区在上收监测站时给予每块加挂牌子保留一定编制,请各市在垂改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整合,加强环保机构建设,通过垂改进一步解决基层环保能力弱的问题。

六是集中力量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硬骨头。截至2017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七类37个问题,完成整改22个,完成率为59%;基本完成整改6个;37个问题涉及的510个整改关键步骤已完成439个,完成率超过86%,基本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既定目标任务,成效值得肯定。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剩下的整改任务都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对我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如果我们不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不仅自治区党委、政府无法向中央交上一份合格答卷,相关具体问题的责任单位和部门也将被追责。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我区将于2018年开展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重点针对环境质量下降明显、重点工作进展滞后、环境突出问题较多的市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各相关市和部门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集中力量,全力推进。一要突破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南流江、下雷河水环境质量、自然保护区确界、重金属污染整治和沿海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二要强化督导。自治区及各市要继续强化督查指导和核查,严格落实自治区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整改措施。三要完善机制。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实现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七是完善环境保护综合考评体系。发挥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将环境安全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实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广西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强化市县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评,将重难点工作列入考核指标,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尽量数据化、精细化,并严格实地核验,客观公正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奖优罚劣,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八是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改革方案规定国务院授权省级、市地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负责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自治区正在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方案,争取今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各市要深入学习领会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梳理辖区内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的环境污染案件,年内至少选择1起案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开展赔偿工作,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损害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

九是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环境安全历来是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环境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可喜的是,我区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环境安全工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自2013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环境安全事故;可忧的是,我区环境风险隐患多,尤其是重金属污染风险较大,一旦发生,后果将会十分严重。因此,请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常怀如履薄冰的心态,深入细致排查各类风险点,落实风险防控责任,采取硬措施、硬办法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四、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聚焦聚力,形成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打好攻坚战,组织领导是关键。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还是一场人民战,必须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市要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机构编制部门要考虑环保系统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困难,在综合统筹的基础上,结合垂改,尽可能地在机构编制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对接,了解治理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国家要求和自治区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发改、工信、农业、水利、海洋和渔业等涉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职责,属于牵头工作的要主动担当,属于配合工作的要主动支持,形成“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夯实扎实过硬的业务基础。打好攻坚战,队伍建设是根本。要着力抓好两支队伍,一支是地方党政领导,提高把方向、定决策能力;另一支是负责环境监管职责的各类监管执法队伍,提高抓业务、抓落实水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养方面,要借助自治区党校、百色干部学院等院校平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政策和业务培训。自身队伍培养方面,任务重、人员少是大多数部门当前突出困难之一,但不能因此就“等、靠、要”,要主动作为,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以集中学习、跟班学习、比武竞赛、下基层帮带等方式,着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攻坚环境。打好攻坚战,作风建设是保证。近年来,环保地位越来越重要,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我们要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谨慎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味着更严的要求、更大的投入、更快的节奏、更广的参与,问责风险、廉政风险也会随之增加。2018年1月底,环境保护部要求我区调查处理玉林市监测站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陈武主席作出批示,玉林市委、市政府迅速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正己率人,严上带下。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内部巡察,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工作。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安排,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定信心、咬定目标、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就一定可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厚植广西生态优势,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